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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注册制轮廓初现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6-27 00:16:36
IPO注册制轮廓初现
时间:2023-06-27 00:16:36     小编:

伴随A股市场新股发行节奏的加快,酝酿多年的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亦渐行渐近。

据《财经》记者了解,目前,注册制的框架已经构建完毕。未来,IPO审核的工作将下放给交易所,证监会将对IPO企业实行类似于备案的管理,证监会的主要精力将放在事中、事后监管。

在时间点上,监管层希望在《证券法》修订全面完成之后予以实施,《证券法》最快可以在10月获得三审通过。之前有业界讨论的通过授权方式先于《证券法》修订而实施注册制改革是小概率事件。

在核准制与注册制衔接期,IPO审核依旧保持现有秩序,本届发审委在5月到期之后仍可续聘。同时,据《财经》记者了解,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内部已就注册制做了大量准备,证监会内部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进行包括业务制度、技术论证的准备,交易所层面亦在审核人员配置方面进行备战。

投行人士对注册制希冀较多,在他们看来,中国的交易所相当于证监会的下属单位,并不是市场机构,交易所的审核应该避免成为过去发审委审核的变种,而应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导向下,真正让市场判断上市公司的好坏。 审核权下放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改革以来,证监会就注册制的具体框架和实施方式进行了全面研究,包括企业调研、专家座谈以及邀请海外市场监管者讲解经验等。

证监会主席肖钢在今年两会期间受访时称,审核权下放是注册制改革的组成部分,目前审核权下放交易所是主流意见,最终如何审核将通过《证券法》修法明确。

由于注册制改革的最终方案尚未公开,监管各方对方案的表述更为谨慎。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桂敏杰表示交易所审核是主流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也表示深交所目前所做的准备工作是基于交易所审核的假设。

据多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介绍,2014年11月上报国务院的注册制改革方案明确了未来企业IPO的审核将由交易所审核。

不过,亦有业界资深人士提醒,在方案尚未正式宣布之前,监管者只能如此表态,因为注册制方案以及证券法的修订尚需各方讨论,不排除会有改动,不到最后一刻,细节谁都不能确定。

由谁来审核,历来是注册制的焦点之一,因为涉及“权力”归属问题。据知情者透露,来自台湾的监管者从台湾经验出发,认为证监会抓审核权,既得不到好处,反而还容易招致大量诟病,这一经验之谈打动了证监会高层,最终促使证监会决定下放审核权。

在审核方式上,核准制注重条件审核,根据《证券法》和相关条例设定的条件对企业进行审核。注册制下,要求企业进行详细的信息披露,将企业自身优劣完备地介绍给投资者,由投资者进行投资判断,交易所将组织审核力量对企业的若干问题抛出疑问,直至企业能够回答清楚。

证监会发行部去年曾委托深交所组织课题组对美国证监会的50份招股书审核意见做专题研究,结论是美国证监会不是站在发行者的角度,而是站在投资者的角度审核招股书的信息披露,使投资者得到详细的、前后一致的信息。

“说到底是让市场选择企业。监管部门代替不了市场、代替不了投资者。拟上市公司未来有没有前景,到底是好公司还是坏公司,监管部门不能背书,也没能力背书,而是应该由市场选择。”肖钢说。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未来,在注册制下,证监会核准制阶段的大量工作交给交易所,企业上市类似于在证监会备案,证监会将大部分资源用在事中事后监管上。新《证券法》将适当放松原来规定中一些比较严格的上市条件,转而强调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市场中介机构归位尽责。过去企业IPO有较高的门槛,现在则有望成为一个常规的融资通道,利用市场进行资源配置。

多位知情人士介绍,注册制方案中明确了证监会具有一票否决权,证监会将综合企业的环保、信用、司法诉讼情况进行判断。

据肖钢透露,《证券法》修订草案将允许未盈利的企业上市。他表示,这并不是说垃圾企业都可以上市,投资者可以基于企业的科研投入、盈利模式、营收规模等判断企业是否具有投资价值。

由于允许尚未盈利的企业上市,这对投资者的投资能力提出较高要求。未来,注册制下交易所层面将会在各个板块中实行差异化的上市安排,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多元化的选择。 衔接准备

