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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问题”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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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问题”新探
时间:2022-12-15 00:09:38     小编:

摘要:马克思提出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之间的换算问题,但并没有进行深入而严谨的研究,这是引发国内外许多学者对劳动价值论提出质疑和批评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密切结合社会生产劳动日益科技化、知识化和复杂化的时代特征,尝试将复杂性科学相关理论引入“还原问题”的研究发现,所谓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之间的“还原”只具有隐喻的意义,而并非一个真实的过程,作为不同商品之间交换比例的劳动量只能归结为劳动时间。

关键词:《资本论》;还原问题;简单劳动;复杂劳动;简单性科学;复杂性科学;劳动价值论;还原论思维

中图分类号:F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6)01-0017-06

自《资本论》第1卷发表以来,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之间如何进行换算的问题(即学术界称之为“还原问题”),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始终是一个备受争议和质疑的理论问题。近来,余斌系统梳理了自20世纪60年代国内学者关于“还原问题”的研究成果,强调生产劳动与复杂劳动之间是相互转化、辩证发展的,以及由剩余价值规律决定了复杂劳动简单化的发展趋势,但并没有给出“还原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①同时,余斌还断然否定了孟捷通过引入“暗默知识”概念,分析劳动与资本在价值创造中存在“正和关系”的可能性。②藤森赖明和李帮喜认为,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应当根据每个劳动者熟练程度上的差异进行区分,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之间的“还原系数”应该理解为简单劳动的价值创造力对复杂劳动的价值创造力的比率,因为如果不在价值创造力的量纲下确立这个关系式,则无法来决定它的大小。③从学术界存在的争论与分歧来看,马克思经济学中的“还原问题”仍然是一个尚未解决的理论难题,有必要进一步深化研究。值得注意的是,在对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关系的探讨中,尽管马克思一般使用“换算”“简化”或“化为”等说法,但是其“还原论”思维方法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学术界将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之间的换算关系概括成“还原问题”也是恰当的。本文在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密切结合社会生产劳动日益科技化、知识化和复杂化的时代特征,尝试将复杂性科学相关理论引入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之间关系的分析,试图提出一种关于“还原问题”的新解释,进而探寻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发展的新空间。

一、“还原问题”:马克思的提出及其初步解答

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之间的“还原问题”,源于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提出的如下观点:“简单平均劳动虽然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文化时代具有不同的性质,但在一定的社会里是一定的。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经验证明,这种简化是经常进行的。……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因而在他们看来,似乎是由习惯确定的。”④从具体语境来看,马克思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要探讨和解决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之间如何进行换算的问题(因为这是一个每天都在市场上发生无数次的、似乎无需说明的事实),而是要引申出“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的理论假设。

然而,马克思在这里毕竟提出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之间存在着换算问题(即“还原问题”),但却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具体回答,只认为它是由生产者背后的社会过程决定,或者说,“起初是行动”,即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之间的换算表现为不同商品之间交换的一定比例,从而表现为“商品占有者的天然本能”⑤,并逐步形成人们普遍认同的“习惯”。在这里,理论上的“还原问题”被转换成一个实践问题,它随着市场体系的发育和扩展而演化,同时还受到市场需求不确定性的干扰而发生“变异”。正如马克思所说:“较高级劳动和简单劳动,熟练劳动和非熟练劳动之间的区别,一部分是基于单纯的幻想,或者至少是基于早就不现实的、只是作为传统惯例而存在的区别;一部分则是基于下面这样的事实:工人阶级的某些阶层处于更加无依无靠的地位,比别人更难于取得自己劳动力的价值。在这方面,偶然的情况起着很大的作用,以致这两种劳动会互换位置。”⑥比如在当时的英国,瓦匠的劳动相对于锦缎工人的劳动都成为复杂劳动。可以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为“还原问题”提供的理解解释是非常有限的,似乎也并不存在解决“还原问题”的一般理论规律。此外,马克思围绕《资本论》撰写的一系列经济学手稿中,也几乎没有对“还原问题”作过专门理论探讨。

