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双责述职述廉报告
20xx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以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十八届中纪委四次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为重点创建文明执法队伍,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干预机制建设为重点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局领导班子成员没有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局机关党员干部没有发生违纪案件。现将我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统一领导,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局党组按照市委的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扎实履行一岗双责,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2014年组织召开3次党组会议、6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学习,加强研究、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根据局领导班子的变动,及时调整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与局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诺书,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头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检查、落实、考核,确保了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的全面落实,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开展廉政教育,建设廉政文化
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着力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做到廉洁自律、干净干事。一是坚持抓好理论学习,落实每周党日制度,组织党员干部精研细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廉洁准则》,传达全市反腐倡廉建设、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纪委会议精神,及时通报全国、省、市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增强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提高自我约束能力。二是扎实开展专题学习,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学习党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以及市委有关规定,帮助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和理解中央、省委和市委对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筑牢思想防线,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坚持五必讲: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全局大会、党员大会中必讲廉政建设,给广大干部职工注射防腐疫苗利用执法队伍封闭式集训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机会,邀请市检察院原反贪局局长蒋建敏上廉政课,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椒江法院案件旁听、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电教光盘,《贪欲轨迹录》专廉政电教片,组织重要岗位人员观看市纪委正风肃纪小品专场演出。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利用中心组学习、领导讲廉政党课、读书会、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宣教活动,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
(三)重实绩、重公论,选拔任用干部
坚持党管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从推进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大局出发,严格标准、程序,重实绩、重公论,公开选拔任用干部,制定完善《市行政执法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市行政执法局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坚持廉政一票否决制。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建立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将民主推荐、测评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依据,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纪律,自觉遵守《条例》规定的十个不准,防止和杜绝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2014年,共选拔任用了1名中层干部,群众反映良好。
(四)改进工作作风,维护群众利益
党组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大力开展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活动,积极打造阳光执法系统,创新制度化微管理、零距离微服务、手机网微督查、掌中宝微手册四微工作法,在台州经济开发区设置9个农民蔬菜瓜果自产自销疏导点,设立15个点位。扎实推进强基惠民村村帮活动,投入5万元给玉环县小闾村帮助建设。及时认真受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截止11月底,转办12345热线616件,受理96310投诉电话845个、来信来访22件,办结率均为100%。强化关爱工程,落实职工体检、休假、意外保险、困难家庭帮扶、谈心谈话等一系列关爱制度,发动全局干部职工为一大队一名队员患白血病的儿子捐款4万余元,发动社会捐助16万余元。在今年首届电视问政关键岗位考评中,满意率为58.8%,位于42家关键岗位考评之首。
(五)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党组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建立健全《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议事规则》、《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规则(试行)》、《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等制度文件,认真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述廉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诫勉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积极参与阳光热线,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监督,清理党政干部在企业兼(任)职,加强出入境证件管理。推进廉政风险干预系统运行,制定《关于实施党员干部廉政风险信息报告制度》、《廉政风险干预责任追究办法》,及时更新维护系统,汇报廉政情况,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组织风险干预,发出预警信息,做到廉情动态及时掌握、及早应对,关口前移。
(六)加强班子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为契机,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基层,开门纳谏,共征求到对局班子的意见建议共425条,对班子成员个人意见建议259条。以严的纪律、严的标准积极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局班子成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分别对自己在四风方面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自我剖析,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查找出99个问题,明确了33个方面的整改措施,形成了《局领导班子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明确了14个方面具体内容,使班子成员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和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增强了班子凝聚力、战斗力。
二、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年来,局党组书记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亲自部署工作,全面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根据《中共台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律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台市委发〔2014〕56号)要求,召开党组会议,亲自研究部署,做到亲自传达贯彻纪委全会精神,亲自主持讨论研究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要点、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和处室,并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研究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积极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开化、程序化、透明化,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扎实开展教育,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扩大到中层以上干部,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四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委纪委会议精神,自觉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和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
(三)重视来信来访和案件查办,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支持市纪委开展工作。重视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的作用,做到重点案件亲自过问,人大、政协提案亲自督办。
(四)注重廉洁自律,自觉执行各项规定。自觉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好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学活动,落实个人有关事项集中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自觉学习,自觉遵守,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标准,时刻自重、自省、自励,不乱用权力,不乱花公款,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家庭中时常提醒廉洁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三、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我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分解和目标分解指标,坚持一岗双责, 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及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一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局长与各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任务具体细化,分解到每个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明确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做到层层抓落实,个个有责任。二是自觉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分管部门年度考核范围,每季度结合大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廉政要求,定廉政措施。亲自参加分管单位民主生活会,指导下级领导班子和个人认真查找廉政风险,抓好预防。运用述职述廉、任前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坚持落实谈心交心制度,班子成员每季度与分管单位负责人、全年与普通党员干部谈一次心,做到有事随时谈心,互相沟通思想,及时反映情况。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个严禁要求和市委有关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开展正风肃纪专题教育,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提廉政要求,严控酒局、牌局加强对执法管理、落实制度、队容风纪等情况的督查督办,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督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局办公室管理制度、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全年来我局无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四是认真落实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有关规定,教育和管理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没有发现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纪现象。
总的来讲,一年来我局党组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时期新任务对廉政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1、由于我局成立时间短,没有设置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兼职从事纪检人员少、经验不足,缺乏深入研究,纪检监察工作措施针对性还不够强。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满足于规定动作,创新意识不强,新举措新方法不多,或多或少制约党风廉政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建设。
20xx年,我局党组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上取得新成效,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实现全系统干部职工作风明显好转,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机制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党风廉正建设一岗双责
一岗双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新时期,要切实解决好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同步推进的问题,真正做到一岗双责,必须做到三强化。
强化思想认识。一岗是指领导干部所任职务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指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一些领导干部对落实主体责任缺乏应有的认识,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有主体责任,纪委负有监督责任,自己只要将分管工作的目标任务完成就可以了,这种认识是极端错误的。因此,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一岗双责,通过组织学习《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律监督责任实施细则》、开展廉政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专题辅导和开展廉洁从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形式,牢固树立起干部一岗双责的思想意识。
强化责任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只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积极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才不会造成政治上的失职。因此,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对自己履职岗位的业务工作非常清楚,还应清楚自身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主动地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不能袖手旁观、作壁上观。比如,采取责任分解、压力传导、廉政提醒等措施落实责任制,制定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表,建立责任制工作台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能有效促使每名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任务明确、时限明晰、效果明显。
强化制度约束。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制度治党这个崭新而又重大的命题,充分体现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从严治党的要求。制度的约束是对领导干部更好的保护,运用法治思维是对党员干部更好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一种责任和爱护。比如,落实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下约谈制度、谈话提醒制度,班子成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坚持述职述廉,把从严管理要求贯穿于干部日常管理的全过程;或是及时提醒,对分管部门和主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廉政谈心谈话,对有苗头性问题或职工群众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都可以避免小错铸成大错,避免给干部队伍的健康成长带来更大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