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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纳米技术不确定性的应对路径与困境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1 00:30:47
浅析纳米技术不确定性的应对路径与困境
时间:2022-12-21 00:30:47     小编:

随着纳米伦理学、纳米毒理学等学科对纳米技术不确定性问题研究的逐渐深入,我们开始认识到纳米技术的不确定性具有自身的特征并可能产生包括健康、环境、伦理社会等在内的诸多后果,这是纳米技术发展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技术评估作为应对不确定性的重要一环,强调在不确定性状态下纳米技术评估的实用性、可评估性和可认知性,但也忽视了纳米技术的非线性特征,忽视了技术演化具有自身的内在规律,因此更重要的是需要考虑纳米技术不确定性应对的战略与路径。

纳米技术的发展不仅是技术演化的自然而然的结果,更是人类希望彻底摆脱自然束缚、超越自身有限性的诉求,但同时也无法摆脱技术发展的科林格里奇困境(Collingridges Dilemma)。

这就是在技术的实现过程中,某项技术的社会后果是无法预测的,等到那些不好的结果开始显现的时候,技术已经成为了整个经济和社会结构中的重要部分,对它的控制几乎变得不可能。由于纳米技术还处于发展的早期,关于纳米技术的信息、知识等的积累较少,纳米技术对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的影响的因果关系和作用机理等还不明确,使得不确定性问题进一步加剧,这意味着我们应当从技术实践活动的不同阶段和应用场景出发,去寻找应对不确定性的路径。欧美学术界对此有过一些有益的探索,但也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和不足,需要我们在探讨引起纳米技术不确定性的根本原因的基础上,进一步寻找应对纳米技术不确定性的有效途径,为纳米技术的发展及其治理提供可资借鉴的建议和政策支持。

一、预防原则及其困境

预防原则(precautionary principle)是在应对以纳米技术为代表的新兴技术的不确定性时频繁被提及的一个原则。关于预防原则的定义,目前在国际上还没有达成一致认可或统一的意见。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认为预防原则可以应用于环境保护等领域,应当在考虑危害或威胁的概率的基础上事先采取措施避免这种危害或威胁发生。它要求通过系统而综合的协调研究,对环境的危害或威胁进行持续监测,查找其产生的原因。在科学尚无法得出确定的结论性意见的情况下,也应当采取预防措施。1992年发布的《欧洲共同体条约》则认为,除了强调环境保护中应广泛采取预防原则,该原则也适用于其他有关健康的风险。在初步的科学证据己经显示有可能对环境、人类健康等构成潜在危险,即使科学信息还不确定、不充分,也适用该原则。此外,在《里约宣言》《卡塔赫纳生物技术安全议定书》等国际公约或条约中也有类似的表述,可以说,预防原则已经成为了许多国家乃至国际上制定有关环境保护政策的重要指导原则之一。面对纳米技术发展过程中所凸显的种种不确定性,将预防原则视作应对纳米技术不确定性的一个路径选择,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量。

首先,从预防原则的定义来看,预防原则的提出本身就来源于科学技术的不确定性。预防原则强调科学确定性的不足,不能成为推迟采取防止危害或威胁措施的理由。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不确定性问题也逐渐变得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为在科学研究和应用中因果关系的复杂性和随机性。对于纳米技术而言,它所研究的对象是在纳米尺度下物质,这是人类对自然世界认知的全新领域。由于纳米技术尚处于研究与发展的早期,学术界对如何应对不确定性还没有达成共识。纳米颗粒具有小尺寸、极易被人体吸收、在自然环境中极易扩散等特点,有研究显示,正常情况下没有危害的微米物质,一旦其材料尺寸达到纳米级别,就表现出毒性,这会对健康带来潜在的风险,其反应活性和毒性与颗粒尺寸有着密切的关系[4]。

也就是说,纳米技术对健康、环境等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性影响和风险,而且这种影响很有可能是负面的。但与此同时,我们当前的认识水平又远没有达到降低不确定性的要求,因此预防原则在应对纳米技术不确定性的过程中才被提出来。2006年《自然》(Nature)杂志发表了由著名毒理学家梅纳德(Maynard A.D.)领衔的14位一流的纳米毒理学专家提出的研究纲要,提出要在接下来的十五年里揭示出纳米材料与人类健康及环境的关系,包括开发出监测大气与水中纳米材料的装置;评估纳米材料毒性的方法;从纳米材料的生产、使用及最终的处理等一系列过程的预测与评估等。这些研究项目的实施必将有助于推动人们对纳米技术的认识,并促进整个纳米技术的可持续发展。其次,从预防原则的实施目的来看,预防原则是为了有效规避技术发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这也就意味着我们不能消极应对,等到因果关系确定了才去做决策,而应该从已有的观察和知识入手,去判断不确定性可能带来的影响,并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因此,预防原则是一种积极应对不确定性的策略,即如果有证据表明,某项行动有可能会对健康或环境带来威胁或危害,在现有科学还不能明确这种行动和不良后果之间的联系的情况下,我们也应采取行动以防止危害的发生。

纳米技术在现代科技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如果严格禁止纳米技术的发展,那么在全球科技竞争中无疑将处于全面落后的局面,这也就不难理解当今世界各主要科技强国无不将纳米技术的发展置于国家战略高度的原因了。在现阶段纳米技术的发展大部分还是在传统学科的框架之内。有学者认为,在当前纳米材料的实验室研究阶段,可以采用传统的防范未知毒性材料的相似措施来应对纳米材料的不确定毒性,如采取通风、佩戴手套等手段阻止纳米粒子的吸入与接触。

