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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经济法产生的民商法基础(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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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经济法产生的民商法基础(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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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以民商法发展的历史进程为出发点,阐明了现代经济法产生的必然性,分析了法律的价值分析和制度变迁两者的互补性。本文认为,现代经济法的产生以民商法的高度繁荣为前提,同时以对民商法的补充为己任。

【关 键 词】经济法/民商法/价值分析/制度变迁 近几年来,对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的质疑虽已越来越少,但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尤其是民商法的边界仍模糊不清[1]。 为此,有学者提出了经济法具有模糊性的观点[2]; 有学者认为“传统的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已经走到尽头”,应按新的标准重新划分[3]; 更多的学者则从概念、调整手段、价值取向、历史渊源等多方面探讨了经济法与民商法各自的特点与区别,论证两者各自为独立的法律部门。

但是,作为问题的另一面,民商法与经济法之所以边界模糊,在于两者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而对于这一点,学者们却往往惜墨如金。

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民商法和经济法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的分析,找出两者之间之所以边界模糊却又发生分野的深层原因,从而理清两者之间的关系和各自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民商法的历史进程与固有缺陷 在商品经济发展初期,罗马法的复兴为商品经济法治化作了系统的构建,以“意思自治”为基本理念的民法成为市民社会的基础法。作为民法特别法的商法是天生的私法,其最初的形式是商人的习惯法,商法的许多规范本身就是商品经济规律和商人之间的“游戏规则”直接在法律上的反映。

商人作为典型的“经济人”,对盈利和便利的追求注定了商法是以对商人利益的关怀为初衷的,即以个人权利为本位的。商法作为一种由商人创造的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极大地促进了自由市场经济的发展。

但商法毕竟不同于商品经济的“游戏规则”。商法通过规则而明确,所以它是可设计的。

人的认识能力有限性决定了商法天生的局限性,即市场经济规律本身的“应然法”与商法作为“实然法”之间的差异显然是不可避免的。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进入高级阶段,社会化大生产和垄断的出现使自由市场经济的各种矛盾逐渐激化,市场竞争的无序性和宏观运行的盲目性已经成为市场经济良性循环的障碍,面对这种“市场失灵”现象,民商法也试图通过对自身的变造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从近代商法向现代商法的进化过程中,通过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对私法自治或契约自由进行限制,甚至直接引入公法性质的法律规范,即“私法的公法化”现象,均表现出了商法“具有其他法律领域难以匹敌的更新能力和应变能力,不断为生活反复充实,进而丰富了整个私法秩序。”但其私法的本性决定了其“应变能力”不可能突破罗马私法的理论框架。

民商法的公法化,也仅仅是对意思表示的外部限制,是法律对商事行为的形式性要求的发展。 因此,“市场缺陷”的问题不可能完全在民商法的既有框架内找到彻底解决问题的途径,这种缺陷是商法本身所固有的,是其个人本位价值取向的伴生物。

在自由市场经济时期,这种矛盾仅仅是没有充分暴露出来而已。这样,商法本身就留有“法律空白”,需要由经济法填补[4]。

为了体现法律对经济事实的尊重,法学家面临两种选择:一是民商法的异化;二是建立新的经济法部门。民商法的异化意味着对商法私法属性的否定,从而导致整个以罗马法为基础的法学大厦的重构,因此,在尊重法律已有的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建立新的经济法部门是一种更加理性的选择。

[5]

二、现代经济法的产生 经济法,顾名思义,当然是与经济有关的法律部门,与商法一样,经济法也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仅仅是产生的历史阶段不同,前者是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的产物,后者是市场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两者“出身”的同根性决定了两者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近的亲缘性。

如果说民法的高度发达是商法得以产生的制度性前提[6]。那么, 商法的高度发展也是经济法得以产生的必要条件。

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中奉行自由放任经济最典型的国家之一,也是市场经济最发达、商法最完善的国家之一,也正是在美国,最早出现了现代意义的经济法[7]。 现代意义的经济法的一个基本假设是承认市场机制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但我们不能忽略市场机制这个前提而简单地说经济法就是国家干预经济之法。

因此,“战时经济法”以及东欧国家和中国在计划经济年代实行的“计划经济法”都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它们都限制或取消了商品经济,市场主体要么成为战争机器上的一个零件,服从于战争的需要,要么成为政府的附庸,服务于政治的需要,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并不能发挥基础性作用[8]。

这两种国家干预(或者说是控制)经济的法律,与其说是经济法,还不如说是经济行政法。 法律并非总是作为社会经济变化的一种结果,而是这种变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换言之,与其说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垄断使商法的局限性日益明显,毋宁说是商法推动了社会化大生产并促进了垄断的产生,同时也就孕育了经济法的形成。在这个意义上,商法是经济法之母,商法的高度发达是经济法产生的必要前提。

当市场失灵时,一种代表社会整体利益的外力对市场经济的干预便成为需要,经济法便应运而生。 市场经济的法秩序是以民商法为基础而构建的,但民商法在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的法秩序中留下了“法律的空白”。

因此,经济法以维护正常的私法秩序,并以公权力对私权领域的合理干预为特征。经济法的目的不在于用国家权力为市场经济再造新的“游戏规则”,而是在于维护市场经济社会已经确立的“游戏规则”和公序良俗,并不使这些规则和秩序遭到来自市场经济的内部主体或外部力量的破坏。

换言之,经济法的国家干预不是要限制市场经济,而是以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己任。经济法也不是要取代民商法作为市场经济基础法的地位,而在于促进民商法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在这个意义上,经济法是民商法的补充法。 作为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最重要的两个法律部门,商法和经济法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

