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胡耀邦和赵紫阳联名给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信说起
关于决议稿中未沿用十二大的“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提法的一点说明。
一、十二大报告中用此提法,当时我和许多同志认为精神文明建设当然要以马克思主义也就是共产主义为指导,没有很好地推敲就采用了。后来才发现,这种提法不很准确,加上有些同志对此提法所作的不那么妥当的解释,在党内和社会上引起误解,似乎这个提法同按劳分配、商品经济和物质利益原则有矛盾;还有一种误解,以为我们要用共产主义来要求所有的人们。在我们党提出“一国两制”和十二届三中全会确认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一种商品经济之后,更感到在一个对全民范围的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的决定的文件中,不用这种提法为好。
二、当然,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也就是共产主义思想作指导,而且必须用这种思想来武装全体共产党员,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决议稿就是按照这样的精神来写的。我们感到,不用“共产主义为核心”的提法,完全可以把这种精神表达出来,而又可以避免那些误解。 在改革开放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一直是中央领导人关注的问题,为此曾开展过各种形式的全民活动。1981年3月,一个以“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为主要内容的“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在全国展开。图为南京市的中小学生在街头进行宣传
三、过去文件说过的话,即使是党代表大会文件说过的话,随着党的事业的发展,往往需要有所增新和发展。比如十二大时就没有写商品经济,也没有提出“六五”期间就开始全面改革,后来的文件都发展了,没有再沿用原来的提法,这样做不存在衔接不衔接的问题。
这封信得到了邓小平等的赞同,因而在《决议》中去掉了“以共产主义为核心”的提法。
在1980年代邓胡赵主政时期,胡、赵联名给常委会写信阐述一种意见,非常少见。这一举动本身就说明,当年《决议》起草过程中关于这一提法是否写进决议,存在着很大的争论。
郝怀明的回忆文章中,对关于这场争论中胡耀邦等这一面的意见做了陈述;后来,熟知这场争论的田纪云,在纪念胡耀邦的文章中,也披露他所处的位置上了解的情况。2006年,当年发起这场争论的邓力群,出版了自己的回忆录,从另一个方面回顾了争论的过程。两相对照,有助于读者全方位了解在“精神文明决议”中是否采用“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提法的争论。
关于这场争论的过程,下面再叙述,先说说胡赵联名信中所阐述的理由。
十二大报告为何在“没有很好地推敲就采用了”“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提法
谈到这场争论,田纪云说:表面上看是一个提法是否写进《决议》的问题,而联系到当年的情况来看,这场争论则是意识形态领域的一场不小的争论,实质上是“以胡耀邦为代表的主张改革的人和思想比较保守的同志之间”的“一场激烈争论”(田纪云:《近距离感受胡耀邦》,《炎黄春秋》2004年第10期)。
胡、赵联名信中阐述的理由是两条:一是因为起草十二大报告时,对“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提法,“没有很好地推敲就采用了”;二是因为后来又“有些同志对此提法所作的不那么妥当的解释,在党内和社会上引起误解”。
政治报告在阐述精神文明时,用了相当多的“共产主义”词句。例如:“共产主义作为社会制度,在我国得到完全的实现,还需要经过若干代人的长期的努力奋斗。但是,共产主义首先是一种运动。”“现在这个运动在我国已经发展到建立起作为共产主义社会初期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在这里,把政治报告刚刚说过才几百字、是胡耀邦和于光远等坚持写进去的“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完全不顾,而说成已经“建立起作为共产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了。尽人皆知,“共产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初级发展阶段”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
