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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旧师德规范关于教师研究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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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旧师德规范关于教师研究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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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新旧师德规范关于教师研究的明显变化是从偏重科研转变为强调教研。强调教研是教师研究的理性回归,进行科研是教师的权利和理想发展的需要,教师科研的重要特点是内含教研。

论文关键词:新旧师德规范;教师研究;科研;教研

2008年,教育部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对1997年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简称为“旧师德规范”)进行了修订,并印发了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简称为“新师德规范”)。新旧师德规范关于教师研究的明显变化是从偏重科研转变为强调教研。正确认识这一变化,对于中小学教师研究活动的健康开展以及中小学师德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明显变化:从偏重科研到强调教研

新旧师德规范关于教师研究的变化涉及到科研与教研这两个常用概念。“在分析哲学看来,教育界漫无止境的学说之争,都是由于概念、语言和意义的混乱所造成的。如果教育概念清晰了,意义明确了,教育理论就可以达到科学化,进而促进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对科研与教研概念作简要辨析。

在中小学中,科研与教研都是教师以教育现象和问题为对象的创造性活动,其根本区别在于研究目的不同。科研的目的是构建教育理论,发展教育科学;教研的目的是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和教师发展。研究目的不同,研究的内容、方法、成果表现形式、评价与管理制度等方面就不同。通过比较可以发现,新旧师德规范关于教师研究的明显变化是从偏重科研转变为强调教研。

旧师德规范关于教师研究的要求是:“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显然,旧师德规范既要求教师进行科研,即“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提高科研水平”;又要求教师开展教研,即“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之所以说旧师德规范更偏重科研要求,是因为它把科研要求与教研要求概括在“严谨治学”之下。而所谓“治学”,就是研究学问,它具有鲜明的科研性质。

新师德规范关于教师研究的要求是:“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显然,新师德规范没有提出科研要求,只是强调教研要求,即“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新师德规范把教研要求概括在“终身学习”之下,更突显了促进教师发展这一教研目的。

二、强调教研:教师研究的理性回归

朱小蔓教授指出:“教师的研究与专业理论工作者的研究不同。我们过去没有分清第一线教师的研究和我们的研究有什么不同,我们总想把他们带入我们的理论框架与概念范畴中,这是不切实际也不合理的。”笔者认为,新师德规范强调教研是教师研究的理性回归。

1.强调教研符合教师研究的世界潮流

考瑞是美国在中小学教育研究方法方面有重要影响的学者,他认为,学校要适应现代生活要求,教师就必须进行研究,教师所进行的研究范式是个别或集体地采取积极态度,运用创造性思考,提出改变措施,勇敢加以试验,并系统地搜集证据,以判断新措施的价值。他把这种研究称为行动研究。

“教师成为研究者”理念的正式创立者、英国课程论专家斯滕豪斯指出,教育要取得重大改进,就必须形成教师能够接受而又有助于教学的研究传统。

日本教师的研究常与修养合称为“研修”,在性质上,教师进行的研究与学术研究并不在同一维度上,其特点是揭示并解决具体实践问题。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一个教师可能在创造性地进行工作,但他并不从事那种从研究事实中引出科学结论的意义上所说的研究,而是“研究一些这样的问题,这些问题虽然在教育科学上已得到了解决,但是当一个创造性地工作的教师一旦成为理论和实践之间的中介人,这些问题就经常以新的方式出现在他的面前”。

在上述国家所倡导和践行的教师研究无不具有教研性质,因此,笔者认为,新师德规范强调教研符合教师研究的世界潮流。

2.强调教研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从理论层面的实践知识论来看,强调教研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实践知识论认为,实践知识最能体现教师专业特点,是教师专业发展的知识基础。根据实践知识理论,教师专业发展的关键是不断丰富和完善自己的实践知识,该过程既不是教师个人教育经验的自发积淀,也不是外在教育理论的简单移植,而是教师通过经验反思而进行的自觉建构。显然,经验反思具有教研性质,属于教研范畴。 "

3.强调教研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现实需要

本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之初,教育部在2002年颁布的《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就提出“学校应建立以校为本、自下而上的教学研究制度”;《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3年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提出要“积极推进以校为本教学研究制度的建设”;2004年教育部把30个省、市、自治区的84个区县确立为全国首批“创建以校为本教学研究制度建设基地”。教育部连续出台这些政策表明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迫切需要。而“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的简称就是教研。其实,教研本来就具有“以校为本”的内涵,之所以加上“以校为本”的定语,是因为要防止其脱离实践,失去其固有的“校本性”。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从诸多方面对教师提出了教研要求,如要求教师对自己的教学行为进行分析和反思,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环境,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开发校本课程,等等。所有这些无不需要教师持续地开展教研。笔者认为,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教师开展教研不是走过场和搞形式主义,而是不可或缺的。

4.强调教研有利于教育理论的健康发展

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休戚相关,为了实现共同发展,二者既需要合理分工,又需要密切合作。从研究角度来说,其分工表现为理论工作者致力于科研,教师投入于教研。其合作主要表现为教师在教研过程中学习和应用理论工作者通过科研创造的教育理论,在提高教研质量的同时检验教育理论的科学性;理论工作者则重视从教师的教研成果中发现值得研究的经验,并对其进行理论提升。

因此,教师开展教研能够在应用教育理论检验其科学性和为理论工作者提供有价值的研究素材两方面有效促进教育理论的发展。粗放的群众运动式的教师科研对教育理论发展的帮助不大。科研的专业性会使从事教学专业的教师较难创造出高水平的理论成果。更为严重的是,当创造出自认为质量不高却被公认为是“重要”的所谓“理论成果”时,教师有可能会对教育理论产生轻蔑感。这种轻蔑感很可能会使教师远离教育理论,继而导致教育理论成为一个封闭系统,失去了其发展所不可缺少的从理性到实践的重要环节。

三、进行科研:教师的权利与理想发展的需要

新师德规范不再对教师提出科研要求,并不意味着教师没有进行科研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因此,教师在遵守新师德规范、认真开展教研的基础上,有权利进行科研活动。

新师德规范不再对教师提出科研要求,并不意味着教师没有进行科研的必要。强调教研是教师研究的理性回归,但回归现实并不意味着放逐理想。开展教研是对所有教师的底线要求,进行科研则是教师理想发展的需要。

从理论层面说,教师的理想发展目标是成为教育家。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顾明远先生呼吁“教师要努力成为教育家”,关于教育家的标准,他认为:“如果教师长期从事教育工作,不仅有自己的教育风格,而且能够提炼自己的教育思想和理念,他就是一名教育家。”要在自己的教育风格基础上提炼出教育思想和理念,构建出能为社会所认可的教育理论,教师就必须进行科研。

从政策层面说,教师的理想发展目标可以说是晋升为正高级教师职称。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3号)明确规定,正高级教师在研究方面的标准条件是:“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由于把“教育思想”方面的创造性成果作为研究的首要目的,因此,该政策性文件突出强调了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的科研要求。

四、总结

教师进行科研意味着其兼有理论工作者的角色,因而需要具备比较宽厚的理论知识、良好的思维能力和扎实的文字功底等科研素养。然而,教师科研也有其自身特点。笔者认为,教师科研的重要特点就是密切结合自己的教育实践,在富有成效的教研成果基础上,对其进行理论提升,即教师的科研过程应该内含教研过程。如此科研,教师才能将其与履行教书育人的使命有机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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