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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黎掌小说十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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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黎掌小说十则
时间:2023-05-09 00:06:40     小编:

一条狗的前途

大年初一那天,牛山一家去舅舅家拜年。天气很冷,哪里都冷。这时的太阳,不仅对寒冷力不能及,而且对人间虚张声势。牛山先去舅舅家,十一岁的他骑上自行车冲向院子外的广大的天地,他父母则在收拾,在思索带上什么样的东西给舅舅,对自己及舅舅来说都是恰当的划算的。

到了。喝茶吃东西。舅舅一家人都笑容灿烂,有点过分和盛情难却。吃饭。饭桌上很冷清,牛山觉得他们是春节联欢晚会幕后的临时工,别人在欢乐,他们这些人只能躲在这里,不敢欢笑也无心欢笑。

到了下午,牛山才觉得气氛活跃了一点。因为舅舅的女儿也就是自己的表姐回家了。她带回了丈夫、儿子和一辆汽车。她一到家,就大声和所有的人打招呼,说话,询问,笑。

表姐问牛山:最近成绩怎么样啊?

第二名。

不打架了吧,不把人打哭了吧?

其他人都笑了起来,牛山说;我把人打哭了,自己也难过,也会哭的。

表姐已经掉头和其他人说话了,她留给每个人的时间不多。这还得趁她的儿子正在鼾睡,没有闹着哭着。舅舅劝牛山:你成绩好,但是千万不要打架,打人会让你不好好学习的。

连牛山的父母都跟着起哄,他们说:我们讲过他多少次了!

舅舅又说:长大了就好了。

表哥说:你们少给他吃点,让他长得瘦瘦小小的,看他还打不打人!对于这种思维,牛山觉得自己会永世难忘的。

让他一打架就吃亏,看他还……表哥接着说。牛山烦躁,出去,在院子里,和外婆并排坐着,晒太阳。

舅舅家有一条小狗,名字叫小宗。这是牛山悄悄听来偷偷记下的。现在小宗就躺在外婆那一边,似乎它也是觉得其他地方不好玩,到外婆身边来安静安静的。牛山觉得冷,就站起来,走到小宗眼前,对它说:

狗子!

小宗不理。牛山又说:狗子,说话!

外婆说:它怎么能说话呢。

牛山说:我知道,不要你讲。

牛山又说:狗子,小宗。

小宗听了从地上站起来,看看牛山,眼睛透彻明亮,还有点鄙视。换成是人这样看牛山,牛山就得跟他打架了,因为是狗,没法开战。不过牛山还是一下子把小宗抱起来,举到最高。

小宗在上面悄无声息。牛山把它放到胸前,看看,他还是那眼神,有点可怜。牛山就把它放下来,自己坐在地上,用一只手摸着它的毛。刚才是外婆在中间,现在变成了外婆、牛山、小宗。

一声尖锐的哭声从屋子里传来,所有人都做好了各自的准备。表姐的儿子醒了,只见表姐快步跑向屋子,走近那哭声,哭声于是像水面一样被搅得动荡摇晃。过了一会,表姐抱着儿子出来了。儿子被抱在胸前,像昂贵的项链在晃晃荡荡。过了一会,小家伙被放到地上,东张西望,但还在哭。一群人排着队在后面哄他。表姐排在第一个,表哥在表姐后面,他唧唧哑哑说着,似乎在哄表姐;表哥后面的舅母似乎在哄表哥,表姐的丈夫似乎在哄舅母……

表姐的儿子忽然看见了牛山身边的小狗,就口齿不清地喊着:“狗,狗……”

于是大人就走过来,很客气地从牛山手里夺走小宗,放在小家伙眼前。小家伙一看,哇地一声又哭了。于是大人打小宗,撵它走。小家伙又说要,于是大人又把小宗抱过去。不知道谁找来一个纸箱子,把小宗放在那里面,小家伙站在外面朝箱子里看,身子靠在他母亲的腿上,手舞足蹈。还是不知道是谁,拿来一根小木棍,让小家伙抓着,怂恿他打狗。旁边的几个大人一起说:

打狗!

打它!

打狗子,打!

