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制定篇一
油漆库及作业面;氧气瓶、乙炔瓶库、食堂天然气管道;机械使用、维修、保养时漏油。
1、上岗人员合格化。具备职业资格证书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岗位由主责部门定期组织岗位培训。
2、使用者必须熟悉所使用物品的安全要求及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3、存放易燃物品的区域必须保持干燥、阴凉、通风,并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
4、存放易燃物品的区域严禁吸烟,不得有明火。在存放区域明显位置张贴“严禁吸烟”、“严禁明火”的标志。需明火作业时必须经过负责管理人员批准,不得擅自操作。
5、存放易燃物品的库房应保持清洁,地面做防潮、防渗漏处理。
6、存放易燃物品的区域必须明显标识物品名称,对于张贴有商标的物品,必须将物品商标朝外放置,易于辨识。
7、对易燃物品进行分类、分区存放。对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在同一区域内存放。
8、油料、油漆及其他化学品定期变换存放位置,以防止沉淀结块,影响使用效果。
9、易挥发变质的物品,应根据使用情况随用随购,在不影响其使用效果的同时减少库存。
10、各种气瓶在使用时,应距离明火10米以上。注意,平时与乙炔瓶之间的工作距离至少不小于5米。
11、各种气瓶不得暴晒、倒置使用。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
12、管理气瓶和天然气管道的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对气瓶和管道进行检查,防止气瓶或管道的破损,防止连接部位或计量仪表的损坏,造成气体泄漏事故的发生。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物件以及操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13、食堂设专人负责,每天下班后对煤气开关进行检查,防止泄露。
14、易燃物品的运输、装卸应符合安全规定。运输过程中不得将乙炔瓶和氧气瓶混放,装卸做到轻拿轻放。
15、加强对火源、电源和生产中储存、使用易燃物品的场所的监控。
16、必须在存放易燃物品的区域配置消防器材,例如:库房、食堂及其他重要地点。由专人负责,按照规定周期进行检查、更换。
17、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并张贴“安全通道”等明显标志。
1、设专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控制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委托专业部门对污染情况进行检测。
2、公司主管部门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公司于每年12月份由主责部门组织对管理办法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当发生法律法规变化、产品和组织结构变化、事故事件和相关方投诉抱怨等情况时,及时进行评审,必要时更新相关信息,以保证其充分性和有效性。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制定篇二
一、首先门卫人员要做好宣传工作,并及时制止“三品”进入车站。
二、车场安全员做好旅客,驾售人员宣传工作,及时制止“三品”上车,并报告保卫科。
三、售票员、验票员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制止并报告保卫科。
四、驾乘、随车售票员、车辆租凭人劝阻旅客携带“三品”上车,并报告保卫科。
五、售票员做好宣传工作,严禁车辆携带“三品”。
六、车辆出站时,严格检查,杜绝“三品”上车,形成群防群治,各层次、多网络严查“三品”。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制定篇三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施工现场消防重点防范部位是加工厂和材料堆放场,钢筋等构件加工时,由于使用电焊机等机械设备,容易飞溅火星,引起火灾事故;材料堆放场是消防的重点防范部位。为此我项目部制定了如下措施:
1、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2、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是重点防火部位,必须做到严禁吸烟,严禁烟火。
3、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须设置专库专账,设专人管理。
4、存放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可燃物品、有毒有害危险品应标明名称性质。
5、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及有害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库房。
6、储存易燃可燃有毒物品的库房,不得动用明火,必要时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领导同意开据动火证,并在专人监护下方能动火。
7、仓库照明灯泡不得大于60w,灯头高出货架50cm以上距离。
8、油漆、危险品、材料仓库、加工厂,必须符合消防要求,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设置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9、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押运和使用,应由政治可靠、责任心
强、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险性和管理使用方法以及发生事故处理方法的人员专人负责。
10、物资部门在易燃易爆物品入库时,除仓管员外,其他人员进入时需作登记。
11、管理人员应熟知易燃易爆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和管理贮存方法以及发生事故处理方法。
12、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的所有电气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程防爆要求,每天下班前应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13、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应有隔热、降温、防爆型通排风装置。
14、剩余少量的汽油应盛在专用带盖铁桶内并置于防火箱内,并标有“严禁烟火”的警告标志。
15、在保管、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中,若发生丢失、被盗和其他事故时,应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制定篇四
1.易燃易爆仓库应通风良好。仓库周围应有围墙并装置大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2.仓库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所管物品的安全知识。严禁烟火,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等带入库内。
3.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中,不得随意乱放。存放电石应注意防潮。
4.库内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它物品,亦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5.仓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过期变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处理。
6.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收发物品要有严格的登记手续。
7.必须配备充分、完好、适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方便的.地方。
8.仓库内的电机、电气设备,必须按设计规范采用密闭防爆型设备。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仓库人员不得拆卸。
9.报警系统必须良好,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10.运送易燃、易爆物品时,盖要拧紧,容器要竖直放稳。运送人员禁止吸烟,沿途须距离火种5米以外。运送电石时,先要把桶盖松开放出气体,中途注意防潮,雨天不准装运电石。
11.压力气瓶的存放、使用和运输,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制定篇五
1. 危险品库房、实验室、锅炉房、配电房、配气房、车库、食堂等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2. 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报警装置等设备要定期检查,不得随意拆除和非法占用。
