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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分层实现市民化的机理探析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16-08-18 10:57:14
农民工分层实现市民化的机理探析
时间:2016-08-18 10:57:14     小编:乔晖

一、引言

2001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教授曾经指出:21 世纪对世界影响最大的有两件事:一是美国的高科技产业,二是中国的城市化。 而中国城市化的核心问题与焦点问题则是广大农民工的城市化、市民化问题。

农民工,这个在中国城镇化进程中产生的特有群体,温家宝总理于 2004 年3 月 5 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使用到这个称谓,它是指拥有农业户口但离开土地从事非农经济活动的劳动者。市民化是指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借助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动,使现有的传统农民主要指农民工在身份、地位、价值观、社会权利及生产生活方式等各方面全面向城市市民的转化,以实现城市文明的社会变迁过程。

本文的特色在于以农民工分层理论为指导,以农民工市民化能力尤其是以其在城市的职业发展能力为内核,以农民工市民化所需社会支持为推力,以大、中、小城市为农民工分层分类实践其市民化为最终归属,较为充分地阐释了农民工分层实现市民化的机理,为决策者指导农民工市民化与城镇化建设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农民工分层实现市民化的必然性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社会存在着工人和农民两大最基本的阶层。工人和农民不仅是一种职业,而且是一种身份。在当时的制度下,农民要想改变身份成为工人,主要通过国家的计划招工而实现,与之相对应的是两大阶层在居住地、户籍以及相应待遇方面的差异。工人基本上都工作、生活在城里,拥有城市户籍,是市民,享有相应的住房、粮油与招工提干等特殊待遇,即便有些工人工作生活在农村,他们也被看做为城镇的一份子,享有与城市居民一样的福利待遇,而农民则是居住在农村、从事农业、具有农村户籍的群体。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民转化为城市工人的机会大大增加,成千上亿的农民离乡入城,并通过市场渠道成为城市产业工人,即我们所谓的农民工中国社会第三大阶层群体,而且这一群体仍在扩大,农民的分化也随之加剧。

三、农民工分层实现市民化的机理分析

1938 年赫伯尔提出,推动一个人离开原住地的力量是推力,吸拉他到另一个地方的力量是拉力。对于每一个迁移行为或迁移者来说,会有几种推力和拉力综合起作用。农民工由农村迈入城市、由农民转变为市民也是一个在多种推力与拉力共同作用下形成合力、消除阻力逐步推进的过程,只是,本文所指的拉力是指流入地有利于改善农民工生活条件的引力因素,尤其是指农民工对城市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而产生的内在吸引力,促成这一愿望得以实现的是农民工所从事的各类职业以及对城市职业分化带来的收益预期,它是农民工整个市民化行动动力系统之源。推力并不是指流出地不利的生活条件,而是指农民工个体在市民化进程中所出现的一系列有利于其向市民化迈进的积极因素,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各种中间组织与农民工个体社交网络对农民工市民化产生的有效支撑与推动,它们与职业分化下产生的自我内在引力一起形成合力,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最终将不同的农民工引向各类具体城市。

四、结论与建议

鉴于以上考虑,在选择中国城市化发展时,要兼顾中国城市发展的需求以及管理能力、投入能力与农民工对城市生活的支撑能力,不能一味的强求所谓的大城市论抑或中小城市论。对此,十二五纲要粗略规定:在大中小城镇化发展战略上,要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在城镇人口发展指导上,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特大城市要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大中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继续发挥吸纳外来人口的重要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落户条件。因此,坚持走分层次分城市分类引导农民工进入各级各类城市的城市化道路是妥善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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