商法需要经济法来“矫治市场失灵”,克服市场经济中宏观运行的盲目性和市场竞争的无序性的局限;经济法也不可能将商法排斥在经济生活之外,经济法不但需要商法对市场经济的基础关系加以调整,而且经济法的许多调整方法正是借助于商法,通过商法间接地作用于商品经济关系之中的。经济法的功能在于使市场经济主体在一个共同规则的指导下竞争,事实上,经济法和商法在实现社会正义的目标上是一致的,“公有社会的理想应当这样界定和实现以便于加强而不是削弱个人自治的意义以及使个人自治与权威彼此相容”[9]。

如果说商法是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那么经济法就是市场经济“游戏规则”的保护法。

三、民商法与经济法的价值互补 价值是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法的根本目的在于社会正义的实现,民商法和经济法也不例外。然而,“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面庞,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

”[10]因而,部门法所能达到的只是一定层面上的正义,此即部门法价值的相对性[11]。正义当然是商法,同时也是经济法的价值,只不过往往被隐含于各自的价值之中,因为,一个法律部门之所以能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从价值层面而言,在于有且只有一个能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具有其本质特点的价值目标。

> 民商法以个人权利为本位,体现为对个体私利的关怀;而经济法则以社会利益为本位,体现为对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终极关怀”[12]。 民商法体现和追求的是形式公平,使每个人能够机会均等地占有生产资料和进行交易;而经济法则更注重在形式公平基础上的全社会的实质公平[13]。

商法与经济法在上述法律价值上的定位差异[14],必然使两者在法律体系内趋于分野。但是,单个部门法的价值须与其他部门法的价值相配合,并融入整个法律价值体系中才有意义。

商法与经济法都是为了满足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而产生的,具有本质上的亲缘性,共同构成社会经济生活领域的法律体系。从而决定了两者“在总体上具有一致性、和谐性和互补性,而不是对立的、冲突的和互耗的,或称之为“二元互补体系”[15]。

法治是市场经济的一个核心特征,也是法律所追求的理想。“在法律面前只有先承认形式的合理才能承认实质的合理,这是法治建立的基本要求”[16]。

民商法以追求形式公平为己任,但由于其本身的局限性,决定了它离真正的形式公平还很远。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由于经济主体之间的个体差别,尤其是在社会地位、经济实力等方面的实际差异,意思自治往往成了经济上占优势的一方强制另一方的“合法的外衣”。

同时,由于社会生产的连续性,上一轮市场竞争的结果也就是下一轮市场竞争的起点,而这一过程往往更进一步分化市场主体之间的强弱差异。正是因为市场经济不可逆的演进结果,使得在民商法框架内无法实现竞争的机会公平,才需要由市场的外力促进其公平竞争,即形式公平的实现。

因此,经济法上的实质公平尽管是相对于形式公平而言的,但它是在形式公平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同样包含着形式公平的要求,它是对形式公平的补充和修正,是对形式公平的一种扬弃,而不是简单地走向反面或另一个极端。 而在另一方面,法治以“一切服从既定规则”为前提,“为了形式正义而在一定的范围内牺牲某种个别的实质正义”是法治必须付出的代价[17]。

形式公平,意味着市场竞争的机会公平,也正是经济法实现社会整体效益的逻辑前提。市场体系越完善,市场经济越发达,社会整体效益才会越高。

经济法要实现其社会整体效益的提高和社会公平的价值目标,必须通过民商法的基础作用才能实现,即经济法“终极关怀”的实现,必须首先实现对形式公平的关怀。换言之,经济法对市场经济的调整必须通过民商法的规制,经济法的作用在于回复和促进市场经济主体实现民商法所追求的形式公平[18]。

经济法与商法分属社会法与私法范畴,分别以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为本位,但个体与社会的内在逻辑却注定了两者相互交叉渗透。经济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是以个人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的,应当是最终可以还原为个人利益的所谓独立的社会利益是虚假的、不存在的。

另一方面,“市民社会中的个人生活,并不能摆脱自身的社会性而存在”[19]。 许多学者认为,交易安全是民商法的价值目标之一,而经济安全是经济法的价值目标之一[20]。

交易安全和经济安全从本质上而言都是一种经济秩序:前者是微观的个别交易主体之间的秩序,后者是宏观的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秩序。秩序,意指“自然界与社会进程运转中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21]。

即秩序概念所涉及的只是社会生活的形式和状态,而非社会生活的实质与目标。在这个意义上,秩序并不能作为法律的价值目标,而仅仅是法律价值的形式和实现的手段。

而从另一方面来说,商法的交易安全与经济法的经济安全可以说是商法和经济法的一个“衔接点”。无数个个别交易安全的市场相加建构成的整个社会经济秩序,即为商法的秩序:一种从微观到宏观的思维;经济法的秩序首先表现为整个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进而实现个体的经济安全:一种从宏观到微观的思维。

四、经济法与民商法在制度变迁中的整合 作为一种社会理想和法制模式,法治在这个意义上是抽象的,必须通过制度层面上的法制建设才能成为社会控制的手段。法制建设的过程,实际上就是长期的法律制度变迁。

民商法和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的整合与重构即是制度变迁中的经济法律制度变迁的重要内容。

(一)经济法与民商法在发展中国家的同步演进 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先有了发达的民商法,而后才有现代意义的经济法。就填补民商法的法律空白而言,这是经济法的应有之义,是一种调整范围从小到大的变迁,一种人民授权许可政府来干预或加强干预的产生历程。

