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热爱阅读手抄报篇一
阅读,就是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梦想的起飞而读书,为照耀精神世界的最高处而读书,为洗涤心灵深处的灵魂而读书。
于是,我抱着满怀的希望报上了名。我平时阅读了许多书,但为了争取拿到奖项,我又加大了阅读量,客厅的沙发上、餐厅的饭桌上、阳台的板凳上、卧室的睡床上……到处都有我读书的身影。每天,我都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从中汲取着丰富的营养,感受着知识的力量,体会着其中无穷的快乐。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期盼已久的作文竞赛的成绩终于揭晓了——一等奖属于我,并且拿到了我梦寐以求的奖金。我终于可以实现我的梦想了!
对于我来说,梦想是与阅读紧密相连的,阅读是我实现梦想的桥梁,热爱阅读便是拼干的梦想!
热爱阅读手抄报篇二
我对某些词语赋予特殊的含义。拿“度日”来说吧,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时候,我将“度日”看作是“消磨光阴”,而风和日丽的时侯,我却不愿意去“度”,这时我是在慢慢赏玩,领略美好的时光。坏日子,要飞快去“度”,好日子,要停下来细细品尝。“度日”“消磨时光”的常用语令人想起那些“哲人”的习气。他们以为生命的利用不外乎在于将它打发、消磨,并且尽量回避它,无视它的存在,仿佛这是一件苦事、一件贱物似的。至于我,我却认为生命不是这个样的,我觉得它值得称颂,富有乐趣,即便我自己到了垂暮之年也还是如此。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
“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语)。
不过,我却随时准备告别人生,毫不惋惜。这倒不是因生之艰辛或苦恼所致,而是由于生之本质在于死。因此只有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享受生活要讲究方法。我比别人多享受到一倍的生活,因为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尤其在此刻,我眼看生命的时光无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
6.下面不符合“哲人”习气的一项是。
a.打发、消磨时光。
b.回避、无视生命的存在。
c.把生命看成贱物。
d.天色不佳时,将“度日”看作“消磨光阴”热爱生命阅读答案。
7.对于“生之本质在于死”的含义或意义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为个体生命的存在,都是短暂而有限的。
b.生命的意义正是因为死亡得以彰显和延续。
c.生命一天天流逝促使人们看重生命的分量。
d.享受生活,及时行乐,就可以说死而无憾。
a.与生命本是“优越无比的”“值得称颂”“富有乐趣”形成鲜明对比。
b.概括了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寄希望于虚幻未来的消极人生。
c.承上启下,过渡到下文作者表明自己截然不同的人生价值观。
d.作者引用这句话,意在强调“享受生活要讲究方法”,“过得丰盈饱满”。
参考答案:
6.d7.d8.d。
热爱阅读手抄报篇三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生活中不能没有书籍,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像花儿没有了阳光,智慧中没有了书籍就像小鸟折断了翅膀。在我的年幼时光中,书就是我梦想起飞的起点,它就像是我一生中陪伴我的朋友,书让我忘记了所有烦恼,让我在智慧的世界里徜徉。
在幼儿园的时候,每天晚上,我和妈妈亲子共读的时候,那是我们家夜晚最美的夜景,《海的女儿》、《格林童话》、《丑小鸭》……从上幼儿园起,我就很喜欢读书了。
慢慢地,我长大了,也变得懂事了,我上小学后,因为刚开始上学,大课间我们不用去做操,赵老师每次都会给我们上阅读课,口语交际。每当赵老师给我们读绘本的时候,我都会津津有味地听着。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大脚丫跳芭蕾》,这个绘本给我的感受很深,虽然她跳不了芭蕾,但是她为了梦想,又从新找回了信心和自信。
