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深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5号)文件精神要求,为确保公司工业生产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制定20xx年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透过。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xx】393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5号)。
4、《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目的:预防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2、目标:杜绝死亡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有效杜绝施工作业的“三违”行为,加强脚手架、高大支模、深基坑、施工消防、建筑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突出工程重点环节和部位危险源排查,落实监控,努力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力争到达事故起数和“违章”同比“双下降”的工作目标。
公司承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和工业生产各部门。
1、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规定落实贯彻状况重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xx】111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xx】158号)、《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及《建筑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xx)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状况。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状况,重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审核、实施、安全告知、挂牌公示、安全技术交底等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和消防等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状况。
3、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监管,现场人员到岗到位,施工安全措施到位,隐患排查登记建档,制定防范措施,落实人员监控整改状况。
1、在建工程项目深基坑开挖,盾构进出井、辅道开挖等关键工序节点,加强对安全风险的分部工程监管。
2、预防坍塌隐患排查重点,贯彻住建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规定落实状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现场实施监督状况,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跟踪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控制重大危险源状况。
3、预防高处坠落隐患排查重点,贯彻住建部《建筑工程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落实状况。“三宝、四口、五临边”等易发高处坠落的部位,安全防护状况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加强对现场重点部位监控,提高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工具化水平。
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贯彻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66号令)落实状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检测验收和使用职责。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注册登记准用开展专项检查,保障起重机械安全使用。
5、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重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保证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建立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落实职责人整改,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6、施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
二是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状况,是否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现场消防器材设施配备、消防通道设置状况,电工、焊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状况,动火作业是否贴合相应操作规程、规定要求,并采取相应监护措施,开展隐患排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一把手要按“一岗双责”要求履职履责,建立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扎实有效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立即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二
××××有限公司 2020 年安全隐患 排查 工作方案 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订 2020 年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外来施工单位。
四..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从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结束。
五..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单位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六..排查范围 开展以查思想、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外协施工管理、查事故报告与处置、职场卫生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查思想 查各单位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是否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
员工是否有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2)查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单。
3)查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
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员工入厂、员工转岗、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车间每月、班组每周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以记录为准。
3)查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检查现场隐患 1)查生产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要害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栏杆、闸刀盖等是否齐全、有效;
电气安全设施,如安全接地,避雷设备、防爆性能;
车间和地坑内通风照明情况。
3)电气室、易燃易爆物质及毒性腐蚀物质的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
防火、防爆、防雷击、防中毒等防护措施;
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各种台账是否齐全。
5.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
2)现场的文明生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班前、班中饮酒、脱岗、睡岗、串岗现象。工作期间不准赤膊、敞衣、穿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等。
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值班室、工具库维修工具和器具定置摆放,工作岗位做到清洁有序,通风、安全通道畅通。
4)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检查设备的控制器、仪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
靠。
5)查工作岗位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
6.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查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安全运行情况;
特种设备是否建立技术档案,并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7.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了危险源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应急预案、危险源档案是否齐全。
8.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主管安全部门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9.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有无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析。
10.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生产单位是否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承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公司。
2)发包单位是否与承包方或租赁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监督、指导、查处事故隐患及时消除隐患。
3)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维修、安装时,外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安全资质,并到公司安全部门办理开工手续。
4)发包单位是否对外来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外来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是否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1.事故报告及处理 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七..排查方法