……

这样打,表哥拿过棍子,打了小宗一下,但是小家伙立刻哭了起来,不是心痛狗,而是心痛棍子被拿走。他一哭,棍子立刻回来。他挥舞着,棍子变成了指挥棒,大人都在团团转,而且有了生气和欢笑。

牛山很生气,继续坐在外婆身边,太阳的光线像钟表的指针一样缓缓划过天空,指向寒冷的傍晚。牛山他们如中午一样吃饭,但是因为多了这个小家伙,晚饭吃得比中饭声音大。几个大人不停地说着,说着。小家伙的晚饭几乎是和小狗一起吃的,他吃一口,就会吐出来,吐在小狗眼前,小狗悠悠地吃着,无所谓食物的来路。

最后,结束了,表姐一家要回城了。在漆黑的院子里大人们做着告别,像打架一样。小家伙要小狗,说要带走。于是舅母就把小狗抱进了汽车,还让它坐前排。车子先发出刺眼的白光,让后车身一阵颤抖,往自己放出的光里钻,越来越快,一会就看不见了,光还在。舅舅他们站在院门外门看着车子开走,牛山忍不住问舅母:

小狗被带走了?

带走了,他要就给他好了。舅母笑着说。

然后她又嘲笑着说:肯定养不活!还养呢,真是的。

牛山接着问舅母:养不活还给他们带走干什么?

他们要就给他们好了。小狗子多的是,过几天再抱一个回来……

你妈逼!牛山狠狠地骂了舅母一声。

周围立刻安静下来,但是一声清脆的耳光像刀一样马上划破了这安静。牛山被父亲狠狠打了一个嘴巴,就像刚才他狠狠骂舅母一样。牛山顺手拿起靠在墙脚那根撑院门的木棍,朝着父亲的小肚子就是一下子,极其凶狠,像疯狗一样。

随后牛山被按住,被拖着走,被抱住坐在表哥的摩托车后坐上,被按倒在床上,大人们一直把他往梦里按。

在睡着之前,牛山想着小宗,它的眼睛和它的柔滑的毛,还有动作。牛山觉得有说不出来的难过。这个难过,和很多年后在大城市的公交车上,看见一个必将消失的女性时产生的难过是一样的。现在的牛山总是有这样的感觉:自己一生中遇到的最好的女孩,就是在公交车上遇到的那些女孩。但是几分钟、最多十几分钟之后,她们就永远也见不到了,永远。

改姓

小周在怀孕时就希望能享受这样的待遇:将来小孩不管男女都跟她姓。她要以此来证明诸多事情,比如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证明丈夫是否无条件爱她。随着肚子的增大,她的愿望跟着越来越强烈。在怀孕九个月的时候,她终于对她的丈夫表达了这个想法。 这个想法就是:小孩跟我姓。

丈夫有些纳闷,因为夫妻两个都姓周啊。小周于是解释(这也是她思考良久的一套说辞),是这样,因为我们都姓周,小孩肯定姓周,在这一点上是自然而然的,难就难在小孩姓周以后并不能表示他随母亲姓。因为你也姓周,谁都会认为小孩跟你姓的。

小周的丈夫有点混乱。小周进一步说:是这样,你去派出所改姓,跟你妈妈姓,姓陈。小孩出世后姓周,跟我姓,这样谁都知道小孩跟我姓了。小周还补充一句:假如你觉得姓陈之后名字叫起来不舒服,就把名也一起改了。

小周的丈夫二十七岁,国家规定还可以改姓,但是此时改名换姓是否有点别扭,是否有种一生被一劈两半的感觉?对此几乎所有人都是不能下结论的,表面上看,似乎没有,我们看到这样场面:阳光灿烂的冬天,一男子夹着LV公文包,满脸春光、开开心心地去派出所找人、改姓。我们发现他还有点着急,因为只有一个月时间了,在小孩出世之前他一定要把姓改好,否则,小孩就不能取名,因为那时取名肯定姓周,这就突出不了“跟母亲姓”,即使自己将来改姓以弥补,也是不完美的。假如到了小孩必须取名(叫周某某)以登记的时刻而他还没有改好姓,那么就可以说他没有实现其妻子的小小的愿望。丈夫不能实现妻子的小愿望,这是不对的、危险的。总之他要抓紧,于是我们看到他的两只腿在地上蹬着,前后、前后、前后、前后、前后……停、转、走、前后、前后、前后、前后……停、稍息……裤管里兜满了风。

骨头没有胖瘦之分

我会长时间盯着卡夫卡的照片发呆,羡慕他的瘦,希望自己像他一样瘦。瘦能让人轻盈,你越瘦,就越少和世界发生关系。我会和朋友们说这些,有时还会说:我一定要让自己成为最瘦的人。他们都笑了,劝我说,假如一定要实现一个关于胖瘦的理想,还是去做个最胖的人吧,基础好。