上了三年级,我认识的字更多了,妈妈看我那么喜欢看书就给我办了借书证,我在书香宝贝那里借了许多系列的书,我最喜欢看的是关于侦探类、校园趣事类,努力奋斗类的书。在看的这些书中,我学会了很多的东西,例如:做事要多动脑、学习要多动手,如何和同学搞好关系、遇到挫折不气馁等等,许多的道理。最近,我看了一本扬红樱阿姨写的《森林迷案》,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每天放学一进家门,我总是会先拿起这本书看,就连吃晚饭也拿着看,书中的各种迷案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不由的和神探一起办案。每次都在妈妈的一再催促下,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去写作业。
现在,我已经建立了博客,在博客里,我把我的成长经历记录在里面,这也让我爱上了写博文。
读书让我收获了许多,从书中我得到了许多知识,从书中我也得到许多做人的道理,书就像我的好朋友,让我离不开。今后,我还要读更多的书,收获更多的知识。
热爱阅读手抄报篇四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闲时沏上一壶茶,在缕缕轻雾中捧起一本书,品着茶香,嗅着书香,反复咀嚼,品味着每一个字,每一句话……这便是我闲时的最大乐趣。有人说,读书是一种艺术。是的,读书实在如此。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当你枯燥烦闷,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热爱阅读手抄报篇五
其实,在生命中,我们处处都要面临舍取,我们不可能可以同时获得多样自己理想中的东西,我们要分清什么最好,什么最重要,什么其次,不要盲目地追求,否则到头来什么也得不到。
只有这样,我们的生命才会成功,才更加辉煌……。
热爱阅读手抄报篇六
我如果是一条自由自在的小鱼,那么书就是那清澈的河水。如果我是一株美丽的花朵,那么书就是把我们养育长大的园丁,伴我们长大。如果我是一只鸟,那么书就是那蔚蓝的天空。
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只要一读到喜欢的书,我就会忘记时间。
有一天,我去我家附近的一家图书馆看书。看着看着就有了一种不想回家的感觉。我整个人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不知看了多少时间,因为那天我没带表。只觉得脖子很酸,腰也有点酸疼,于是我站起来,来回转了几次头,又看看窗外,发现天全黑了。这才惊觉到已经远远超过妈妈规定回家的时间了。我马上背起书包往外冲。在回家路上,我忐忑不安,一想到妈妈凶的样子,我就害怕得像一只胆小的老鼠正要去见一只老虎那样胆战心惊。可回到家之后,却发现妈妈用一种慈爱的目光看着我。这让我感到怪怪的,我赶紧告诉妈妈,我是去图书馆看书了。但是妈妈却笑着说知道,我觉得很奇怪,难道妈妈有千里眼。我疑惑地看看自己的左边,又看看我的右边,这才发现我的右手拿了一本书。哎呀,匆忙中我把书都给带回了家。妈妈摸摸我的头,让我立即把书还回去。
这件事虽然过去了,但那情景却深印在我的脑海里。以至于我每次去图书馆,总忍不住先低头偷笑。
热爱阅读手抄报篇七
这几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荒原上迷了路,最终顽强的活下来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我对这位淘金者肃然起敬,我读出了人的伟大。从他奄奄一息到活下来,面对如此艰难的环境,如果不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那么在双膝上的裤子磨破之后,在那只病狼穷追不舍之后,在双膝上的肉都磨烂之后,这位淘金者恐怕早就成了那只病狼的口中之食了。
本书赞颂了人的伟大,从这位淘金者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完全是凭着意志与求生的本能,克服了大自然对他的重重考验,最终活下来的一个崇高而伟大的形象。这篇文章表面上是写人与狼的搏斗,但实际上是写人与自然的搏斗,生与死的搏斗。充分突出了人的伟大。
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圈。
