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移动互联网为平台与依赖的新媒体为社会发展提供了多样化的信息流通平台,但这其中却隐藏着不少或虚假或浮夸等不实信息,这也折射出自媒体时代下新闻传播在快速、自由的发展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基于这一情况,本文研究了自媒体时代下新闻传播所可能存在的包括真实性有待考究、合法性尚不规范、客观性有失中立等风险,并结合当下实际提出了风险规避策略,以期可以给新闻传播事业带来具有价值性的文献参考。
关键词:自媒体;新闻传播;传播风险;规避策略
自媒体又称“个人媒体”或“公民媒体”,它指的是普通大众以电子信息化的手段,借助博客、微博、微信、论坛等网络虚拟平台,向不特定的个人或部分人群传递信息的新媒体总称。简而言之,就是公民个人的信息传播。在信息碎片化、爆炸化的大数据时代下,随着网络平台的日益开放,信息工具的日益多元,越来越多的人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信息分享与传播的其中一员,这就催生了以个人传播为主,以信息化为手段,向不特定人群输送信息的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人民网评指出:“依托于口口相传特别是互联网的‘民间舆论场’,人们在微博客、BBS、QQ、博客上议论时事,针砭社会,品评政府的公共管理。互联网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改写了‘舆论引导新格局’。[1]”在自媒体时代中,每个人既是信息的受众者,又可能是信息的传播者,这给“新闻”这一特殊的信息形式带来了一定的传播风险。
一、自媒体时代下的新闻传播风险
2.传播的合法性尚不规范。从法律的角度上看,自媒体作为让个体声音得到释放的媒介,它也是个人言论自由的一个表现。在自媒体时代下,有不少企业都开始尝试自媒体营销,为了增加曝光度,增加粉丝数量,部分企业开始生产标题党新闻,故意夸大事实或打法律的“擦边球”而罔顾可能会越过法律雷池的危险。“自媒体的新闻生产者没有任何准入标准,个人道德素质无法甄别评价,特别是一些网络水军混迹其中,发布虚假消息兴风作浪,扰乱人们视线。[2]”加之由于目前我国并没有法律对自媒体的新闻传播行为进行过严格的规定或限制,这些因素都导致自媒体时代下新闻传播的合法性尚不规范。以当前我国一个比较热门的社会化网络问答社区“知乎”为例,作为一个自媒体平台,许多网友都在该平台上进行问题的问与答。但自2013年3月向公众开放注册后,越来越多的“知乎”创作者表示自己的作品屡次被未经授权的媒体转发,且没有得到署名和稿费。虽然事件经报道并得到有关部门的介入后,部分侵害了“知乎”创作者的媒体都相继删除了侵权内容,但就经济赔偿这一问题却始终得不到很好的解决。纵然知乎事件只是我国自媒体传播领域的一个缩影,但传播的合法性尚不规范这一事实却不容忽视。
3.传播的客观性有失中立。新闻的本质就是还原事件本身,新闻传播就是由报道者向受众者介绍说明事情的原委与真相,因此,新闻传播应当是客观的,不带有报道者个人喜恶偏好的职业行为。然则在自媒体时代下,由于每一个都可以是新闻的制造者与传播者,但与专业的新闻从业人员对比起来,绝大部分公民都是没经过专业培训的,这代表着公民在进行新闻传播时,并不会遵守或者并不懂得遵守新闻传播的特点――客观性,而是更倾向于将自媒体平台作为个人情感的宣泄与释放,表现于外就是在新闻传播时融入了大量个人感情而无法保持中立的态度。以2015年年初的姚贝娜事件为例,1月15日及1月16日期间,微博与微信都引起了一场媒体、明星、草根阶层关于某报社对姚贝娜死亡之后的报道争辩。《记者们在病房外,焦急地等待她的死亡》一文中的部分字眼因含有非常强烈的个人情绪,迅速在网上掀起了一场激烈的口水战。作为旁观者,即使不清楚整件事情,但类似字眼的确很容易在心理上引发强烈的不满及谴责之情,而这恰恰成为事件发酵并愈演愈烈的诱因。抛开事件真相,单从自媒体这一新闻传播的内容来看,不仅无法还原事件本身,更引发了社会的负面情绪,这直接体现出自媒体在新闻传播的客观性上容易有失中立。
