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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与乌台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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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与乌台诗案
时间:2023-08-05 21:37:41     小编:孟宇

乌台诗案是北宋一大文字狱,王安石推行变法,有如暴风骤雨,一个新法尚未见成效,另一个新法又推行出来了,而且任用新进,与民争利百姓苦不堪言。苏轼在《再上皇帝书》中指出:“今日之政,小用则小败,大用大败,若力行不已,则乱亡随之。”这一政治态度导致了他与新党的巨大矛盾,乌台诗案的发生与新旧党争有着内在联系。

乌台又叫乌府,为谏官御史办公之处所,《汉书》记载,乌府中多柏树,常有乌鸦数千栖宿其上。晨去暮来,因而御史台(府)称为乌府或乌台。

元丰二年(1079年)三月,44岁的苏轼由徐州调至湖州,作为例行公事,苏轼给神宗写了《湖州谢上表》,说自己无政绩可言,而皇恩浩荡,让自己到湖州任职,其中有几句牢骚话:“陛下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其”,代词,指苏轼自己与变法的“新进”是不一样的,说“老不生事”,实际暗指变法的新进者扰民生事。

三月二十七日,监察御史何正臣抓住这奏本几句,称苏轼“愚弄朝廷,妄自尊大”“一有水旱之灾,盗贼之变,轼必倡言,归咎新法”,请神宗“大明赏诛,以示天下,如轼之恶可以止而勿治乎!”

同年七月二日,御史中丞李定上疏说苏轼有可废之罪四:一是苏轼初无学术,滥得时名,偶中异科,遂叨儒馆;二是苏轼急于获得高位,心怀不满,于是讥讪权要;三是皇帝对他宽容已久,冀其改过自新,但苏轼拒不从命;四是苏轼所写之诗荒谬浅薄,影响很大,“臣叨预执法,职在纠察,罪有不容,岂敢苟止?伏望陛下断自天衷,特行典宪,非特沮乖慝之气,抑亦奋忠良之心,好恶既明,风俗自革。”

同日,为了配合李定的弹劾,监察御史里行舒在奏本中分析了苏轼讽刺新法的诗歌:“盖陛下发钱(指青苗钱)以本业贫民,则曰‘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课试郡吏,则曰‘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陛下兴水利,则曰‘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盐碱地)变桑田’;陛下谨盐禁,则曰‘岂是闻韶解忘味,尔来三月食无盐’;其他触物即事,应口所言,无一不以讥谤为主。”舒还上缴了苏轼印行的三卷诗稿作为证明。

由于御史台众口一声,神宗立刻诏命知谏院张b、御史中丞李定立案推治,苏轼的好友王诜知道这一消息,立即派人告诉苏轼的弟弟苏辙,苏辙赶紧派人到湖州通知苏轼。与此同时,朝廷委派太常博士皇甫遵前往湖州传旨,苏辙的信使比皇甫遵先到一步,苏轼知道消息后立即请假由通判代行太守之职责,皇甫遵到了湖州,苏轼不知如何是好,与通判商量,通判说躲避无济于事,应面见钦差。苏轼穿上官衣官靴去见皇甫遵说:“臣知多方开罪朝廷,必属死罪无疑,死不足惜,容臣与家人一别。”皇甫遵告诉苏轼,不用担心害怕,没有你说的那么严重,打开公文一看,仅仅是免去太守职务,传唤进京,要苏轼立即起程。正是驱一太守如驱鸡犬。

苏轼回家,全家大哭,苏轼只好讲了宋真宗时杨朴写给夫人的一首诗:“更休落魄贪酒杯,且末猖狂爱咏诗。今日捉将官里去,这回断送老头皮。”来安慰家人,家人听了不那么着急了,烧了不少信件和手稿。

七月二十八日,苏轼被捕,八月十八日,关进御史台的监狱,八月二十日,正式讯问。苏轼报上了自己的籍贯、年龄、世系、科举考中的时间以及历任官职,苏轼还讲了自己受到的两次处分。依次是在凤翔通判任内与上官不和,没有出席官方仪典,罚红铜8斤;另一次在杭州因小吏挪用公款未及时呈报,罚红铜8斤,除此之外没有不良记录。苏轼只承认在杭州写的《山村五绝》第二首:“老翁七十自腰镰,惭愧春山笋蕨甜。岂是闻韶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意山中之人,饥贫无食,虽老犹自采笋蕨充饥。时盐法峻急,僻远之人无盐食,历经数月,若古之圣人,则能闻韶忘味,山中小人,岂能食淡而乐乎,以讥盐法太急。”

盐法即配卖官盐,原先国家将盐贩给商人,由商人卖给用户,实施盐法后,由国家直接卖给消费者,称为“官卖”,由于封建官僚制度的特点不适宜经商,加上官吏的贪污腐败,有时候还往食盐中掺入泥沙,老百姓不愿意买这价高质劣的“官盐”,“官盐”卖不出去他们就先收钱再发盐,种种弊端让百姓不满甚至抵制,苏轼的诗正是反映了这一现实。苏轼供认,除《山村诗》外其余文字,并无干涉时事。二十二日御史台讯问《八月十五日看潮》“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之用意,逼得没办法,苏轼只能根据舒定的调子,说是“讽刺朝廷水利之难成。”

到了九月份,御史台搜集苏轼寄赠他人的大量诗词。王安石罢相的第二年(1077),苏轼寄赠司马光的《独乐园》:“先生独何事,四方望陶冶,儿童诵君实,走卒知司马。抚掌笑先生,年来效喑哑。”御史台说这诗讽刺新法,为司马光上台制作舆论。虽然罪名成立,但当时新法已废,这一罪名不能判苏轼重刑,于是御史台找出了《和韵答黄庭坚二首》和《汤村开运河,雨中督役》,前者是与黄庭坚唱和的,后者是寄赠好友王诜的。

