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写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篇一
我是一位很喜欢读书的学生,我家的课外书数不胜数,都是儿童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爱的教育》,虽然有许多划痕,破旧很多,也许在别人的眼里是一本破书,但在我眼里却很珍贵。这本书给了大家很多启发,充满了爱的教育,让我一生受益。
在这一本书中,我印象深刻的一篇文章是《勇敢的罗伯蒂》,文中写了一个一年级的学生忽然撒开母亲的手,倒在了街上,这时一辆马车正往他倒下的地方驶来。罗伯蒂眼见这个小孩将被车子轧伤,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不假思索地跳了过去,把孩子救出来,不料自己却被车子轧伤了,我真为罗伯蒂这种行为感到由衷的敬佩。罗伯蒂就像为人民服务的战士,默默无闻地保护别人,爱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
《爱的教育》写的就是一种蕴藏在爱中的教育,社会还是有些邪恶,我们要让爱把邪恶变成善良,把暴力变成温情,把冷酷变成热情,把狭隘变成宽阔。让人与人之间多一点信赖,这样生活才能更加美好。
《爱的教育》启发了我们人与人之间要多点关爱,多点帮助,帮助他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还引导我们永远保持一颗勇于进取和善良真诚的心。
这本书深深地影响了我,爱是我们生活的核心,在学校里,我们接受知识的同时,更得到了老师、同学给我们的关怀之爱;在家里,父母对我们每天上学的叮嘱,是一种温暖的爱,一种亲人之间的爱。这本书让我们感到处处都是爱。
书就是人们进步的阶梯。爱,就在我们身边。
写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篇二
谈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说是如何深刻,但也能担当起“最”那个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文化苦旅》。
此书由37篇散文组成,是余秋雨教授通过对国内外的文化进行考察与思考,结合自己的人生体验,和对社会历史文化的深刻认识凝成的精华,语言清丽典雅却不失韵味。
初读此书时,便被一股浓厚的墨香清气所吸引,那文字竟像被光阴所浸染。干净漂亮,深入浅出。厚重却又不枯燥,严密又不失洒脱。将文学的灵性与飘逸表现得扬扬洒洒淋漓尽致。
有人说余秋雨先生的文章太复杂,其实不然,书中虽于浮光掠影中蕴藏了深邃沉郁的哲理,但却不晦涩。语言温婉澄明,优美简练,如品茗般优雅淡然,于三言两语中就闪现出智慧与理性的光辉,宁静而致远。
在他轻灵老道的笔锋中,那些被他信手拈来的万千物象栩栩如生的付诸于笔端,那深郁古风和空灵笔法完美地融为一体。历史文物竟起死回生,山水风物也皆具言语。
在阴雨连绵或酷热焦灼的日子里,捧一本《文化苦旅》,煮一壶清茗,与余秋雨虔诚的膜拜与山水之间,让思绪遍地流淌,让灵魂逍遥天边。
我真怕,那些形形色色的图书,熏重了我的口味,所以,我徜徉在《文化苦旅》中,让它在潜移默化中改变我的气质。我知道,它带给我的,不但是知识的积累。就像你说的,你的文字就带给我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我们,都是飞天的后人。
写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篇三
书,清朴淡雅,和毛笔一起可以说是古代文人的代表,曾经高尔基说过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就是平平常常的书包改变了古都的贫穷,而让古都金碧辉煌,人口众多。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我一定会用坚定的口气说道“《绝境狼王》”这四个大字。
《绝境狼王》系列是由一名著名的美国女作家凯瑟琳。拉丝基的著作,故事讲了一头小狼,在绝境中成长为一代狼王的故事。
书有千百万种可是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那是因为它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又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从狼的习性到狼的生活。所有都展现得淋漓尽致,深沉的母爱,坚定的信念,温暖的友情,还有超常的智慧。
福狼与伙伴们不屈不饶的冒险经历都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书有百千万种,最喜欢的书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如果你对每本书都细细品味的话,就是是烂的书本也可以看出最好的真理。
写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篇四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窗边的小豆豆》了。因为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书里的故事也十分有趣。
这本书讲了小豆豆多次在学校被开除,接着交到了要好的朋友“山本泰明”,和自己学校分享了妈妈做“海的味道”,山的味道,学会了怎么支帐篷,和朋友们一起散步,一起度过暑假,一起玩“游戏。
还认识一个名叫“旱田”的老师,和“旱田老师分享自己以前在其它学校的经历,和校长也谈过许多话,常常还被校长表扬。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小豆豆在巴学园朋友不多,但在大人引导下,终于顺利和别人结为了朋友,而且又能主动与校长老师分享以前的经历,我觉得小豆豆是一个女汉子。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莫过子有眼睛却发现不了美,有耳朵却不会欣赏音乐,有心灵却无法理解什么是真。不会感动,也不会充满激情。
朋友们,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喜欢上了小豆豆,如果你喜欢上了她也请你读一读这本书吧!