3. 易燃易爆、剧毒、放射、腐蚀和性质相抵触的各类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严格管理,保持通风良好,并设置明显标志。仓库及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场所使用防爆灯具。
4. 木刨花、实验剩余物应及时清出,放在指定地点。
5.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专人保管,保管员要详细核对产品名称、规格、牌号、质量、数量、查清危险性质。遇有包装不良、质量异变、标号不符合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6. 忌水、忌沫、忌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准在露天、低温、高温处存放。容器包装要密闭,完整无损。
7.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库房周围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库房内物品应保持一定的间距。
8. 凡用玻璃容器盛装的化学危险品,必须采用木箱搬运。严防撞击、振动、摩擦、重压和倾斜。
9. 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查出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如发现不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先停止工作,再报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特殊环境易燃易爆环境场所容易发生爆炸事故,对于工作人员造成的伤害是非常大的。在特殊环境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的物品需要进行制定物品管理规定,今天小编就来具体介绍一下特殊环境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控制,以避免和减少有害环境影响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管理职责、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各部门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过程。
1.1 危险化学品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1.2 警示标识(标志)指提醒进入工作场所人员注意安全(危害)的标识(标志)。
2 职责
2.1 安全保卫主管部门负责易燃易爆物品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管理,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2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负责组织对锅炉、压力容器的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2.3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活动的'环境影响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进行监督检查。
3 管理内容和方法
3.1 对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的要求
3.1.1 安全保卫主管部门应按q/sz g59.03标准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对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搬运、生产、输送、贮存、保管、使用等活动进行控制。
3.1.2 安全保卫主管部门应按q/sz g59.15标准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识别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情况,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制定并实施有效的控制措施,并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3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按q/sz g59.18标准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有效控制措施,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路等设备、设施进行管理,并对各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4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按q/sz g57.06标准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有效控制措施,对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并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5 安全保卫主管部门等部门应按q/sz g59.31标准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在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搬运、生产、输送、贮存、保管、使用、处置等活动中,对易燃易爆物品及其贮存容器、相关设备等实施适当的警示标识(标志),以对相关人员做出必要的警示或提示。
3.1.6 从事采购、搬运、生产、输送、贮存、保管、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活动的人员,应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防火防爆、消防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3.1.7 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及使用场所应配备具有适宜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3.1.8 禁止在生产、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吸烟、燃明火,做生活间和开会学习。生产、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和作业场所,未经批准的非工作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3.2 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
3.2.1 采购人员必须了解所采购易燃易爆物品的性质、物质安全资料数据(msds)、用途、用量、保存期限、运输和保存等方法。
3.2.2 采购人员必须按质、按量、按技术要求进行采购。对无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无质量标签、无危险分类标签、内外包装有破损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采购。
3.3.2 搬运操作者对无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无质量标签、无危险分类标签、内外包装有破损的危险化学品有权拒绝搬运。
3.3.3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使用专用车辆。搬运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时,操作者应戴防护面罩或护目镜,穿耐酸鞋和耐酸工作服,严禁赤手搬运或裸露皮肤工作。
3.4.1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贮存方式、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贮存数量不能超过2天的使用量,节假日必须封存。
3.4.2 易燃易爆物品专用仓库应符合安全、消防的要求,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隔离贮存,并设置明显警示标识(标志)。贮存各类油品的油库应按q/sz g57.17标准规定进行控制。
3.4.3 易燃易爆物品专用仓库及使用场所应当根据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特性,在仓库及使用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环保运行要求。
3.4.4 安全保卫主管部门等管理部门应对易燃易爆物品专用仓库的贮存设备和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验。
3.5 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使用和处置
3.5.1 生产、使用和处置废弃易燃易爆物品,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其他要求执行。
3.5.2 有关部门在生产、输送、使用煤气时,应按q/sz g59.17标准规定,制定并实施有效防火、防爆措施,对煤气的生产、输送和使用予以控制。