依据《证券法》修订的时间表,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证券法》修订进行一读,预计今年10月可以完成三读,年内可以出台。

证监会希望《证券法》修订全面完成之后,注册制予以实施。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透露,修订草案主要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为主线,确定股票发行的注册制度。明确了注册的程序,修改了发行的条件,细化了各方的责任,建立了公开发行豁免注册和股票转售的限制制度。

在注册制改革实施前,证监会和交易所层面已经为注册制实施做了不少衔接准备。

《财经》记者了解,注册制实施前,IPO的节奏已经较快。而当前市场向好,且单个企业融资额普遍不大,监管层并未对IPO节奏加以刻意控制。目前,主板发审委和创业板发审委基本每周开一次发审会,每月大概发行20余家,此外,今年监管部门不会限定发行的总家数。

为了让市场和投资者适应即将到来的注册制,监管层进一步推进信息的开放。今年2月,证监会首次向市场公开发审会问询问题,这些问题无疑会提醒投资者注意企业可能存在的问题。

据接近监管层的人士介绍,证监会已成立相关专门工作小组,进行全面的系统准备,包括业务制度、技术论证、人员准备,待《证券法》修订完成之后,注册制改革马上就能进入实施阶段。

证监会加强了监管系统建设,提升技术手段,更加全面的监测市场。同时,在稽查人员配置上做一些调整,适应注册制后强大的事中事后监管需求。 交易所层面,沪深交易所均为即将承担的重要角色做准备。今年2月,上交所在其官方网站刊出招聘信息,拟招收法律审核、会计审核、行业审核等人员近70名。深交所也向社会发出了招聘信息。

宋丽萍介绍,深交所在IPO审核人员储备方面有基础优势,深交所有100多人曾在证监会发行部工作过,具有审核经验。但注册制下,这些人员仍旧需要转变审核理念。3月底,深交所将组织人员赴香港学习审核的专业能力。

为适应注册制的要求,深交所计划实行分行业监管的政策,对不同行业提出不同的信息披露要求,提升一线监管员的敏感度。

据接近监管层人士介绍,注册制下,为了保护投资者,沪深交易所在各个板块之间将实行差异化的上市安排。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表示,上交所针对新兴企业的战略新兴板正在逐步落地。 改革挑战

当前,由交易所审核企业IPO成为共识。但在现有体制下,一些投行人担忧,交易所是否有能力担此重任。

国内一家大型券商的投行部负责人说,交易所的审核是否仍是延续发审委的形式,几个审核员进行投票,如果是这样,依旧审不好,何况交易所新招聘的审核员尚达不到发审委专家的水准。这在制度上要做出安排,否则舆论又会对改革带来较大的压力。

此次《证券法》修订草案允许未盈利的企业上市,必将有不少新业态、新技术的企业申请上市。这对交易所的审核专业能力要求非常高。以美国市场为例,如招股书中对企业某件产品描述很好,审核者则要求你拿出行业数据做支撑,且这个行业数据与发行人没有任何利益关联。长此以往,美国的各个行业几乎都有独立的第三方数据机构。而中国则比较缺失第三方独立机构,这给审核员的审核带来困难。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体制关系,也有可能使注册制改革不彻底。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今年两会上提交的提案指出,当前股票发行的核准制改为注册制,实际上是证监会将IPO的审核权下放至深沪两家证券交易所。问题在于,深沪交易所并不是完全独立的机构。深沪交易所归证监会领导,高管归证监会派遣,深沪两家交易所实际上就是证监会下设的一级部门。证监会将IPO的审核权下放至深沪两家证券交易所,从形式上看,是注册制,但从实质上看,是证监会将IPO的审核权从下属的发行部这个行政部门,转到了另外一个下属部门。这种行政体制障碍如果不进行改革,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注册制。

贺强建议,清理证监会与证券交易所的体制关系,推动证券交易所组织制度的改革,从会员制改为公司制,使证券交易所成为独立的法人。

此外,业内人士担忧,注册制后,沪深交易所可能会产生竞争,为了争夺企业,降低上市审核标准。

对此,桂敏杰表示,交易所作为市场组织者,为了自身长远利益,不会降低标准,将垃圾公司引入场内。同时,当前,中国的拟上市企业很多,不是交易所争夺上市公司资源的问题,而是交易所如何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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