而在我国,经济法不是在先有发达的民商法的基础上填补其法律空白,而是在完善民商法的同时,确定经济法的定位。我国的经济法填补的不是民商法的“既有空白”,而是“新生空白”或“分配空白”[22]。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相结合”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经济法的调整范围经历了从包罗万象到逐渐还其本来面目的变迁过程[23],是一种减少政府控制和干预的历程。 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生历程和现状都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

因此,我国在建设法制现代化进程中选择了“政府推进型”的制度变迁模式[24],这无疑是符合中国国情的。 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很容易产生这样一种观念上的误区,认为与现存的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化历程一样,在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中,经济的发展居有优先地位,而社会、文化以及制度层面的变迁即使不是第二位的,至少也只有在前者发展后才能水到渠成。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集团的分化、利益的冲突、价值观的转变以及民众参与期望的提高,一旦这些急剧的变化超过社会制度的承受能力,而市民社会的自治机制还没有强大到足以吸收这些冲突的程度,就会导致社会的紊乱。因此,必须建立“强大政府”为他们国家的美好的将来承担更主动的责任[25],经济的发展与制度层面的变迁应该保持同步发展。

同时要求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担负起对国家进行经济管理和指导的责任。经济法作为“政府干预市场之法”,在发展中国家不应坐待市场经济发展到“市场失灵”时再去事后纠正,而应以更主动、更积极的面貌与民商法同步发展,随时补充民商法的缺陷。

(二)人的有限理性与经济法的相对合理性 “政府推进型”的制度变迁必须以某些理性的假设为前提。虽然可以构造出漂亮的理论模型,并能对真实世界有一定的预测能力,但是,“这种将制度变迁从社会伦理背景的框架中剥离出来的做法,远不能反映制度变迁的全貌”。

事实上,任何制度变迁都是集体行动的产物[26]。“由于每个人只能掌握有限的知识,即知识是具体而分散的,不能被集中于某一头脑或制度中,因此没有人能精心设计出一种理性的法律体系,它们是人类选择的结果,而非人类思想的创造物”[27]。

市场秩序和商法的产生是因为人们发现这些规则是便利的、符合自己需要的,所以选择了它们,它是千百万人按照其个别意志自发行动的结果。因而民商法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具有非导向性和事后性的特点。

社会的进步既依赖于非人格的市场力量分配资源,也取决于“突然”的规则指导个人行为。相对于民商法严格受制于由价值规律所支配的市场机制的特点,经济法对现实经济生活的反映,无论在速度、范围和深度上,还是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反作用,都更为明显,因而有学者称经济法为“回应型法”[28]。

无论是适当的经济法促进经济发展,还是不适当地阻碍经济发展,效果往往都是立竿见影的。事实上,经济法的很大一部分内容本身就是国家经济政策的法律化。

就我国通过改革所要实现的法治国家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而言,制度变迁中法律部门的整合必须符合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法治的原则。因此,资源只能由市场来配置才更有效,经济法对资源配置的个别干预从长远来看也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市场失灵时必要的经济法的干预只是一种基于个人有限理性的不完备的、相对合理的制度安排[29]。换言之,民商法固然有“缺陷”,经济法天生的“固有缺陷”也是不可避免的,克服市场失灵的最终的解决办法仍须通过完善市场机制来完成。

因此,我们在看到政府对社会所起的重要作用时,还必须同时注意到我国之所以要选择“政府推进型”的模式,是因为国内市场主体不够强大,市场不够完善,而以政府替代市场发动经济增长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政府推行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来发育完善市场,最终以市场替代政府保持经济增长。一旦市场主体强大了,市场完善了,政府就应自动让位于企业和市场,即从“政府推进型”逐渐向“自然演进型”转变。

五、结束语 民商法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法,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是民商法必要的补充,两者构成互补的有机的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理清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还其本来面目,对于中国这个市场经济相对不发达,本土资源中相对缺少法治和控权观念的国情来说,尤其具有现实意义。

我们不能过分迷恋于市场机制的美好,民商法有其本身的法律盲点,民商法的缺陷造就了经济法的诞生,同样,经济法也有缺陷,国家干预也并非是包治百病的良方,政府也会失灵,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失灵的危害远比市场失灵更为严重。经济法固然是“政府干预社会经济之法”,但在某种程度上,甚至首先是“干预政府之法”,界定政府权力,规范政府行为,明确政府责任是经济法的核心内容之所在[30]。

经济法应立足于“商法缺陷的补充之法”的本位,给予市场机制以更多的机会,更广阔的空间[31]。通过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和市场主体的独立,由市场主体来推动制度变迁,从而使我国的制度变迁从“政府推进型”向“自然演进型”转变,仍是我国经济法关注的重点。

因此,在市场机制和商法能够自行解决问题的领域中,无需经济法的介入,“只有事实明显地证明市场解决手段确实比公共选择手段代价更高时,才需要选择国家。”[32]否则,以通过弥补市场缺陷方式来维护市场机制为由而实行的国家干预,同时会成为侵害市场机制的制度安排。

【参考文献】 [1 ]经济法与民商法的边界模糊问题主要集中于经济法与商法之间,但商法是一个实用主义的且操作性很强的法律部门,作为民法的特别法,其原则往往借用民法的原则,故在讨论这一问题时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民法的原则。 [2]由于社会关系的多元化和学科间的交叉融合, 模糊性可以说是整个法学乃至是整个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发展的特征之一,因此,模糊性固然是经济法的特点,但却不是其特有的。