热爱阅读手抄报篇八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草长莺飞,春意浓浓。4月23日,我们即将迎来“世界读书日”,同时祁县“全民读书年”活动也将正式拉开帷幕。
相信大家对这种场景并不陌生:在公共场合,如火车、地铁、候机大厅等,总是同样一种场景,人们都在拿着手机或者ipad来打发时间。移动互联网、社交媒体的兴起,令大批“手机族”趋之若鹜,人们阅读的内容变成了微博、微信中那短短几十字。当新鲜变成习惯,习惯变成依赖,我们有限的精力,就这样被大量消耗在快餐文化之中。
不可否认手机给人们带来的方便和快捷,但终日沉溺于海量而肤浅的网络信息,抛开有“厚度”的书本,会使一个人变得浮躁、缺乏,更甚者会让一个民族缺乏智慧和思想。所以,手机碎片化的浅阅读不能代替深入的纸质阅读,在此,我们诚挚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倡议:请放下手机,捧起书卷,每天读书一小时。
放下手机,捧起书卷,让读书成为一种习惯。让我们坚持每天读书一小时,每月阅读一本书,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用书香充实心灵、提升修养、增长智慧、丰富人生。
放下手机,捧起书卷,让读书成为一种享受。让我们开展亲子共读、夫妻同读,家庭成员一起品评好书,每天共享一个小时的读书时光,让书香飘溢每个家庭,感受阅读带来的精神愉悦和幸福感受。
放下手机,捧起书卷,让读书成为一种风尚。让我们积极参与到第五个“全民读书年”活动中来,搭建更多的阅读平台,提供更好的阅读资源与服务保障,吸引人人参与读书活动,使读书学习成为祁县社会的新常态、新风尚。
春风十里,不如读书的你。亲爱的朋友,美好的季节,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热爱阅读手抄报篇九
小时候,我们带妹妹种大蒜。两岁多的她本来坐在地头上玩手绢,玩着玩着她就爬到新翻的泥土上,学着我们的样子,手忙脚乱地拨弄大蒜。田垄被她踩乱了,她从土里抠出一只白花花的地虫往嘴里送。
妹妹从土里抠出过萝卜、花生、山芋,吃得都很香甜。唯独这次,她觉得不对,一个劲地往外吐,还皱起眉心哇哇大哭。
妹妹吃土虫成了笑话。母亲说,我们其实和妹妹一样,打小从土里翻出什么就吃什么,困了就睡在地头上。庄稼人的孩子,都是在泥土里滚大的。
那年妹妹生疥疮,妈妈去河边挖一种黑泥,装在瓦罐里,妹妹果真被黑泥治好了。
春耕的日子,新翻的泥土散发出涩涩清香。犁地的叔叔间或会捧起一块,凑近了鼻子闻,像奶奶闻她的酵面,很香,很陶醉。
我们总是等不到夏天,泥土才被晒暖,脚趾就不能安分了。瞒着大人,脱了鞋袜,挽起裤脚在浅滩上踩烂泥。脚巴掌使劲儿往下踩,看着水一点点长出来,长成一个小小的潭。
湿漉漉的泥巴,软软的从脚趾缝里钻进钻出,又痒又滑,仿佛泥土也有份调皮劲儿,要和我们嬉戏。
田埂上的黄昏诗意无穷,被太阳晒了一整天的大地就像一锅蒸出香味的米饭。人们贪婪地呼吸着,享受着。
这时候往往是种子被埋进了土里,埋了种子的田野显出奇特的美,美得庄严,美得神秘,像孕育的新妇。
农人们赤脚走出田野,满怀希望和敬畏,他们从不担心土地会欺骗他们,除非他们自己不够殷勤,不够专注。
妈妈骗我说,我是泥块里蹦出来的。每次抓握泥土都会情不自禁地激动,好像它真是我的母体。我喜欢把脚埋进土里,玩那“从土里长出来”的游戏。
最快乐的是秋天,从密密麻麻的绿叶子下面找出丝瓜、豆荚,一串一串,真是满满的惊讶和欣喜啊。
还有茄子,清晨才拳头大,太阳落山它就垂下来老长了,当晚奶奶就把它摘下来做茄夹吃。
韭菜地永远香喷喷的,无须用刀,只要拿蚌壳割,咔嚓咔嚓,喷香的味道窜进你的胃,浆汁绿了你的手。那手上的清香能留好几宿,洗是休想洗掉的。
拿耙子收芋头、红薯、马铃薯的时候可得当心,一锹下去,搞不好会切中目标,好好的果实就被切成两瓣。那无异于破坏,你肯定会心疼不已。
我最喜欢收花生,赤脚踩在泥土里。秋天的泥土虽然已经凉了,但丰收的喜悦让人忽略了凉。总是等到天黑,才想起埋在花生藤下面那双灌满泥土和花生叶子的鞋。
年迈的根爷会吃土,像品酒师品酒,美食家尝美食。他能吃出土地的肥瘦缺漏。根爷吃了一辈子土,偏偏牙齿很白,八十岁还把炒蚕豆吃得嘎嘣嘎嘣响。
根爷活着就把自己的坟挖好了,他在坟头栽上树。根爷一点也不怕他的坟,闲来会去他的坟头抽旱烟,间或抓弄一把土,零嘴一样吃吃。
根爷葬下去以后,那些树呼呼地长得很快,像根爷一样健朗。
我从未怀疑过自己是泥土生的。即便后来读了书,懂得科学,知道生命的来历。我仍深信我是泥土的孩子,我和泥土血脉相连。
1.蹦字的表达效果。
2.文中画线句子运用了那种修辞方法?有何作用?
