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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与亲情的斗争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8-07 01:31:29
金钱与亲情的斗争
时间:2023-08-07 01:31:29     小编:

1980年以后,法国作家莫泊桑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作为基本篇目,编人中学语文教材,这是该小说在中国经典化的重要标志,而莫泊桑本人也成为中学生最熟悉、最喜爱的外国小说家之一。和所有其他经典作品一样,该小说丰富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人们对其主题思想的解读也打上了不同时代的烙印。根据最早也是最普遍的看法,“作者通过塑造菲利普夫妇这一对人物形象,深刻地揭示了‘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人与人之间是纯粹的金钱关系’这一主题思想”。也有论者反对这种看法,认为“菲利普夫妇是为了适应社会,迫于生计,没有理由去嘲笑、鄙夷他们”,相反,“他们的命运是要用同情心来对待的”。这种看法暗合了某些学者的倡导,即在新时期对外国文学作品的解读要超越意识形态的束缚,上升到“经验和人性的层次,社会批判的层次,命运或象征的层次”。不过,“金钱关系论”“人性论”“命运说”要么套用批判现实主义文学流派的特征,要么运用社会学理论、人道主义思想,对作品的解读未免太笼统,不够贴切。

要理解《我的叔叔于勒》的主题思想,有两个问题始终绕不过,那就是:小说的主人公是谁,是“我”的叔叔于勒,是菲利普夫妇.抑或是约瑟夫?小说主人公承载了什么样的主题思想?其中主人公的确定尤为重要,因为小说的矛盾冲突都围绕着主人公展开,主人公是“文学作品中的中心人物”,“直接体现作品的主题思想”。因此,要揭示小说的主题思想,首先要确定小说主人公是谁;小说主人公一旦明确,小说的主题思想便昭然若揭。笔者在叙述学理论的观照下,运用文本细读的方法,试着对这两个老问题做出新同答。笔者认为,该小说通过主人公约瑟夫的亲身经历,思考金钱与亲情的矛盾冲突带给人的困扰,向读者提出 -个永恒的问题:在金钱社会里如何安置亲情?

《我的叔叔于勒》摆造了很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那么,究竟谁才是小说的主人公呢?一般认为,于勒虽然出现在小说题目中,但是,小说的重点不是于勒的境遇如何变化,而是“面对于勒叔叔的变化,菲利普夫妇又有怎样的反应呢”。因此,人们普遍认为,菲利普夫妇才是小说的主人公,他们的态度如何,全取决于于勒的经济状况,由此,批判“金钱关系论”的主题思想似乎不言白明。问题是,菲利普夫妇真的是《我的叔叔于勒》的主人公吗?

《我的叔叔于勒》人选中学语文教材时被删除了包括小说开头、结尾在内的不少内容,2l世纪以来,大部分中学语文选修教材呈现了该小说的完整版本,这为中学生全面理解小说,发掘小说深层内涵提供了可能。本文着重考察小说开头和结尾,认为读者如果对小说的开头和结尾给予足够熏视,一定会对“谁是小说主人公”这个问题产生新的认识。

开头:“一个白胡子穷老头儿向我们讨钱。我的同伴约瑟夫・达夫朗什给了他一个五法郎的银币。我感到很惊奇。他于是对我说:这个穷汉使我同想起一件事,这件事我一直记在心上,念念不忘。我这就讲给您听。事情是这样的……”

结尾:“我再也没见过我父亲的弟弟!今后您还会看见我有时候要拿一个五法郎的银币给要饭的,其缘故就在此。”

开头、结尾已经呈现出完整的故事(我们称之为故事I),即一个白胡子老头向“我”和同伴约瑟夫乞讨,约瑟夫给了他五法郎,见他如此大方,“我”非常惊奇。约瑟夫为了解释他为什么这么做,便向“我”讲了他小时候经历的一件事(我们称之为故事II):“我”(约瑟夫)小时候跟着家人出游,在船上遇到一个卖牡蛎的穷苦老头,“我”父母认出这就是他们日思夜想的弟弟于勒;看到于勒如此落魄,而非想象中的飞黄腾达,“我”父母又恨又怕,唯恐避之不及。我们看到,该小说呈现嵌套式结构,约瑟夫讲述的故事II嵌套在约瑟夫的同伴“我”所讲述的故事I里面,两个故事的叙述都采用第一人称“我”。

