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就是看了一部影片,连续剧或参观展览等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读后感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一
课文中,主人公坚强的意志、冷静的头脑以及高尚的人格品质深深地震撼到了我。我也从中受到了一些启发。
一个人,在濒临死亡的时候难免会恐惧,会慌乱,而主人公却没有。他凭着强大的意志顽强的生存了下来。当病狼接近的时候,求生的欲望激发了一个人的潜能,主人公沉着冷静与病狼上演了一场人狼大战。
为什么主人公的意志这么坚定,毅力这么强大,原因只有一个,他想要活下来!
这引起了我的思考,让我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
一个人的一生,不一定要多成功,但一定要很充实,这应该是生命的意义所在吧。
俞敏洪曾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一座金字塔,一只蜗牛与一只雄鹰比赛谁先到达金字塔的顶部。雄鹰不费吹灰之力就到达了金字塔顶部,而蜗牛就一直爬呀爬呀,用了很长的时间才到达金字塔的顶部。可能有人认为蜗牛就是一个失败者,但我不这么认为。蜗牛在这个过程中充实了自己,并且蜗牛在顶部看到的风景与雄鹰看到的风景是一样的,蜗牛经历了艰难的过程,而雄鹰并没有,那么,谁活的更有意义一些呢?答案我想应该是蜗牛,虽然蠢笨,但是踏实。一步一个脚印,完善生命的意义。
电影《地心引力》中瑞安·斯通的有一句台词这样说道:“你是想就这样憋屈的死在太空,还是脚踏实地的重新开始生活?”这句话是瑞安鼓励自己所说的话。当瑞安关掉太空舱的氧气供给系统时,绝望已经笼罩了她的全部。但关键时刻,瑞安由于缺氧出现了幻觉,她猛然惊醒,她不能就这样死在太空!于是最终,她带着一个传奇,回到了地球。
在生活中,有多人曾经想过轻生;有多人已经放弃活下去的希望;有多人一遇到挫折就以死相逼?这难道就是生命的意义吗?父母给我们生命,我们就应该去珍惜它,去热爱它。如果连死的勇气都有了,你还有什么可畏惧呢?
生命是上帝赋予你的宝石,需要你去雕琢,去打磨;最终使它发光,变得璀璨耀眼。珍惜生命,热爱生命,努力的去生活去感受生命中的快乐与痛苦。痛苦是可以忍耐的,活着的每一天都应该是充满阳光的。
如果没有死的勇气,请好好的活下去!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二
荒芜的土地上,风雪夹杂着绝望的气息迎面而来,远处的狼嗥,眼前的骸骨,都在警示着危险的存在……
这就是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中所刻画的危险之地。作为一名有着浓郁的北方气息的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中充满了对生命的诠释和辩证。而在《热爱生命》中,杰克·伦敦更是在残酷的境遇中,凸显了生命的珍贵和伟大。
主人公作为一个淘金者,怀着梦想来到了荒原。但在恶劣的环境和同伴的抛弃下,梦想早已失去了意义,唯一的选择只有一个:求生。
于是主角开始孤军奋战,为生存而战。但他的对手,死亡却一步步向他逼近着,恨不得立刻掐灭那生命之火:枪、猎刀早在行程中丢失,野兽的威胁,逐渐成了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风雪中,食物早已耗光,他只能靠运气吃路边沼泽的鲦鱼;更可怕的是,自己双腿早已血肉模糊,独行的恐惧使他时刻神智不清绝望在他身边虎视眈眈,生命的火光也越来越微弱。
但他不愿意死,不愿意生命之火熄灭在这茫茫荒原中。对生命的追求支持着他不断前进,想倒下时,他忍着疲倦向前爬行;面对腥臭难忍的沼泽水,他坦然与生存共饮。即使身后一直有着一匹对自己垂涎三尺的野狼,即使同伴的骸骨是多么地触目惊心,他硬是支持下来,凶死野狼,喝了狼血,终于从荒野中走了出来,留下了一曲震憾人心的生命赞歌。
生命,看似好脆弱,但它小小的火焰中却饱含着让人克服一切,击败一切的力量,正是这力量,主角才能在这个世界不断繁衍,创造美好的未来。
书中一个画面让我一直记忆犹新,面对着同伴死去后留下的一袋金子,主角却选择了丢弃它。是啊,虽然这袋金子可能价值不菲,但对于生存来说,它只是一堆烂石头。同时,我不禁想起前些日子为破产而自杀的一些商人,他们的确失去了金钱,失去了荣华富贵的生活,但那生命难道只值区区几十、几百万?没有生命,其他财富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无论何时,都不要让你的生命之火熄灭。《热爱生命》会告诉你,生命是最宝贵的财富。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三
走在林间小路,捧着这部伟大的著作,细细品味。阵风过后,地上的落叶沙沙作响,合上书本,我的心也像这落叶一样久久不能平静。我轻轻感叹,为主人公的坎坷遭遇感慨,更为他因热爱生命而顽强拼搏的精神所感动。
第一次接触《热爱生命》这部书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我刚上初中,对“生命”的理解为与朋友一起快乐生活。也许是那时思想肤浅,当我读完《热爱生命》这部书后,我只认为主人公的命运悲惨,而书中所描述的在恶劣条件下与自然抗衡的主人公,只是小说中虚构的一个人物,在现实中不可能存在。
随着时间推移,我接触到的人和事例也愈加丰富。于是我开始思考,是什么原因使得如此多遭受磨难的人能够和主人公一样,百折不挠,最终成为生命的强者?