3.说说本文和《土地的誓言》有何相同之处?
4.结合文章内容简要说说。
1动作描写,写出我出生时的欢乐气氛.(不确定)。
2比喻将泥土比作我的母体,突出我对泥土有一种母亲般的眷恋,不可分离,热爱.
3秋天,因为可以从土地收获丰硕果实.
4都是表达了作者对土地热爱之情.
5文章以妹妹吃土虫引出泥土,而后已春秋的顺序写了土地带来的欢乐和收获,最后以一位老人死后回归土地而收尾,又再次重申自己对泥土的眷恋热爱.
热爱阅读手抄报篇十
敬爱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书籍给我们带来的变化,大家有目共睹。假期来到了,我们要抓住这大好的机会,多读书,读好书,痛痛快快地过足读书瘾!
1、必读书。同学们可利用自己的压岁钱,买几本自己喜欢、有益的好书。可以是童话类的,小说类的;也可以是科普类的;还可以是名人传记类的……在这里,老师给大家推荐两本必读书目:《风之王》(美国玛格丽特.亨利著)和《明朝那些事儿》(当年明月著)。前者是“学会忠诚与坚守,才华终能展现”“送给所有想证明自己才华的孩子”的书;后者则用鲜活的语言讲述历史,让人读来欲罢不能。
2、重温书。我们以前还推荐过很多好书,有:《沈石溪动物小说系列》《汤姆索亚历险记》《鲁宾孙漂流记》《小王子》《爱的教育》《特别的女生撒哈拉》《草房子》《根鸟》。受年龄、阅读能力的限制,当初可能不太懂。但现在重新阅读,会有新的收获。建议假期重读。
3、提倡亲子共读。家长推荐书目为《发现母亲》《傅雷家书》。家长可写读后感参加学校评比。
要求:
1、每位同学准备一个读书笔记本,做好读书笔记,将你读书中看到的精美语句抄录下来,将读书中最深的感受写下来。
2、就你最喜欢的一本书写一篇读后感,推荐给亲朋好友!(要求:300字绿色稿纸,班级姓名写在稿纸最上方,顶边写。)。
开学后,1、班级将组织优秀读书笔记展评,
2、学校将组织《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征文比赛。
3、必读书目阅读测试。
4、家长读后感评比大赛。
5、评选出书香少年和书香家庭。
同学们,读书吧!在这冬去春来、万物更新的季节,让我们去收获精神世界的丰盈,让读书生活,伴随着我们成长的每个脚步!
(请保管好此表,开学第一天交给老师。这是评选“书香少年”的凭证之一。如果丢失,自己重制。)。
热爱阅读手抄报篇十一
读书如饭,善吃饭者长精神,不善吃者生疾病。
不去读书就没有真正的教养,同时也不可能有什么鉴别力。
大事使我们惊讶,小事使我们沮丧,久而久之,我们对这二者?都会习以为常。
当我们第一遍读一本好书的.时候,我们仿佛觉得找到了一个朋友。
当我们再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仿佛又和老朋友重逢。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读书使人心明眼亮。
读书以过目成诵为能,最是不济事。
加紧学习,抓住中心,宁精勿杂,宁专勿多。
重要的不是知识的数量,而是知识的质量,有些人知道很多很多,但却不知道最有用的东西。
总以某种固定方式行事,人便能养成习惯。
书就是社会,一本好书就是一个好的世界,好的社会。它能陶冶人的感情和气质,使人高尚.