参见陈云良:《经济法的模糊性研究》,《法学家》1998年第4期。 [3 ]从“法的部门划分主要是法学家的一种主观认识活动”这个视角来看,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如英美法系对法律部门的划分也同样是合理的。

但我国作为广义上的大陆法系国家,经济法概念本身是以传统法律部门划分理论作为“操作平台”的,否定了这个传统法律体系,经济法的概念也就不复存在。此外,如果重建一个“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同时也会造成与国外进行学术对话与交流的障碍,因为法的部门划分应遵循对已有科学分类的充分尊重的原则。

参见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31页。 [4][日]金泽良雄著:《经济法概论》,满达人译, 甘肃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页。

[5 ]有一种更为激进的观点认为:商法学者提出“商法公法化”理论的本身,就反映了他们既希望利用传统法律部门来解释现代国家参与调控经济的现实,又企图维持自由竞争时期发展而来的私法自治的矛盾心理。参见邓峰:《试论民法的商法化及其与经济法的关系》,《法学家》1997年第3期。

[6 ]假如没有罗马法的复兴为各种商业关系制度化和系统化提供了一种构架,那么,要求变革的社会经济压力就会找不到出路。参见[美]哈罗德·J·伯尔曼著:《法律与革命》,贺卫方等译,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409页。

[7]虽然经济法学界对一些基本性的理论问题, 如经济法的概念、本质、调整对象、基本原则、体系等尚未完全形成共识,但对于经济法的一些客观特征描述是基本一致,如经济法起源于社会化大生产和垄断的产生;功能在于克服市场缺陷(市场竞争的无序性和宏观运行的盲目性);手段是通过国家公权力对市场的干预等。本文所称的现代意义的经济法就是指实在法中现实存在的符合上述客观特征描述的一些法律。

[8]参见叶慧霖:《经济法平衡理念的若干思考》, 《法治研究》(1999年卷),浙江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9][美]昂格尔著:《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吴玉章等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21页。

[10][美]E ·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98页。 [11]参见张楚:《论我国商法规范的二元结构及其价值缺陷》,《中国法学》1999年第2期。

[12]参见陈柳裕:《论经济法的本质》,《法治研究》(1999年卷),浙江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3]参见邓峰:《经济政策、经济制度和经济法的协同变迁与经济改革演进》,《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8年第2期。

[14]关于经济法的价值,虽有不同的表述,如“发展、公平、安全的三位一体”、“社会公平和经济民主”、“实现整体经济的高速、稳定、协调增长”等,但均不否认经济法价值的社会本位。参见刘文华等:《1999年经济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法学家》2000年第1 期。

[15]参见何平:《论民法与经济法价值定位的二元互补律》,《山东法学》1999年第4期。 [16]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237 页。

[17]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249 页。 [18]经济法的作用方式可划分为直接性方式和间接性方式,两者区分的标准在于是否具有命令、服从的因素,但这两种作用方式实质上是统一的,都在于回复和促进民商法所规制的市场秩序,而笔者更倾向于间接性作用方式,如果能用间接方式,就应尽量避免使用直接方式,如中国现阶段的电信垄断,与其政府直接限制其定价,还不如多发几本执照更来得有效。

从现代西方国家的发展看,间接性方式也有日益受到重视和强化的趋势。 [19][日]金泽良雄著:《经济法概论》,满达人译,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1页。

[20]参见莫俊: 《论现代经济法的价值取向》, 《山东法学》1998年第4期。 [21][美]E ·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19页。

[22]王保树:《论经济法的本质》,《清华法律评论》第 2辑,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3]因此,经济法的诸学说,从“大经济法学”到“纵横统一说”,不能就其本身来理解,只有理解了每一个相应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才能被理解。

[24]我国的法律制度变迁是一种“政府推进型”的模式,以区别于西方国家的“自然演进型”模式。参见蒋立山:《中国法制现代化建设的特征分析》,《中国法学》1995年第4期。

[25]参见[美]塞缪尔·P ·亨廷顿著:《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三联书店1989年版。 [26][英]Amartya·Sen著:《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转引自姚洋:《关注社会最底层的经济学家》,《读书》1999年第3期。

[27]转引自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246页。 [28]参见刘普生:《论经济法的回应性》,《商法研究》1999年第2期。

[29]当然这也是一种我们所能期待的最好的解决方案,而且也足以完成其暂时性的使命。由于安排社会秩序,协调社会行动,解决社会纠纷的方案不可能一劳永逸地一次性获得,因此,即使以多数决策的民主方式得到的经济法的干预也只是“一场正在进行的讨论中的一个中间休止符”。

参见冷静:“ Harbermas ,《Between Facts and Norms:Contributions to a Discourse Theory of law and Democracy》”,《北大法律评论》第一卷第2辑,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30]邱本等:《论经济法的宗旨》,《法制与社会发展》1996年第4期。