应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8.工作 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采取自查自纠、互检等方式,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身边各种事故隐患,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三)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任何责任事故。
(四)对发现的隐患各部门要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整改情况要跟踪督导,及时
总结
、考核、通报。隐患整改要明确整改目标、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及人员、时限和要求。对于短时间内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临时措施。附:2020 年安全隐患排查计划表
2020 年安全隐患排查计划表 月份
检查形式
方法
责任部门
参于人员
责任人
备注
1 月份 综合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节假日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消防检查 部门抽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各消防器材责任人
工业气瓶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物资供应处 部门负责人、维修工段长
电气设备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照度测试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电焊机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应急物资专项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部门日常性检查 部门自查 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全员
班组日常性检查 班组自查 各班组 班组长及班组成员
2 月份 综合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电气设备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消防检查 部门抽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工业气瓶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物资供应处 部门负责人、维修工段长、库管
应急物资专项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电动葫芦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维修工段长
起重吊索具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维修工段 工段长及工段成员
部门日常性检查 部门自查 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全员
班组日常性检查 班组自查 各班组 班组长及班组成员
3 月份 综合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季节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消防检查 部门抽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电气设备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厂内机动车专项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设备主管
电焊设备绝缘测试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工业气瓶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物资供应处 部门负责人、维修工段长、库管
应急物资专项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部门日常性检查 部门自查 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全员
班组日常性检查 班组自查 各班组 班组长及班组成员
4 月份 综合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节假日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消防检查 部门抽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电气设备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防雷接地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电动工具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工业气瓶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物资供应处 部门负责人、维修工段长、库管
照度测试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电焊机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应急物资专项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部门日常性检查 部门自查 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全员
班组日常性检查 班组自查 各班组 班组长及班组成员
5 月份 综合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节假日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起重吊索具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维修工段 工段长及工段成员
电气设备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消防检查 部门抽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防雷接地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工业气瓶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物资供应处 部门负责人、维修工段长、库管
手持电动工具检查 部门自查 电仪工段 工段长及工段成员
电动葫芦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维修工段长
应急物资专项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部门日常性检查 部门自查 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全员
班组日常性检查 班组自查 各班组 班组长及班组成员
6 月份 综合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季节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消防检查 部门抽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电气设备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电焊设备绝缘测试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工业气瓶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物资供应处 部门负责人、维修工段长、库管
应急物资专项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厂内机动车专项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设备主管
压力容器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部门日常性检查 部门自查 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全员
班组日常性检查 班组自查 各班组 班组长及班组成员
7 月份 综合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季节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消防检查 部门抽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电气设备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电焊机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工业气瓶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物资供应处 部门负责人、维修工段长、库管
照度测试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应急物资专项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部门日常性检查 部门自查 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全员
班组日常性检查 班组自查 各班组 班组长及班组成员
8 月份 综合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消防检查 部门抽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起重吊索具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维修工段 工段长及工段成员
电动葫芦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维修工段长
应急物资专项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部门日常性检查 部门自查 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全员
班组日常性检查 班组自查 各班组 班组长及班组成员
9 月份 综合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节假日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消防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电气设备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厂内机动车专项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设备主管
工业气瓶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物资供应处 部门负责人、维修工段长、库管
电焊设备绝缘测试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防雷接地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应急物资专项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部门日常性检查 部门自查 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全员
班组日常性检查 班组自查 各班组 班组长及班组成员
10 月份
综合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消防检查 部门抽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电气设备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工业气瓶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物资供应处 部门负责人、维修工段长、库管
