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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息存款准备金制度在中国的应用前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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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息存款准备金制度在中国的应用前景研究
时间:2022-12-16 02:05:47     小编:

摘要:无息存款准备金是一些新兴市场 经济 国家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为减少国际资本过度流入,以“准备金要求”形式建立的一项过渡性措施。随着资本项目开放进程的加快,我国传统资本监管方式对短期流动资本监管的有效性不断下降。因而,引入无息存款准备金制度势在必行。

关键词:无息存款准备金(URR);资本流入税;短期资本流动

在 中国 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中,如何加强对跨境资本流动(尤其是短期资本流动)的监管,对于维护国家整体经济 金融 稳定和安全,防范投机资本对国内经济的冲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智利采取的无息存款准备金(简称URR)制度,得到了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内的众多国际社会的肯定。尤其是在东南亚金融危机过后,几位世界级经济学家,如极富盛名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利茨也曾高度赞誉了智利的这项资本监管措施。这项监管政策值得我国借鉴。

一、无息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内容

无息存款准备金(简称URR)是一些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减少国际资本过度流入,抑制巨额资本突发性逆转,防范金融危机,开放国内资本市场的一项过渡性制度。URR制度要求境内借款人或境外投资者按流入资本的一定比例以规定的币种在中央银行存放一定的日期,但不支付利息。智利、哥伦比亚、巴西等国的实践已证明URR制度的可行性。其中,智利一直被作为最成功的典范。 URR在智利的成功运用为新兴国家管理短期资本流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更重要的是,在防范金融危机第一条防线单个银行的风险管理和第二条防线国家对银行系统的常规监管不充足的国家,URR将作为抵御银行体系出现动荡的第三条防线。由于银行能通过让 企业 从国外借款并把收益转移给他们的方式来规避上述监管,因此要求采取更宽泛的监管措施。金融稳定必须由限制国内所有实体借入国外短期资金的URR来支持。因而,借鉴智利URR制度经验,根据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实际情况,有必要引进URR制度。

二、我国现行跨境资本流动监管中的弊端

造成跨境资本非法流动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第一,外汇管理工作客观存在问题。突出表现在国际收支申报系统运行效率不高及外汇流动监测 网络 不健全。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中,对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重点在于对其存量的监控,而外汇监测系统侧重于对流量进行跟踪。现行外汇监测系统技术手段较落后,尚未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的 电子 系统对跨境资金进行监测。国际收支申报系统是一个集统计、管理和操作于一体的电子网络系统,作为全面反映一国国际收支状况的重要手段,是监控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的基础。在具体操作中存在问题,一方面,数据信息收集技术手段落后。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以主体申报制为主要特征。在外汇管理局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传递过程中,统计申报单充当了重要的反馈角色。因为通过统计申报单来收集信息的监管中,银行、企业和个人作为申报主体,有信息优势,处于主动地位,这种优势使现实中会出现漏报、虚报、错报等现象。另一方面,信息涵盖范围狭窄。国内的外资金融机构与其海外母公司、总公司之间外汇资金调拨清算不属于居民与非居民直接交易行为,然而却是跨境资本流动监测的对象,这部分资本在调拨清算过程中“跨境”,在国际收支统计中却不需要申报。因此国际收支申报的局限性在于,当一部分资本表现为“跨境”流动时,以交易主体所在地来判断是否“跨境”。第二,2007年是我国银行业人世保护期已结束,外资银行的扩张加大了资本监管的难度。目前,已全面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对其业务经营范围的自由度将不再有任何约束力。虽然外资银行对人民币业务的介入有助于提高国内银行体系的效率,然而外资银行毕竟与国际资本市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外资银行业务经营范围的扩张必然削弱境外资本进入我国的壁垒,为短期资本流动提供便利。随着今年人民币业务的放开,外资银行在人民币业务方面的比重会有所增加,这无疑降低了我国资本监管的效率。第三,国际上近年来短期国际资本流动规模迅猛增长,外汇投机盛行,客观上也对我国资本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

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轨期,鉴于现行资本流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引入无息存款准备金制度,对于找准资本项目“管”与“放”、“堵”与“疏”的最佳结合点,趋利避害,改进和加强对资本流动监控,完善资本项目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无息存款准备金应用前景展望

在URR如何实施问题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目前这项制度已在智利、泰国等国得到成功的应用。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初步构架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征收范围。没有必要对所有的短期资本流入征税,所以暂时考虑除贸易信贷外,对所有债务性资本流入,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对外借款,实施URR,要求境内借款人或境外投资者按流入资本的一定比例以规定的币种在货币当局存放一定的日期,但不支付利息。同时,改革QFII,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将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对所有流入资金均执行URR。

(二)征收部门。虽然无息存款准备金类似于征税,但毕竟不属于直接征税措施,URR央行经常需要根据资金本流动状况对准备金率、监管资金范围、征税的币种、存期、到期投资的再投资等方面进行不断的修改和补充,而直接征税具有刚性,通常税率的调整要经过立法程序而难以频繁变动,因而资本流入税的征收权限可临时交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外汇管理局。

(三)实施期限。根据国际经验,采取URR的经济体至少应具备以下两个特征:单个银行的金融风险意识淡薄,风险管理能力较差;整个银行体系的监管能力较弱。只有当我国充分加强了对银行体系的监管,并且不再需要以拒绝外国资金的方式辅助审慎监管,才可能取消URR。从我国目前银行业的改革状况来看,银行在改进风险管理及金融监管水平方面要走的路还很长。所以,作为防止金融动荡的防护线,URR必将要在我国存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

无息存款准备金制度是一些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为减少国际资本过度流入,以“准备金要求”形式建立的一项过渡性措施。在完善的金融市场和健全的企业制度等条件具备之前,资本项目完全开放的目标很难实现。我国资本项目开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资本流动特别是短期资本流动的风险会不断加大,引入无息存款准备金,根据资本流动的状况适时调整监管力度,改变资本跨境流动的门槛,对稳定国内金融体系,抵御金融危机,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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