[31]人们往往用经济的发展程度、速度来衡量一个地方政府的“政绩”,其实从政府的职能来看,衡量“政绩”不该看经济发展的结果,而应看该地区的政府是否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有序的、公平的发展环境,因为,政府是秩序的维持者,而不是发展经济的主体。 [32]魏振瀛、王贵国:《市场经济与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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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对等和平衡:行政法关系的展开 法律的使命是面向未来的,既然行政权和公民权的行使可能导致的积极效应或消极效应不可预测,法律就不能完全放任任何一方自主地、无节制地行使权力或权利。这似乎同民商私法既规定民事权利又设制......
平衡论:现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础(2)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5
二、积极和消极:权利(力)的潜性 纯粹极端意义上的“控权论”和“管理论”在历史上从未存在过,自人类创立国家以来,不受约束的权威和无政府的社会也从没有过。之所以设计这两类理论模型,旨在对历史上已出现过的在行政机关和相对一......
平衡论:现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础(5)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8
[注释] 1 参见罗豪才、袁曙宏、李文栋:《现代行政的理论的基础--论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权利义务平衡》,《中国法学》,1993年第1期。 2 参见《顾准文集》第72页--75页 贵州人民出版社 1994年版。 3参见〈意〉......
福利行政法观的经济学基础(5)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五、“凯恩斯革命”与福利行政法观 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爆发于1929-1933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给资本主义世界带来了致命的冲击。这次经济危机的时间之长、程度之深都大大超出了人们的预料。按照传统的经济理论,无论经......
福利行政法观的经济学基础(4)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四、渗透了福利观念的“控权论” 在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过渡到垄断经营的过程中,英美等国为了应付经济危机,解决由此而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相继采取了政府干预经济的政策措施。这种似乎是不得以而采取的非“正统”的经济理论,从......
福利行政法观的经济学基础(3)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三、福利行政法观的萌芽——“公务说” 周期性经济危机的频繁爆发,一系列社会问题的产生以及行政权作用范围的拓展同样使传统的行政法理论与资本主义实践发生了矛盾。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后,行政法学上传统的“公共权力说”已不能......
论民族经济立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民族经济立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民族经济立法各环节的根本性准则。它是民族经济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表现,反映着立法者价值取向和法律意识以及受民族社会经济条件制约的程度。一、 民族经济立法的含义从语源看,立法在古典文献......
产品责任的法经济分析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6
产品责任(product liability)是侵权法的一个部分。随着工业技术和现代化的发展,现代民用产品,如家电、汽车、电脑等,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对这些产品的广泛需求,又使得它们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纵......
论协商性司法的理论基础(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30
摘 要:协商性司法是一种新的程序主义,它强调通过对话、协商、妥协实现纠纷的有效解决。在协商性司法中,正义被重新解释,即当事人所追求的是自己需要的正义,称之为“互利正义”或者“协商正义”。对话与妥协是协商性司法的基本作用机......
经济分析方法在民商法研究中的运用(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20
[摘要] “入世”不仅意味着中国成为全球市场的重要成员,同时也意味着我们将和世界上众多经济大国在同一规则体系下开展合作与竞争,这一因素势必对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与法律体系产生极大的影响。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中有许多与WTO规则不相......
试论民法的商法化及其与经济法的关系(1)
发布时间:2023-02-23
本文从商法、民法与经济法各自的产生、发展出发,探讨现代社会中民法的商法化和社会本位化,将其与经济法作一比较,试图论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调整模式的基本构成。 法律部门的划分,主要是“属于法学范畴的学理探讨,它与客观条件之......
民商法与经济法关系论纲
发布时间:2023-04-10
民商法与经济法关系论纲 民商法与经济法关系论纲 民商法与经济法关系论纲 内容提要】鉴于民商法与经济法关系研究框架过于简单的教训,设计出从基本理论和具体制度两个层次分析民商法与经济法关系的研究框架很有......
论商法的传统与理性基础(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 民法与商法构成了传统私法的整体,但是,民法与商法的分立或者合一争论此起彼伏。我们不仅要问:民商分立是一个理性的选择,还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是科学的分类还是历史分类?即使是在今天西方许多学者呼吁建立民商合一的......
浅谈现代民商法在我国经济中的价值体现
发布时间:2023-06-22
单纯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贸易活动会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有一个宏观的调节方式对其进行维护,以保障贸易顺利进行,保护民商主体的利益。现代民商法正是为现代商业贸易保驾护航的重要工具,只有严格遵守民商法,不断完善民商法,才能保障公平与效率并存,市场与政府的调节并行。本文针对现代民商法的作用及其在我国经济中的价值作出阐释,以期对民商法有所了解。一、民商法及其作用民商法诞生于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并在一定经济环境.........
我国现代商号制度的完善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商号是商事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别不同商事主体的识别性商业标记。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商号制度,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本文对商号制度中的商号概念、商号权的性质、商号的特征、商号的权能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对完善我......
市民社会的培育是实现法治的基础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0
内容提要 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目标,这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相适应的。市民社会是与市场经济密切联系的一个概念,是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成员在生产和交往中形成的社会组织形式......
论反垄断法的经济学基础
发布时间:2023-05-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我国《反垄断法》和国外的反垄断法都同时涉及到法......
从全球经济危机反思现代商法的制度价值(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商法作为推动现代经济发展的制度动力,其价值理念将对经济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判例商法和成文商法国家的制度特性差异,决定了两种完全不同的经济发展格局,积极创新与相对保守的理念给不同的国家带来了不同的经济命运。......