很悲哀。假如瘦是人生理想,那么我的人生很悲惨,从来不顺。我是典型的易胖难瘦的那种人,想要瘦一点点,就要比别人付出多得多,而动不动就胖起来,不可抵挡。我又没有勇气放任自己胖下去,看看到底能胖到什么程度,于是人生就变得很让人紧张焦虑。

朋友当中,小曹是最瘦的,浑然天成。但他不以瘦为荣,而是对每个不是鸡胸的人的胸脯表示极大兴趣,经常摸我们胸口。当我为胖苦恼时,他就说他也很苦恼,给我造成同病相怜的错觉和满足。我不领情,往往质问他:奇怪了,一个人想胖还不简单吗!多吃一点不就行了!你胡说,太虚伪了……

这时,小曹只有一句辩护的话:我如果胖起来,我就去死。

这句话又充满歧义。他想说他没有撒谎,确实胖不起来;而我的理解是:胖,那还不如去死。这个时候我就不说话了,会偷偷用手捏自己肚子上的肉,手上不断用力,脸憋得通红,肉也一定通红通红的,我恨不得一把把它揪下来,画出一个带着血迹的半圆,“啪”的一声扔在桌子上,告诉大伙,吃,尽管吃,不够再来……

胖是人生一大难题,忘记难题的办法是不间断地想其他事情。我喜欢步行,往往在饭后咬牙坚持不管多远都走回去。

春节后的一天,我在深夜时往家走,在长三角出版物市场后门那里,我突然看到前面围着一群人,黑压压的像一群鬼。我脑子一热就喊了一声:我来了我来了!

我喊着往里挤,两边的人以为我大有来头,自觉让开。我一看,一个男的蹲在地上,濒临崩溃,低头托着一个女人的上半身。女的大概已经死了,胸口偏腋下那里被撞开,露出一个小碗那么大的洞,对着漆黑的夜空,似乎能装下一颗星星。洞的上沿是一排肋骨,像一把破梳子一样有长有短间距不等,有的滴着血。她是个胖女子,但是骨头不胖,让人担心怎么能承受她的肉和乳房。

现在,不用担心了,她已经死了,救护车带着一股喜悦的劲头跳到眼前,准备把这个女的拖走,再次确认她的死活。我后退几步,强忍着呕吐,盯着那一排骨头看,仿佛那是我自己的骨头,在为肉奋斗了很多年之后,终于可以看看一直被忽略的骨头了。脆弱,模糊,和胖瘦概念彻底绝缘,只是骨头而已,可以被烧掉,骨髓正是燃料。

从那天以后,我“好好学习,努力工作”,“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再不耽于胖瘦问题。我确信无论胖瘦终究是一时的表象,这个表象不会惊人。

假分手

她是个浪漫到了极点的女生,会因为一些在常人看来根本不值关注的问题而喜欢上一个男人。大学四年,她恋爱过九次。第一次是因为她喜欢上一个男生的背包,主动上前与之交谈,就这么谈了一整天,然后继续谈了下去。第二次是在食堂排队打饭时,一个男生在很多人都沉默的情况下怒斥几个插队的痞子般的学生,于是她主动和那个愤怒的男生说话,进而发展为恋爱。第三次是在大雪中打雪仗,班上的一个男生把雪球砸向她,她激动不已,给予还击,双方你来我往,直接就如同一对情侣。第四次是在教室上晚自习时,一个男生在看《伤心咖啡馆之歌》,她于是和这个男生交流起来。第五次是在体育馆里,她溜冰摔倒,扭伤了脚踝,一个素不相识的男生把他背到学校医院,她觉得在男生的背上感觉非常温暖,于是和这个男生恋爱,恋爱的主要项目就是背着她,有一天这个男生觉得累了,她从背上下来,走了。第六次,发生在酒吧里,一个独自枯坐的男人在听完了《爱情宣言》后,眼角有眼花闪烁,她觉得自己可以去安慰一个素昧平生的人,于是过去和他喝酒聊天,哪知被男人的魅力所折服。第七次的对象是一位新来的副教授,他上课时总是说太空、外地文明和宇宙之迷,她被他激发了无穷的想像,逐渐地和副教授一起上下求索。第八次是在去西安的火车上,和一个在同城求学的美国留学生,她被这个外国人几近原始的情感所征服,两个人一边互相教语言一边恋爱。第九次,是和电视台的一位导演,她去他手下实习,被导演几乎严酷的工作态度所打动。