写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篇五
我喜欢的一本书,名字叫《查理九世》。书里的内容是:五个人物和一只狗,组成了一个被称为“五人一狗”的小队,一起去探索许多人们不知道的惊人事件。
书里面有好几个主人公我都很喜欢,有墨多多、扶右、查理九世、虎鲨等等。
扶右是一个喜欢创造东西的小发明家,他的成果常常帮助队员发暗号、照明、武器等等……并常常提醒队员做该做的事。
查理是小队里的队长,婷婷一见到它就抱着它。它的主人是墨多多的爷爷,墨多多的爷爷给了它一个领结,让他可以和人说话。这是只懂得享受的小狗,常常一边看电视一边喝,奶,还常常独自去探险,像个小侦探。
这就是我爱看的书——《查理九世》,它告诉了我们:遇到困难,只要认真思考,一定会获得成功的。
写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篇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一本童话书,因为它将我引入了童话世界。那一个个刚劲端庄的字在书中排列成一篇篇沁人心脾的故事充实着我的想象世界。
你知道吗?小海蒂的花曾在夜间主办舞会,单脚锡兵最后是与心爱的舞女一同死去的;海的女儿是为了心爱的王子的幸福而化为泡沫的;天鹅公主是被狠毒的姐姐害死的;笨蛋约翰娶得了公主;采着面包的女孩变成了石雕;丑小鸭最后变成了洁白的天鹅;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在大年夜里死去的…。
啊!多么美妙的童话!它们多像一颗颗璀璨的星星,将我那漆黑如墨的世界点缀得美丽而又神秘有趣;多像五彩冰纷的画笔,将我那空白的世界画得漂亮无比。多像一块砂糖,将我平淡如水的世界染成了有滋有味的甜水。
它告诉我:“人不可貌相”。现在默默无闻的丑小鸭,将来可以成为展翅飞翔的白天鹅;它告诉我,做人不能骄傲自满;它告诉我,邪恶永远无法战胜善良与正义;它告诉我: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它告诉我:为人要勇敢大胆,不要被困难打倒。
这本书带给我知识,带给我想象,带给了我快乐。这本书叫做《安徒生童话》,有时间希望大家也找来读读。
写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篇七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写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篇八
我看过许多的书,每一本书都有着不同的深刻意义,如:《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有不畏艰难的保尔;《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中杨歌的爸爸就算无法找回变回正常的方法,就算一直没有成功,但也没有失去信心……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每天进步一点点》。
这本书里有着大量的名言,如:萧伯纳所说的“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还有高尔基所说“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又最珍贵,最容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这些名言让我的生活欢乐而又充实,我一直不肯放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让我记忆深刻。
这本书告诉我们:成功,是每一个人的梦想,但成功又不能一蹴而就。“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有些人的一生之所以平庸或者贫穷,并不在于他缺少希望和梦想,而在于他总是浅尝辄止,半途而废。只要你脚踏实地做好准备,每天进步一点点,日积月累,总有一天成功的光芒会照耀你的一生。
上帝对于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不会偏爱任何一个人,只要自己足够的努力一定会成功,但是获得好的结果也不要骄傲。谦虚使人进步,而骄傲却会使人退步。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坚持一定能够成功,不灰心,不丧气,让成功和自己一点点接近。