论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经济学法学基础
发布时间:2023-02-01
「摘要」本文从商业的功能与定义入手,提出了“商业银行是一种特殊的公众企业”的命题,并运用有效假设、物品和供求定理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进行了学分析,认为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法理基础是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率。 「关键词」商业银......
论知识产权的民法传统和现代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键词: 知识产权 民法传统 现代性 内容提要: 知识产权民法传统的存在,是基于对知识产权的逻辑结构、道德基础、哲学品格分析而获得的判断。市场发育和法律移植等多重因素,导致该传统已经产生学科术语体系和精神上的困境。学者及立法者......
基因检测的民法基础论文
发布时间:2016-04-06
新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总要经历一个过程,人们很难在一开始就完全知道它可能带来的影响,对于基因检测来说也是一样的,以下就是由查字典范文网为您提供的基因检测的民法基础。 由于我国目前基因检测还未普及,因此我们对其还知之甚少,对......
民初法学教育与法制现代化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27
近代新式法学教育自清末兴盛后,到民初仍沿着强大的惯性在运行并保持着快速发展的势头,所不同的则是将法政学堂改称为法政专门学校。这一时期新式法学教育潮流的激荡起伏、奔腾分衍,不仅表现了民初社会政治法律发展对教育变革的急切呼唤......
论现代民商法的国际化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现代民商法的国际化 论现代民商法的国际化 论现代民商法的国际化 [摘 要]本文认为,我国的民法典应有中国特色,但仅应体现在编制体例、逻辑结构以及语言等形式方面;在内容方面,民商法不过是现......
商法的精神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精神,魂也。人之具精神乃人当立于世上之根基,物之具精神乃物可尽其效用之根本。国家有国家的精神,民族有民族的精神,精神实为一物别与它物而存于世间之依据。浩浩千年,洋洋万里,殆乎鲜有无精神的事物。法,当亦有其精神。何为法之精......
商誉、商誉权及其法律保护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1
伴随着市场竞争愈益激烈,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越来越认识到商誉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与作用。现实生活中损害商誉的行为时有发生,我国现行法律对此类行为的规制不够明确、系统,如何用好用足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护商品生产经营者的商誉权......
中国近代民商法学的诞生与成长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7
论文摘要: 在中国古代,既没有独立的民法部门,也没有独立的民法学科。近代,随着民法的传入,西方民法学也开始进入中国。民法的著作、教材、资料汇编和民商法教学都有初步的发展,出现了一批具有重要影响的民法学者和民商法学研究成果。经过......
利益平衡论: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基础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关键词: 知识产权/利益平衡/信息分配 内容提要: 知识产权制度是一种分配权利与利益的平衡机制。在信息的生产、专有和使用之间达成平衡,是知识产权制度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利益平衡因而成为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基础。它涉及到智力......
论市场经济背景下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发布时间:2023-06-05
引言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大力建设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简单的说就是以计划经济体制为主体,其他各种经济体制并存。正是由于我国独特的经济体制,所以民商法与经济法共同协调不同经济体制之间的关系,维护各方面的利益。转载请注明: 民商......
民商法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9
【内容提要】我们应当制订一部开放型的民法典,而不是封闭型的民法典。民法典如果成为一个封 闭体系就充满着危险,因为社会经济生活是非常活跃的,它不应当受法律的束缚和阻碍 ,法律应当给它更大的未来空间和余地。一部开放型的民法典应......
浅论经济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1
论文摘要: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调控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是调整市民社会关系的法,是调整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与民法之间不仅存......
知识产权熵论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10
论文摘要:熵理论的发展和应用变革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熵表征序,知识产权制度鼓励着信息负熵的创造。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信息负熵产品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其对象就是创造性信息负熵产品。应通过熵思维模式对传统知识产权法......
商法的现代化与商法教学方式改革(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29
论文摘要: 商法在我国的历史很短暂,也很不完善,所以,我国商法的创新与商法的现代化问题显得更加突出,更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本课题就着重对商法的现代化与高校商法教学的改革进行探讨。 论文关键词: 商法现代化;商法教学方式;......
契约精神与中国税法之现代化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10
内容提要:本文指出了中国传统税法学理论与实践所存在的根本问题,即过分强调税收与税法的“义务性”与“无偿性”的特征,为了与之形成对比,作者主张借用西方以“社会契约论”为基础的税收本质学说“交换说”和“公共需要论”,以其合理......
现代的新财产分类及其启示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7
[内容提要]通过介绍现代世界各国形成的7种新财产分类:1. 人格财产与可替代财产;2. 使用财产和权力财产;3. 生存财产和奢侈财产;4. 普通财产、身体财产、私生活利益;5、动物与无生命财产;6. 实际财产与虚拟财产;7. 公域(Public do......
近代法律体系的局限性与经济法的生成(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01
「内容提要」对近代传统民法体系局限性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对民法调整的结果进行再度调整,是现代经济法产生的重要原因。 「关键词」传统法律体系,局限性,经济法,产生,概念 一、近代法律体系的思想渊源及其基本特征 经济......
浅谈经济法的产生及其与行政法的关系(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3
【论文关键词】经济法 市场经济 行政法 【论文摘要】“市场缺陷”的天然存在需要政府干预经济,经济法是调整政府干预经济的最佳法律形式。经济法以经济管理关系为调整对象,从某种意义上说,经济法就是被赋予法律效力的经济规则。这种......
单位(公司)犯罪主体人格否认的民商法基础(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现行《刑法》对单位犯罪的惩治持积极态度。但近年来,刑法学术界及司法实践界有单位犯罪向自然人犯罪回溯的倾向,该种理论基础及制度选择的优劣得失何在,需要我们作一番检视。而且,在笔者看来,这种反思不能就刑法论刑法,而应当将这种......
公证与经济发展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5
论文关键词:公证 经济发展 现状 对策 内容论文摘要:新中国的公证制度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进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公证是预防和解决民事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是保护国......