二、自媒体时代下规避新闻传播风险的策略
3.加强自媒体平台的监管力度。诚如上文所述,目前自媒体时代下的新闻传播存在合法性尚不规范的风险,究其原因就是相关法律的欠缺与监管部门的模糊。考虑到法律的修缮绝非一朝一夕且需要经过多次探讨审议才能够出台,因此,笔者在这里不对完善自媒体平台的法律条文进行过多的笔墨陈述。除了法律强制性规范监管外,目前,可以得到执行的策略是相关部门应当有意识地对网络平台进行舆论的监管,特别是注意发现公民或新闻从业人员进行的不实信息传播,及时予以澄清,避免不实信息进一步扩大以影响到公民的判断。同时要责成不实信息传播者负起相应的舆论责任,如国务院国资委就在近日发表了关于“中央企业将进行大规模兼并重组,数量或减至40家”这一虚假信息的澄清说明,该信息最早是由某媒体发表,但事件当事人,中石油、中石化均表示未得到来自于任何政府部门有关中石油与中石化重组整合传闻的书面或口头信息。对此,央视也在个人的官方微博上进行了这一不实信息的澄清报道,及时消解了民众的误会。针对这一现象,笔者认为在自媒体新闻传播相关的法律条文还未落地前,政府应当深入发挥自身的舆论监管职能,比如成立相关部门专门对自媒体平台上的信息进行监管,以减少不实信息在民众中传播的几率。
4.合理介入自媒体的舆论发展。随着民众对自媒体新闻传播方式的认可及对自媒体平台的高频度使用率,越来越多的政府职能部门意识到自媒体传播的重要性,随之也根据自身实际开设了本职能部门的微博或微信等。这一现象也代表着政府积极融入到新媒体的决心与行动,除了在平台上及时发布信息并与网民进行沟通交流外,还应当做好两个方面的职能。其一,传播主流意识形态,引导大众媒体舆情。特别是对于一些突发性、偶发性、社会影响广泛性的社会事件,政府新媒体相关人员应当及时出来回应并以最快的速度去播报并同步跟进事件进程,如近期发生的尼泊尔8.1级地震,除了传统的电视新闻与报纸外,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也在其官方微博与微信上不间断地报道事件进程,让民众了解到“尼泊尔8.1级地震”这件事情整个过程的真实性,避免民众从其他不良渠道获取了错误信息而引发误解甚至恐慌;其二,联合主流新媒体同行,扩大自媒体影响力。“在自媒体时代,掌握着主流话语权的媒体依然是传统的电视和报纸等大众媒体,专业的新闻工作者依然是社会和网络议题的设置者。[3]”要规避自媒体时代下可能存在的新闻传播风险,各个主流媒体的新平台应团结一致,保持信息畅通,以在转播真实新闻的过程中逐渐扩大影响力。诚如上文所述,唯有从整体上优化自媒体的传播环境,打造一个健康有序的自媒体传播系统,才能尽量减少可能存在的传播风险。
三、结语
总的来讲,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一方面催生了舆论的多样化与丰富化,为每一个公民提供了“发声”的机会,但与此同时它也给新闻传播带来了包括传播的真实性有待考究、传播的合法性尚不规范、传播的客观性有失中立等传播风险。对此,我们应当积极应对,不论是政府还是媒体,不论是企业还是公众,作为自媒体时代下的传播者,应当联合起来,从新闻意识、传播环境、平台监管、舆论导向这四个方面去规范并优化整个自媒体的新闻传播链条,以发挥科学技术的最大价值,让其更好地服务于新闻,服务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