照度测试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应急物资专项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电焊机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部门日常性检查 部门自查 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全员
班组日常性检查 班组自查 各班组 班组长及班组成员
11 月份
综合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季节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消防检查 部门抽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电气设备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工业气瓶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物资供应处 部门负责人、维修工段长、库管
应急物资专项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电动葫芦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维修工段长
起重吊索具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维修工段 工段长及工段成员
手持电动工具检查 部门自查 电仪工段 工段长及工段成员
压力容器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部门日常性检查 部门自查 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全员
班组日常性检查 班组自查 各班组 班组长及班组成员
12 月份
综合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工业气瓶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物资供应处 部门负责人、维修工段长、库管
消防安全检查 部门抽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电气设备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厂内机动车专项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
电焊设备绝缘测试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节假日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应急物资专项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部门日常性检查 部门自查 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全员
班组日常性检查 班组自查 各班组 班组长及班组成员
不读真是错过好东西了。
xx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汛期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冬季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三
为全力保障我院消防安全,根据县卫生局要求,我院拟在全院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和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按照条块结合、重点突出的原则,全面排查我院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准确掌握风险隐患的数量、状况、影响等信息,科学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和落实整治与防范处置措施,及时化解和有效控制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
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医院成立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凡有可能引发各类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健康、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都是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主要包括:
(一)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及消防隐患排查整治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签订;
2.各类安全生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器材、物资、药品准备情况等;
3. 酒精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储存场所;
4. 配电房的管理、维护保养;
5. 中巴车及编内其它交通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
6. 医院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
7. 消防检查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8. 消防安全技能演练方案、实施及仓库、水电工等重点部门工作人员参与情况;
9. 其它各类重点防护及重大危险源,以及其它列入医院安全重点部位的场所。
(二)深入持久开展血液安全工作
1.临床用血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
2.临床用血安全检查及登记制度落实;
3.差错事故的预防、登记及处理;
4.化学试剂、不合格血液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及储运场所。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5月10日)
按照卫生局要求,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列为医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可通过标语和宣传栏等广泛开展发动与宣传,大力营造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11日-5月15日)
开展广泛排查深度排查。办公室、督查室要会同各科室开展地毯式大排查,深入了解和掌握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安全隐患问题,查找出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各类风险源(点)和脆弱环节。对排查出的区域、部位、场所和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原因,将排查整治的具体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期限、责任科室、责任人列表统计造册,逐一建立台账。
(三)整改治理阶段(5月16日-5月20日)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个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均要指定人员负责。要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可在短期完成整治的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对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治的,应制定防范措施和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加强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消防安全应急准备工作扎实有效。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发现问题没有采取措施的予以追究责任。
(二)认真抓好排查整治。隐患排查整治是做好安全生产的前提和基础。各科室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提升工作效率。要采取铁腕措施,强力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把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三)要加强报送。各科室要确保做到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并做好记录,形成隐患普查整治台帐。安全隐患要排查出一个整治一个,发现一个消除一个,整治工作要贯彻核销制,要求各科室负责人核对后加以签字。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四
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1、文广新系统办公区域安全检查工作;
2、全县文化经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8月6日至8月30日,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排查阶段(8月6日-8月12日)。各单位对工作区域内安全问题进行排查。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全县文化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
(二)整改阶段(8月13日-8月23日)。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排查出的情况进行督促整改,对文化经营场所限期内未整改到位、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一律关停。
(三)总结提升阶段(8月24日-8月31日)。各单位、各文化经营场所及时总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督促各单位、各文化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各单位重点检查内部电线线路,消防通道等;博物馆文物展出安全问题;着力加大网吧、歌舞电子游戏娱乐场所、印刷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规模大、面积大、平时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安全生产制度未落实到位的单位和场所,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同时重点检查场所应急灯、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是否处在良好工作状态,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缺少,凡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所,责令限期整改,严重的一律停业整顿,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期必须注重的重要工作,把安全防范当头等大事来抓,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务必全面掌握工作场所和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情况,建立长效机制,及时处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堵塞安全死角和漏洞,建立详细的安全生产检查帐册,确保办公区域和公众娱乐场所安全生产无事故。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五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全镇出租房屋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39号)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等部署要求,根据《全省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苏办发电〔20xx〕76号)工作部署,我镇决定,从即时起至今年年底,在全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为重点,在全镇集中组织开展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一)摸清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底数。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农村地区出租房屋登记率必须达100%,承租人登记率达100%;出租房屋和承租人主项信息的准确率、完整率均达100%。