因为过于频繁地更换男朋友,她在同学心目中的印象不是浪漫,是烂,烂货。这就是人群的恶毒所在了,有人群的地方就有这种恶意。其实根本不是,她每次恋爱,感情是真的,身体方面,基本到拥抱接吻为止。她也曾经在爱意和欲望一起到来时,在被子里偷偷手淫过,但是这仍然是干净的,不受污染的。 那么她为什么如此频繁地换男朋友呢。她对精神的追求难以餍足,一个正常的男人根本无法满足她,很快都会在她面前显露出庸俗、实用主义和自私。没有神经,这是她对这些男人的总体评价。对于这个词我们一直不能理解。但是她对自己的多次分分合合的解释,我们理解了。她说,我从未爱过,分手,都是假分手。

母亲的一生是和灰尘搏斗的一生

农村家庭往往呈现两个极端,特别脏乱和特别干净。

母亲还在农村住的那些年,我们家极端干净,让人觉得有三五个保姆每天辛勤地进行着无谓的打扫。

当然没有保姆,只有母亲一个人。她是一个有严重洁癖的人,无论外在的还是精神上的。多年后我得知她是处女座的,一声哀叹,即表示终于理解和无奈。而关于精神洁癖则比较可怕,一个有精神洁癖但学识并不高的人,最自然的选择是道德教化。

母亲对家里的目标是:随便躺到地上,和躺在床上一样干净。这是一个让人感到恐怖的目标,因为它毫无必要。

一个毫无必要的事物被一个人几十年如一日认真对待,比如母亲毫无必要地几十年坚持把地板(早年是水泥地)拖得比床还干净,我怎么办呢?我有时认为她就是中国乡村的乔伊斯,那些被她无情地清理掉的灰尘加在一起就是天书般的《尤利西斯》。当然有时我实在想骂娘――正好就是骂她。

母亲从未考虑这么多,她只是要实现目标,从未放弃,使其精神和视觉得到最大的满足。于是,她最为繁重的日常事务就是拖地和到处擦掉灰尘。现在我大致记得,她大扫除的频率是,一周一次彻底的,从清晨开始;每天一次例行打扫,在傍晚时分。

如今我年过三十,往往想到过去十多年针对母亲的暴躁不安和不孝而戚戚然,有时心思触及她的老年和更往后的事,更是心情沉重,脚步无力。但只要一见到母亲,孝心便荡然无存。每次见她,她依然是一副和灰尘作斗争的状态,如果在老家,在她的主场,她自然斗得不亦乐乎,偶尔在我们这里,她也是反客为主,和灰尘展开无情的搏斗。我只能说,母亲的一生是和灰尘搏斗的一生,是脱离了高级趣味的一生。

在常年的实战中,她对灰尘的定义逐渐扩大,比如,我和妹妹的所作所为,往往也被视为灰尘的组成部分,必须予以清除;再比如,三十年来急速发展的中国社会涌现的各种事物和事端,更被母亲视为灰尘中的灰尘,必须予以清除,至少,扫到自己大门外面去。

灰尘是无限的,个人何其渺小。有时候我觉得母亲简直和雷锋一样,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一个无限中去;或像传统文士一样,把有限的生命和能量投入到无限的文化传承积累和耗费中去。

因为对手是灰尘,看不清摸不实却又无穷无尽,浩如烟海,所以,无论如何阐述成功,母亲的一生都不能用成功来形容。我有时觉得,母亲因为和灰尘纠缠太深,已经沦为灰尘。有时我又觉得,在艰苦贫瘠的环境了,一个人能认定一件非功利而且是无形的事,并坚持三十多年,她应该是位艺术家。此类艺术家难以相处,但确实很伟大。

跑一圈太丢人了

小张年轻气盛,最近一年在网络和床上纵欲过度,导致身体不适,主要的毛病有两点,一是胃痛,二是不能喝酒。后者似乎和前者有很大关系,但是后者又独立存在――每次喝酒行将结束时,他总会像拎起一只家禽一样拎起一瓶几乎没有动的酒,嘴里说着:还有还有。于是我们只能把它喝完。

后来他痛定思痛,每天早起跑步。跑步的地点选在离住处最近的某体校――如果是普通的高校,那么本文的标题就不会诞生,因为一般学校的操场不过是400米的标准操场,跑三五圈又有何困难,那体校的操场是畸形操场,一圈至少一千米,于是小张只计划跑一圈,可是,因为某种原因,他说出了一句话:“跑一圈太丢人”。