虽然在应对纳米技术不确定性时,预防原则可能发挥较为积极的作用,但它也面临着一些局限。首先是预防原则的定义模糊,由此带来对它的不同解读。国际上还没有一个关于预防原则的统一定义,尽管这一原则已在诸多国际公约、会议公报中广泛提出并采纳,但在不同的背景下,往往表述各有侧重和不同。对于不利影响,如损害威胁危害等都缺乏确切的描述,科学信息不充分因果关系不明确等表述也都带有极强的主观性。当预防原则运用于应对纳米技术的不确定性问题时,这种模糊性则进一步加剧,因为目前我们对纳米技术的认识远没有达到普遍公认的标准。除了前文所引述的美国国家纳米创新计划对纳米技术所下定义之外,不同组织或学者也都给出了自己的定义,这种双重的模糊性无疑将加剧预防原则在应对纳米技术不确定性中运用的难度。

最后,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很容易造成对于预防原则的运用带有选择性,表现出在某些领域严格,某些领域随意的混乱局面。对于纳米技术而言,由于与之相关的产品异常丰富,几乎涉及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与之相关的监管法规等也必将是多种多样的,例如针对纳米食品、化妆品、纺织品等特定领域的监管。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世界各国或国际组织间还没有专门针对纳米技术相关产品的监管法规出台。这种选择性运用的现象在纳米技术监管方面的表现将更为明显。

二、亲行原则及其困境

由于预防原则在实践中所带来的困惑,近年来,一种强调先行动并在行动中学习的亲行原则也受到学界关注。亲行原则(proactionary principle,或译作先行原则)最早是由未来主义和超人类主义哲学家摩尔(More M.)于2004年提出来的,亲行原则是作为预防原则的替代选择而设计的。摩尔认为,预防原则的运用阻碍了新技术的引进与进步,主要表现:往往假设了最坏打算的情景;低估了现有的对健康特别是自然已经存在的风险;假定监管的效应都是积极的或中性的,从来都不会是消极的;忽略了技术的潜在利益;将举证的任务不合理地转嫁到技术支持者一方;与应对风险和伤害的更为平衡和习惯性法律的路径相冲突。摩尔指出,预防原则使得决策部门在面对现状时倾向于做出有偏见的决策,对技术的进展持一种过分悲观的观点。

在对预防原则进行批判的基础上,摩尔提出的亲行原则是指决策者考虑技术活动的所有后果,部署预防的措施来应对我们实际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又重视技术创新所能发挥的重要作用,相信人类有能力去适应和补救技术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亲行意味着不仅要在行动前的预测,更强调通过行动来学习。特别是从历史的视角看,所有重要的技术创新以及它们所产生的重要影响在其发展的初期也并不是为人们所完全理解,但如果我们因此而中断研究,我们不可能取得现在的科技进步。

亲行原则把人类在学习、创新和进步等方面的自由放在优先的地位,认为技术创新的自由对人类来说具有很高价值,甚至可以说对人类的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是否和如何发展、展开或限制新技术都意味着与责任相关。我们应该在科学的基础上对风险和机会进行评估,制定客观且开放和综合而又简洁的决策,而不是依靠集体情感反应。对限制发展技术所付出的成本和机会的丧失也应作出充分解释。

将亲行原则运用到纳米技术的发展过程中,一方面是希望纳米技术的创新与进步给人类带来利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亲行原则也强调应该注意纳米技术潜在负面效应与风险的存在。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亲行原则包含以下要点:第一,保证纳米技术创新的自由。第二,保证纳米技术的决策过程是客观的,结构化的和清楚的。第三,全面性。考虑所有合理的可供选择的行动,包括不采取行动时的情形。第四,包含各方意见,考虑潜在受影响群体的利益,保持这种进程的开放以使得合法的代表都纳入进来。第五,简洁性。运用的方法不应当是比其他原则更为复杂的。第六,优先处理和分类原则,为了减少纳米技术的副作用,应当优先考虑纳米技术对人类健康带来的影响,再考虑其对环境的影响;优先考虑立即造成的影响,再考虑其远期影响;优先改善已知且已证明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再考虑假设的风险。第七,采取有差别的应对措施。只有在某项活动的潜在负面效应具有极高的可能性与严重性时才采取限制措施。第八,尊重价值的多元化。第九,平衡的对待问题。同等的对待技术风险与自然风险,避免低估自然风险而高估人类技术风险。第十,重新审视与更新。当未来的条件发生明显变化时,决策者应及时对决策重新审视,尽快采取有效且能够承担的纠正方案。通过这些具体的实施要点,摩尔希望能将亲行原则塑造成一个包容性和结构化的应对不确定性的路径。

在技术活动实践中,亲行原则也面临着诸多局限性。首先,亲行原则提出了对技术创新采取完全开放的政策,通过行动来学习而不是通过对于技术活动的事先思考。亲行原则将关注点过多的集中在简单的因果关系上,而忽视了其他方面发展的相互作用所带来的复杂结果。与此同时,通过行动来学习的逻辑将使得在实践中无视必须遵循的现有监管举措,使得技术发展没有任何限制。其次,亲行原则所强调的成本-利益分析的考虑不具有可行性,因为对利益的经济价值进行定量分析是非常困难的,新技术的风险和利益是未知的并具有不确定性,这使得在这方面的评估几乎是不可能的。对于远期风险的预测更加困难。虽然权衡风险和利益的重要性不能低估,但在实践中通常很有问题并且不能发挥作用。而且,有些利益如对环境或生物或健康等造成威胁,并不能仅仅通过经济价值来衡量,这还包括不同的社会价值或个体文化的观念等。在缺乏充分的或确定的科学知识的情况下,我们几乎很难准确计算行动或不行动时的成本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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