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七局副局长焦安亮说——
工地上本不该有废钢筋头之说!
由此可见,钢筋头是小事大账,不得不算,不容忽视。我以为,工地上本不该有废钢筋头之说,应该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是要大力提倡节能和环保意识。
现在有些单位成本意识不强,这是造成钢筋头问题的原因之一。有的建筑公司被一些资质不够的企业挂职接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成本意识就比较差,他们只管收取几个点的管理费,至于成本问题,他们并不关心。
还有就是有些单位的领导也缺乏成本意识,成本与合同额相比,他们更重视后者,所以在制度的制定、措施的落实等方面,都不严密、不到位。
试想一下,每吨钢筋都是由几十吨甚至上百吨的矿料提炼出,每节约一吨钢材,不但是对成本降低的贡献,也是对环保做出贡献。
二是应该完善和改革工程项目承包制度,大力推行风险抵押承包办法。
风险抵押承包办法能够有效地将个人利益、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捆绑到一起,刺激项目管理人员厉行节约的积极性。
我曾经见过一个工程,竣工以后三四辆大卡车,光建筑垃圾就往外拉了一星期,在钢筋头的不当处理上也很惊人,浪费极大。当然现在各个单位在管理上都各有高招,精细化管理日渐深入,更多的管理细节被重视,但是象钢筋头的利润空间仍然有潜可挖。
三是应该充分利用钢筋头。
实际工地上本来不应该有废钢筋头之说。为什么这么说呢?所谓钢筋头,指的是短的钢筋,而钢筋无论长短,都应各有所用。目前我们的工地基本都把钢筋头给卖了。实际上,不同长短、直径的钢筋头有不同的用处,比如用来制作对拉螺杆、支模用的U形卡,粗一些的钢筋头可以用来制作螺帽。这些东西在工程上的用量都很大,不自己做的话就要买,就要花钱。
中建七局、八局未转业之前,每个连队都有一个加工班,专门加工这些小东西。而现在的建筑公司,基本都没有这种做专业加工的班组或者厂,这是一个理念问题。
那么钢筋头哪里去了呢?一般来说,都被一些个体户买走了,这些个体小作坊拿钢筋头来制作加工非标准的螺帽、螺杆。建筑五金市场上卖的该类商品,可能部分就是钢筋头加工而来。
钢筋头的另一个去处是农村回钢炉,这些回钢炉是不合格钢材的出产地,作为有责任的国有大企业不应该支持和使用这类钢材。
四是要通过科学管理降低钢筋头产生率。比如用计算机软件统筹安排下料、与钢筋生产厂签订定尺生产合同、同城市设一个钢筋集中加工厂等。
五要多总结先进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多提倡节约意识,营造厉行节约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