写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篇九
我有许多书,比较多的一类就是漫画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父与子》,这本书是妈妈带我去图书馆买的。
我原来很不爱看书,直到妈妈给我买了《父与子》。
这本书里面讲的是父子之间的趣事,有一篇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主要讲述小明的妈妈做好了饭,把热腾腾的饭菜端上桌,准备开始,发现小明不在,就让爸爸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叫第一声时,儿子没有听见,爸爸便去了儿子的房间里去叫。打开房门,爸爸看见儿子在看书,就很疑惑他看什么书,看得这么入迷。儿子像接到圣旨一样,便去吃饭了,却发现爸爸不见了,便又回了房间发现爸爸在自己的房间里入迷地看着自己刚才看得那一本书。妈妈等不到父子俩,也过来看看怎么回事,后来自己也被迷住了……每当看到这段时,我都会咯咯地笑出声来。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父与子》?不光是因为这是妈妈给我买的第一本书,还因为它可以给我带了快乐。一次,我考试没考好,回家后特别伤心,我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随手拿出《父与子》,看着看着我便哈哈大笑起来,顿时将伤心抛之脑后。
它带给我的收获也很多,因为我买的是只有图,没有字的,所以每看完一篇,我都会把我理解的内容写下来,直到把这本书看完,而我看图写话也在无形之中提高了很多。在生活中,它也给我很大的帮助,让我结交了好朋友。当有同学伤心难过的时候,我给他讲几个书里的笑话,他们就会笑了起来,因此我还得到一个“开心果”的称号。
书中的父与子,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没有一点烦恼。这一点,让我十分羡慕,我也希望自像《父与子》中的父亲和儿子一样每天开开作文心心,没有一点烦恼。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的第一本书《父与子》。
写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篇十
《魔法诱惑》是一本关于介绍魔术方面的书籍,书中图文并茂,给人以超视觉的享受,魔术师那不可思议的双手,让奇迹一次次在我们的眼前发生,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中描述的魔术非常贴近我们的现实生活,无论是在教室还是在办公室、宴会的餐桌上,随时随地都可以表演。该书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介绍了可以给同学、长辈、朋友、异性以及初次见面的人来表演的相关的魔术技巧。
魔术看似很难,其实也很简单,可能就是一个眼神或者一个小小的动作,就完成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书中讲到的“鞋中的饮料”:魔术师将鞋脱下后,竟然从中取出了一瓶饮料!这看起来似乎有些非常的神奇和不可思议,其实这个魔术的奥妙就在于魔术师采用了障眼法,魔术师用他那特有的眼神有意将观众的视线转移,然后乘机将饮料迅速地塞进鞋里,这个魔术就表演成功了。
魔术还离不开一双灵巧的手,刘谦在央视春节联欢晚会表演的“橡皮筋魔术”,在本书中也有详细的介绍,就展现了他那双无比灵巧的手。在这个魔术中他只是做了一个小小的动作:手往后拉橡皮筋的过程中,迅速地用右手中指压住食指上的橡皮筋,使它脱离食指,然后再用食指勾住拇指上的橡皮筋,这样两根橡皮筋就被彻底的分离了。这个魔术表演起来手指的动作一定要快速而且非常灵巧,才能达到视觉的效果。
我平时非常喜欢把所学的魔术表演给大家看,把快乐带给大家的同时,让自己也有了一种小小成就感。《魔法诱惑》讲述的魔术非常通俗易懂,而且表演起来十分简单,这让我如获至宝、爱不释手。
魔术,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的多彩多姿,也为生命增添了不同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