(二)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出租户,整顿不执行登记制度、不落实治安责任的出租屋。
(三)发现、整改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整治整改出租房屋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四)完善出租房屋日常管理制度。出租人治安责任书签订率、出租人、承租人对其治安责任知晓率达100%,履行治安责任的意识明显增强。
(五)发现、查处出租屋内的违法犯罪行为。查获隐藏在出租屋中的违法犯罪分子,查处黄娼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六)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本次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对全镇范围内的所有出租房屋、房屋中介,以及出租人、承租人(尤其是流动人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摸清出租房屋底数,强化流动人口管控、排查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内容有:
(一)人均租住面积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最低标准或者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
(二)属于违法建筑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
(三)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未签订治安责任书的出租房屋。
(四)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出租房屋。
(五)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赁场所。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9月15日前)。制定全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同时,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发动,营造集中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6日至10月底)。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组织开展“拉网式”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排摸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采集登记信息,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至12月)。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总结推广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居)要结合党员大会、村民组长会议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出租房屋管理规定,主动抵制违法租赁行为,积极举报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和藏匿其中的违法行为。动员广大群众和平安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派出所负责将《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的通告》张贴至外来人员聚居地、建筑工地、商业商贸区、集贸批发市场以及居民新村小区出入口、物业公司、房屋中介机构、村(居)委会等出租房屋多、流动人多,人员密集的场所;派出所同时做好《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签订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出租房屋监管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引导公众配合、监督出租房屋规范管理,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全面调查摸底。此次集中整治由镇党委、政府总指挥,组织派出所、综治、司法、大调解、消防、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由镇综治办负责牵头实施。要以村(居)为排查登记整治基本单元,由派出所社区民警为单元负责人,整合村(居)干部、村民小组长(楼长)、网格员以及保安联防队员、外口协管员等各类政务、警务辅助人员,将人员力量分至网格内,开展调查摸底。
1、采集登记信息:要以“进屋、见人、看物、查隐患”的要求,调查网格内的所有房屋,确保不漏出租房屋、不漏承租人员。对调查摸底到的出租房屋,走访调查人员要对照《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的项目、内容和填写要求,客观、如实采集登记信息。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逐一上门核实信息,填写《房屋中介信息登记表》。
2、发现安全隐患:调查摸底过程中,发现出租屋内存在用电、用气以及杂物堵塞消防楼梯、通道等一些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督促出租人、承租人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记录在案并督促限期整改;对发现储存、藏匿、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等违禁品的,要及时查处收缴;对发现居住出租房内的精神病人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人员,要及时报告,纳入视线,严密管控;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整治的,由派出所统一填写《需上级协调整治的安全隐患列表》,报镇综治办。
3、办理证照手续:排摸过程中,调查人员要认真核查承租人的身份证和居住信息。未登记居住信息的,要拍摄其清晰的居民身份证照片和人像照片;与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出租房屋房主签订责任书。
4、发放宣传告知:调查摸底结束后,走访调查人员要向出租房屋(租赁场所)出租人、承租人发放《出租房屋管理规定告知书》,宣传出租、承租的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权利义务和规定,需办理的合规手续和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督促主动整改隐患,主动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5、信息汇总录入:调查摸底采集登记的出租房屋信息,每周四下午5:00前由派出所专人统计《出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周报》先报镇综治办,由综治办扎口上报市政法委,并及时录入相应系统。
(三)集中整改隐患。镇综治办要对调查摸底发现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进行统一汇总,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分流至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要在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到位。
1、违法建筑,由城管部门负责处理。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符合出租条件但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出租房屋,违规开设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由建设部门负责处理。
3、出租房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由消防部门会同派出所负责处理。
4、非法房屋中介机构无照经营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无照经营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处理。
5、未与出租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明知承租人违反规定,利用出租房屋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不制止、不报告的;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部门负责处理。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村(居)、各部门、派出所要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出租房屋网格化管理,强化职能部门、社会管理机构间的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整治氛围和长效管控机制,不断提高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总指挥,政法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局长、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建设局、安监局、市场监督局、宣传办、司法所、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局、消防办等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好方案制定、任务分解、信息通报以及督查考核等相关工作,强化工作统筹,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明确此次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责任主体是各村(居)和社区民警,各村(居)和社区民警要对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隐患整改的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具有出租房屋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指导协调村(居)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整治工作,对于疑难、重大的安全隐患,要牵头组织职能部门联合共同整改查处。
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本镇辖区内出租房屋集中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实施、力量抽调整合、统筹协调推进、情况汇总上报、督促整改反馈等。
派出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办理和查验居住证;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各村(居)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排查登记工作。
镇建设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租赁行为;配合集中整治水、气保障等工作。