什么原因?在他跑的时候,一个女子坐在旁边的看台上看书、看小张、看着她生命里一个普通的薄雾朦胧又意味悠远的清晨,她到底在想什么,没有人知道,但是小张武断地认为她在想他,而且,为了让该女子真的想他(通过看到他的奔跑的英姿),他决定,继续跑下去。

想要吸引该女子,继续跑下去也只是正常的、起码的,但是如果只跑一圈,那就太丢人了。这是一个折磨人的逻辑,相当于我多年来活得辛苦又卑微、总是有支撑不下去的感觉,而这,仅仅是个起码的处境和认知,这样很平凡,达不到这个就不行。

于是小张跑了第二圈,也就是说他打算跑2000米,在一个浑身发软的清晨。如果该女子在小张到达终点时对他含笑点头,那么小张就需要跑3000米,如果又到终点时那女子又站起来打算和小张并肩跑步,那么小张就得跑4000米,如果(很不幸)那女子是这所体校里练长跑的,激情邀请小张陪她跑一跑,比如说5000米吧,那么,小张一定会很悲愤――跑步是为了健康,然后纵欲。而现在,直接在操场上纵欲,得不到健康也得不到合理的纵欲。

不过小张没有确切地说他那天到底跑了多少圈,估计不会太多,因为吃饭时他健康得跃跃欲试,那一定是跑步适当的结果。

在大学时到毕业后两年,我保持晚上去跑步的习惯,确实,有时自己会很微妙地为了能和一个背影不错的女孩多多擦肩而过,而多跑很多圈、多加很多速,结果呢,没有任何结果,别人不觉得你如何,也不觉得你不如此就丢脸。我有时会想:在操场上跑步五年左右,擦肩而过的人大概有两千人吧,为什么没有结识其中任何一个呢。

那只能说明,操场对一个单身的来人说,只是跑步的地方,不是邂逅的地方,更不是专门用来丢脸的地方。

七十岁的风景

今天的温度最高达到三十四度,我被热得很亢奋,在午饭之后就去了操场打球。告诉尚且不熟悉的朋友们一个情况:我的办公室离操场只有二十米远,出了办公室,一上一下就来到了篮球场。工作不忙的时候,我在操场上度过的时间远远多于在办公室里的时间。在很多时候,我都觉得时间停止,只剩下眼前的运动的人――他们打篮球或者踢足球,还有眼前看不见的风――我觉得我能看见它们,不然为什么操场边那排巨大的梧桐树会一阵接一阵地颤抖,似乎想把浑身的幽绿抖落再使其飞起来呢,都是因为它们想和风一起去玩。 因为花了大量的时间在操场上,我觉得我越来越好色了。这样说是因为:我越来越少地出现在大街上、酒吧里、饭局上和电脑前了。我和女孩子接触的时间因为我不离开操场而骤减;那么,在我离开操场时,我觉得我比以前好色了。

到了下午,在球场边的树阴下休息的时候,我因为累就睡着了,做了一个梦。在梦里我想:现在一到夏天,衣服就越穿越少了,以前,不管多热也不会裸露什么的。而现在,吊带衫已经司空见惯,露出肚脐的衣服也是很正常的衣服。大街上的裸露和电视里的裸露,都那么健康和自然。那么,是不是会有一天,人们(主要是女孩子)会做到完全裸露呢。完全裸露,不仅仅是因为热,更主要的因为美,而身上假如还有其他物体的话,也不是为了遮羞,而是为了装饰和表达思想和性格,或对潮流的膜拜。

是的,一定会有这么一天的,女孩子会完全裸露。但是裸露的不是色情,即使裸露出千万年来一直被裹紧的器官,也不是色情,而是自然和审美。只要她觉得那里是美的,都可以在任何场合裸露出来――酒店大堂,或者父母面前。

什么时候这一天才能到来呢?我在梦里的估计是五十年后。五十年后,那个时候我即使还没有死,也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了,皮肤上长满了老人斑,脸上总是有一些脏东西,别人以为那是污垢,其实那只是色素而已;只要一动,就颤巍巍的;坐在那里,也会发出让人恼怒的咳嗽声和不祥的气味;目光已经和牙床一样松散了。而我身边的女孩子们,已经做到尽情展现她们美丽的部位了,如果一个女孩子觉得她的乳房非常美,那么她即使在公交车上,也会不假掩饰地露出乳房,不是露出全部,而是露出中心的那四分之三,周边是一圈美丽的文身,像是小时候黑板报上板块与板块之间那些色彩艳丽的花边。

