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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屡遭“更名潮”的是非曲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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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屡遭“更名潮”的是非曲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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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2015年拟批准设置的高校名单》并进行公示,该名单上的32所高校都更换了校名,其中9所“学院”改为“大学”,7所“专科学校”改为“学院”,等等。这份被网友解读为“教育部2015年高校更名通知”在朋友圈和网络上热传,再次引发了社会舆论对高校更名的关注。

高校“更名潮”历史回眸

众所周知,我国高校始建于晚清时期,是在向西方学习过程中逐渐产生的。“大学”(university)与“学院”(college)都是舶来品。洋务运动兴起时,各地纷纷掀起办学高潮,之前的一些旧式学堂也摇身变成高等学府。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上海圣约翰书院更名为圣约翰大学。京师大学堂更名为北京大学。1930年,我国共有大学39所、学院17所、专业学校23所。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伴随着新旧社会更替,以及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我国对高等教育不断地进行调整与改革,高校在此过程中经历了多次“更名潮”。

第一次高校“更名潮”出现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一是1949年刚刚成立的新中国,对民国时期的旧高校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国立中央大学、国立西南联大、国立浙江大学、国立武汉大学等国立大学取消“国立”二字,北洋大学更名天津大学,所有私立大学包括教会大学(齐鲁大学、燕京大学、金陵大学等)都被改造为公立大学。二是1952年全面院系调整。中央人民政府仿照前苏联模式,对全国高校院系进行全盘调整,涉及到四分之三的高校。经过调整,很多高校由综合性大学变成类似欧美的文理学院或工业大学。比如,调整前的武汉大学拥有文、法、理、工、农、医6个学院,调整后仅保留文、理两个学院。

第二次高校“更名潮”出现在国内教育大震荡时期。一是1958年“教育大革命”。在此期间,仅河南省登封县两天时间办起“红专大学”35所,这是全国的缩影。有数据统计显示,从1958年开始到1960年,全国高校(统计数据还不包括这类“红专大学”)以疯狂速度增长。1957年全国高校229所,1958年增长到791所,1959年增长到841所,1960年增长到1289所。二是1966年到1976的“文化大革命”,高校停课闹革命,后来部分高校招收工农兵大学生。三是1978年改革开放后,国务院批准恢复和增设了一大批高校。从1978年到1998年的20年间,我国普通高校从598所增加到1022所。

第三次高校“更名潮”出现在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时期。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20世纪90年代初,国家开始了这方面探索。1992年,扬州工学院、扬州师范学院、江苏农学院、扬州医学院、江苏商业专科学校、江苏水利工程专科学校等7个单位合并组建扬州大学,作为高校合并第一例,标志着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正式启动。之后在改革实践中,通过“共建”“合作”“合并”“协作”和“划转”等改革方式,在改变高校隶属关系的同时,许多高校的旧校名被更改。比如:1993年,中央民族学院更名为中央民族大学;1994年,北京外国语学院更名为北京外国语大学。1994年,成都科技大学和四川大学合并组建四川联合大学,1998年又更名为四川大学。

第四次高校“更名潮”出现在高等教育类型结构调整时期。从本世纪初开始,我国高校分为学术类与职技类,学术类高校又分为研究型、教学研究型、教学型、应用型等。许多高校因为力求改变类型或升格而追求更名。在全国1000多所公办高校中,有近半高校更名。《2008年至2013年教育部批准更名的全国高校名单目录》显示,2008年3月至2013年,全国共有257所高校获准更名,占到全国高校总数10.35%。2013年5月至2014年6月,一年时间,又有123所高校获准更名。其中由高职专科升级为普通本科、或中专升级为高职专科院校的有43所,新建高职专科院校39所,其他的则因为转设、合并或撤销建制而更名。

高校“更名潮”舆论质疑

校名作为高校承载厚重的大学文化和大学精神的文化符号之一,不仅能给公众传递办学特色的信息,也能给公众一种积极的心理暗示,提升公众对学校的社会认同。尤其是历史悠久的高校,其校名还承载着历史、彰显着传统、寄托着情感、激励着师生。倘若随意变更校名,不仅是对教师和学生的不尊重,也是对传统的漠视。从前述我国高校更名历史看,前三次更名是高等教育改革引起的高校必需更名。然而,第四次高校更名,多是高校为了所谓的类型变革或层次提升而卷入“更名潮”,因此遭到社会舆论的广泛批评。社会舆论归纳起来有:

一是“贪大求高”的不良风气。从地域上看,有的把市改为省、省改为国。一些坐落于地市,以地方名命名的高校,争相将校名升级为省级或区域名,以此体现其“高贵地位”。例如,鸡西大学更名为黑龙江工业学院、漳州师范学院改名为闽南师范大学等。从层次上看,总是从下一层次向上一层次更改,由专科学校更名为学院,再由学院更名为大学。如果是商学院,就改为工商大学,若是外国语学院,则改成外国语大学。从用词上看,很多更名高校都抢着冠名“科技、财经、工商、文理、经济”等热词。例如,江西蓝天学院更名为江西科技学院等。

二是“追名逐利”的攀比心理。很多高校希望通过更名提升办学地位,或是为了生存,或是为了广招生源,或是为了获得更多拨款,本质上纯粹是“追名逐利”攀比心和虚荣心在作祟。一些高校不去反思这种做法,反而把所有精力都花在更名上,有些校长甚至把学校更名作为任期政绩。有些高校在短短时间里几次更名,如武汉轻工大学、武汉城市职院、武汉工商学院等院校曾三次更名。面对这种玩校名文字游戏的做法,也许我们还会指责高校的轻浮。事实上,这绝对不只是轻浮,而是“追名逐利”的“结晶”。

三是“形式主义”的恣意蔓延。校名变更“随大流”现象严重,不是“某某科技大学”,就是“某某理工大学”,或者干脆就是“某某大学”,将原本富有专业或行业特色的校名改得面目模糊。这种“形式主义”更名恣意蔓延,短期内会因“学院”升格为“大学”等使得学校在招生、科研申报等方面图得小利,但长远看,由于传统和特色丢失,办学定位模糊,影响学校长远发展。另外,就是助长高校急功近利的心理,这种心理的滋长将成为学校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与内涵建设的绊脚石。 四是“离经叛道”的教育行为。我国行政主导的高校“更名潮”,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高校不尊重高等教育规律。如果只把更名当作高校发展的一个策略,实在是“离经叛道”的教育行为。与更改校名相伴的还有篡改校史,以此来提升学校影响力。例如,2002年5月20日江苏地方政府为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大学、江南大学等9所高校举行百年校庆。因为这9所学校均把自己的历史追溯到1902年张之洞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然而,除南京大学外的其他高校,有些重新合并组建才1年,仅仅是因为合并前某一院校在1952年院系调整中,曾有一小部分是从老牌大学中调整而来,就将校史拉长到100年。

高校“更名潮”利弊讨论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是一所全球知名的高等学府,按照我国一些高校更名的“通行”做法,早就该改名为“麻省大学”了。可人家依然抱着原来的那块“金字招牌”不换,每年吸引全球大批优秀学子。我国也有在“改名潮”中不随波逐流的高校,比如,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保持难得的清醒,坚持走“畜牧兽医”特色化道路,成就了学校品牌和特色。正因为保持了特色,近年学校就业形势非常好,显然不是靠改名能够获得的。与麻省理工学院一样从不改名的国外高校有许多,并不影响其誉满全球,更不影响其培养一流人才。我国也有如上海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等一些老资格“学院”耐得住寂寞。然而,近年来恣意蔓延的高校“更名潮”,似乎是大势所趋而难以阻挡。那么,高校“更名潮”究竟给高等教育带来了什么呢?

一是有利于高校扩招。有学者指出,“近年来,为了在激烈的生源争夺中取得优势地位,高校一方面在提高师资力量、改善办学条件等硬件上下功夫,另一方面在扩大招生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上想办法。无疑,更名是一种本小利大、立竿见影的营销策略”。综合来看,近年来,伴随着“更名潮”的高校“规模化”发展,为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以及研究生乃至博士生扩招承担了教育资源的供给功能。比如,高考大省的更名高校数量也相对较多,2008年到2013年,高校更名最多的为湖北和辽宁,达17所;其次为黑龙江,有16所;紧随其后的河北、山东、河南、广东、四川和安徽,均为高考报名人数在45万以上的高考大省。说明“更名潮”与扩招几乎是同时进行的。