镇安监局:负责查处出租房屋中生产、经营、存储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
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非法房屋中介机构的无照经营行为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的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镇宣传办:负责配合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协调指导涉及房屋租赁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
镇综治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负责全镇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统筹推进、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
镇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农保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出租房屋。
镇消防办:负责指导并会同派出所对出租房屋实施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尤其是“群租房”、“三合一”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加强交办督办。镇综治办要定期收集汇总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工作进度和成效,派出所将《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周报》、《需要上级协调整治的安全隐患列表》、《房屋中介信息登记表》、《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及好的经验做法、工作动态于每周四下午5:00前报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综治办)。镇综治办要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情况,将基层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集中交办给相关责任单位,明确化解整治时限;对新排查出的问题每周交办一次,重大问题随时进行交办,并全程跟踪督办。对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各类资料收集汇总(含工作的图片、视频信息),分类整理,建立健全工作台帐。
(五)严格考核奖惩。各村(居)、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把出租房屋集中整治的压力传导到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镇党委、政府将强化集中整治工作的检查考核,评估工作质态,落实奖惩措施。对因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排查整改浮于表面,甚至于编造假信息等导致发生重大影响的案事件、事故的,将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大督促推进力度,并在必要时予以严格的问责、追责。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六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9号),按照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精神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立即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孙大明书记为组长,许飞洲副镇长、戚良祖副镇长、顾文杰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全镇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5.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
(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6.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7.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8.应急管理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9.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0.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其他应检查内容。
本次大检查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为主,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和督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职工群众,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日检制度,提高企业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水平。
(二)检查整改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镇政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点监管计划,确保整改到位。请镇安监办对化工企业、冶金铸造企业、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情况;企管站、园区办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化工、冶金铸造、烟花爆竹除外)安全检查情况;派出所对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和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交警队、派出所、农机站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村镇建设服务站对液化气充装点检查情况;建设管理站对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情况;文卫对食品和学生在校活动及校车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对码头吊专项整治情况;农机站对农业机械安全检查情况;水管站对水利行业安全检查情况形成总结,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1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镇政府督查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0日):由党政负责人带队,对分管各条线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二)整改彻底,不留后患。各检查组要认真进行检查,做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根据情况分类汇总,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经营的,要责令企业和零售单位停业整顿,整改未到位的不得恢复经营。
(三)检查认真,不讲情面。要针对四季度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的特点,深入开展。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七
为深刻吸取“7·10”、“7·19”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再次发生,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大队决定,从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深入开展为期半年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采取更有针对性、更有效地预防措施,实现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两个坚决”的工作目标。
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局长潘剑飞任组长,政委周文辉任副组长,副大队长周剑、李晓辉、副政委王文辉任执行副组长,各股队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一)重点车辆: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
(二)重点路段:临水、临崖、临谷路段。桥隧路段。山高、路窄、弯急、坡陡无安全防设施的路段。省、县、乡农村事故多发路段。
(三)重点违法:客车超员、超速、凌晨2-5时违规运营,校车超员、超速、不按审核的线路运营,危化品运输车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逾期未年检以及违法超车、掉头、倒车、停车、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重点群体:客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驾驶人,客、货运物流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货车改装维修业从业人员。
一中队:负责松柏、黄甲岭、允山乡镇道路及车辆排查。
二中队:负责粗石江、桃川、源口、夏层铺、兰溪乡镇道路及车辆排查。
巡逻中队:负责潇浦镇、千家峒乡道路及车辆排查。
客运整治组:负责上江圩、铜山岭乡镇道路及车辆排查。
科技股:负责回龙圩管理区道路及车辆排查。
(一)全面排查,抓好源头
1、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隐患,重点围绕山区临水、临崖、临谷路段,交通安全设施不全、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示警设施缺乏路段进行排查,分类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排查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要抄告交通运输部门,督促道路管理单位整改处治,因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处治不到位造成交通事故的,依法认定道路管理单位责任。
2、要对辖区客运车辆年度检验、交通违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有交通违法行为尚未接受处理的客运车辆必须上门送达书面通知书,让单位负责人或负责安全管理的责任人签收,督促尽快接受处理,对交通违法行为较多的客运企业要挂牌限期整改和曝光公示。对有3次以上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的车辆,要抄告当地安监、交通运输部门,建议暂停营运。对有多车严重违法拒不整改的企业,建议吊销其经营许可资质。
3、要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全市货物运输经营者、货物运输车辆逐一进行排查,对于货物运输车辆是否进行非法改装的情况,要进行全面的排查梳理。要加强与经信委、交通、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衔接配合,对汽车改装市场进行彻底排查,对非法违法改装运输汽车的企业要立即进行整改,对已经改装的车辆特别是非法从事危化品运输车辆要实行彻底追查。