二、马克思解决“还原问题”的理论缺失

问题还远不止于此。我们注意到,在前面引文中马克思认为:“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即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之间似乎可以直接进行换算。然而,我们对这种观点至少存在如下两点疑问:

其一,严格说来,马克思提出“少量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的说法,与其价值理论并不相容,但是马克思并未意识到自己这种表述上的缺陷。事实上,无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都是对具体劳动的描述,它们之间的区别或者表现为不同种具体劳动之间的区别(即异质劳动),或者说是同一种具体劳动之间由熟练程度不同产生的劳动生产率差别。无论属于哪种情况,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说到底都是对生产商品的使用价值过程的刻画,都表现为某种具体劳动。可见,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本身都没有价值,二者之间也不具有“经济上的质”⑦的同一性。按照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具体劳动之间不能直接通约并作量的比较,能够进行数量换算的,只能是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所物化于其中的商品的价值量,即这种换算是以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都必须凝结成一定量的抽象劳动为前提,作为价值实体的抽象劳动是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实现换算的必然的理论中介,而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之间是绝不能直接换算的(马克思的这个表述上的“缺陷”,似乎只有余斌注意到了⑧)。或许在马克思看来,由于这种换算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进行的事实,或者不如是表象,所以才用这种直接描述的方式来表达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之间的关系,而没有深入到理论分析层面上来。 其二,退一步说,假设马克思在这里“简化”掉了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之间实现换算的理论中介即抽象劳动,但其具体的换算方法也是存有疑问的。因为从数学上来看,“自乘的”与“多倍的”是两种不同的换算方法,尤其重要的是,前者表示非线性关系,后者表示线性关系。假设某种简单劳动A凝结的100单位的抽象劳动,即VA=100,某种复杂劳动B凝结有VB单位的抽象劳动,那么如果按照“多倍的”换算关系,则有:VB=100×n(国内学者关于“还原系数”决定问题的探讨,无论具体数值如何,基本上都是这个思路);如果按照“自乘的”换算关系,则有:VB=100n。这两种换算关系的差别是显而易见的。显然,尽管两种换算方法所得到的结果都可以描述为“少量的”复杂劳动B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A,但其具体数值相去甚远。之所以如此,正是因为从变化率来看,按照“多倍的”换算方法,每多支付一单位复杂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增加量是常量,而按照“自乘的”换算方法,每多支付一单位复杂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增加量是变量,且这个变量呈现出累积增长的态势。可见,两种不同的换算方法会导致同一种复杂劳动的价值创造量相差悬殊,反映到市场价格上也就会大相径庭。然而,从马克思的表述来看,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之间的换算关系方法是“自乘的”还是“多倍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当然,我们可以认为“多倍的”只不过是对“自乘的”换算结果的一种描述而已,即认为马克思只提供了一种换算方法而不是两种。然而,如果这种理解成立的话,那么马克思的上述表述就应当改为“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即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了。

正如恩格斯所说:“马克思是精通数学的”⑨。马克思不仅对数学具有浓厚的兴趣和特殊爱好,并做过专门的和独立的研究,而且留下了关于微积分等高等数学知识的《数学手稿》。⑩因此,马克思不可能不知道“自乘的”和“多倍的”两种换算方法中变量的变化率之间的差别。合理的解释或许应当是马克思对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之间的换算问题并没有予以理论上的重视,仅仅认为二者之间可以换算(可能由于考虑到市场竞争,马克思在这里没有对“还原问题”做进一步探讨,因为竞争并非《资本论》第1卷所计划涉及的内容),而这对于马克思旨在提出“我们以后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的理论假设而言,实际上已经足够了。至于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之间具体如何换算,在这里并不是马克思所要研究的理论问题,而将其交由生产者背后的社会实践过程去解决。