于是,我再度翻开这部书,深深的感悟其中的内涵。
在美国那个现实而又残酷的年代,每个人都遭受着不同程度的生活压迫,因而每个人都抱有一朝成为富翁的念头。书中的主人公是美国西部淘金者中的一员,怀着淘金梦与同伴一起拼搏。后来,他的朋友却无情的抛弃了他,他只得只身一人留在茫茫雪海中。在他身心遭到巨创时,大自然又跟他开了一个玩笑。一匹生活在雪域中的狼,因为恶劣的气候难以生存。当这匹狼发现主人公后,就一直尾随他,想要吃掉他得以生存。这匹狼一路上拖着瘦弱的身躯,舔食着淘金者的血迹。终于,人与狼之间发生了激烈的厮杀。出乎我的意料,最终主人公咬死了狼,喝了它的血,活了下来。
那是一种怎样的勇气和魄力,是人类可以改变自然规律。我想这一切都来自于对生命的渴望和决定的信念。因为他们热爱生命,才能使自己的生命延续,也正因为他们热爱生命,才能为后人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
面对当今社会,竞争必不可少,但最重要的是要有追求成功的意识。也许有人抱怨成功总不属于自己,上天总是捉弄自己。请改变这种想法吧,不要怨天尤人,而是认真的思考自己是否将成功放在事关生死的重要地步。
每个人都热爱生命,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将事事看做生命,因此我们要珍视生命中的一点一滴。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四
生活有时对某些人也许是不公平的,但生活却永远在自己的手中掌握着,那么放弃和坚持也就全靠自己掌握了。
当你孤身一人行走在荒芜人烟的荒野上,当没有食物和水源,当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这样的残酷遭遇是让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接受的,但我看到文中淘金者独自一人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苍茫荒野里时,他面对的是饥饿,是疼痛,是种种生与死的考验。“我该如何走下去?”这句话他无数遍的在心里问自己。但当他面对与他同样遭遇的狼时,他也没有放弃自己对生命的追求,最终他战胜了狼,也战胜了他自己,他赢得了再次活下去的机会!
当我看到主人公面对不公平的遭遇时,却始终坚持不曾放弃,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受到生命的伟大和意志的坚强!当我看到主人公命垂一线,万念俱灰时,却始终坚定自己的信仰,依然坚守做人的道德。我想到了
人之初,不就是这样吗,面对生活中的种种问题或逃避或面对,不同的选择不同的结果。就像主人公一样如果他放弃,很简单,被那条饿狼吃掉,生命也就从此终结,坚守了一辈子的信念终究是放弃了,那么他的`一生都将因放弃而被生命淘汰。可是他却“傻傻的”“傻傻的”坚持着,因为他相信,生命的伟大;他相信明天清晨的彩虹是别样灿烂的;他相信自己生命的长度是无限的。所以他成功了,他的成功挽回了自己生命的延续,但是只要生命没有结束,危险就无处不在,我们不可以阻挡危险的发生,但我们可以用铁一般的意志去与它抗衡,直到胜利,直到成功,直到生命的尽头
读到书的结尾,我合上书又一遍重温书名“热爱生命”,这简单的四个字,它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悟,更多的是震撼!
生活因为有了生命而丰富,生命也因为有了生活中的各种问题而精彩!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那比电视剧情节还丰富的经历连在一起便成了生活。我感谢生命,给了我打败困难的机会;我感谢生命,让我拥有超乎他人的“优越感”!