4、要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所有校车进行一次集中摸底排查,详细掌握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的基本情况,并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的要求逐一建立完善档案。要排查校车是否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并抄告相关部门,不消除隐患禁止行驶。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特别是农村地区县乡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抄告交通运输部门,提出消除隐患的意见建议,并存档备查。
5、要全面清查辖区备案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记录及继续教育等情况,对一个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驾驶人,要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要对客车和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对不符合校车驾驶人资格条件的要及时清退,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车辆驾驶人,要抄告交通运输部门责成企业解除聘用。
(二)彻底整治,消除隐患
6、要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狠抓路面巡查,在进出城市主要道路、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和主线站、通往重点景区道路设立执勤点,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切实提高“见警率”、“纠违率”,重点查处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及城市渣土车、环卫车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7、要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扩大整治工作成效。按照省局《关于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知》(湘公交传发【20xx】239号)确定了7月21日至23日、28日至30日、8月4日至6日、11日、18日为全县的统一行动日。从9月份开始,大队每月要组织开展不少于4天的统一行动,统一行动期间每天要组织足够的警力上路执勤,采用全天勤务排班,将执法设备、装备投入重点道路,严查严管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8、要对辖区内省、县道路凌晨2至5时过境客运车辆现场查纠每月不少于3次,要加强沿线动态管控,对没有落实禁行制度客车按闯禁区违法行为依法严处。要配合运管、安监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通过gps监管系统突击检查禁行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凌晨2至5时禁行规定的本县客运车辆要抄告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对非本县客运车辆抄送支队交管科,由交管科抄告至省交管局。
9、要依靠党委、政府和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严重缺乏路侧安全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危险路段逐点提出整治措施,狠抓整改落实。要加强对农村超载、超速、酒驾、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查纠力度,要对马路市场、交通堵点和乱源进行清理,定期向地方党委政府书面报告违法问题突出的乡镇、村组。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10、要在开学前后组织专人到辖区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结合交通事故安全对全体师生和幼儿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11、要开展针对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应急处置训练。收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整理危化品运输安全常识,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提高全民事故防范意识和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12、要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开展宣传,组织媒体报道团蹲点报道,重点对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至5时禁行规定、危化物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校车超员及非法运载学生和幼儿等违法行为进行追踪报道,营造整治氛围。
13、要依托微博、微信等广泛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有奖举报活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全民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汲取“7·10”、“7·19”事故的教训,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排查整治。
(二)强化督导检查。要组成专门督查组,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严格督导工作开展、措施落实、隐患整改等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应付的要通报批评,对专项行动期间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倒查追究责任。
(三)加强部门联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开展联防、联治、联建,通过联合检查、区域会战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整体作战合力。
(四)加强宣传发动。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互动,灵活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途径,采取记者随警报道、视频短片、制作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战况,确保专项行动有声势、有力度。
(五)加强情况报送。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情况收集和信息报送。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加强和改进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建议,总结提炼并及时上报。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订20xx年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外来施工单位。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从20xx年2月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单位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开展以查思想、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外协施工管理、查事故报告与处置、职场卫生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查思想
查各单位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是否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2.查管理、查制度、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各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员工是否有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2)查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单。
3)查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员工入厂、员工转岗、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车间每月、班组每周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以记录为准。
3)查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检查现场隐患
1)查生产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要害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栏杆、闸刀盖等是否齐全、有效;电气安全设施,如安全接地,避雷设备、防爆性能;车间和地坑内通风照明情况。
3)电气室、易燃易爆物质及毒性腐蚀物质的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防火、防爆、防雷击、防中毒等防护措施;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各种台账是否齐全。
5.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
2)现场的文明生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班前、班中饮酒、脱岗、睡岗、串岗现象。工作期间不准赤膊、敞衣、穿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等。
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值班室、工具库维修工具和器具定置摆放,工作岗位做到清洁有序,通风、安全通道畅通。
4)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检查设备的控制器、仪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5)查工作岗位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
6.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查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是否建立技术档案,并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7.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了危险源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应急预案、危险源档案是否齐全。
8.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主管安全部门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9.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有无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析。
10.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生产单位是否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承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公司。
2)发包单位是否与承包方或租赁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监督、指导、查处事故隐患及时消除隐患。
3)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维修、安装时,外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安全资质,并到公司安全部门办理开工手续。