报告还说:“共产主义的思想和共产主义的实践,早已存在于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每天的生活都包含着共产主义,都离不了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社会是向着未来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目标不断前进的,这个进程不能仅仅依靠物质财富的增长,还必须依靠人们共产主义思想觉悟的不断提高和革命精神的不断发扬。”“一切文化建设当然也要在共产主义思想指导之下发展。”报告中还提出了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要建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和道德”、“共产主义的劳动态度”。
胡耀邦对政治报告中这些“共产主义”的侈谈并不是毫无察觉,但是他当时只认为脱离实际的空泛之话多了一些,出于对胡乔木等人的尊重而未加删除。大会期间有些代表们在讨论中婉转地指出了应当坚持双百方针、应当有切实措施等修改意见,又被胡乔木等人拒绝了。
这一过程,大约就是胡赵联名信中所说的对报告中“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提法,“没有很好地推敲就采用了”的背景。
报告中这些“已经进入共产主义大门”的言词,今天读来不免有遥远之感。可是当年,宣传部门是以此为“纲”来组织全党学习十二大文件和要求全国的宣传、教育、思想战线来遵循的。还在十二大报告起草时,起草小组另一个重要成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兼中宣部部长邓力群就反复向宣传系统的干部说,这次十二大报告是由胡乔木同志负责起草的,这个报告的精神是胡乔木同志说的共产主义,共产主义精神贯穿整个报告。在十二大闭会以后布置如何宣传时,他也特别强调十二大精神是共产主义。他说:“党的十二次代表大会,贯串着实践共产主义这条红线,学习宣传十二大文件,一定要突出共产主义思想的教育。”宣传部还起草了一篇《共产主义的理论和实践》的纲领性文章,作为各宣传单位进行宣传的依据,而且还要组织大批理论工作者撰写一系列文章的小册子来宣传。乔木同志还说要为大家拟定一百个宣传题目(胡绩伟:《劫后承重任因对主义诚――为耀邦逝世十周年而作》,《书屋》2000年第4期)。
1983年3月1日,以中宣部名义发了一份名为《共产主义实践活动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的“研究提纲”。这份“提纲”就说得更透彻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公有制确立以后,我国的共产主义运动,已经由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发展到建设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阶段。我国的共产主义实践,已经是建设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共产主义实践。”
“提纲”生怕下面的干部不解其意,还特别说明:“这不仅是个名词和用语问题,而是要有科学的概念来表达我们当前的社会性质和我们从事的实践活动。共产主义好比一座宏伟的大厦,我们现在已经不是在大厦的门外,而是已经进入了大厦的门内。进行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建设,对于我国人民来说,已经不仅是一种理想,而是活生生的现实。我们现在实行各项社会主义政策,也就是共产主义在今天的实践。”
上述种种,就是胡、赵联名信中所说的“有些同志对此提法所作的不那么妥当的解释,在党内和社会上引起误解”的由来。
既然认识到十二大报告中“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提法没有经过推敲,且又发现在后来的宣传上引起了误解,胡耀邦当然要纠正。到了四年后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前夕起草《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时,胡耀邦才得到纠正的机会。
关于“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是否写进决议的争论
下面所描述的关于这场争论的过程,是综合邓力群和郝怀明、田纪云等当事人的回忆而来的。