三、“还原问题”的本质:简单性科学思维的理论产物

在马克思时代,科学的发展正处于简单性科学阶段,以牛顿力学主导的经典科学占据着科学发展的支配地位。概括来说,简单性科学思维认为,世界的本质具有简单性、确定性和可逆性等特征,复杂性只不过是披在简单性之上的面纱或“假象”,只要找到适当的方法揭开这层面纱,总可以把它约化为简单性,这种简单性原则的本质就是还原论;随机性是由主体对客观世界的认知不足造成的,事物的运动服从确定性的客观规律;可逆性是客观过程的本质属性,不可逆性应当视为对可逆过程的干扰。{11}任何人都不可能跳出自己所处的时代,马克思也不例外。事实上,马克思始终关注着自然科学领域的每一次发现并为之欢欣鼓舞。正如恩格斯所说:“在马克思看来,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任何一门理论科学中的每一个新发现――它的实际应用也许还根本无法预见――都使马克思感到衷心喜悦……”{12}或许正是缘于马克思对科学发展的高度关注,恰恰使他受到简单性科学思维的深刻影响。围绕“还原问题”及其相关范畴、理论和方法,我们尝试对马克思遵循简单性科学思维的具体表现进行简要概括:

其一,价值范畴的确立。马克思认定,尽管千差万别的具体劳动塑造了纷繁复杂的商品世界,但在这一切不同具体劳动的背后,存在着共同的经济学上的质即抽象劳动。抽象劳动作为商品价值的实体内容,使具有不同使用价值的商品之间的交换成为可能,它是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具体表现为人的脑、肌肉和神经等的生产性耗费,它是一个生理学意义上的真理,也就是“劳动一般”或“一般劳动”。在马克思看来,由于“最一般的抽象总只是产生在最丰富的具体发展的地方”,所以作为价值实体的抽象劳动也只有“以各种实在劳动组成的十分发达的总体为前提”,因为“在这些劳动中,任何一种劳动都不再是支配一切的劳动”,从而使价值范畴“在这种抽象中表现为实际真实的东西”。{13}因此,正是基于对日益发达且复杂化的社会分工体系以及由此形成的不断扩展的市场体系,马克思才通过对各种不同具体劳动的科学抽象,提出作为“现代经济学的起点”的“劳动一般”即抽象劳动概念,进而揭示了价值范畴的质的规定性,并且将它视为“在现实中都成了创造财富一般的手段。”{14}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商品价值实体的抽象劳动,在抽象掉各种具体劳动之间差别的同时,也将各种具体劳动所固有的时间方向性抽象掉了,价值创造成了一种纯粹的劳动耗费而没有时间方向性的可逆过程,这不能不说是对简单性原则和还原性方法的具体应用。

其二,“简单劳动力”假设。如前所述,马克思在提出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之间存在换算关系之后,随即说“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以后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这样就省去了简化的麻烦。”{15}显然,简单劳动力实际上是一个理论假设。同时,这个理论假设与衡量某种商品价值的尺度即生产这种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密切相关。马克思认为:“体现在商品世界全部价值中的社会的全部劳动力,在这里是当作一个同一的人类劳动力,虽然它是由无数单个劳动力构成的。每一个这种单个劳动力,同另一个劳动力一样,都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只要它具有社会平均劳动力的性质,起着这种社会平均劳动力的作用,从而在商品的生产上只使用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16}可见,简单劳动力与“社会平均劳动力”、简单劳动力的发挥即简单劳动与“社会平均劳动”之间存在着逻辑一致性,而只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才是商品价值的衡量尺度,所以对生产商品的复杂劳动也就产生了“还原”为简单劳动的理论要求。这也正是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社会平均劳动”两个概念之后,马克思才提出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之间可以换算,并由此提出简单劳动力假设的原因。 其三,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决定问题。马克思将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决定问题简单化为“维持劳动力占有者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以便使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对肌肉、神经、脑等的生理耗费重新得到补偿,从而保证劳动者“明天也能够在同样的精力和健康条件下重复同样的过程”{17}。当然,马克思注意到,劳动力商品的价值还应当包括劳动力再生产即家庭的生活资料和一定量的教育费用,但对于简单劳动力来说,教育费用是“微乎其微”的。同时,马克思还考虑到“劳动力的价值规定包含着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但是,在一定的国家,在一定的时期,必要生活资料的平均范围是一定的。”{18}应当承认,在马克思时代,特别是随着机器大工业的发展,劳动者世代相传的或长期努力(如严格的学徒制度)才能掌握的劳动技能,日益被雇佣工人的“机器劳动”即纯粹机械的、片面化和抽象化的简单操作所替代,“在使用机器的企业中,这个工人的劳动和那个工人的劳动几乎没有什么差别;工人彼此之间的区别,只是他们在劳动中所化的时间不等。”所以,“时间就是一切,人不算什么;人至多不过是时间的体现。现在已经不用再谈质量了。……如果说工人的劳动中有质的差别,那末这至多也不过是一种决不能作为特点的无足轻重的质。总之这就是现代工业的情况。”{19}可见,简单劳动作为马克思所假定的“简单劳动力”的具体表现,正是当时既具有人身自由又一无所有,并且日益沦为机器附属物的雇佣工人生存状况的理论反映。