g59.22标准规定,制定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对气瓶的灌充、运输、贮存、氧气乙炔(丙烯、丙烷)房、输送软管、割炬,以及氧气切割过程进行控制。
3.5.4 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场所以及重点消防部位不应动明火。在进行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需要在这些部位动明火时,应按q/sz g59.16标准规定,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履行审批手续。
3.5.5 易燃易爆物品的废弃和处置,应采取适宜的控制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废弃的固体易燃易爆物品、油品、废弃包装物等的处置应按q/sz g57.12标准规定予以控制。
3.6 应急准备和响应
3.6.1 安全保卫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按q/sz g58.12标准规定识别易燃易爆物品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制定应急预案,以便在发生事故时做出必要的响应。
3.6.2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易燃易爆物品的情况,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设置必要的消防通道、人员疏散通道等,并组织员工进行灭火、人员疏散等消防演习。
3.6.3 安全保卫主管部门应对各部门针对易燃易爆物品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制定篇六
电力施工
第一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由专人、专库、专柜管理,毒口必须分别储存,用后归还原处,不准变动地方,绝对不允许无关人员打听储存地点、数量,保管人员有权不予回答。
第三条保管员保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熟悉库内物资品种名称,物理化学性能及保管常识,避免自燃的火灾发生。
第四条在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性药品时,必须戴好防护物,只允许酸向水里倾入,禁忌反向。在使用易燃溶液前,必须事先检查火源和照明电源闸刀是否绝对安全,杜绝火种,保持室内通风、卫生,随时提高警惕,排除一切隐患。
第六条在从事毒品、剧毒操作时,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要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以防发生意外。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制定篇七
1、易燃易爆物品应该分类贮存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它物资混合贮存。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和场地,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要求,不准架设临时性电路,工作结束或下班,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3、对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
应隔离存放。
4、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点。
5、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者高温的地方,必要时,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
6、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由保管人定期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防止自燃爆炸。7.易燃易爆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完好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8、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场地,必须有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巡回检查制度、物品保管领用制度、防火规定等,做到各种原始记录完整。
9、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应配备品种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材,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10、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语和“严禁烟火”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制定篇八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工作岗位上的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规定。
2、易燃易爆岗位要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如确实要动用明火时,要严格遵守并执行“关于印发‘辽河石油勘探局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中的规定。
3、易燃易爆部位的设备、装置要符合防火要求,消防器材、防火设施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改正的要及时向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汇报,未整改前要有临时防护设施。
4、岗位工人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各项操作规程,防止各类火灾发生。
5、岗位工人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灭火器材的使用性能、使用方法,熟练本岗位上的灭火
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火灾,迅速按照本单位的灭火应急预案进行灭火。6、易燃易爆场地的场地要清洁,设备无渗漏,工具材料摆放整齐,安全通道畅通。
7、易燃易爆部位要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
8、易燃易爆工作间要有“严禁烟火”标志。电器设备和工具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可靠的防静电和通风设施。
9、工作间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实行定量领取,不得在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易燃易爆部位要认真抓好自检自查,并填写好相关记录。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制定篇九
为了加强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爆炸,保障小区人员和财产安全,遵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业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以下简称危险品)的使用。运输
(2)下列物品禁止进入小区,必须进入时应经过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8)使用的危险品应持有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并按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使用;
(9)载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在小区周围停泊。滞留;
2.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
(1)危险物品应分类。隔离储存,并应确保无相互抵触。使用灭火剂不相容的储存;
3.任何业主。个人不得在小区从事经营。生产危险品的活动。
4、应当将具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场所纳入消防安全管理重点部位,设立防火。防暴。禁烟标志;建立防火。防暴制度和防范措施,严格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5、不得在具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场所动火。吸烟和进行可能引起爆炸。火灾的其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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