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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修法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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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修法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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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20年的《商业银行法》正面临首次修订。银监会权威人士对《财经》证实,修法工作的确已启动,银监会政策法规部负责推进这项工作,目前仍处在修法的前期论证和讨论阶段,形成审议稿还有较长时间。

4月20日,经多次修改完善的《证券法》修订草案一审稿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证券法》自出台以来首次大范围修订。如果顺利的话,新版《证券法》有望最快于今年10月份通过全国人大第三次审议,并正式发布实施。预计新法会更清晰地体现法制化和市场化,给资本市场带来划时代的意义。

此外,银监会非银部牵头正在推进《信托法》修订,《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也已启动。除上述重要法律外,还有部分金融法律、条例的修订也已提上议事日程。2015年我国在金融领域的修法工作正呈现快速推进态势,更为值得关注的是,多项法律预计都将迎来自颁布以来的首次大规模修订。

今年3月,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曾公开表示,《商业银行法》修改是一项系统工程,目前银监会正和相关部门一起加强调查研究,适应新情况要求,积极推进修法。银监会在多个层面表达了修法的迫切性。

多年来,现行《商业银行法》饱受诟病的其中一项内容是“贷存比”,要求取消的声音不绝于耳。现行《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一位股份制银行首席信贷官对《财经》表示,应该用其他指标进行流动性管理,取消存贷比这个惯用的行政手段。

他进一步解释道,货币当局一方面要求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另外一方面又进行存贷比考核,对于银行来说,要做到同时满足这两个要求比较困难,为满足监管要求,银行就要高息揽存,这意味着只有更高的贷款利率才能覆盖成本和风险,才能赚钱,这样的话又会对实体经济产生伤害。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也一直建议修订《商业银行法》对存贷比指标的要求,用巴塞尔协议III的流动性覆盖比例和净稳定资金比例替代。据悉,目前各方讨论的倾向是,参照成熟国家市场的做法,把“存贷比”作为该系统性风险的监测指标,而非强制的监管指标。

此外,随着国内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的增强,银行类机构纷纷拓展经营领域,目前大多数银行机构已经获得了几乎全部的金融牌照,在境内市场,仅剩证券牌照尚受到严格限制。前不久,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正研究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基础上申请证券期货业务牌照有关制度和配套安排。

银行真正涉足券商只是时间问题。此外,部分银行也在纷纷探索理财、养老金、信用卡等业务子公司化。光大银行3月17日公告称,推进理财业务改革,即设立资产管理全资子公司,目前正在履行公司内部审议决策和监管审批程序。此外,建行养老金业务部将分拆,单独成立养老金管理子公司,新公司预计5月份正式挂牌开业。

在这次《商业银行法》在修订过程中,目前各方已经充分考虑了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现实情况,不过混业经营涉及的相关调整内容会比较多,比如现有分业监管的金融架构是否需要调整,修法牵一发而动全身。

另外银行电商平台、直销银行、智慧银行等纷纷涌现,这预示着法律的修订也会对创新预留出空间。

此外,在央行等相关部门的主导下,政策性银行改革再次启动,过去银监会方面曾一直希望将政策性银行纳入《商业银行法》的范畴进行监管。一位银监会权威人士透露,政策性银行立法已被提上日程,按照商业性银行和政策性分类监管的原则,初步设想在新版银行法中,部分条款会特别注明“适用政策性银行”。

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金融法律体系,但是过去这几年的发展事实证明,金融业日新月异、金融市场瞬息万变,相比之下,相关立法速度和修法进度相对滞后,难以适应金融立法、修法所要求的时效性和紧迫性,修法的专业性和及时性有也待进一步提升。

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张红力曾建议,可以考虑对一些金融法律的修法程序尽可能简化,并加快修法进度,保证一些不涉及基本原则、但又明显不适应客观需要的细节问题,在较短时间内能够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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