总体来看,面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迅猛发展,马克思从纷杂的社会分工体系和各种各样的具体劳动中,抽象出“劳动一般”即抽象劳动概念,并将其作为商品的价值实体。同时,面对资本主义机器大生产的兴起给雇佣工人的劳动过程与生存状况造成的深刻变化,马克思运用平均法将社会上不同质的劳动力平均化为简单劳动力,即任何一个雇佣工人的劳动力都可以看作与资本相对立的劳动力商品整体的“平均样品”{20},将雇佣工人个体的劳动力商品价值视为所有雇佣工人劳动力商品价值的“平均值”,进而将劳动力商品的价值简化为一定量生活资料的价值,从而使劳动力商品的价值“随着这些生活资料的价值即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量的改变而改变”{21},最终使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决定问题转换为――或者不如说“还原”为――一定量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问题。因此,关于价值范畴、“简单劳动力”假设和对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决定问题的理论解释,都表明马克思始终坚持诸如平均法、简单性和还原性等简单性科学的基本思维方法,而这恰恰也是理解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之间“还原问题”的前提。事实上,正是基于上述范畴、理论假设和思维方法,马克思似乎已经将“还原问题”视为一个无需深入讨论的理论命题。

四、复杂性科学的兴起与“还原问题”的终结

人类社会进入20世纪以来,科学发展由简单性科学阶段逐渐步入到复杂性科学阶段。尤其是先后创立的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与耗散结构论、协同论和突变论的迅猛发展,已经形成一个以复杂系统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群,而且它们之间由于研究对象的复杂性而呈现交叉融合的趋势,故可将其统称为复杂性科学。{22}尽管复杂性科学兴起于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但已经呈现出向社会科学诸多领域广泛渗透的趋势。