8月9日,中央书记处在北戴河开会,讨论《决议》第三次修改稿。在这次讨论会上,好几位书记都发言肯定了这个文稿的基本内容,同时也提出了一些重要修改意见。邓力群在会上作了长篇发言,详细说了他的修改意见,归纳起来主要是两点:一、这个文稿与十二大文件和十二大以来其他文件缺乏连贯性;二、反映这几年来新经验、新问题不够。听者都明白他的意思,前者是没有提“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后者是没有讲精神污染和自由化。但是没有什么人附和他的意见,相反有人发言说连贯性当然重要,但要把过去说过的话都说一遍也没有必要,还是要有新话。
邓力群说:“我的发言主要讲了送审的稿子有‘三个不够’,作为党内生活而言,在制定文件的过程中,提点这个、那个意见,应该是很正常的。但是,我的发言却引起了胡耀邦很大的反感,在会场上我就看出来了。”
针对邓力群的意见,8月10日上午,胡耀邦召集起草组开会,专门谈了“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问题。他说:“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建设精神文明,这个问题不争清楚,“左”的东西就会从这里来。全国人民怎么能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四项基本原则是实际工作中要贯彻的,不能天天念经的样子去讲,那就解放不了思想。他还讲,马克思主义是认识世界的科学武器,为推翻旧世界,建设新世界指明了方向,除此没有现成药方。马克思和毛主席都强调马克思主义给了我们观察研究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如何建设社会主义,马、恩、列不清楚的地方,许多人拿来攻,老实说,马克思对社会主义没有规范,他猜想了一点社会主义的规律,如计划经济,他猜想多了就不是马克思了。坚持马克思主义,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世界的基本方法。否则,思想解放不了。马克思说,他没有结论过啊,你们怎么强加于我啊?社会主义在实践,靠我们去创造。明年十三大讲话题为:《继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或《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8月12日晚,胡耀邦召集在北戴河的中央书记处书记胡启立、余秋里、田纪云、李鹏、陈丕显开会,讨论根据书记处会议上的意见改出的稿子,一致认为改得好。同时提了个别修改意见。一致同意提请政治局审议。8月13日,经再作个别修改后,印出政治局审议稿。邓小平对《决议》稿批示:“同意。没有意见。”李先念亦表示没有意见。8月16日下午,中央政治局会议原则通过。
可是,邓力群对于政治局通过的这个稿子还有意见:“我和书记处研究室的同志又认真地阅读和加以对照,同前几稿比较,我们感觉这一稿确实有了进步。我们又就这一稿提了一些意见,如这里、那里应加句什么,补充一个什么意思。我们又搞出了一个书面修改意见。”
9月7日,邓力群把这个书面修改意见分送中央政治局常委,同时写了一封信。信中写道:“精神文明决定8月16日的稿子,书记处研究室几个同志和我一道,仔细阅读,认真讨论,多方比较,共同认为比8月3日的稿子改得好多了,同时也觉得,对于十二大、党代会、中央常委讲话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精神,还是体现得不够。”这个“不够”的表现是:“十二大、党代会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本来很鲜明的,如果这次模糊起来,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正确的重要原则和论断,如果这次不再提了,造成的后果,我想将是严重的。希望针对当前思想界的情况,总结几年来贯彻执行十二大、党代会方针进行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完整地准确地把十二大、党代会的精神体现出来,使决定改得好上加好。”
在邓力群主持修改的稿子中,多处引用十二大报告中的论述,突出“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说不“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我们的社会就是畸形的社会。修改稿加了很多“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仍将长期存在”、“要对资本主义思想进行坚决的抵制和斗争”以及“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等等的辞句,甚至还加上了这样的话:“在我国有过资本主义剥削的历史,如果搞得不好,是有资本主义复辟的可能的。”
