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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新闻报道中的法律关系问题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16-09-05 10:31:02
法制新闻报道中的法律关系问题
时间:2016-09-05 10:31:02     小编:宋佩莼

在我国步入法制社会之后,法制新闻报道以独特的形式出现在人们眼前。在我国当前法制新闻报道中,个体参与者所行使的权利不够明确,没有运用正确的方法厘清其产生的相应法律关系。

新闻法律关系主要是指新闻法制中的权利以及义务,在进行具体化的同时能够规范性操作,从而为新闻传播的制度化以及法律化提供良好的理论基础。对我国法制新闻报道中的法律关系进行研究,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我国法律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从根本上促进我国新闻法制以及民主法制的进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法制新闻报道中的法律关系问题

法制新闻传播之中的法律关系主要是指在法制新闻报道的整个过程中,将不同主体之间的权利关系进行分析与研究,其中主要包括了对媒体、从业者以及新闻主管单位、国家司法机关、法制新闻工作者、社会大众之间的权利关系。目前,我国法制新闻法律关系所呈现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开报道与保密制度、隐私权之间的冲突问题

一般而言,法制新闻报道主要以传播法制的基本信息,满足受众的基本需求,保护受众的知情权作为主要的职责。这能够实现公民的民主权利,防止我国行政机关以及司法机关出现贪污腐败现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培养了我国公民的法制观念,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但是,法制新闻报道在进行报道的时候,虽然满足了公民的知情权,但是却在权利关系中产生一定的冲突,其中最为突出的便是公开报道与保密制度、公民的知情权以及名誉权所产生的冲突。

除此之外,在名誉权以及隐私权中,也存在类似的问题,我国虽然在宪法、民法等各种法律制度中对此进行解释,但是很多法律条文并没有针对新闻行业的特点进行规定,在对新闻事件侵权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显得过于抽象、空乏。与此同时,如果个人的信息在公开的过程中没有受到名誉权以及隐私权的保护,那么在法律没有得到完善的时候,所引发的新闻法制冲突便会持续下去。

媒体与司法之间的冲突问题

法制新闻传播中的司法以及媒介对抗关系主要表现为:1.司法机关对新闻舆论进行压制,在新闻事件进行报道的时候会设置相应的障碍。2.法制新闻在进行播报的时候会对司法形成干扰,出现抢新闻、逐热点的现象。在对案件进行审理或者审判的过程中,很多问题并没有搞清楚,但是,为了获取相关利益,对报道进行提前播报,甚至部分工作人员在报道过程中会出现不适当的言语。

媒介与行政之间的冲突问题

自古以来,媒体与行政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复杂的,媒体在接受行政部门管理的同时,要对行政部门进行监督,这种双向关系会导致媒介与行政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与敏感。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媒介与行政之间所存在的复杂关系,其实是媒体在行使舆论监督的时候与行政部门的政治权威产生的矛盾。

造成上述现状的原因包括多方面,其中最为关键的便是法制化程度过低,双方在法律关系上所存在的权利以及义务没有明确的规范,从而无法形成权利与义务之间的良好关系。

法制新闻与法律关系的思考

构建法制新闻报道的制度框架

我国属于法治社会,在法治社会中,每一个系统之间都存在联系,但是这些联系要通过法律进行保障。实施法律的目的便是对社会系统中的子系统进行调整,本质上而言,它是多重利益分化与协调的基础。在法制新闻报道中也存在诸多联系,要想从根本上使联系得到有效调整,那么就要通过新闻法律法规。简而言之,新闻法治是解决媒体与行政、媒体与司法问题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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