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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大学生创业教育的经验与借鉴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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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大学生创业教育的经验与借鉴分析
时间:2023-02-27 00:54:47     小编:高丽娜

自 2002年启动大学生创业教育至今,我国积极探索大学生创业教育已达 10余年,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但在教育理念、课程内容、阵地建设、师资队伍和保障机制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为此,积极借鉴英国、美国、德国、法国、日本、瑞典、韩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 9 个发达国家在创业教育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有利于更好地促进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工作。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创业教育的经验

英国、美国、德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 9 个发达国家创业教育起步较早,在大学生创业的教育理念、课程内容、阵地建设、师资队伍和保障机制方面的成功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1. 教育理念人本化、终身化。所谓人本化和终身化,就是要求大学生创业教育要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核心,以终身教育为根本,强调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力求实现每个学生的人生价值。美国强调创业教育的人本化和终身化。提出创业教育旨在促进学生多元化发展、为了每个学生的自由发展服务、创业是一项终身的学习过程等观点,重在培养大学生具有企业家的素养。英国政府将创业教育的重点放在创业技能和创业精神的培养,并将创业作为未来职业的一种选择。如谢菲尔德哈莱姆大学创业教育的宗旨重在就业能力的培养与企业家精神的培育。德国的创业教育重在培养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其主要任务是按照企业家应具备的潜能和素养,培养大学生必须具备的创业知识和创业素质。澳大利亚强调创业教育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把创业教育作为展现大学生能力和实现人生奋斗目标的平台。创业教育不仅能够帮助大学生找到工作,也能够提升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其成为合格的公民。

2. 课程内容层次化、模块化。所谓层次化、模块化,就是将创业教育的课程内容分不同层次,每个层次侧重于特定的培养目标,设计不同的课程内容,共同构建一个立体型、实用性强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美国有纵横交错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从纵向看,创业教育涵盖了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三个阶段。从横向看,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阶段主要是普及金融、投资、理财、营销、商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重在培养创业意识。而高等教育阶段将创业教育纳入专业领域来探索,形成了完整的课程体系。英国、澳大利亚的高校大多采用层次分明和目标清晰的模块化课程。英国把创业教育课程分为做课程和关于课程,内容主要有投融资和管理学等课程。其中利兹城市大学还把企业家精神的相关元素融入课程。澳大利亚构建了三层次、三阶段、多模块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第一层次,即初级阶段,主要学习创业教育的基础知识;第二层次,即中级阶段,主要学习创业教育的主干课程;第三层次,即高级阶段,主要是创业实践体验。瑞典推出了项目化的课程。如瑞典的林雪平大学提供的创业培训服务就包括三大类项目:创业精神与新企业成长、已创业的发展项目、合作发展项目,每个项目又包括一系列子培训项目。

3. 实践阵地多样化、基地化。所谓多样化、基地化,是指根据创业教育实践性强的特点,按照其规律建立与企业培养目标紧密结合的多种类型实践基地,能够提高创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瑞典、加拿大等国家都非常重视科学园、创业孵化器和创业中心等基地的建设。它既是众多小企业诞生和发展的初始地,也是高校创业教育的转化场。如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的学生分别扮演学生和创业者的角色,研究成果直接进入创业孵化器,在园区可以进行商业转化,三年后离开孵化器独立运作。加拿大比较著名的孵化器有创业教育与发展中心、企业孵化器协会、多伦多 MARS创新中心、魁北克生物技术创新中心、舞台化生物技术孵化中心、卡尔加里技术公司等。加拿大高校有众多的创业实践基地,比较出色的创业实践基地有滑铁卢大学的速度之城和高新科技企业孵化加速器中心,麦吉尔大学的杜泊森创业中心、蒙特利尔大学的创业研究中心。英国、德国和法国也十分注重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的建设。主要有:一是能为学校提供资金支持和实践平台的校友企业;二是具有专业特色和实践性强的校办企业;三是能给学生提供真实体验的创业实践中心。