胡耀邦看了邓力群主持的修改稿,认为分歧的焦点在于要不要援引十二大报告中“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句话。而在这个根本点上如果不加以澄清,文件就无法通过,更严重的是在实际工作中间还会发生“左”的干扰。这时候,胡耀邦不再犹豫了。他要给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写一封信,申明他之所以不再沿用十二大报告的这个提法的理由。起草组起草了一个稿子,他不满意;中办几位秀才又写了一个稿子,他还是不满意。他认为太平,套话太多。于是,他亲自动手写出一稿。稿子经有关人员推敲后,胡耀邦送赵紫阳阅,赵紫阳表示完全赞成,提了一点意见,并提出一同署名报政治局常委会。9月13日,两人联名发出了前引的那封信。 胡耀邦
作为党的领导核心的邓小平,对于邓力群的修改稿并不满意,尤其是看到那句“有资本主义复辟的可能”的话,便一笔删去。在看了胡耀邦、赵紫阳这封信后,自然批示同意。
多年以后,参与这个决议讨论修改的原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发表文章认为,起草《决议》过程中的这场争论,实质上是“以胡耀邦为代表的主张改革的人和思想比较保守的同志之间”的“一场激烈争论”。田纪云还披露了9月15日胡耀邦向邓小平汇报时的谈话记录:
胡耀邦:某某(即邓力群)的修改稿发给了许多人,可能有二十到三十人。你删掉的他又加上了。某些人放风说,某某的修改稿是你同意了的。有的人可能挑起争论,旁及其他。
邓小平:不要紧。实在要挑明就挑明,可以采取表决方法解决问题,少数服从多数。某某的修改稿打的是我的牌子,实际是想把我拉向“左”,这个不能听。当然,有些话可以吸收一点,但总的不能听。现行的路线不能动摇。我们的政策还是要放,而不是收。明年十三大人事结构要作大的调整。现在集中力量把六中全会开好,其他问题会后再讲。《决议》稿先在会下沟通一下,有了结果再告诉我。你还可以直接找某某谈谈。“自由化”这个词可以不用,但也确有一些人想把我们引导到资本主义道路上去,怪论很多,不要理他,翻不了天。
胡耀邦随即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传达了邓小平的这些话,并说:不能左右怕,要走我们自己的路。吾爱吾师,更爱真理。不解决这个问题,什么也干不成(田纪云:《近距离感受胡耀邦》,《炎黄春秋》2004年第10期)。
田纪云的这段话,应该是当年原始的记录,从中可以看出邓小平对这一问题的坚决态度。
9月18日上午10时,邓小平约邓力群谈话,谈关于“决议”稿子的修改问题。
邓力群一进门坐下后,邓小平就问:新的稿子发下来了,你看了没有?邓答:看了三遍。接下来,双方有这样的对话:
邓小平:还有什么意见?
邓力群:还有四条意见。
第一条,稿中“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精神文明建设这样一个提法可以,但是最好还是维持过去的提法。十二大的提法叫“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如果一定要改,也可以叫“以共产主义思想体系为指导”,这和毛主席《新民主主义论》、十二大决议、小平同志多次讲话的提法,都衔接起来了。像这样的带根本意义的提法,最好不改,否则可能引起各种各样的误解。
邓小平:(邓小平翻出精神文明决定稿,翻到关于道德的一节,其中讲到共产党员应有共产主义理想、共产主义道德;指给邓力群)这不是讲了共产主义吗?
邓力群:这是讲共产党员的理想和道德。十二大是讲整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当然你也说过了,马克思主义另外一个名词就叫共产主义,从这个意义上讲,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也可以理解成为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最好讲得鲜明一点。
邓小平:有一个地方讲就行了。 《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局部)
邓力群:我的第二条意见是,讲文化建设的部分,重申了一些过去的方针;但有一些重要的方针没有表述,应当把近几年在实践中证明是正确的我们党的方针,适当表述一下,这样更准确。第三条意见是,文件中提出道德有各种层次,这是必要的;但各个层次之间的关系,终归应在共产主义思想指导下,最好表达得清楚一点。第四条意见,……
邓小平:文件第11页你的修改意见几句话,(指的是: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在中国也有约百年的历史,在某种条件下也并非绝对没有卷土重来的可能,这是中央领导同志所再三警告过的。)是谁提的?
