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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杨凌企业孵化的调查与思考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2-27 00:27:51
对杨凌企业孵化的调查与思考
时间:2023-02-27 00:27:51     小编:

摘要:通过调查发现杨凌企业孵化存在以下4种困局:资金少与融资难的困局、人才少与吸引人才难的困局、科技创新难与科技成果转换难的困局、外部环境受限与孵化器功能不强的困局。提出的对策与建议有:建立网络银行,解决孵化企业融资之困。建立人才蓄积池与人才租赁机制,解决孵化企业吸引人才之困。创建虚拟孵化器、走联合孵化之路,解决孵化功能不强之困。孵化企业必须提高与其它企业和孵化器的接触、交流和沟通能力,在获取信息与吸收知识方面有所突破,以解决创新难与转换难之困。

关键词:孵化企业;虚拟孵化器;网络银行;人才蓄积池

本次调查采用问卷方式,收到有效问卷224家,其中在孵企业90家、毕业企业24家、其它企业110家。

一、杨凌企业孵化现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本次调查,在孵企业与毕业企业都把区域环境列为影响职工离职的第一种原因。因为杨凌示范区成立时间不长,整个示范区人口仅有30万左右,属于典型的小城镇。区内的企业孵化园数量少、规模小,在技术创新和信息获取方面都无法与大城市相比。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这些孵化器的社会资本少、网络功能差,孵化服务不到位,创业文化凝聚能力弱,对在孵企业的支撑和帮助都十分有限。另外,区内孵化企业具有新创、小微、涉农等特点,不像工业技术企业那样获取信息容易、技术扩散与创新快、对资金和人才的吸引能力强。所以,区内的企业孵化集群效应还没有发挥作用,形成了外部条件受限与孵化器功能不强同时存在的困局,这可以看作阻碍杨凌企业正常孵化的第4种困局。 综上所述,杨凌企业孵化问题可归结为4种困局,即资金少与融资难的困局,人才少与吸引人才难的困局,科技创新难与科技成果转换难的困局,外部条件限制与孵化器功能不强的困局。

三、对策与建议

根据曹细玉提出评价指标体系,融资能力、包括融资渠道、融资方式、融资信誉、融资金额等是评价孵化器的重要指标之一。所以,孵化器必须依靠自身的网络能力和社会资本,帮助在孵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根据杨凌企业孵化器的现状,必须通过创建虚拟孵化器来健全杨凌孵化器的功能、扩宽服务范围、提高孵化效果与水平。随着互联网和通信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孵化器应运而生。虚拟孵化器跳出了空间与时间的限制,被认为是“第二代”孵化器。一方面,区内孵化企业可以得到区外孵化器的联合孵化。另一方面,区内孵化器也可以发挥自己的特长,对区外企业提供孵化服务。这样,可以互通有无、相互取长补短,以帮助孵化企业尽快获取资金、信息、知识、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不足。同时,也可使区内孵化器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在孵企业应当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加强树立产品品牌形象的前提之下,不断提高自己的资质与信誉,练好内功,以便博得投资机构与银行部门的信赖。要加强与其它企业和孵化园之间的沟通,共同探讨在融资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以便获得更多的帮助和更广泛的支持。国家已开始了网络银行的试点,相信这也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解决。因为网络银行可比较容易地收集到社会和民间的闲散资金,贷款门槛较低,有利于小额贷款的完成。这样做可以让市场更好地配置资源,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局。

孵化企业必须转变人才观念,招人时无需求全责备,要重视对发展潜力型人才的招聘。不要把企业的发展寄托于个别的“完人”或“能人”身上,不要惧怕人才的流动,关键是要建立并完善科学的人才流动机制,因为“要他干”,和“他想干”的效果是不一样的,孵化企业所要做的就是为吸引人才努力创造条件。当然,用好现有人才,是提高人才吸引力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根据本次调查,在孵企业与毕业企业都把薪酬待遇列为影响职工离职的第二种原因。目前企业发放薪酬最好的方式是“底薪+奖励”。对于技术性人才,可根据他所参与的项目为企业所带来的效益和他本人的贡献,以项目提成的方式给予奖励。对于管理性人才,可以采取目标管理责任制方式,根据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工资系数,在乘以职位工资标准即为所得。对于销售人才,可采用销售业绩提成方式。孵化园既可通过为入园职工提供某种福利,来增加在孵企业对人才的吸引;也可通过建立人才蓄积池与人才租赁机制,来满足在孵企业对急需人才的需求。

对于科学技术创新难与科技成果转换难的困局,在孵企业除了与加强与相关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的合作之外,必须重视与其它企业的沟通、交流与接触,建立起开放式的学习方法。特别需要关注可能创新的研发人员或技术人员之间的信息传递、知识获取、经验交流、心灵沟通、思想碰撞、相互审视、对错判断、灵感激发等。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增加创新的机会。孵化园也应通过自己的网络功能,架起园内企业与园外企业相互沟通的桥梁。另外,创业文化对培养创新意识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孵化器必须重视创业文化的建设,为在孵企业的创新打好基础。政府、公安与产权机构要切实维护创新企业和创新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保护公民和企业进行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要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难题,必须首先搞清楚科技创新的目的。对于企业而言,绝非为了研究而创新,也非为了“填补空白”而创新。相反,企业创新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为了更多地占领市场。所以,企业创新必须立足于成果转化。对于成熟的创新和先进的成果,企业必须不遗余力的进行快速转化,以便早日收回成本并争取盈利。当孵化企业在转换过程中遇到资金紧张和人才短缺等各方面问题时,政府、金融、中介与孵化园应给予大力的扶持与帮助,同时这也是风险投资机构人才中介机构大显身手的良机。企业必须矫正重视创新而忽视推广与转化的作用,通过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方式,为成果转化成功的有功之臣和成果推广效果显著的专家给予适当的奖励和必要的激励。对于有缺陷或不成熟的成果应聘请专家团找出原因加以完善,对于初级成果应加快升级,提高成果转化效率。

由于杨凌的外部条件在短期内难以快速改变,要破解第4种困局只能从提高孵化器方面入手。因此创建企业虚拟孵化器,建立相应的协调与沟通机制,走联合孵化之路,不仅可以健全区内孵化器的功能、丰富孵化内容、拓宽孵化范围、增加孵化器的社会资本、提高孵化能力和水平。而且对孵化企业获取信息、技术、知识、资金和人才也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甚至对孵化企业破解创新难与转化难的困局带来必要的帮助。为此,必须尽快展开对此项工作的调研与规划,并争取早日实施。

综上所述,本文所提出的对策与建议可归结为:建立网络银行,解决孵化企业融资之困。建立人才蓄积池与人才租赁机制,解决孵化企业吸引人才之困。创建虚拟孵化器、走联合孵化之路,解决孵化功能不强之困。孵化企业必须提高与其它企业和孵化器的接触、交流和沟通能力,在获取信息与吸收知识方面有所突破,以解决创新难与转换难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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