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5分)
(一)领导班子职责:(10分)
1、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责任落实到人;
2、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次以上,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3、能将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并取得实际成效;
4、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党员干部按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5、抓好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执政能力建设,起到抓班子、带队伍的作用。
(二)主要领导职责:(9分)
1、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支持两手抓,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带头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2、认真督促和指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及抓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开好民主生活会,带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4、支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制度,无重大决策失误和干部任用失察。
(三)领导班子成员职责:(6分)
1、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措施得力,取得成效;
2、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加强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抓好分管的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落实反腐败三项工作情况(25分)
(一)廉洁自律工作:(10 分)
1、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执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有关规定;按照规定乘车、住房、使用移动电话和电脑;执行礼品登记、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配偶和子女做从业规定;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兼职企业领导职务、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党政机关不准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积极推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建立干部廉政档案;
2、定期召开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座谈会,班子成员能主动加强对配偶、 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 年度进行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
(二)查办案件工作:(8分)
l、领导班子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
2、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组)对案件的查处,对违纪人员的处分符合法规规定,认真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有关规定;
3、及时办理上级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
(三)纠正不正之风工作:(7分)
1、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开展作风评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行风有明显改进;
3、部门不存在利用管理权或行政审批权而发生“吃、拿、卡、要”等行为,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
三、源头治腐和党风廉政教育(25分)
(一)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15分)
1、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源头治腐的具体措施,实施有效果;
2、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领导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并抓出成效;
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
(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10分)
1、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营造党风廉政教育的浓厚氛围;
2、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教育列入到党校(或本单位)的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干部学习廉政规定二次以上;
3、加大党员廉政教育投入,有必要的廉政教育资料,形成廉政教育大格局;
四、加强勤政建设和创新发展环(15分)
l、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创新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加强勤政建设创新发展环境的工作计划;
2、贯彻市畜牧水产局《关于开展优质规范服务的实施方案》,取得明显成效;
3、向社会实行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评议,认真开展监督评议工作,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4、认真及时办理有关创新发展环境的投诉举报,依法行政、转变作风、办事效率等方面措施得力,并取得成效。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配套制度落实情况(10分)
1、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责任追究、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干部廉政谈话和廉政培训,并体现在日常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效果;
2、制定和落实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并做到公开透明,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