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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分配公正的实证性研究(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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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分配公正的实证性研究(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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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从实际出发,通过统计数据对山西省2000年到2006年的收入分配状况进行研究,发现山西省的收入分配差距呈扩大趋势。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对策。

【论文关键词】 山西省 收入分配差距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社会分配公正既是一项基本条件,也是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因此,真正落实分配领域“公平”原则是今后进行收入分配、完善分配制度的重要任务。

山西省是我国的能源大省,在全国经济发展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山西省也是我国发展缓慢、落后的省份之一。

其收入分配的状况不仅关系到山西省今后的发展与稳定,还与我国其他省、市的经济发展紧密相连。因此,研究山西省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当前山西省收入分配的现状及成因分析 1.不同行业间职工平均收入差距分析。2003年以来,我国调整了国民经济行业的类别划分,在新的行业划分中,行业收入分配出现了新的特点。

总体来看,山西省的每个行业的收入都在逐年上升,但增长的速度不同。其中,采矿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以及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几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始终位于前列。

采矿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最快,排列位次从2003年的第四名跃至2006年的第一名,年平均工资从12871元增至26925元,增幅为1.09倍。农、林、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几个行业的年平均工资则位居倒数几位。

住宿和餐饮业的平均工资增幅最小,仅为0.41倍。2003年,不同行业最高与最低平均工资差距系数为2.91,而到了2006年,该差距系数已增加到3.06。

经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山西省不同行业职工工资收入在稳步增长的同时,其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扩大。分析原因,农、林 、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职工工资收入长期处于最低水平,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这几个行业的劳动价值量较低 ,并且竞争较为激烈,竞争激烈的行业往往工资水平较低;在平均工资收入位于前列的几个行业中,则分成不同的类型。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具有较高科技实力,符合社会经济发展方向,竞争力强,工资水平较高,有其合理性;采矿业、金融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几个行业则存在程度不同的垄断性质。在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行业之间没有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导致这些行业处于垄断经营的地位,利润率较高,工资收入增长很快。

2.不同性质单位间职工平均收入差距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确立了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经济结构。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公有制经济成分占据着主导地位,非公有制经济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增添了生机与活力。那么,不同性质单位的职工之间收入分配状况如何呢? 通过图2,可以看出山西省不同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工资均有所增长。

国有单位职工工资从2000年的7249元增长到2006年的18540元 ,增加了1.56倍;集体单位职工工资由4193元增长到12014元,增加了1.87倍;其他单位职工工资由7783元增长到18992元,增加1.44倍。其中,集体单位的职工的工资增长速度最快,但始终处于最低水平,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与国有单位和其它单位的职工工资水平差距逐渐拉大。

分析原因,山西省国有企业经过资产重组,提升技术水平、淘汰落后产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提高竞争力,经营状况明显好转,职工工资水平得到了提高。此外,有部分国有企业依靠其自然或类自然形成的垄断性质,获得较高收入;其他单位中的部分企业能够享受政府的税收和其他方面的优惠政策,并在管理、技术和吸引人才方面具备一定优势,因而工资水平较高;而集体企业的规模普遍较小,生存压力大,缺乏竞争力,企业效益受到影响,工资水平自然较低。

3.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人均纯收入的差距分析。通过图三可以看出,山西省城镇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平均纯收入从2000年到2006年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城镇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较快,从2000年的4724.11元增加到2006年的10027.70元;而农村居民平均纯收入增长缓慢,2000年为1905.60元而2006年仅为3180.90元。二者的差距系数从2.48扩大到3.15。

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显著,呈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山西省是我国的能源重工业基地,主导产业为煤焦、钢铁、化工等行业,农业则相对属于弱势产业。

山西省农民的收入水平从20世纪90年代起在就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并与城市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

二、缩小山西省收入分配差距的对策 山西省政府应发挥政府职能,采取必要的手段调节、控制、介入收入再分配领域,遏制不断扩大的收入差距。在保证效率优先的情况下,降低不合理的收入,取消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

1.加大对农业的财政投入。

(1)“山西省农业投入与同期财政收入的增幅明显不相称。‘十五’期间,全省财政收入增长1.7倍,而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只增长了69%,省级统筹农林水基建投资每年保持在3.1亿元不变。

”由于投资不足,导致农业新增项目建设缓慢,无法发挥项目效益,影响农业增产和农民收入增加。中央已经出台一系列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重要政策和措施。

在此基础上,山西省应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建立农业投入的长效机制,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发挥山西农业优势,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畜、果、蔬产品的质量,使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缩小城乡差距。 2.优化区域布局,调整农业结构。

利用山西省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发挥区域优势,种植高品质农作物。发展优质杂粮、棉花、优质油料、优质食用菌、红枣、核桃等。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农产品的要求也不断增加。农产品的无公害化、标准化、专业化成为农业发展的方向。

因此,应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建立科学、标准的农产品基地,使农产品从质与量两个方面都有显著增长,提高山西省农产品的附加值及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加强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只有这样,农民的收入才能有真正的提高。

3.加强制度建设,控制垄断行业的垄断利润。山西省政府应在制度建设方面狠下功夫,控制垄断行业部分不合理的工资收入,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一些行业实施倾斜性的优惠政策。

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随着竞争和资源的自由流动,平均利润形成,各行业工资水平应大体趋于一个平均水平。而目前金融、电力、资源类等行业则凭借垄断优势获取高额利润,并将利润转化为职工收入,造成职工的劳动贡献与实际收入数额的不匹配。

这种结果既不利于这些垄断性质行业的改革和生产、服务质量的提高,同时又极大挫伤其他行业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甚至引发社会不公的愤怒情绪,影响到社会发展与稳定,为了维护行业间的分配公正,减小不断扩大的行业收入差距,政府有责任对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进行调控,既保证这类行业的正常收入,又保证企业因垄断地位获得的利润合理分配。 4.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中、小企业在山西省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除了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增加就业岗位和保持社会稳定方面的影响越来越大。

但山西省中、小企业的发展还面临着一系列困难与挑战,制约着中、小企业从业者收入的提高。山西省政府应采取措施为人才的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使中、小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增强。

只有这样,中、小企业的职工收入才能保持不断增长的势头,减少收入差距。 参考文献: 山西省政府网站 本文统计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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