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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对当代城市社区音乐舞蹈文化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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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对当代城市社区音乐舞蹈文化的思考
时间:2023-05-24 00:19:58     小编:

论文关键词:社区舞蹈 老龄化 政府 室内场所

论文摘要:现代中国正处在几千年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关键性的社会转型期,其剧烈性、复杂性、艰难性可以说是史无前例,在这种空前多变的社会里,音乐舞蹈社会生产近乎完全商品化、音乐的良性社会循环机制的缺失、音乐舞蹈听众的高度离散化等新问题大量涌现,这些社会音乐舞蹈问题是对社会全体获部分群体的音乐舞蹈生活产生社会影响的一类普遍现象。

“音乐舞蹈既是促进认识的基础科学,也是社会参与的应用科学。在中国,我们面对社会日益扩大的社会音乐舞蹈洪流,以思想为的中国音乐舞蹈社会学,绝不是社会生活的旁观者和无任何指导倾向的观察员。音乐舞蹈社会学,应当以科学、冷静的态度研究社会音乐舞蹈生活,在此基础上,以满腔的热情引导、作用与社会音乐舞蹈生活。”①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中国音乐舞蹈社会学的学科职能具有强烈的“社会干预论”特征,这是我们的社会制度和音乐舞蹈社会学者所具有的经历和所持的观所决定的。因为,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一系列的社会建设指导思想都是以辨证唯物主义作为它们的哲学基础,而辨证唯物史观认为人类通过自身的主观努力是可以改变所处的现实社会环境的。因此,在对待当代城市社区音乐舞蹈文化,应充分重视音乐舞蹈文化活动在当代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发挥的良性作用及所能取得的社会功效,以求突出音乐舞蹈社会学对社会的干预职能,同时,对当代城市社区音乐舞蹈的发展作出客观思考,用学科研究的新成果对社会与音乐舞蹈文化的良性互动产生有益的作用。

从目前社区音乐舞蹈文化活动的现状来看,“传必求通、传必有应”是其传播关系上的显著特征,音乐舞蹈在社区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是毋容置疑的,音乐舞蹈文化活动在当代社区文化建设中的份量和地位也越来越重要。

现代中国社会正处在几千年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关键性的社会转型期,其剧烈性、复杂性艰难性可以说是史无前例,是一场直接从社会和社会的混合体形态跨越巨大的发展差距,向信息化社会跳跃式发展的根本性社会变革,在这种空前多变的社会环境里,由于物质文化变化快,精神文化变化慢而引起两者的脱节现象,即社会传播方式日益视觉化、音乐舞蹈社会生产近乎完全商品化、音乐的良性社会循环机制的缺失、音乐舞蹈听众的高度离散化等新问题大量涌现,这些社会音乐舞蹈问题是对社会全体获部分群体的音乐舞蹈生活产生社会影响的一类普遍现象。体现在:

一、城市社区音乐舞蹈活动中的戏曲音乐舞蹈远远高于其它类型音乐舞蹈,缺乏广泛性

当代中国处在社会生产方式由农业社会及工业社会直接向信息化社会过渡的一个特殊历史时期,整个社会的音乐舞蹈文化类型也随之呈现出众彩纷纭的局面。但是各个地域居民之间不同的观点意识、情感和生存方式,地域社会居民的情感、情绪、意志、思维和感知生活的方式都深化为戏曲这种艺术形态通过主体的具体行为呈现在社会时空中,对地域社会发生着各种作用。

当代城市社区居民仍以戏曲音乐舞蹈型态——这种中国农业社会的艺术产生物作为其日常音乐舞蹈活动的主要体裁,主要社会原因是在现代社会化保障制度下的退休人员和老年人群体可以自由支配的空闲时间比以往任何时代里的农民的农闲时间都要多,而戏曲音乐舞蹈形态的某些特点非常适合于这种生活节奏和劳动节奏舒缓的社会生活方式。这种略有畸形趋势的音乐舞蹈社会现象的产生是有着深厚的内在社会传统和文化原因的一种隐性问题,需要地方政府的文化职能部门予以重视并给以引导解决,使当地的城市社区音乐舞蹈文化保持一种动态的均衡,以求社会音乐舞蹈生产形式体裁的全面与多样化,避免陷入一潭死水的畸形状态。

二、参加社区音乐舞蹈文化活动的城市居民年龄结构偏于老龄化

大量的现场观察访谈记录,笔者发现参加社区活动的人群十分明显的以中老年人群为主,城市社会音乐舞蹈文化的活动主体呈现处老龄化的隐性忧患。造成这种情况的 原因可能由以下几点:其一,是整个中国社会老龄化现象出现的大环境所至;其二,这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青壮年的大量外流,很多家庭的青壮年人口不能与长辈共同生活在一起,空巢家庭大量出现;其三,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变迁中习俗流变造成的社会现象,城市家庭的子女成人后,由于社会经济条件的提高及子女同父母的代沟原因,一般较多地选择离家独立生活,老人在子女亲情缺失后的一种精神补位,从而参加社区音乐舞蹈活动。

三、城市社会音乐舞蹈文化活动缺乏全天候的室内公共场所

在市场经济的社会条件下,市场成为社会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这使得很多文化、体育、公益活动的场地,比如,当地的文化宫、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市工会职工大楼、工人文化宫等等诸如此类的公共场馆设施被他们的实际管理者作为单位完全背离了文化、体育场馆等公用设施的建设与使用目的,使得一边是风霜雨雪中无处活动的社区群众,一边是拿社会公共设施谋取小集团利益的管理单位。这种情况似的城市居民只有到全天开放的公园、广场、绿化带或居民社区空地等露天场所进行室外活动,天气良好的时候还无关大局,但遇到天气恶劣所有的活动只有搁浅,这对于露天进行音乐舞蹈活动的群体无疑是一个难以通过个人激情和主观努力能克服的客观障碍。

政府作为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应该加强对这种问题的处理力度,为社区文化、社区音乐舞蹈活动以及群众性的文艺体育活动创造适宜的室内固定场所。

四、政府职能部门重视度不足,缺乏统一的联动机制和支持

城市社区社团大多是群众自发的社团,少部分有政府背景的音乐舞蹈社团,不论那种形式,他们大量的音乐舞蹈活动不仅营造了整个地域社会鲜活生动的文化氛围,而且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性的社会活动,义务奉献地为运动会、艺术节、政府会议、福利院、老年公寓,慰问部重点工地,甚至到农村社区进行表演活动,起到了积极社会作用的正面影响。但是有一段时期当地城市社区里街头户外音乐舞蹈活动却被某些政府职能部门人为地干扰,城管部门说是影响城市面貌。这种可笑的悖论说明社区音乐舞蹈文化活动还处在一种近似自发、无序的发展状态,缺乏统一有效的协调机构与联动机制,不利于当地社区音乐舞蹈文化活动的深入持久发展。因此,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应以积极支持的态度多加扶持,毕竟,是文化的监护人。

对于人类社会来说,环境是自然、社会、和人文三位一体的多维空间环境,社区音乐舞蹈文化艺术性的提高离不开三者之间的互动,如果良好的设施加之具有专业知识和社会组织能力人才的参与,相信城市社区音乐舞蹈文化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①曾遂今:《音乐社会学概论—当代社会音乐生产体系运行研究》,文化艺术出版社1997年3月第一版,第89页;

②张敦福:《现代社会学教程》,高等艺术出版社,2001年1月第一版,第1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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