邓力群:乔木同志提的。
邓小平:我圈掉了。
邓力群:我同意乔木同志的意见,也认为有那种可能。
邓小平:你们的那个书面意见,一条一条分开看,每一条都是好的,但是汇总起来就给人一个印象: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改变了。
邓力群:我的看法恰好相反,稿子使我感觉,新的决定同原来的政策衔接得不好,有些重要问题、重要经验、重要方针,实践证明是正确的,现在不提了。如果发出去就会引起人家的怀疑:过去对的东西现在为什么不坚持了?我们的整个修改意见,就是为了维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是改变过去的方针,而是坚持过去的方针。
邓小平:你是想把文件往“左”的方面拉。
邓力群:我不同意这种看法。我们书面意见中的每一条意见,都不是我个人发明的,都来自中央过去的决定,包括你的讲话。实践证明这些是正确的,这次文件稿中没有体现。
邓小平又说:你这次对决议草案提意见的方式不好。(指邓力群的书面意见除分送政治局常委以外,还分送了列席书记处会议的几位同志)
邓力群解释说:根据中央的要求,这个稿子现在在全党好几千人的范围里面讨论,北京的各机关也都在讨论。参加或者列席书记处会议的同志,有的希望知道我对这个稿子有什么意见。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常委以外,我还分送了几个同志。这样提出意见的方式,我觉得在党内是应当允许的。
邓小平对邓力群说:明天开会,你就讲一句话,完全赞成这个稿子。邓力群则说:不讲话可不可以?邓小平说:当然也可以。邓力群说:我不讲。邓小平说:你不讲,别人会讲。
9月17日上午,胡耀邦特地去向邓小平汇报请示,谈了近一个小时。胡耀邦回来后,向起草组人员谈到他同邓小平谈话的情况。他对小平说:看来讨论中有同志要挑起争论,坚持自己的意见。邓小平说:不要紧,实在要挑明就挑明,就让他挑开。最后还是以表决的办法解决问题。打的是我的牌子,总的倾向是要把我们拉向“左”。这个不行。那么一改,会使人感到我们的政策又变了。现行的路线不能动摇,我最近讲过多次,我们的政策还要放。
据在场的郝怀明回忆,胡耀邦的情绪显然非常高兴。他感慨系之地说:我是“左”右夹攻啊!我们党要讲是非,不讲关系,看脸色。讲关系,看脸色,我们党还有危机。弄清是非,团结同志,不打棍子,不重复毛主席晚年的错误。我们受“左”的干扰,也受右的干扰,“左”激起一些人往右走,右激起一些人往“左”走。我们没有上当,步履艰难。这几年,把一些年轻人吓得不得了,很可怜,我就够可怜了。为党的事业嘛,兢兢业业,有什么不得了!
胡耀邦多次解释不提“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理由
传达完邓小平讲话后,胡耀邦要求文件起草组修改《精神文明建设决议(征求意见稿)讨论和修改情况》一文。
9月19日上午,胡耀邦主持了《精神文明建设决议(征求意见稿)的讨论和修改情况(草稿)》(即后来的《简要说明》修改)。
在这个“简要说明”中,第三条专门解答了“有的同志主张沿用十二大关于‘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提法。这次修改,没有接受这个意见”的理由:
共产主义思想的含义,在不同的范畴中可以做不同的解释,“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提法,容易引起误解。用共产主义思想作为全民范围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同我们党的现行政策,特别是经济改革和经济政策不吻合,在实际工作中必然会产生许多纠缠不清的问题。要求全国不同的阶层和人群都以共产主义思想对待精神文明,事实上办不到,在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中容易助长许多错误倾向的发生。这个提法使台、港和华侨广大爱国人士难以理解,增加不必要的疑虑,对统一祖国反而不利。
不再沿用这个提法,丝毫也没有隐瞒或降低我们党的最高纲领。《决议》稿明确指出,“我们党的最高理想是建立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我们社会的先进分子,为了人民的利益和幸福,为了共产主义理想,站在时代潮流前列,奋力开拓,勇于献身,这种崇高的共产主义道德,应当在全社会认真提倡”。
对党在全国代表大会制定的党规党法,不经下届全国代表大会重新讨论决定,是不能修改的;但由于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对中央报告中没有提出的问题加以提出,对某些经实践检验证明不妥的提法加以修改或不再沿用,这种情况在我党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这次不再沿用“为核心”的提法,也是可以的。正如小平同志1979年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中所指出:“不能说一种提法一经党的代表大会通过,就不能对它的正确性作任何讨论”,“党的历届代表大会的决议,在下届代表大会之前,中央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得不作出必要的修改,是常有的事。”
9月20日上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召开。会上,杨尚昆、余秋里、薄一波、胡乔木、方毅、伍修权、肖克、黄火青、乔石、胡启立先后发言,一致认为是个好文件,比前几稿都好。其最大的长处就是把精神文明建设同改革密切联系起来了,把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了。会议一致通过,将《决议》(草案)提请六中全会审议。