现在,我们试着概括小说的主要内容:“我”的朋友约瑟夫给乞讨的穷苦老头五法郎,我惊讶于他的慷慨大方,经过他一番解释,“我”才知道,原来他小时候与家人出游,路上遇到多年未归的亲叔叔于勒,父母见于勒穷困潦倒,不与之相认;长大以后他一直没有忘记这件事,看到乞讨的穷苦老头,就会给五法郎。也就是说,约瑟夫的朋友在听了约瑟夫小时候的遭遇后,终于明白了他为什么对乞丐那么大方。可见,小说故事围绕着约瑟夫展开,他在小说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因此,约瑟夫才是小说真正的主人公,直接体现小说的主题思想。不管是于勒经济状况的变化,还是菲利普夫妇对于勒态度的前后变化,都被主人公约瑟夫看在眼里,从而对他的思想、行为、性格等产生作用力,因此于勒叔叔和菲利普夫妇都只是衬托主人公约瑟夫的次要人物。

由上可知,《我的叔叔于勒》包含了两个叙述层。为了说明主人公约瑟夫为何对乞丐如此大方,叙述者约瑟夫的朋友――“我”转述了主人公约瑟夫――“我”讲述的一件往事,一个围绕于勒叔叔发生的家庭悲剧。于勒叔叔的故事是南成年人约瑟夫――“我”讲给朋友听的,但这并不是一个没有争议的问题。比如,在谈及小说“叙述者或叙述视角的选择”时,有论者认为,“小说家莫泊桑精心选择了‘我’,若瑟夫(人名的翻译不同,在此保留原文用法――笔者注),于勒的侄子,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来讲‘我的叔叔于勒’的故事”;也有论者认为,如果删掉小说的开头与结尾,叙述人约瑟夫的身份由成人变为儿童,“小说的主要内容,也由成人叙事变成儿童叙事”。笔者认为,不管有没有删除小说的开头、结尾,于勒叔叔的故事毫无疑问是南成人约瑟夫――“我”讲述的,只不过他讲述的时候偶尔会切换到小时候的视角。以上论者之所以出现偏差,是没有区分叙述声音和叙述视角所导致的。

如果说叙述声音是指叙述者讲述时发出的声音,那么叙述视角指的是叙述者讲述时所采用的某个人的眼光,涉及观察故事时的角度;叙述声音同答的问题是“谁说”,叙述眼光同答的问题则是“谁看”。叙述视角(叙述眼光)不仅指一个人的视觉、听觉等感知,还包括这个人对事物的看法、立场观点或感情态度。著名文沦专家申丹教授指出,在传统小说中,叙述声音与叙述视角通常统一在全知叙述者身上。也就是说,全知叙述者讲述的时候一般采用自己的眼光,而现代小说则采取完全不同的叙述策略,叙述者讲述(即发出声音)时可能采取自己的眼光(即叙述者视角),也可能采取所讲述的人物的眼光(人物视角);尤其是“第一人称同顾往事的叙述中,可以有两种不同的叙述眼光。一为叙述者‘我’目前追忆往事的眼光,另一为被追忆的‘我’过去正在经历事件时的眼光。这两种眼光可以体现出‘我’在不同时期对不同事件的不同看法或对事件的不同认识程度,它们之间的对比常常是成熟与幼稚、了解事情的真相与被蒙在鼓里之间的对比”。同样地,成年人约瑟夫――“我”讲述往事的时候,一般采用当下的视角,也就是成年人约瑟夫的视角,但有时候会采用小约瑟夫(经历事件的小时候的约瑟夫)的视角,因此有必要区分两个不同时期的约瑟夫的眼光。这一叙述策略无疑充分体现了《我的叔叔于勒》的现代性,也是理解该小说的重点与难点所在。 小说一开头就提到,(成人)约瑟夫为了解释他的慷慨之举,向朋友讲述了小时候经历的一件事情。约瑟夫回顾往昔时,一般采用当下的视角,或者说当下视角覆盖并超出小时候的视角,比如,讲叔叔在美洲发财的经历:“一到那里,我这位于勒叔叔就做上了不知什么买卖”(法语原文中,“不知”使用的是现在时态,与上下文的过去时态形成鲜明的对比,说明以前不知,现在依然不知)。又如,同忆泽西岛之旅时他说:“我现在想起来还像是昨天刚发生的事。”但有时候约瑟夫也会故意放弃当下的视角,切换到小时候的视角。比如,成年约瑟夫肯定知道于勒最终没有发财,他们一家在船上遇到的卖牡蛎的老头就是于勒;但是讲述时他假装不知道,而是透过小时候的视角来看,讲述父母如何认出并确定卖牡蛎的老头就是于勒……在此采用小约瑟夫的视角,意在设置悬念,制造戏剧性的效果,让读者和小约瑟夫及其家人在同一时间明白真相,产生亲临其境的感觉。读者如果没有意识到叙述声音与叙述视角之间的区别,没有意识到约瑟夫讲述故事的时候会在成年视角和儿童视角之问切换,就会断定于勒叔叔的故事是由小约瑟夫讲述的,也会忽略主人公约瑟夫性格的纵向发展。