这个露出乳房的女孩子就坐在我的旁边,和大街上无数的女孩子一样,她几乎是全裸的,非常尽情,目光里在寻找着她的同类。她在寻找共鸣,还是抱着学习的态度。相反,我们这些穿着严实的老人,则显得是不合时宜和难以见人的。

我慢慢地抬起布满老人斑的胳膊,再慢慢地把伸展开,然后把手伸出去。我想用中指的指尖摸一摸这个女孩子。我年轻的时候,每逢下雨之后,我就会边走路边伸出手在路边(由冬青围成)的栅栏上一路抚摩过去,让叶子和积水不停地在手心划过。现在,我突然像年轻时那样,像摸一摸身边这个女孩子的皮肤,以我的经验,我一定能感受到她皮肤下的水分。

但是一个男孩子马上横在我和她之间,无意又恰倒好处地挡了我,他不一定认为这个年纪的我有什么色情的意图,也能接受她的女朋友被他人抚摩,但是他就是不想让我这么一个脏且臭的老头摸摸她的女朋友;而且,因为我有摸的企图,所以连看都不给我看了。

或者这个女孩子自己站起来,转身走了。她的后背是那么洁白,水分和香味随着她的身体一路向前,开辟出一条只有老年人才能看得见的光华夺目的路。只有少许的水分和香味留在了我的脚下,一转眼,就变得发黑了。

我只是希望她不要尖叫起来,不要以流氓或者老不死什么的来称呼我。我只是想摸一摸,和想着抚摩光洁的苹果是一样的。或许我手心粗糙的皮和更粗糙的老茧让你不舒服,让你觉得吃亏了,那还是请你不要叫出声来,甚至希望你把目光转向其他的乘客,让他们看看,你和我是在做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但是她又怎么能不叫呢,裸露是一件事,我则是另外一件事。所以,到七十岁时,我看我还是死了吧。

省高院

每天上班都要路过省高级人民法院。每天都有一些人在法院门前。有人写一张纸,抬头“冤枉”两个大字。他把纸往地上一铺,自己往纸前面一跪,扑通一声,似乎这样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我从来没有看过冤枉的具体内容,不忍心。看看跪着的人就已感觉非常之悲惨。有时候法院门前聚集了很多人,这个时候里面就出来一位公务人员,大声说着什么,想进去的人一下子把他围住,情景非常像兑奖。

不过,下跪和聚众,都属于特殊情况,少见。最常见的是每天有三四个人,徘徊在法院门前,久久不忍离去,似乎打算劫持法官法警,卑贱又神秘。他们敢于直奔省高级法院,这很勇敢,可是到了门前他们又温和起来,恢复了顺民本色,小心翼翼地打量起城市及法院的恢弘来。他们互相递烟,眉宇间夹着哀愁和怨气,他们点上烟,吸烟,屁股架在花圃边缘,沉默,实在无聊了,就再吸一根,然后再吸一根。我还曾经见过一个家伙,他坐在法院门口,嘴里吸着两根烟。

我每天就从这些人面前走过,上午八点一次,晚上六点一次,我非常怀疑上午和下午看到的人是不是同样的人;进而,我怀疑我是不是每天都看到固定的那么几位。如果是,他们一定有血海深仇,不得伸张。

但是那天上午我远远地看见父亲坐在法院门口,我紧张得几乎哭起来,所有不祥的事件全部都涌现在我脑海里:家里的屋子被强行霸占了、拆了;退休下来教幼儿园的母亲蒙受无赖家长的冤枉;上初中的妹妹被老师打残废……但是我多虑了,任何不好的大事,从发生到告状,需要有个过程,家里不可能不对我说,即使我不能彻底解决问题,也能让他们放心。其实最让我放心的,是父亲身边的那个人,我认识他,但叫不出名字,他是从外地移民到我们村子的,日子很辛苦。现在,他坐在父亲身边,像即将风化成粉的石头一样,僵硬,无用,目光异常空洞地落在面前的马路上,即使发生车祸,他的眼里也不会有内容。对,父亲一定是陪他来的。

我绕路走开,我不是害怕见到父亲,而是害怕那个人见到我之后,会再把我也拉上陪他一起坐在法院门口,然后开始对我诉苦,把对父亲及其他乡亲们说过的话对我再说一遍。我打算中午十一点打父亲电话,如果他还没有回家(我们家就在郊区,一小时车程),那么我就和他一起吃饭。