4. 师资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所谓专业化和职业化,是按照创业教育教师的职业要求、职业标准和职业条件,不断提高自身职业素养,努力成为创业指导的专兼职人员,以更好地为创业教育服务。发达国家创业教育的师资队伍都是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两部分构成,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都比较高。在专业化建设方面,发达国家参加创业教育的师资队伍通过学习和培训,基本具备创业指导的专业 标准、成为专门从事创业教育的过程。如美国实施的创业教育者终身学习计划项目,就是专门培训创业教师;澳大利亚的创业教育教师主要由企业家担任,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三年以上的实践经验;英国的创业教育课程教师分为做课程和关于课程两类教师,要求教师要有创办自己企业的经历和管理经验。在职业化建设方面,发达国家负责创业教育的师资队伍都具备较强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且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任教。他们均须从事创业并有参加创业实践体验的经历。如德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特别注重创业教育的师资与社会需求的接轨,其成员主要由企业家、专家学者、创业者和创业指导师等社会人士构成,要求他们既有创业经验又有一定的学术背景。

5. 保障机制规范化、法制化。所谓规范化、法制化,就是将创业教育的实施目标、关键环节、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等通过一定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来体现,并取得国家行政部门的认可和支持。首先,英国、美国和日本注重从立法的角度为创业教育提供支持与保障。如英国有确保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公司投资法规》《创业投资信托法规》和《公司创业投资法规》;美国鼓励创业制定的《小企业投资法》《中小企业免税法》《从学校到工作机会法》和《劳工保障法》等;日本出台的《中小企业创造活动促进法》《大学技术移转促进法》和《投资事业有限责任合伙法》等法律。其次,美国、韩国和日本制定了优惠的税收及担保政策。美国政府启动的商业复苏贷款计划(ARC),由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SBA)向企业提供 100%的担保,促使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长达 5 年的低息贷款;韩国政府积极鼓励新生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对新兴的技术密集型中小企业,分别采取减免一定年限的所得税和法人税等措施;日本政府的再挑战支援融资制度,主要针对首次创业失败且有第二次创业意愿的中小企业,提供再次创业所需资金的融资。

二、发达国家大学生创业教育对我国的启示

目前,我国创业教育刚刚起步,尚处于探索阶段,创业的基础较为薄弱。因此,从教育理念、课程内容、阵地建设、师资队伍和保障机制方面应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以便更好地促进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工作。

1. 以观念转变为先导,促使创业教育理念由功利性向非功利性转变。更新观念是国家立足长远规划的前提条件。当前,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把创业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创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公民的成功经验[1]。着重转变两个观念:一是教育对象的转变,把创业教育仅局限于大学生群体转变为面向国民教育全体;二是教育目标的转变,把创业作为大学生就业的重要指标转变为培养合格公民的目标。一方面,我国政府应把创业教育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分阶段制定培养计划和培养目标,构建从小学、中学、大学、研究生一体化的创业教育体系,逐步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思维和创业能力;另一方面,我国创业教育应改变以创业促进大学生就业,把创业教育等同于就业教育的观念,这是一种功利性色彩很强、且目光短浅的行为。因此,我们应有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眼光,树立创业教育旨在培养一大批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合格公民[2]。

2. 以课程改革为核心,促使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由知识传授为主向能力培养为主转变。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把创业课程体系和课程建设作为创业教育改革的核心内容的经验,解决目前存在课程体系不健全和课程建设相对薄弱两大问题。一方面,建立能力培养为主的创业课程体系。目前各高校的重视程度不同,大多数高校既没有把创业教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方案,也没有纳入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创业教育仅依靠第二课堂的创新创业协会或创业计划大赛来普及一些创业知识,属于一种短期行为,难以提升学生的创业能力。高校应将创业教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统一设计,贯穿于教学、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另一方面,注重实践性强的创业课程的开发。由于创业是目前大学毕业生走出就业困境的有效途径之一,高校既要开设《大学生创业基础课程》等必修课,也要尊重学生意愿、专业特点和地方经济对人才需求的实际,自主开发一些与学科、专业及实践环节紧密结合、实用性强的创业教育选修课程。这样既可以增强高校实施创业教育的实效,也能实现创业教育由知识传授为主向能力培养为主转变。

