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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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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月活动方案
时间:2022-12-24 01:21:47     小编:

(一)活动时间:从3月1日起至3月30日,其中3月15日为活动高潮日。

(二)活动内容:

1、强化主题宣传。要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采取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所采取的工作举措和取得的工作成果;宣传科学的消费理念和商品质量鉴别知识;宣传工商部门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职能和作用;宣传 “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目的和意义;宣传“一会两站”和“一牌八进”建设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努力,自觉投身到依法维权、构建和谐的社会氛围。

2、延伸“3.15”触角,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要落实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的年主题活动要求,把“3.15”活动的主战场放在农村乡镇,加强对农村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切实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普及到农村消费者,同时组织部分品牌家电企业、品牌农机、农资及其他企业人员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并将服务消费者活动贯穿全年。

3、开辟征集“潜规则”线索。开辟征集“潜规则” 线索,提供消费维权的内幕线索,用自我规范的行为和镜鉴他人的善意,为更加健康的消费环境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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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咨询活动。2012年3月15日当天,各县(区)分局要以工商所为单位,深入街道、社区、农村、乡镇组织辖区内各工商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纪念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解决消费纠纷,开展咨询活动,要引导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科学、文明、合理消费,密切关注老百姓所反映消费维权方面的热点、疑点和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损害消费者权益最直接、最现实、最突出的问题,切实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服务;同时,各县(区)“一会两站”、市级“消费者满意单位”,在3月15日当天要在各自门前悬挂纪念条幅,组织人员开展咨询和受理投诉活动。并要求各大型商场及消费者满意单位要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咨询台。

5、公开评议消费热点。开展2009年消费者关注热点行业满意度调查问卷并在“3.15”期间公布调查结果;“我为您服务”优秀企业向广大消费者公开承诺活动,履行其应尽社会责任。

7、开辟消费课堂。要在媒体开辟消费课堂,传播科学消费知识,着力提高消费信心,引导消费者扩大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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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开办专栏。市工商局、消协、报社开辟“消费与服务”专栏,宣传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所采取的工作举措和取得的工作成果。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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