最终我忘记打电话了,甚至到晚上都没有想起来,因为我晚上去了其他地方,没有路过省高院门口。直到第二天我才想起父亲。但是父亲肯定已经不在那里,对此我丝毫不担心。于是我又开始了如同以往的生活,早晨和晚上各路过法院门口一次,这里再也看不到我的父亲了。他来这里几乎就是灵光一现。至于父亲和那个人为何来法院门口,有何冤情,我一直没有问。我不担心错过好戏,它会在某一天不期然地撞上我,我会结结实实地与之接触。 事情就这么结束了。作为一篇小说,你肯定觉得这样结束实在是戏弄读者,你肯定觉得我应当接着叙述一个悲惨而无法解决的故事。我原本就是打算这么写的,把小说分为上下两部分,下部分写农村最无赖的事,最黑暗的生活和最保守以及最无法厘清的思维……如此巨大的转折一定让人猝不及防。但还是请你自己来吧,因为不管你是谁,在中国的哪个角落,只要你竖起耳朵或者拿起报纸,你就会知道很多悲惨而无法解决的故事,加上任何一件,小说就完成了,而且结构感很强。这就是必然会出现且流行的新式小说,互动的开放的小说。写的人只负责开头,作为读者的你以你的方式继续,使之完成。甚至可完成个成千上万遍,成为一个思维的模式。

一百本书

那天我去一家户外用品店买鞋,发现老板是我高中的同学魏平。当年像周海媚一样秀气的男生,现在依然秀气,却又满脸落腮胡子。胡子和细皮嫩肉搭配,相当于中国大地上有一群人热衷于户外运动和探险一样,让人觉得哪里出了问题,浑身不自在。

我和魏平几乎要拥抱,但理智适当地把我们分开一点,招呼,询问,聊天。为了弥补近十年的光阴,我们喝酒,在酒后脱光了泡温泉(假的),彼此羞涩地看着对方的下体,想从中看出岁月的痕迹。分开前,魏平羞涩地问我:你有没有出书……最近有什么好看的?冬天我不出去玩,无聊,有什么好看的书?

《包法利夫人》。作为推荐时的重点简介,我讲了马车里那段惊心动魄的偷情。

魏平年近三十,有家产,单身,很容易招徕女性,何况他还经营着一家女顾客络绎不绝的店。女顾客分三种,一是二十上下的小女生,往往是学生好动爱冒险不甘平庸,对爱情、婚姻和生活档次充满向往;二是二十七八的女性,她们对爱情依然向往,但做好了否定婚姻乃至爱情的打算。压抑,极其压抑,几乎就要承认她们的人生是没有希望的人生,用刺激和异乡来转移自己的崩溃。

第三种女性是已婚妇女,年纪甚至可以超过四十,结婚未生育,或者生育但没有母爱,对她们所拥有的婚姻家庭产生了无限并且振振有辞的厌倦。自从我向魏平推荐了《包法利夫人》后,魏平就用看待包法利夫人的眼光看待这第三种女顾客。即使他压根就没有看过《包法利夫人》,他还是对对这第三种女性顾客另眼相看。第一种只会引起他对高中大学时光的幻灭式怀念,第二种女性他无法伺候也不敢负责,只有第三种,发生了什么关系可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半点云彩;更多的时候是“捏了一把汗”。

几个月之后,在车友会组织踢球赛时我又遇到魏平,他抱怨《包法利夫人》的坏处。一个和他保持关系的女的,在看了《包法利夫人》之后痛哭不已,决定痛改前非,和他分手。事情起源于一个电话。某天,她在银行交水电费,发现钱不够,电话魏平让他送钱,魏平不愿意,说,你不是有丈夫吗。女的当场哭了起来,因为她把丈夫给她的家用钱都花在和魏平的出行和冒险上了,魏平的拒绝让她想起了自己大腹便便秃顶口臭的丈夫的楚楚可怜。

我们就彻底断了。我笑着说,明明是好处,难道你想永远捏着一把汗?