复杂性科学的兴起,改变了人们对对象世界的看法。在传统科学或经典科学的世界图景中,世界本质上是简单的,复杂性不过是人的认识局限施加于对象世界的伪装。世界存在一个基本的且统一的层次,只要把研究对象还原到该层次,就可以把一切复杂性化为简单性来处理。因此,传统科学或经典科学可归为简单性科学。相比而言,在复杂性科学的世界图景中,世界是简单性与复杂性的统一,并沿着复杂性不断增加的方向演化。复杂性是对象世界固有的属性,不存在一个可以把一切复杂性都转化为简单性的物质层次。因此,复杂性科学也被称为新型科学。{23}有学者则强调指出,客观事物的复杂性源于其跨越层次的、不能用来自某个同一层次的理论(或规律)还原的相互关系,正是由于客观事物存在这样一种在层次之间不可化约和不可还原的关系,人们才会产生复杂性概念,而简单性则只适合于把世界当作一个统一的大层次来考察。{24}概括来讲,复杂性科学的基本思维就是反还原论的,而强调应当用复杂性科学思维来研究复杂性事物,这本质上与辩证唯物论所倡导的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来描述和研究客观事物的理论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马克思认为,价值的本质是揭示商品经济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或者说,相关经济主体通过价值关系实现对表现为商品的社会财富的占有或支配关系。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以人类劳动为实体的商品的价值经历了一系列中介环节,最终获得了市场价格的表现形式。然而,商品的价值与其市场价格之间并不存在一种确定性关系,因为从商品价值到其市场价格的一系列中介环节并不处于复杂社会结构的同一层次上,而在不同层次上的影响因素很可能是无法归约和还原到同一层次上来的。退一步说,即使认为商品价值与其市场价格之间存在某种关系的话,那么这种关系也会由于无数偶然性的干扰而不具有确定性的规律。尽管马克思认为,商品的市场价值是商品市场价格“围绕着运动的重心(注意:不是中心――笔者注),而且价格的不断涨落也是围绕这个重心来拉平的。”{25}进一步的问题是,这个作为“重心”的市场价值又是如何来确定的呢?事实上,马克思采用平均化方法来分析的,即“市场价值,一方面,应看作是一个部门所生产的商品的平均价值,另一方面,又应看作是在这个部门的平均条件下生产的并构成该部门的产品很大数量的那种商品的个别价值。”{26}可以说,无论是抽象劳动概念,还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概念,都是运用平均化方法来分析人类劳动的理论产物,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之间的“还原问题”也就由此产生,并且在这个框架内可以得到理论上的解决。

然而,问题并非这样简单。应当承认,无论人类劳动的具体内容如何,劳动的复杂性归根结底源于人类思维的复杂性,而人类思维本身就是一个具有层次结构的复杂系统,并且形成了不同层次的意识之间的结构。尽管思维活动必须以相应的物质承担者即人类大脑为基础,但是思维本身并不能还原为物质活动或生物化学反应过程,从而无法还原为物质的层次结构。然而,马克思将价值实体即抽象劳动归结为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并且进一步认为,由于“人在24小时内所耗费的劳动量,可以从研究人体内部的化学变化来大致确定,因为物质的变化了的形式表明动力已经消耗的情况”,所以一般劳动力的日价值就可以“根据劳动力的正常的平均持续时间或工人的正常寿命来计算”,“并且是根据从生命物质到运动的相应的、正常的、适合人体性质的转变来计算。”{27}然而,这种对劳动量的统一归算方法是否成立呢? 显然,马克思试图将劳动量归结为或者说还原为物质运动过程,归结为或者说还原为“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28}是一种典型的还原论思维。事实上,对于不同的劳动者来说,由于他们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生理学方面的差异,生产同一种商品即使花费相同的劳动时间,其生理学耗费也不见得相同。同样的道理,不同劳动者生产同一种商品即使生理学耗费相同,其花费的劳动时间也不见得相同。可见,生产某种商品的劳动耗费与劳动时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也并不存在严格的对应关系。更何况,思维活动不仅无法还原为物质运动,而且思维活动本身也具有复杂的层次结构。目前已知的思维形式包括直接感性―间接感性―理性―世界观―明意识―潜意识―尚意识(“尚意识”可理解为“意识之上”或“意识之端”,它是由遗传决定的某些先验的思维机制,或由生理决定的内在的主观反映形式)。这些不同的思维形式并不处于同一层次上,它们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处于同一平面的平行关系,而是处于不同层次并且形成具有立体结构的复杂思维系统。{29}同时,也正是由于思维的复杂性,才形成了个人知识的复杂性,即个人知识同样是由包括言传知识与默会知识等构成的复杂系统,不同知识之间也难以完全归化或还原。{30}因此,基于马克思创立的抽象劳动概念,试图将一切具体劳动都还原到同一层次,进而在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之间建立一条可通约或可换算的逻辑通道,这种做法与复杂性科学思维是背道而驰的。可以说,在复杂性科学思维的视角下,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之间的“还原问题”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五、结语