《和韵》诗云:“嘉谷卧风雨,莨莠等我场。阵前漫方丈,玉食惨无光。”苏轼的解释是,今之小人轻君子,如莨莠之夺嘉谷也。《汤村》诗云:“居官不任事,萧散羡长卿。胡不归去来,留滞愧渊明。盐事星火急,谁能恤农耕?薨薨晓鼓动,万指罗沟坑。天雨助官政,泫然淋衣缨。人如鸭与猪,投泥相溅惊。下马荒堤上,四顾但湖泓。线路不容足,又与牛羊争。归田虽云辱,岂失泥中行?寄语故山友,慎毋厌藜羹。”苏轼承认自己对盐官在汤村一带开运盐河的不满,“农田未了,有妨农事”“又其河中间有涌沙数里”“役人在泥中,辛苦无异鸭和猪”等等。仗义执言也是罪行。

舒等人意犹未尽,鼓动副宰相王检举《王复秀才所居双桧》诗。诗云:“凛然相对敢谁欺,直干凌空未要奇。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惟有蛰龙知。”王复在乡间行医,口碑甚好,他家门口有两株百年的桧树。诗的意思是这两株树相对挺立,表现出了不可侵犯的气势,笔直的树干不仅耸入云天,更为奇特的是他们的根扎入地下,在九泉之处也毫不弯曲,也许只有潜伏在地下的蛰龙才能理解。诗以桧喻人,赞美一种表里如一、光明磊落的高风亮节,王极尽诬陷之能事对神宗说:“陛下飞龙在天,而轼求之于地下的蛰龙,其不臣如此。”王满以为神宗一定龙颜大怒,苏轼一定人头落地,没想到不以为然说,龙者非独人君,人臣也可以称龙,比如孔明就是卧龙,“诗人之词,安可神宗论?彼自咏桧,何预朕事?”御史问苏轼咏桧一事,苏轼巧妙地回答:王安石诗“天下苍生望霖雨,不知龙向此中蟠”,用了蟠龙一词。御史听了笑而不言。那些拥护王安石变法的“新进”,居然连王安石写过的蟠龙也记不起来了。御史台不肯善罢甘休,将苏轼转往三司度支审问,想从经济上抓把柄,但苏轼一向为官清廉,结果毫无收获。 在狱中备尝苦难,未卜生死,苏轼一直等待审判的最后结论。他儿子苏迈每天到监狱给他送饭,但不能见面。苏轼和苏迈有个约定,平时只送蔬菜和肉食,如果判处死刑就改送鱼,以便心理有个准备。有一天因钱用光了,苏迈出京借钱,委托朋友送饭,朋友不知道这一约定,送去一条熏鱼,苏轼一见,认为凶多吉少,给弟弟苏辙写诗诀别。诗之一:“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百年未满先偿债,十口无归更累人。是处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独伤神。与君世世为兄弟,再结来生未了因。”

诗之二:“柏台霜气夜凄凄,风动琅月向低。梦绕云山心似鹿,魂飞汤火命如鸡。额中犀角真君子,身后牛衣愧老妻。百岁神游定何处?桐乡应在浙江西。”

诗作完成后,狱吏按照规矩将诗作呈交给神宗,神宗读后甚为感动。神宗本就欣赏苏轼的才华,交给乌台审理只是想煞煞苏轼的锐气罢了。

对于苏轼的案子,神宗十分头痛,有宋一代历来重视言官御史台,言官群起而攻击苏轼,不能不使他慎重考虑,于是他打发一个宦官潜至乌台,观察苏轼的动静。几天后宦官汇报,苏轼晚上躺下就睡,鼾声如雷,神宗认为苏轼心中坦荡,没有藏奸。

乌台诗案在朝野引起巨大反响,宰相吴充直言:“陛下以尧、舜为法,薄魏武固宜。然魏武猜忌如此,犹能容弥衡,陛下不能容一苏轼何也?”已罢相退居金陵的王安石也上书神宗:盛朝不应诛名士。与苏轼同榜进士章也上书规劝神宗,“轼十九擢进士第,二十三应直言谏科,擢为第一。仁宗以为一代之宝,今反置在囹圄,臣恐后世以谓陛下听谀言而恶讦直也。”

身患重病的曹太后对神宗说,“昔仁宗策贤良归,喜甚”,指的就是苏轼苏辙,现在要杀苏轼行么?幕前幕后救苏轼的人不在少数,在狱中苏轼关了四个月零十二天,十二月二十九日,圣谕下发,苏轼贬往黄州,充团练副使,不准擅离,无权签署公文。实际上作为政治犯,苏轼仍然得接受地方官员的监督。

因乌台诗案受到牵连的多至25人,驸马都尉王诜削除一切官爵,其次是王巩,被御史附带处置,发配西北监宾州盐酒务、苏辙降职调往江西高安任筠州酒监。退休的副宰相张方平罚红铜30斤,司马光等人各罚红铜20斤。

苏轼出狱当天又写了两首诗,其中一首是:“平生文字为吾累,此去声名不厌低。塞上纵归他日马,城东不斗少年鸡。”

乌台诗案对苏轼仕途是一大挫折,对苏轼的创作是一大促进,正如陆游所说的:“天恐文人未尽才,常叫零落在蒿莱。不为千载离骚计,屈子何由泽畔来?”在黄州苏轼写下了诸如《念奴娇・赤壁怀古》及《前赤壁赋》《后赤壁赋》等不朽的诗文,就是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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