热爱阅读手抄报篇十二
这本书是杰克的。伦敦著名短篇小说,描写一个淘金者在北美的生活经历和顽强奋斗。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男人独自一人,露宿野外,艰难而缓慢地向东南方向赶去。身边没有食物,他就挖杂草,抓小鱼生吃维持生命。
天黑后,他在地面或岩石上摔了一个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狼等野生动物艰苦搏斗。他开始蹒跚,后来因为体力减弱,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下意识地用身体在地上向前爬行。他与饥饿和疲劳进行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借着求生的本能,顽强的毅力和朦胧的希望,他终于活了下来,在北大荒中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歌。
热爱阅读手抄报篇十三
同学们,读书的好处有许多,你们一定知道吧!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下面是小编带来的热爱阅读。
演讲稿。
希望大家喜欢。
书是人类的的老师,也是一位您想见就见的朋友。如果说读书是一种享受,那么会读书便是一种乐趣。享受这种乐趣是幸福的。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寒假里,我读了杨红樱阿姨的著作《笑猫。
日记。
—保姆狗的阴谋》、《猫头鹰的宴会》。《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保姆狗老头儿阴险狡诈,它强烈的嫉妒心使它丧失了理智,一次次陷害别人,最终一步步地走向罪恶的深渊,受到应有的惩罚。我一直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更相信“性格决定命运”。无论是人,还是狗,还是猫,都应该有好的性格,这样才会有好的命运。
我还看了两本军用《战斗机》,里面有各种各样的飞机模型,介绍了超音速战斗机、喷气式战斗机、隐身战斗机……战斗机是军用飞机中装备数量最多、应用最广、发展也最快的机种。在现代战争中,战斗机一马当先,冲锋陷阵,被人们称之为“蓝天上的神翼”。看着书上的文字和图案,我也融入书中,自己架着战斗机在蔚蓝的天空中穿梭飞翔。
读书给了我丰富的知识和乐趣,我读书,我快乐。
同学们,读书的好处有许多,你们一定知道吧!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过:“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我国的古代诗人杜甫也说过这样一句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由此可见,书对我们的作用多大呀!书是我们的好朋友,人的一生离不开书。读一本好书,受用一辈子。来,我们一起走进书的王国吧!
首先,说一说我最爱看的科普类的书籍。《快乐科学》让我在玩乐中发现科学的奥秘:爱迪生发明了电灯,给世界带来了光明;瓦特发明了蒸汽机,促进人类步入机器时代;阿塔纳索夫发明了电子计算机,让科学突飞猛进·····这不,我又学到了世界十大景点分别在哪里。科普类图书让我们体味阅读乐趣的同时又学到了知识,使各种疑问逐渐在阅读中解开。
接下来是。
作文。
书。记得三年级时,每天书包里都带着一本作文书,有空的时候就拿出来学习。一段时间后,我的作文有了很大的进步,这可有很多要归功于它。让我从老师大红笔写下的“—5”分、“—3”分,逐渐到了现在的“—1”分,还在作文比赛中获得过三等奖。我要继续汲取书本里的营养,先模仿学习,再写自己的想法、看法,向满分作文努力。
《小故事,大道理》经常让我看得如此如醉;《三国演义》又让我了解到古代的传奇;《十万个为什么》引导我探索未知的奥秘;而《西游记》让我感受到古代神话故事的神奇····这就是我读书的感受。来,同学们,让我们在书的海洋中学习进步吧!
人们常说多读书,读好书,读书是好但如果不读好书就算读再多的书也不会起到应有的效果。虽说读好书但也不能盲目的去读,四大名著以现在五年级的水平应该读了三大,哪三大呢?西游记、三国演义和水浒传,还不能读红楼梦,因为红楼们情节复杂,人物繁多,因为是写古代的一些事情,所以许多用语读不懂,这样就成了恶性循环越来越不想读,导致对读书没兴趣。所以我总结出了我读书的第一条原则:读适合我的书。
古人说过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也说过书尤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不就是这样么,第一遍读你可能连读都读不下来,如果你在这时候放弃你将永远不知道这本书的精彩部分,第二遍读你就会读得快一些而且能通顺的读下来,可能还会对大盖意思有所了解,再当你读第三遍时你将会轻松了解主要内容,快速读懂故事情节。这也是我能在短时间内读一本复杂的书的秘诀,也正是我的第二原则:读自己喜欢的书一定要有量,量上去才会有质变,量变到质变只需要这三遍。
我们现在读的书大都都是漫画连环画,虽然我也有看,但我还是提倡少看不要沉迷其中,提倡也不是不让看因为生活是多元化的少了哪项都不行所以娱乐也是应该有的但是要有度,干什么也得讲度么。读什么书其实不用说每个人都心知肚明,虽然有了目标但不一定都能做到,可能在有些人眼里读书是一件苦差事,但如果找到适合你的方法我想你就不会那么为读书发愁了,好好地读你心中的那本“好书”,相信你一定会有收获的!