二是扰乱了高等教育结构。与以上相反,看似繁荣的高校“更名潮”背后,是难掩的危机与阴影。原本指向职业教育的高职专科纷纷转向为本科人才培养,职业教育的空间被进一步压缩,更加剧了就业结构失衡;大学虽然扩大了高等教育规模,但与入学人数呈下降趋势的整体高招形势背道而驰。高校频繁更名,不仅表明国家教育部门在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和高校设置管理上不够严肃,同时说明高校自身办学目标模糊不清。这样不仅不利于高等教育结构优化,更不利于高校办学特色的形成。从长远来看,既对高校本身发展不利,也对高等教育事业不利,根本的是对大学生不利。说到底,高校“更名潮”背后,掩盖的是高等教育结构失衡,以及高校急功近利行为失控。

三是不利于高校“形象提升”。校名作为高校的“文化遗产”,包含着丰厚的历史沉淀和人文价值,随着校名更改而瞬间消失了――学校在追求虚幻的“形象提升”中,经受了巨大的文化和品牌损失。高校不是凭校名而闻名的,而是因浓厚的人文精神和内涵。世界名校任时间流逝,无不坚持内在品质的提升。比如,牛津大学位于泰晤士河和柴威尔河汇合处,建校之时河水不深,用牛拉车即可涉水而过,“牛津”便由此得名――这名字不但陈旧,还非常土气,但丝毫没有影响其在全球的地位。高校的人文精神生生不灭,如果随意改名就会丧失业已形成的社会影响。比如,人们对北京大学有着深厚的敬仰之情,因为这个校名让人们联想到五四运动,以及许多著名历史名人。如果北京大学更名,这些人文精神必然遭受损失。

四是助推了高校浮躁之风。高校校名具有严肃性,往往概括了该高校的专业结构。有人认为,高校纠结于自己的名字,反映出缺乏“内在自信”的心态。高校对自身办学不自信,于是在校名上下功夫。这种浮躁、庸俗、肤浅的心态,反映到具体办学工作上,必然是华而不实、急功近利。如果教学质量提不上去,办学仍然缺乏内功和实力,虽然换了个时髦好听的校名,只会给人以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感觉,距离大学应有的精神就更远了。高校频繁更名把高校等同于商品,已经背离高校的基本宗旨。好高校不是改名改出来的,办学有道才能实至名归。只有踏踏实实地按照教育规律办学,哪怕校名不够辉煌、不够“高大上”,也能得到较高社会认同。

高校设置的更名权属

高校设置中涉及的更名问题,教育部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中有明确规定: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称为“××大学”或“××学院”;设置普通高校,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层次、类型等确定名实相符的校名;校名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不以个人姓名命名,不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

教育部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中,对高校的办学规模、学科设置等多个方面,也有明确规定。比如,称为学院的本科高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5000人以上,8000人以上且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5%的本科高校才可称为大学。在人文学科(哲学、文学、历史学)、社会学科(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中,称为学院的应拥有1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称为大学的应拥有3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称为大学的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一般应不低于400人,其中具有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一般应不低于100人。

关于高校设置的一般程序是,按高校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向教育部提出设置申请。申请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须在每年第三季度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并由学校主管部门委托其教育行政部门邀请规划、人才、劳动人事、财政、基建等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进行考察、论证,提出论证报告。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审批,分为审批筹建和审批正式建校招生两个阶段。筹建期限从批准之日起,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5年。要求“去筹”、正式设立的普通本科学校,须在其正式批准的筹建期满后,由其主管部门向教育部提出正式设立的申请。经由教育部形式审查通过后,由教育部委托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进行考察、评议;通过考察、评议的学校,由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

依法治校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制定并实施大学章程是依法治校的主要内容。2014年,教育部在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力图进一步明确高校的主体责任。有人认为,在按照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西方高校中,大学章程明确规定学校校名、校训等基本办学事宜,并确立校名更名程序。但我国大部分高校都没有章程,已制定的章程还只是行政规章,与西方高校章程地位不同――我国高校是行政治校,校名更换这类重大事宜,往往由行政决策,这种方式难免盲目。未来我国依法治校,作为独立法人的高校要制定与实施大学章程,并以此规制关于高校的权力运行。政府必须尊重大学章程,高校也必须依章办学。高校更名这样的重大事宜,要依据章程进行,避免行政力量的干预。

(作者为浙江师范大学教育评论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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