此外,由于有了一定的时间距离,加上阅历的增长,约瑟夫的成年视角包含更多的内涵,从而深化了小时候的视角。比如,说到于勒挥霍钱财,叙述者有这么一段评论:“在有钱人的家里,一个人吃吃喝喝无非算是糊涂荒唐。大家笑嘻嘻地称呼他一声花花公子。在生活困难的家庭里,一个人要是逼得父母动老本儿,那他就是一个坏蛋,一个流氓,一个无赖了。”“虽然事情是一样的事情,这样区别开来还是对的,因为行为的好坏,只有结果能够决定。”相对于小约瑟夫,成人约瑟夫显然对现实社会、人情世故有了更多认识。再比如,说到父亲向船长打听卖牡蛎老头的情况时,父亲先客客气气地跟他打听泽西岛的情况,叙述中间加入一句话:“不知道内情的人还以为他们谈论的至少是美利坚合众国哩。”这幽默打趣的话像画外音,反映了成人约瑟夫对父亲和船长善意的嘲讽,也让读者看到了约瑟夫的成长。

约瑟夫(成年人)是小说主人公,而且是故事II的叙述者。约瑟夫在讲述于勒叔叔的故事时,会在成年视角和儿童视角之间切换;同样,约瑟夫又是他的朋友讲述的故事I中的主要人物,约瑟夫的朋友讲述时一般采用自己的视角,有时候也会采用约瑟夫的视角。值得一提的是,小说叙述过程中始终没有采用过菲利普夫妇的视角,他们对于勒态度的变化是透过小约瑟夫的视角展现出来的,他们本身并非视角人物;有论者在划分视角层次的时候,将菲利普夫妇单独列为一层,这是不合理的。因此,小说的叙述视角一共有三个:约瑟夫朋友的视角、成年约瑟夫的视角、小约瑟夫的视角;前面一个视角的范围一般大于或者等于后面一个视角的范围。主人公约瑟夫的经历不仅通过自己不同时期的两个视角呈现出来,还进一步被他的朋友看在眼里。

小约瑟夫看到,父母对于勒的态度随着于勒经济状况的变化而变化:于勒在家挥霍财产时,父母视之为家庭的“恐怖”,送他到美洲;于勒在外发财时,父母视之为“福音”,日日盼望;于勒沦落到船上卖牡蛎时,父母视之为累赘,赶紧躲开。那么,小约瑟夫又是如何看待于勒叔叔的呢?从小听着大人讲叔叔的事情,小约瑟夫早已对这位未曾谋面的叔叔非常熟悉,早就在心里把他看作是自己的家人;在船上第一次看到叔叔的时候,他特别想与之相认。父母为了避免被于勒认出来,打发小约瑟夫――“我”去付钱给卖牡蛎的老头,小约瑟夫则真想喊他“我的叔叔”,心里默念道:“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他甚至擅自付了小费,并且很坚决地向母亲宣布这一行为,不惜为此招致母亲严厉的责骂。

在菲利普夫妇看来,只要付了账,便可以跟穷困潦倒的于勒恩断义绝、两不相欠,付账这个交易行为集中体现了菲利普夫妇与于勒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而小约瑟夫显然割舍不掉亲情的链条,并以实际行动向父母只认钱不认人的态度做出反击,小说情节的发展由此达到高潮。不过,小约瑟夫的反击毕竟是微弱的,因为他终究没能“再看一次我的叔叔于勒”,没能“对他说几句温暖的安慰话”。在与金钱第一同合的斗争中,亲情似乎吃了败仗。

然而,约瑟夫长大以后,虽然看清了社会现实,深谙人情世故,却把这件事“一直记在心上,念念不忘”,并且遇到乞讨的穷苦老头时,就会给五法郎,再次以实际行动有力地诠释了他对金钱与亲情关系的理解。对比手法的运用是该小说的一个鲜明特点,而论者一般只注意到于勒经济状况的前后对比以及菲利普夫妇对于勒态度的前后对比,而忽略了菲利普夫妇与小约瑟夫对于勒态度的对比,更无视约瑟夫长大以后与小时候的纵向比较。我们看到,小约瑟夫长大以后,尽管也知道金钱的重要性,却没有变成菲利普夫妇那样的人,而是保留了小时候的善良、重情等品质,甚至将对叔叔的爱扩展为对天下穷人的爱。因此,在这第二同合的斗争中,亲情总算扳回一局。主人公约瑟夫的美好形象由此得以确立,小说灰暗、悲伤的色调里终于透出一丝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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