3. 以阵地建设为重点,实现创业教育的实践基地由零散型向集约型转变。创业实践是创业教育过程中最重要的途径。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把实践阵地作为创业教育向社会与市场转化的重要平台的经验,重点解决我国创业教育存在阵地建设缺乏顶层设计和阵地数量较少且比较零散两大问题。一方面,国家应注重顶层设计,分层次规划大学生创业教育阵地。该阵地主要有青年科技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和大学生创业实验室三种形式。青年科技创业园是政府主办的创业阵地,并能充分利用政府、企业和高校的智力、技术、设施设备等资源,是创业教育的高级形式;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是高校主办的创业阵地,重在指导学生自主设计、创办、经营企业或科技公司,是创业教育的中级形式;大学生创业实验室是高校院系负责的体验阵地,是将对创业感兴趣的学生按照虚拟公司的形式组织起来,轮流担任不同角色,体验创业运作全过程,是创业教育的初级形式。另一方面,高校应加大创业教育阵地建设。目前,我国高校创业教育阵地数量较少且比较零散,绝大部分高校未将创业教育纳入学校的年度计划,学校创业教育的实践平台非常薄弱,没有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和创业实验室,更没有统筹规划、系统设计,大学生的创业教育与青年科技创业园的融合度远远不够。所以,高校应高度重视大学生创业教育,有效地整合学校、社会和企业等多方资源,为实体创业提供场地和政策扶持,以提高大学生的创业素养和创业能力[3],提升大学生创业的成功概率。

4. 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促使创业教育师资队伍由数量发展型向质量优化型转变。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抓好专兼职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是提高创业教育质量的关键的经验,重点抓好创业教育师资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两个薄弱环节。一方面,国家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大学生创业教育,其师资队伍数量增长较快。特别是近年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农业部等部委相继颁布了系列支持创业的相关激励政策,降低创业门槛,投入大量资金,支持创业项目,一大批无太多实战经验,但具有教育管理、人力资源、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等学科背景的教师成为了专职创业师资,而另一些理论研究不深,但具有实战经验的知名企业家、成功创业人士和风险投资家成为了兼职创业师资,从数量上确保了创业教育的师资力量。另一方面,在数量保障的情况下,应狠抓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一是加强校企合作、校地合作,互换岗位,共同提高。高校的专职创业师资与兼职创业师资可互换岗位一年以上,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升创业教育的职业能力,实现专业化建设;二是应组织教师参加国家相关部委组织的创业教育师资专题培训班,让专兼职创业师资中涌现出更多的职业指导师、创业指导师、创业咨询师和企业培训师,以促进职业化建设,从而实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由数量发展型向质量优化型转变。

5. 以政策法规导向为主轴,促使政府在创业教育方面的职能由管事主体向办事主体转变。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抓好创业教育政策法规是重要保障的经验,重点解决创业教育中政策体系上不健全和执行力度薄弱的双重问题。一方面,在政策体系上,应出台专门、系统的政策法规。目前,我国仅在 1999年《面向 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2009 年《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涉及一些内容,没有一部专门的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法规。从宏观层面来讲,国家、地方政府应针对我国目前的情况,在创业项目、创业基金、创业阵地、税收政策、信用保障等方面制定较为系统的法律法规;从微观层面来讲,各高校应结合学生实际,制定鼓励大学生创业项目、创业基地和创业基金等实施办法,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权威的政策保障;另一方面,在政策法规出台后,必须加强宣传和执行力度。近年公布的《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业白皮书》显示,我国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总体情况比例偏低,主要面临创业意识差、创业环境较差和资金来源匮乏三大困境。一是政府、社会媒介和高校应通过网络、报刊、广播和手机等大力宣传国家及相关部门制定的大学生创业实施政策。二是政府要转变角色,加大执行力,推动创业工作,同时将大学生创业的情况纳入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同时要求工商管理等部门在项目贷款、登记注册等方面开通大学生创业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实现零门槛,真正使政府由管事主体转变为办事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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