民法商法化刍议(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19
摘要:本文阐述了民法商法化的起源和定义,简要分析了民法商法化的具体表现,意义。并以民法商法化为切入口,分析了民法与商法的界限,对民法和商法的立法模式作了简要的探讨。关键词:民法商法化 民法 商法 一、民法商法化理论的提出及......
研究经济法与民法相关问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10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 王玉玺 摘要:在转轨时期,新制度经济学最近在我国越来越受到重视,其理论越来越多地运用于在我们的制度构建中。新制度经济学同样对于包括经济司法在内的法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试图通过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些基......
论国际知识产权法的社会基础(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4
摘 要:任何法律部门均有其产生与发展的社会基础,国际知识产权法作为国际法的一个新的特殊部门,也不例外。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是国际知识产权法形成与发展的社会前提;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与智力成果的流动性之间的矛盾,是国际知识......
论高科技时代民商法的创新(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27
摘 要: 高科技发展为人类生活展示了广阔而美好的前景,同时也对与人们生活休戚相关的民商法提出了全面的挑战,并使传统民商法律制度所无法解决的诸多新兴领域不断涌现,因此,民商法必须从价值体系、基本原则、基本范畴、基本制度等方面......
试论民商法与经济法之合作前景
发布时间:2013-12-19
试论民商法与经济法之合作前景 试论民商法与经济法之合作前景 试论民商法与经济法之合作前景 摘要:民商法和经济法是市场经济的两大基本法,二者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笔者认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
经济法与经济法制初探(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关键词]经济法经济转型经济法制 经济法在经济生活急剧变化的今天,代写论文由于受到经济变化的影响,经济立法变动较快,法律规范与经济政策之间的界限不甚明显,较之传统稳健的具有大陆法色彩的其他成文法,显得较为灵活和多变,并且在......
道德基础与经济学的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3-03-24
我们可以事先武断甚至走极端地把道德定义成:道德的行为就是不能给你带来眼前好处的行为。比如,有人落水,你为救他而献身,或与一个抢了别人东西的歹徒搏斗受了伤,这时,我们很难说你是自利的,就是说在你的理性考虑中,你很难考虑到如......
日本破产法改革概要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关键词: 日本破产法/ 改革 /概要 [Key words]Japanese Bankruptcy law reform outline 内容提要: 日本破产法2009年经较大修改颁行,涉及包括破产程序、个人破产和破产实体法在内的诸多内容,通过介绍日本破产法改革的各项内容,借......
中国的跨界破产法:现状、问题及发展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6
在研究中国破产法的现状(集中在有关跨界破产的立法空白及不成熟的司法实践)和引起广泛关注的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案的基础上,作者根据国际上的最新发展,特别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跨界破产示范法和欧盟破产程序规则中的一些重......
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研究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文章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入世后的中国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而我国法学界目前对传统知识产权研究较多,而对商业秘密的研究则欠缺,相应法律问题也较多。本文主要对与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密切相关的商业秘密构成要件、......
财产权的分割简论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3
论文论文摘要:本文在介绍财产权分割的相关理论之后主张,广义上被归类为财产权的诸多权利形态——所谓他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都可以被看作是对标准的财产权——所有权的偏离和分割,被看作是为了取得和扩大财产权而采取的不同......
论宪法价值发生的人性基础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既然宪法是国家创制的,归根到底是人创制的,那么,宪法价值的发生就必然有其人性基础。我们只有从人性的视角去审视宪法价值,才能科学地揭示宪法价值的本质,才能进一步从根本上解决宪法价值何以发生的问题。一、宪法价值与人性、人的本......
制定《商事通则》论纲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5
论文关键词: 《商事通则》/总体思路/体系结构 内容提要: 制定《商事通则》的总体思路是:《商事通则》只应调整那些传统民法难以或不便调整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关系;应以企业作为主要规范对象;只应将总纲性的法律规范,以及不宜以商......
论经济法在经济转型中的作用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我国当前的经济转型首先是经济资源配置方式的转换,即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与此相联系的必然是经济管理者 ——政府角色和职能的转变,即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由主要直接参与经济......
论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市场规制法是市场经济发展所不可或缺的。本文在对当前我国有关市场规制法基本原则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进行考察之后,着重论述了作者所界定的市场规制法三大基本原则,即国家干预适度原则、保护公平竞争原则以及社会公益原则。论文......
WTO与“后立法时代”的中国立法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本文阐述并分析了WTO对中国法治进程尤其是对中国立法的影响,指出WTO时代的中国立法应当走出“挑战——回应”的立法旧模式,向“回应——创新”的变法新模式变迁,以“变法”为契机推进制度创新及制度变迁,为经济发展和社会......
论行政诉讼法的宪法基础(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23
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行为的诉讼程序法。它既是司法机关通过行使审判权审查行政行为的依据,也是行政相对人行使诉权,追究行政机关法律责任的依据。然而,行政诉讼法本身,也应有依据。它的依据无疑应是它的上位法,即宪法。这就产生......
试论城市农民工的法律保护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农民工是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而产生的新兴社会群体,也是中国社会中的又一弱势群体,他们在现行的户籍制度下虽然被定为农民,但他们却早已从农民中分化出来,不同程度地融入城市社会,不再从事农业生产。改革开放以来,国内研究......
论宪法隐私权的法理基础_宪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9
论文关键词: 隐私权/宪法权利/人格尊严 内容提要: 隐私权已经或正在成为一种国际社会和各国广泛承认与保护的基本权利,保护个人隐私是维护人格尊严和促进个性发展的基本条件。宪法隐私权之法理基础在于维护人格尊严。 我们生活在一个......
经济法理论的历史负重与现代化拓展(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关键词: 经济法理论;历史负重;现代化;拓展 内容提要: 我国经济法理论沿着两个路径向前发展——西方19世纪末期20世纪初期的经济环境和相应的法律制度、中国的改革开放和法制建设,基于这个“路径依赖”产生的经济法理论在认知逻辑上......
评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的相互关系
发布时间:2013-12-19