我补充说,当你想要和一个追求幸福自由并因此而果敢强大的已婚女人结束你们之间的不平等关系时,你就给她看《包法利夫人》。魏平张大嘴看着我。我赶紧说,假如她们意识不到这个书的作用相当于地主人家的上茶走人,那就当让她们看看故事好了。

我们约定不管车友会是否组织踢球,我们老同学都要在每个周末踢一场球。于是在接下来的周末魏平开车接我去踢球,上车后他没有直奔学校,拐弯去了本城牛逼系数最高的“前锋书店”拿预定的书。我下车帮他拎,一看小票,《包法利夫人》,100本。

魏平害羞地向我解释,我不是打算给100个女人看这本书,而是打算作为赠品。凡在本店里消费超过一千的,赠一本。我太喜欢这本书了。对此我保留意见。

那你还得把书拎到礼品店一一包装。我给他出主意,同时想象着,魏平店里的整整一面墙被《包法利夫人》一书铺满,蔚为壮观,一望无际,随着时间的流失和生意的兴旺,这面象征着自由及其代价的墙逐渐残缺……我几乎把这个想法告诉魏平,但是出于自私我默默享受着这个景象及可能一切故事。

我们踢球,然后如所有老男人一样喝酒唱歌,和小姐唱《心雨》――看一个男人是不是老男人,就看他是不是和小姐唱《心雨》。对魏平说出这句话之后,我们都感到悲愤。魏平带着强烈的情绪去了西藏,一次两次三次……虽然电话不断,但至今我们没有见面。我知道今后我们再也不会见面了,就像《包法利夫人》一书里陡然间消失了各色人等。

一群疯狗

看看冬天就到了,老刘在宠物外贸店给多丽丝・莱辛买了一件粉红色的夹克,然后趾高气扬地回家,行人好奇的目光让老刘觉得自己是个穿制服的,高兴之余,他醉醺醺地对莱辛说:你哪里像处女啊,简直就是个骚货。然后一把抱起莱辛,斜斜地抱在胸口又拍又哄,莱辛只能莫名其妙地叫几声。

晚上,老婆一进门就吓了一跳,莱辛怎么穿了件流氓衣服,要去当流氓狗?她问老刘,这衣服是谁买的?是不是你买的?你为什么买这件衣服?花了多少钱?你怎么不等我一起买?老刘不理她,他眼睛盯着电视上报天气的女孩,老婆喘气的时候他慢慢地说:你一个一个地问行不行?

老婆生气了,一边脱外套一边说:好好好,我不问了。

那我来问你!你喊什么喊?难道这件衣服不漂亮?就你能给小莱买衣服?就你能给小莱打扮?老刘有点激动,又连续问了几个问题:就你能给小梅买衣服?我不能给小梅买衣服,给小莱买衣服都不行?我怎么说也是学设计的,你学什么的?会计有什么品位?

老婆一言不发,等老刘说完,拿起满是瓜子壳的烟灰缸朝老刘狠狠砸过来,老刘来不及躲闪,但老婆砸歪了,整个砸在墙角的花瓶身上,又大又便宜的花瓶碎了。老刘尖叫一声:你干什么?要砸砸我好了,砸花瓶干什么?早知道我挡一下了!

老婆恶狠狠地骂了起来,你学什么烂设计,不就是在部队里出过黑板报吗?你当你是艺术家啊?我是会计怎么了?我就不懂打扮?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啊,要不是因为你当过兵,我能跟你结婚?

你以为你能嫁个什么样子?你懂打扮,但你懂不懂教育?你不懂!你看你把小梅教育的,从十五岁开始就不听话,一句话都不听!教育家说过,儿女有问题都是父母的责任,小梅现在这个样子全是你的错!你还想把小莱教成什么样!

女儿小梅一直站在门口,之前她幸灾乐祸,抽着烟,这时她插了一句,爸爸说得对,我根本不喜欢什么奥数,你逼我学,就是要面子,就是要证明会计的小孩数学好!你就是个小会计啊,又不是数学家!

老婆强忍住伤心回击:你还好意思谈责任,你要是负责的话,为什么小梅从十几岁开始就不喊你爸爸?你负过什么责任,除了喝酒你还能干什么!

我喝酒都是给你逼的,不喝酒就疯了!你说小梅不喊我爸爸,她刚才喊了!

我没喊,我看不起你这个爸爸!小梅又叫起来。

你就酒鬼,用都没有!要不是当时当兵的吃香,我会跟你结婚!

我找不到人啊!老刘愤怒地喊了一句。

你找个瘸子瞎子聋子疯子,你以为你能找到什么人!

你连这些人都不如,你又要面子又不要脸!

你就是疯子!他们扭打在一起,小梅蹲下来,抚摩着莱辛的背低声说:他们经常吵架,现在好一点了,每年就吵一两回,他们上次打架的时候你还没有来我们家,那次把电视机都砸坏了……

一群疯狗!

莱辛冷冷地说了一句,转身一路小跑,进了小梅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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