4)发包单位是否对外来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外来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是否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1.事故报告及处理
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应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采取自查自纠、互检等方式,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身边各种事故隐患,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三)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任何责任事故。
(四)对发现的隐患各部门要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整改情况要跟踪督导,及时总结、考核、通报。隐患整改要明确整改目标、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及人员、时限和要求。对于短时间内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临时措施。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九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事故的发生.我公司决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安全生产检查
(一)安排部署:根据本公司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行动方案,并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
(二)各部门自查自改:各部门,深刻吸取本公司和其他公司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各部门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安全监管部门。
(三)检查督查:公司负责人牵头组织各部门参加,对本公司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五是查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四)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二 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
(一)自查自改的共同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三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监管。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贯彻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要求,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重点工作、基础工作来抓。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制订方案,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公司统一领导,各部门抓好具体落实。并做好相互间的工作衔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对各生产系统、每一个岗位、重点部位、生产环节进行深入全面的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四)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动广大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职工,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
(五)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各部门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掌握重大危险源以及重大隐患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和发展态势,实行跟踪监管、动态监管,督促落实监控防范责任,完善监测监控措施,并制订应急预案。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做到标本兼治,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四 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一、为了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治理工作方案。
二、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着力整治安全隐患,将安全职责落实到位,做到安全监管创新、安全措施强化、安全机制有效,促进我公司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及重点部位,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疑难问题,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素质,提高事故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厂区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中“三个零增长”。
四、隐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夏立
副组长:陈缅东
成员:林伟东、王伟炬、林小红
四、工作范围和重点
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是: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备、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重点安全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是: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和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车间、仓库、食堂、宿舍等区域的设置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等。(修改、补充)
五、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的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9、消防设施的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及是否完好、有效情况;
12、防火检查员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六、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月 日前完成)为加强和规范我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最低限度地降低可能发生的火灾造成的危害,切实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 消防工作方针,全面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方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安全主会和副主任组成。
二、执行安全主任
技术安全主任、注册安全主任。
三、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副主任,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负责,企业必须与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其消防安全职责。此外仓库的仓管、消防员及搬运组长也应与企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四、禁止有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必须到人事部备案并到分管消防安全的副主管处办理审批手续,由消防员在现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无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五、各部门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申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应当进行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应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七、企业消防员必须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和维护检查,对于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八、企业必须对每名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
九、企业必须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十、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该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十一、企业必须制定灭火和应急预备方案,且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十二、企业必须建立建全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二)实施阶段(月 日前完成)
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0.负责指挥全盘消防救灾事宜及规划防火管理。
(三)总结提高阶段(月 日前完成)
1.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措施,对下一步的安全工作提出指导性的方针和目标,并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指示。
3.研究制定本公司的各项工作标准、条例、规章制度,并发布实施。4.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5.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活动及年度安全工作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表彰。6.检查、总结本部门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条例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2.掌握公司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施工区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能通畅。
3.组织建立、健全企业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义务技术指导训练,负责全体职工的防火、灭火知识教育。
4.负责防火防爆区内固定动火点的管理。参加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措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审查验收。