评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的相互关系 评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的相互关系 评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的相互关系 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的关系历来是学术界一个津津乐道的话题,其中又以民商和经商关系为甚。一般......
发展“非公经济”的经济法解读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对于解决我国现存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同公有制经济相比,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还存在着许多制度障碍,为此,国务院专门下发了旨在推进“非公经......
论商业银行法律规避型创新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0
【内容提要】本文尝试从法律规避角度为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提供崭新思路,文章首先借助经济学和法学的研究工具对法律规避型创新进行理论探讨;然后剖析了美国70年代以来在利率、分支机构、分业经营三个领域的法律规避型创新实践;最后对我......
经济自由与经济法的法理及其例证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论文摘要: 经济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内容包括财产权和经济活动自由。经济法是规范国家干预市场行为的重要部门法,国家尊重和保障经济自由应当成为经济法的基本精神。竞争自由权是经济自由的合理推定,反垄断法在保护竞争自由权方面......
讨论我国现代民商法的均衡
发布时间:2017-06-12
21世纪,是一个崭新的时代,是信息技术的时代,我们在享受着新时代的各种成果的同时也在承受着新时代带来的各种挑战。像是随着社会的贫富差距逐渐加大,社会成员之间出现了经济失衡的问题,新时代出现的种种问题,旧的民商法已经失去了一定的效益和功能。所以,民商法也应做出相应的改变,做到能够够适现代社会的要求,解决当下的新问题,更好地服务于人民,为人民和新时代创造出更大更多的利益,充分发挥民商法保证均衡性的作用.........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法理基础(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法国的政党也与英、美一样,萌芽于19世纪后期,而且也是在议会的活动中产生和演变的。但是政治派别众多、演变快,多次出现组党高潮,则是法国的特点。法国较大政党的正式形成,要算法国激进党和法国工人党。激进党的前身是激进派,于184......
论宪法价值发生的人性基础(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04
三、从社会权力看宪法价值发生的人性基础社会权力(Social Power)即社会主体以其所拥有的社会资源(社会资源包括物质资源、精神资源,包括各种社会群体、社会组织、社会势力对社会的影响等)对社会的支配力。理解社会权力,要把握两个方面......
论排放权市场的时空维度:低碳经济的立法基础(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关键词: 排放权/气候交易所/时空因素/代际公平 内容提要: 碳排放权市场的功能不仅仅是解决温室气体排放的市场化手段,更是以排放权交易为核心的碳金融体系对低碳经济发展的贡献。在制定排放权市场法律制度时,应当把时空因素对排放权市场......
我国投资基金的现状及问题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对基金市场的一些特征的概括二、发行方式及风险分配分析(一)基金发行概况(二)包销方式及其风险分配(三)代销方式及其风险分配三、基金组织内部控制(一)基金操作策略的变化几原因(二)基金的市值表现(三)决策机制(1) 外部......
商标权利非法转让的法律救济模式初探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03
商标转让,是商标权人依法行使其对商标处分权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受让方继受取得商标权利的方式之一。通过商标转让,原商标人不再享有商标权,该商标的一切权利义务均由受让方以继受取得方式承继。较商标权的原始取得即申请取得而言,商......
试论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关于经济法律体系的论文不少,尤其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之后,但其中多数文章都力求打破传统部门法的界限,试图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法新构成理论”。笔者不赞成这种观......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法理基础(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可以说,胡锦涛同志指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法理上,是对宪法序言及其实施的一个精辟的学理解释,它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化,在我国的立法和依法行政方面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按照法理学之父约翰•奥斯......
试论经济分析法学的应用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5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会分工会越来越明细,社会效率也会越来越高,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申办奥运成功为我们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又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在这种激烈的竞争环境下,人们不会愿意在某一事情上花费过多的时间与金钱,反而会计算......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法理基础(7)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2
参见时运生:《“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揭示了党的本质和执政规律》,《探索》2009年第1期,第19页。 参见江金权主编:《从十五大到十六大—江泽民同志抓党建重要活动记略》,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3页。 参见Ravindra Sharma......
探析民法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区别与体系互补(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10
论文摘要:部门法基本原则在部门法基础理论体系的建设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民法与经济法同为调整社会经济生活之法,本文从与传统民法相比较的角度来谈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证了两个部门法原则体系间的和谐互补法性。......
德国和英国的破产立法(三)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8
告别德国之后,我们来到了英国伦敦。考察团拜访了均富会计师事务所、高乐有限公司、KIRKLAND&ELLIS律师事务所等破产专业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英国新破产法于1986年颁布,此后经过一系列修订。为使商事重整更易获得成功,新法还引入了美国......
对法人若干基本理论的批判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关键词: 法人制度/法人能力/经营范围/法人机关机构/责任承担 内容提要: 现实法人制度基本理论研究的滞后,造成了公司等具体法人制度与法人基本理论的脱节。这使得我们必须用开放的眼光重新审视、拓展法人的基本理论。法人本身就是......
浅谈商品房预售的立法完善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近年来,我国的房地产业正以惊人的速度与规模迅猛发展,在此过程中,由于我国的不动产立法还不完善,市场机制尚不健全,特别是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再加上房地产开发工期长、施工过程中会面临不确定的、复杂的因素等......
论法治基础上的民主
发布时间:2023-06-12
" 内容提要:我国经济市场化和加入全球化的进程已经到了必须深入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时刻,否则便无法使经济得到持续的发展,再上一个台阶。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法治基础上的民主,即厉行法治,维护宪法的至上权威,加强违宪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