这个假期我读过许多好书,这些好书总会把我带到书的世界里。比如:《海底两万里》把我带到了一个海洋世界里,让我看到了许多海洋奇观,我仿佛已经进入了海底世界。《窗边的小豆豆》,我为小林先生的教育不禁感到赞叹,同时为小豆豆能成为巴学园的一名学生而感到庆幸,可是最让痛心的是战争摧毁了巴学园。最精彩的是《八十天环游地球》,福克先生和他的仆人路路通还有奥坦夫人还有费克斯用轮船,火车,马车,游艇,商船,雪橇和大象完成了八十天环游地球一周的旅行。
福克先生非常爱赌,这次的环游地球也不例外,福克先生是为了获得两万英镑的高额赌注,才去旅行的。他从银行取了五万英镑,当做旅行用的经费,他们就这样从英国的伦敦出发了,可是在旅行路途中,他的仆人路路通总是给他闯祸,不过他并没有责怪他的仆人,而是原谅了他。福克先生长的非常像一个大盗,于是英国警方就逮捕了他,把它关押了两天后,才知道福克先生并不是大盗,警察要找的那个大盗已经在两天之前落网了,福克先生重获自由,可是时间已经一天天的过去了,他们已经耽误了从旧金山返回伦敦的轮船“中国号”。他们只好搭载着一个叫“亨利埃塔”的货轮,这艘货轮本来要去波士顿,但是福克先生是要去伦敦,福克先生请求船长能否去伦敦,可船长无论给多少钱都不答应,于是福克先生又开始对船上的水手发起英镑攻击战略,把船员收买,可在途中燃料不够他们就把船停在港口,搭列车去伦敦后他就得到了两万英镑的巨额。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受益无穷,让我明白了坚持就是胜利。
这就是我的读书体会了。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今天,我和秦梓翔看了英雄王小二这本书感触很多。
故事说的是王小二在山坡上放羊遇到了进山扫荡的日本鬼子,鬼子让王小二带路,王小二凭着自己的机智,把柜子带进了八路军的埋伏圈,而自己却被鬼子残忍的杀害了。
王小二遇害时,才刚刚7岁。7岁的孩子在凶恶的敌人面前却不害怕,并凭着自己的机智消灭了鬼子。7岁的孩子可能不懂什么爱国主义的大道理,却十分的清好人和坏人。所以我们要从王小二身上学习的东西很多。首先要学习他的机智、聪明、遇事不慌乱、在困难面前不等不靠,而是凭着自己的头脑想办法解决。我觉得这正是现在的孩子最需要的,现在的孩子在智商上肯定不比王小二低。但是依赖性却太强,遇到困难很少有孩子自己去努力克服,往往就是向父母求助。缺乏独立解决困难的想法和勇气。其次我们要学习的就是王小二那种爱憎分明的个性,现在的社会相比较王小二那是要复杂的多,孩子们生活的环境也要多了很多的危险,要学习王小二的这种分辨能力,再结合他的聪明才智,是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王小二小小年纪就死在了敌人的枪口下,没有看到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现在的孩子就要更加珍惜眼前的幸福。努力学习,共同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
热爱阅读手抄报篇十四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回到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并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十分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十分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
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经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最终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明白: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到达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所以,应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仅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
死是容易的。有时候,死是幸福的,挣扎在苦难中,死往往呈现出迷人的诱惑,焕发着解脱的芬芳。而生是心力交瘁,是伤痕累累,是疲劳的极限和痛苦的顶点。生死只在一念之间!
那么,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我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生命,人生,一个永恒的话题!
热爱阅读手抄报篇十五
轻轻打开一扇窗,静静啜饮一杯茶,窗外,栀子花正开,花香正浓,让茶香与花香伴随我,一起品味阅读的味道.
我喜欢阅读雨后的彩虹,那朦胧之中的绚丽,带着一种无法掩饰的喜悦,一点一点的蔓延进我的双眼。七色光彩中分明写满了自豪,那是努力后的结果,是奋斗后的欢心。我想起了贝多芬,在双耳失聪的厄运面前,一声震彻天地的“扼住命运的喉咙”几乎震撼了亿万个麻木的心灵;我也想起了史铁生,轮椅可以束缚他的身体,但不能禁锢他的思想,这个饱受病魔摧残的残疾人,用苍凉的文字为世人画出了一道不灭的彩虹!
