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院外专家会诊篇一
一、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时,经治科室应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医疗风险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报医务科、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拟邀请专家会诊需向医务科提供外请专家来院会诊申请表,内容应按表逐项填写,报医务科登记后,加盖公章,由医院向被邀请医疗机构医务部门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征得被邀请的.医疗机构及被邀请人同意后,方可来院会诊。
三、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时,应履行上述的审批手续后,及时补办书面材料。
四、邀请会诊科室将专家的会诊意见认真记录在病历中。手术病人的手术记录由专家签字,科室相关人员记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提出会诊手术邀请:
(一)会诊邀请超出我院诊疗科目范围或被邀请的医院或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二)我院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的;
(三)我院可独立开展的诊疗技术。
六、如外请专家手术或者诊疗出现意外立即向医院报告,通知专家本人及被邀请医院立即积极协调处理,避免纠纷。
院外专家会诊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42号令《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凡遇疑难危重病例,应运用科内及院内技术力量及时进行会诊。
2、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危重病例,或治疗、诊断上有困难的病例,由科主任提出请外院专家教授会诊的申请,经医政科或主管副院长同意。由医政科与有关医院联系并发出书面邀请函。内容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者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等情况,并加盖我院公章。急诊,可用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会诊完后及时补办书面手续。
3、申请外院专家教授会诊的科室,会诊目的要明确,准备充分;患者病史、各项辅助检查必须尽可能完善。
4、外院专家教授会诊时由科主任主持,上级医师必须陪同会诊专家教授并详细介绍患者病情。
5、进行病情及治疗方案讨论时,管床医师要认真详细做好会诊记录。
6、外院专家教授的会诊费用,按照医疗机构规定由医政科与受邀请医院医务管理部门进行协商,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7、会诊结束后,医政科给外院专家教授出具一份会诊结论的回执,由专家教授带回受邀医院。
院外专家会诊篇三
为做好我院外请专家的管理工作,根据医院发展和管理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1、外请专家是医院为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解决业务急需、加强学科建设,而聘请的各学科专家和顾问。临时来院进行学术交流、学术报告和举办各类讲座的专家不在其列。
2、外请专家的范围一般限于临床、医技科室中业务技术紧缺、薄弱或重点发展的专业。
3、充分发挥外请专家在学科建设、拓展业务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重点学科、培养年轻医师和为“三级医院”创建做准备、打基础。
1、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名望,如省级医院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2、拟请用专家的专业必须与所请学科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每个学科原则上可聘请一名专家指导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优先考虑重点学科的专业。
1、指导学科建设,使所在学科尽快挺高一定质量水平;
2、定期为我院医师和实习生举办专题讲座,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具体指导;
1、聘用专家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发给一定津贴,具体以双方洽谈数目为准;
2、专家津贴由医院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情况决定。
3、聘用专家由医院提供住宿,并配备生活用品;
4、外请专家来我院往返旅差费等费用均由我院按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1、聘用专家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未经科教科批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许诺请用条件和待遇;
2、聘用专家由科教科和科室共同负责管理,我院对所请专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保留备案。我院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聘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