对于这个决议稿不再沿用“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句话,在理论和实践上是否站得住?在组织上是否合法?胡耀邦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后来他向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详细说明了四点理由:
“第一点,主要是因为:(一)共产主义思想的含义在不同的范畴中可以作不同的解释,‘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提法容易引起误解。什么叫共产主义?可以是指高级阶段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等等,这是一个范畴;可以是指科学共产主义思想,即马克思主义,这是另外一个范畴;可以是指共产主义精神,大公无私等等,又是另外一个范畴;此外还可以是指‘劳动不讲定额,不计报酬’等等,那就是又一个范畴了。如此‘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提法,不容易搞得很准确、很周密,实际上是讲不清楚。(二)共产主义思想作为全民范围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同我们党的现行政策,特别是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政策不适合,在实际工作中必然会产生许多纠缠不清的问题。(三)要求全国不同的阶层和人群都用共产主义思想对待精神文明,事实上办不到。在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中,容易助长许多错误倾向的发生。(四)这个提法使台湾和广大华侨、爱国人士难以理解,增加不必要的疑虑,对统一祖国更加不利。”――胡耀邦还援引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中的三段话,说“我们由这三段话可以得到启示:我们今天仍然不能把共产主义的宣传作为全体人民的行为规范。所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提法,轻一点说也是很不适当的。”他从理论上、政策上、实践上,言简意赅地作了阐述,也否定了胡乔木等人的左倾错误的一个理论堡垒。
“第二点,这样做丝毫也没有隐瞒和降低我们党的最高纲领。《决议》中明确提出,‘我们党的最高理想是建立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决议》还指出,‘我们社会的先进分子为了人民的利益和幸福,为了共产主义的理想,站在时代潮流前面,奋斗开拓,公而忘私,勇于献身,必要时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种崇高的共产主义道德,应当在全社会认真提倡。’所以说,并没有隐瞒和降低我们的最高纲领。”这就回答了那位书记在这个《决议》修改稿时再作的一个修改稿时所提出的问题!
“第三点,不再沿用十二大的这个提法,合法不合法?对全国代表大会制定的党规党法,不经下次党代表大会重新讨论决定是不能修改的。但由于形势发展和变化,对中央报告中没有提出的问题加以提出,对某些经过实践检验证明不妥当的提法加以修改或不再援引,这种情况在我党的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也是可以的。”胡耀邦在讲话中还列举了十一届三中全会调整了十一大制定的路线,十一届五中全会改正了十一大报告把刘少奇同林彪、“四人帮”放在一起的错误等历史事实,解除了一些人的疑惑,更是对邓力群等人质问“十二大还算不算数”的一个有力回答。
“第四点,从参加《决议》稿讨论的两千多人的修改意见来看,虽然绝大多数同志都没有对这个《决议》稿不再沿用那句话表示疑义,仅有少数同志主张援引,但是鉴于这是一个重大问题,所以我和紫阳同志正式向常委作了报告,这样处理也是很慎重的。”
四点理由是充分的,令人信服的;也加深了人们对《决议》所确定的指导方针的理解。
令人抱憾的是,六中全会之后通过这个《决议》不过三个多月,胡耀邦就被迫下台。此后各地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似乎也随同胡耀邦下台而销声匿迹。此后一些年,精神文明建设实际上处于放任自流状态,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远没有取得应有的进展。
如今,距离胡耀邦主持制定《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已经30年了。郝怀明在回顾这段历史后感慨地说:
岁月的流逝,会抹去人们的记忆,但也会使人们对往事看得更加清晰。如今,《决议》中的许多重要思想和论点不仅仍然出现在党和国家的有关文件之中,而且更重要的是已经在现实生活之中生根开花,结出了灿烂之果。历史将永远不会忘记胡耀邦在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卓越贡献。
而作为一般的研究者,回头再看这段历史,不免生出些许“白头宫女闲坐说玄宗”的恬淡。从当年为是否加进“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这个提法的剑拔弩张,到如今“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话语淡出主流媒体,人们在经意与不经意之间感受到了历史的进步!当然,这是题外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