我喜欢阅读夏夜的流星,喜欢它在苍茫的夜空中忽然划过的弧线。虽然那精彩瞬间很快就消失了,但那条明亮而多彩的弧线在人们心中得到了永恒。就像谭嗣同,在冷酷的刽子手面前镇定自若,视死如归,临刑前,他悲愤高呼:“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年仅33岁的鲜活生命在那一刻终结,他就像一颗流星,尽管生命短暂,但生命的价值却在那一刻得到了升华。
我也喜欢阅读火红的太阳,它是光与热的象征,代表着希望和未来。朋友,你看到了吗?它浑身散发着闪亮的金光,露出一股令人不可小视的疯狂,膨胀着,想要改变一切。你看到那颗昂起头正视太阳的向日葵了吗?即便在被乌云遮住的时候,它也依然闪耀着金色的光芒。朋友,你不觉得那株向日葵,正像我们这些充满青春活力的少年吗?我们有着雄鹰的誓言,想要跨越昨天的废墟,在浩瀚的蓝天上展翅,沐浴着似火的阳光,永远朝着太阳飞翔!
我热爱阅读,阅读那些短暂而辉煌的瞬间,那是一笔永远也享受不完的财富!
热爱阅读手抄报篇十六
本文讲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荒原上迷了路,最终顽强的活下来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突然对这个淘金者肃然起敬,我读出了人的伟大。淘金者能从奄奄一息到活下来,并且周围是一片荒原,还有一只病狼。面对如此艰难的环境。这位淘金者如果不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那么在双膝上的裤子磨破之后,在那只病狼的穷追不舍之后,在双膝上的肉都磨烂之后,这位淘金者恐怕早就成了那只病狼的口中之食,腹中之餐。
本文赞颂了人的伟大,从这位淘金者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完全是凭着意志与意识和求生的本能,克服了大自然对于他的种种考验,最终活下来的一个崇高的伟大的形象。这篇课文表面上是写人与狼的搏斗,但实际上是写人与自然的搏斗,生与死的搏斗。目的就是主题,就是为了突出人的伟大。
我很佩服这位淘金者,同时也很同情他。他与自己的好朋友比尔共同来到这,但是为了那袋金子,比尔出卖了他,被自己的好朋友出卖,那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一种失望,而他在看到那些可能是比尔的遗骸的时侯,他却不愿意去吮吸它们来获得生存的权利,说明了他很注重友情,珍视友情,同时也表现出在利益面前,人内心深处的阴暗面。
读完这篇课文,我明白了我们应该树立保护大自然中所有的生命的意识,不应该随变去贱塌它们。为了让这个世界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请你们多多保护它们吧!因为,每一种生物都有生的权利和求生的本能,就像本文中的狼与人一样。
最近因为没有网络,就在家看书,昨天看了一篇蒙田的散文《热爱生命》,也许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喜欢看这方面的书籍了。看他是怎样用一种智慧和达观的心态去热爱生命和珍惜生命的。他指出人的生命是大自然的恩赐,具有无与伦比的优越性,因此人们应该珍惜生命,不能虚度光阴。他说;“每个人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他把内心对生命的热爱表达得淋漓透彻,鲜活自然,发人深思。
其实每个人都很热爱生命,珍惜生命。都想一辈子无忧无虑的生活。幸福,愉快,轻松,协调和欢乐是人们企盼的目标。只是现实的生活却往往是无情地向人们展示困难,失败和挫折。悲哀,愤怒,忧愁,病痛和烦恼无时无刻不给人们精神套上沉重的枷锁。为了我们的美好生命,一定要面对现实,战胜困难,做一个生命的强者。做一个热爱生命和爱惜美好生命的人。
所以,从现在开始,好好珍惜生命。积极锻炼身体,保持天天好心情。认真过好每一天,看到一切美的事物都要慢慢欣赏,领略美好的时光。好好享受自然的恩赐,忘却生活中的所有烦恼。也不惧怕自然规律带来的一切。我相信,只要不虚度过多光阴,尽量让生命感受阳光和快乐,至少也是热爱生命的一种表现吧。
热爱阅读手抄报篇十七
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有时我们会觉得行路难。可是,我们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吓倒。我们仅有直视目标才能心中有路,那些凶险的景象才不致让我们止步不前,再窄的桥也能从容走过。人生当中遭遇的困难不是上帝为谴责我们的缺陷而给我们布下的陷阱,相反,这正是为激励我们而设置的加油站。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要想成功地闯过去,就得确定好日标,永不言弃。这一切努力的动力就是热爱生命。
这就是我从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本书中悟出的道理。在那危险的世界里,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生存的艰难和斗争的残酷是常人无法想象的。为了生存和不被击败,为了继续前进和延续生命,必须做出巨大的努力,进行拼死的斗争。这本书就描述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的历程。