今天我在困境中崛起,从泥潭里爬起,无论在任何困境下乐观坚强的我总会找到胜利的出口,寻找那属于我应得到的快乐和幸福!
看吧!看吧!我就是那翱翔天空的雄鹰,不惧电闪和雷鸣;看吧!看吧!我就是那破土而出的小草,不惧风雨和阻挡!
感谢生命,享受人生,为你的坚强喝彩!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五
读过《热爱生命》,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示了在皑皑雪原中的一幕幕:绝望与希望、绝境与抗争、死与生、人和狼,等等,在此不再赘述。
最吸引我的是杰克·伦敦那白描一般的文字,冷静、犀利、娓娓道来、平铺直叙,似乎不带一点感情色彩,但却生动地为我们描绘出一种最主观、最直接却又最难以描述的感觉:饥饿。
一开始,主人公被同伴抛弃之后,吃沼泽地上的浆果,这时他还有味觉,浆果”一进口,水就化了,种籽又辣又苦“;他还也有感觉,睡醒之后,”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而且还能体会出”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此外,他还有感情,咒骂松鸡,而当松鸡逃走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当他咀嚼灯芯草的时候,他已经几乎失去了味觉,那灯芯草”仿佛味道很好“,之后再吃草,也能尝出酸味;当他捉到小鱼时,已经没有了味觉,也没有了饥饿感,”胃几乎象睡着了似的“、”吃东西已成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而他捉到松鸡幼雏,”象嚼蛋壳似地吃起来“,已经完全丧失了味觉了。
当主人公遇到棕熊的时候,除了感觉之外,已经开始丧失理智了,一头巨熊在他脑的海里居然首先表现为”肉和生命“!
后来,主人公找到了一些小驯鹿的骨头,虽然已经被狼啃得很干净,但他仍然费力地吮吸骨髓,”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思想和肉体已经是若即若离,而”石头砸了他的指头他并不觉得很痛“。”他的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作者无情而又犀利地指出仅仅是因为”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垂死的躯壳“才支持下来。
而在文章的高潮部分,主人公咬破了狼的喉咙,”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
生命的坚韧是这部小说的主旨。而读过之后,我更加理解了狄更斯的话:”饥饿统治着一切人,统治着一切。“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六
下雪了,一片洁白在这雪野中,当乐音响起时,你会感到雪野更加的纯洁,这不仅仅是雪花,这是精心雕琢的艺术品。这是清晨,当我看到满天的雪花,回味着近段时间一直读的《热爱生命》里的场景时内心的交流。
《热爱生命》这本书的后面写着杰克?伦敦的一首诗歌
我宁愿做烈火余灰也不愿做飞扬粉尘,
我宁可让生命的火花在壮丽的火焰中燃烧,
也不愿意让他在腐朽中窒息。
我宁愿做一颗璀璨的流星划过夜空,
每一个碎片都散发光芒,
也不愿做一颗沉睡不灭的恒星。
人的价值在于生活,
而不是在于活着。
我绝不会仅为了延续生命而浪费时间,
我要充分利用我生命中的每一分钟。
当我回想着“叛逆”中的主人公约翰尼离家出走时的场景,却也让我感受到机械生活的无意义,正如那句话“生命的密度比生命的长度更值得追求”。杰克?伦敦的这本书的背景大多在极寒的雪野中,人们经受着各种磨难和难以忍受的饥饿,其中可以看到人类顽强的意志,不论多么严寒、多么饥饿,人们的爱却充满了温暖,心灵充满了宁静。
读这本书本身就是一种游历,你感受到纯洁、你感受到年轻真好、你感受到优美的自然带给人的惊奇、你感受到爱的伟大。人类总是热爱美好的东西,美丽的风景、美丽的心灵和美丽的人,当你用你的大脑去组织书中的画面和场景,当你用心去体会这其间的感受,我感觉这本身就是极好的。
这本书有其理性所在,但我更喜欢将其情感部分注射到自己的血液里,让其流淌在我生命的河中,或许读完后我并没有什么感想,但我有感触,我不希望写出《热爱生命》的主题内容、那只是一种概况,早晚我会遗忘,我只希望我的文字就包含着“热爱生命”的情感,此时我想起了班得瑞的一首轻音乐“初雪”我何不听一听,借助这纯净的乐音回味《热爱生命》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