6.负责编制企业专业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购计划,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修理。
(二)突出企业安全隐患主体责任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企业消防安全符合的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6.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三)登记建档,有序推进 1.应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安监办发放的各种法律文书,与安全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建档备查。
2.公司内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消防、生产、设备、环境安全方面的基本情况档案。
3.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单位应对安全管理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4.公司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动火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检查罐、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及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隐患整改制度、事故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共十二项,由安全主任统一保管,如其它单位借阅,须签名登记。
5.有关设备、人员、场所的相关整改资料、使用的各种表单、防火检查、巡查记录、安全培训记录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火灾情况记录以及安全奖惩情况记录等应做详细的记录、保管、以备查验。
(四)加强指导,强化监督检查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配合专项检查或整治。重点检查,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设备、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确保安全,年初和所终必须组织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上述各种检查必须登记存档、备查,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领导、查隐患、职业性检查、日常盘查。
(五)强化宣传教育,群防群治
1.放影片和施工三级安全教育的形式,对企业所有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使员工从心理上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2.所有有危险源的部位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罩,任何带有不安全状态的机械,禁止使用,加强车间噪音卫生的管理。3.建立建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对新进员工的机械技术操作要领的培训。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十
20xx 年 3 月8 日至 20xx 年 6 月 18 日,为期 100 天。
供销系统涉及的资产安全、食品安全、环境污染防治、道路交通运输、农村生产生活、城镇防汛、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全面开展大排查行动。各基层社、企业、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有关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全面抓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清单。
(二)全面开展大整治行动。针对排查存在的问题,各基层社、企业、部门要建立隐患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做好“五落实”的措施,实行销号闭环管理。
(三)全面开展大督查行动。建立县社领导领衔包保督导机制,按照县社班子领导分管基层社模式,每月到分管基层社至少开展 1 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有效督促各基层社、企业、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供销集团资产安全管理部、县社办公室要协同做好百日行动问效工作,由资安部收集各基层社检查情况汇总,由县社办公室定期上报。
1.各基层社、企业、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周密部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到事,及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百日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各基层社及集团公司资安部要明确 1 名信息员,强化信息报送,每周四中午 12:00 以前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检查记录表反馈县社办公室。
3.要将安全生产排在第一位。各基层社开展安全大排查及外业工作板块,要及时提出问题,实施整改,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切实加强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4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安全工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通过全面开展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排查局系统内安全隐患,以自查自纠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平安单位”创建为抓手,广泛深入开展对全局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促进全局平安单位创建各项工作。
加强对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股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方案制定、日常安全工作督查、安全隐患纠正整改等。
(一)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局属各单位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督促本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等相关工作。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和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安全工作动态监控体系,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隐患,并详实记录安全工作台账。
(二)摸清底数,分步实施
第一步:全局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对本部门消防设施、电源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做好安全情况台账登记。
第二步:全局各单位11月15日前要全面推行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全局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报和统计分析工作
以市、县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为依托,建立我局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管理系统,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和管理,强化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的管理。及时掌握全局安全工作动态,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动员部署宣传阶段(4月中旬—5月31日)。全局集中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和《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4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并于5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同时加大力度宣传该项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隐患排查体系建设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安全工作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结合实际,开展隐患排查,区分一般隐患及重大隐患,并将结果于6月20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一般隐患于每月25日前上报县行业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实行边治理边上报。
3、检查评比。为确保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局属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度进行督查调度,并将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0日——11月底)
对局属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作为年度“平安单位”创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责任不落实、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在全局通报,对责任人问责,限期整改。
(一)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周密安排,科学实施,全面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充分调动本单位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汇报、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治理制度,促使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切实从源头上及时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理顺和细化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范围、内容和要求,人人参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责任意识。
(四)注重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局属各单位要将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督查监管、争创“平安单位”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共同推进,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契机,推动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