这位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_匕匆匆而又艰难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上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后他就躺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跳细而行,之后由于体力不支而不得不川四肢在地上爬行。最终,他只能是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膝胧的期望,他最终终干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本书令我十分震撼。我想这本书能写到这种程度,应当是融人了作者早年的生活经历,渗透着作者切身的生活体验和感受。读着书中那位淘金者的种种遭遇,尤其是他在与饥饿、病痛进行斗争的时候,让我感觉很心酸很感动。朋友抛弃了他,他独自一人,拖着皮开肉绽的脚,忍受着撕心裂肺般的巨痛前行。饥饿带来的疼痛则更加剧烈,痛得他神智迷乱。
人生难免有伤痛,但真正的勇士会在伤痛的刺激下变得更加清醒;人生难免有苦难,但真正的勇士会在苦难的磨炼下变得更加坚强。生命的力量正在我们的血液中翻腾。热爱自我的生命吧,千万不要轻言放弃!
热爱阅读手抄报篇十八
坐在桌前,我一个人静静地翻着书,细细地品味阅读的快乐。阅读让我告别孤寂。
“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当读到这里时,不由想起秋天百花凋谢,可在落花落叶时看一位高尚的君子――菊花,它不为春华而去争艳,而是在秋实傲然挺立,俯视那凋谢的花儿。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读到这里眼前献出一幅美丽壮观的画面,作者王维望着一切都认为小,高大的泰山直插云天,令人浩气长舒。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眼前似乎看到了大雪飞舞,高而壮的大树解了顶,任何植物都垂了那高傲的头。可就在一片孤寂时,看到了墙角数枝梅,点点红花让这一片孤寂充满生机。它顶住了狂风怒号的风霜,扛过了大雪的袭击,它不畏严寒,不畏艰苦,不为春华争艳,不为夏暑而独立,不为秋实傲放,而是在任何植物无法扛住的艰苦中怒放。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看到它时,脑子里浮现了一棵柳树在微风中梳理自己那又绿又长的辫子,风一吹,那一种自然让人百看不厌。
我的青春有阅读相伴,因有阅读让我告别孤寂,让我的青春充满活力。
热爱阅读手抄报篇十九
读过《热爱生命》,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示了在皑皑雪原中的一幕幕:绝望与希望、绝境与抗争、死与生、人和狼,等等,在此不再赘述。
最吸引我的是杰克·伦敦那白描一般的文字,冷静、犀利、娓娓道来、平铺直叙,似乎不带一点感情色彩,但却生动地为我们描绘出一种最主观、最直接却又最难以描述的感觉:饥饿。
一开始,主人公被同伴抛弃之后,吃沼泽地上的浆果,这时他还有味觉,浆果”一进口,水就化了,种籽又辣又苦“;他还也有感觉,睡醒之后,”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而且还能体会出”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此外,他还有感情,咒骂松鸡,而当松鸡逃走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当他咀嚼灯芯草的时候,他已经几乎失去了味觉,那灯芯草”仿佛味道很好“,之后再吃草,也能尝出酸味;当他捉到小鱼时,已经没有了味觉,也没有了饥饿感,”胃几乎象睡着了似的“、”吃东西已成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而他捉到松鸡幼雏,”象嚼蛋壳似地吃起来“,已经完全丧失了味觉了。
当主人公遇到棕熊的时候,除了感觉之外,已经开始丧失理智了,一头巨熊在他脑的海里居然首先表现为”肉和生命“!
后来,主人公找到了一些小驯鹿的骨头,虽然已经被狼啃得很干净,但他仍然费力地吮吸骨髓,”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思想和肉体已经是若即若离,而”石头砸了他的指头他并不觉得很痛“。”他的`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作者无情而又犀利地指出仅仅是因为”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垂死的躯壳“才支持下来。
而在xx的高潮部分,主人公咬破了狼的喉咙,”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