需要指明的是,“还原问题”与不同商品之间按照一定比例实现交换并不是同一个问题,商品交换的“事实”也不足以成为对“还原问题”的“说明”。“还原问题”之所以不存在,是由于人类劳动过程的复杂性和思维系统的多层次结构,决定了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之间并不存在一种可归化或可还原的中介或桥梁,即无法通过将一切劳动还原到同一物质运动层次上加以通约。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之间的“还原”,只具有隐喻的意义,而不是一个真实的过程。对此,恩格斯也认为:“在阐述价值理论时,对这一过程(即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之间的“还原”过程DD笔者注)只能加以确定,还不能予以说明。”{31}事实上,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关系,归根结底可以认为是不同劳动量之间的比例关系,但是这个劳动量的计量只能是指劳动时间(包括活劳动时间和物化劳动时间),而并不是劳动者的脑、肌肉、神经等等的生理耗费,因为这种劳动耗费并不是衡量劳动时间的尺度。{32}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强调说:“一切节约归根到底都是时间的节约。”{33}同时,商品是不同劳动交换的载体,但影响生产商品的劳动生产率的因素,除了劳动的复杂程度之外,还包括“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34}等诸多因素。因此,劳动生产率较高并不一定意味着其劳动更复杂,也并不一定意味着这一劳动在相同时间内比简单劳动创造更多的价值。

总之,在劳动价值论和复杂性科学的双重视角下,“还原问题”失去了存在的依据,这一理论判断有助于深化我们对马克思提出的劳动二重性学说和价值理论的认识。{35}其实,由于生活于简单性科学时代,简单性与还原性思维不可避免地“暗含”在马克思进行经济学研究的过程之中。因此,作为一个开放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应当借鉴和吸收复杂性科学的相关理论成果,从而使自身获得更加强大的理论生命力,拓展更为广阔的理论空间。

注释:

①⑧余斌:《〈资本论〉正义》,广西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2~26页。

②孟捷:《劳动与资本在价值创造中的正和关系研究》,载于《经济研究》2011年第4期。

③藤森赖明、李帮喜:《复杂劳动的“还原问题”研究》,载于《清华政治经济学报》2014年第3期。

④⑤⑥{15}{16}{17}{18}{20}{21}{27}{28}{34}《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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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0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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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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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7、53页。

⑦{13}{14}{3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

8

4、

4

2、

4

2、120页。

⑨{12}{3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

4

9、7

7

7、542页。

⑩马克思:《数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11}{23}苗东升:《科学的转型:从简单性科学到复杂性科学》,载于《河北学刊》2004年第6期。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97页。

{22}【美】Eq拉兹洛:《进化――广义综合理论》,闵家胤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

{24}王志康:《论复杂性概念》,载于《哲学研究》1990年第3期。

{25}{26}《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99页。

{29}王志康:《论思维系统的层次结构和复杂性》,载于《自然辩证法研究》2003年第10期。

{30}【英】迈克尔・波兰尼:《个人知识》,许泽民译,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32}何祚庥院士根据物理学上的“能量守恒定律”,认为马克思的劳动创造价值学说意味着“劳动创造价值守恒”,即生理学意义上人类劳动耗费的能量守恒必定导致劳动创造的价值守恒,何祚庥《必须将“科技×劳动”创造使用价值的思想引入新劳动价值论的探索和研究》,载于《政治经济学评论》2014年第1期。笔者认为,这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典型误读,其观点难以成立。事实上,恩格斯认为,那种试图对经济学中的价值和工资概念进行“唯能论”解释的做法是“一场胡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655页。限于篇幅和主旨,本文不展开讨论。

{35}为了避免劳动价值论落入“唯能论”陷阱,笔者曾提出马克思抽象劳动概念的两种含义。请参见拙作《马克思“抽象劳动”概念探析》,载于《当代经济研究》2009年第8期;《再论马克思的抽象劳动概念》,载于《当代经济研究》201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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