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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开放以来山西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课程设置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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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开放以来山西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课程设置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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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山西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在探索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经过了初步发展、不断完善、健康发展、科学发展四个重要阶段。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不断发展完善,对实现高校育人目标,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起到了重要作用。

论文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课程设置;发展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阵地和主渠道。加强和改进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举措。山西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从20世纪80年代初创建以来,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针对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从理论上回答了大学生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启迪和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教育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实现高校培养目标的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山西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始终坚持与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结合课程教育教学特点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势特点,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发展完善。笔者通过对改革开放30年来山西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历史沿革以及改革发展的梳理,可以将山西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课程设置沿革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初步发展阶段(1978—1984年)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经历了曲折的过程。总体来说,始终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对培养学生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人才起到了重要作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我国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1980年7月,教育部印发了《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的试行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实践经验和现有条件,在目前全国高校本科开设中共党史、政治经济学、哲学。文科专业加开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也可试开科学社会主义。”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解决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1984年9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规定》,要求从1984年起着手准备在全国高等院校增设“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基本问题”课程。按照教育部对于课程设置的相关要求,山西省各高校积极进行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教学改革工作,在教学中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彻底清除林彪、“四人帮”的瘤毒,拨乱反正,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教育学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山西大学、太原机械学院等高校开设了“中共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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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6政治经济学”、“哲学”、“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基本问题”等必修课程,使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不断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不断完善阶段(1985—1997年)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现代科学技术和政治经济以及新时期大学生思想、心理的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育教学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面临着一系列改革。1985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指出,在新的形势下,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必须对大学生进行以中国革命史为中心的历史教育,使大学生能了解历史、认识历史;必须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使大学生能用正确的理论分析鉴别各种社会思潮和观点,对错误的思想观点进行进行分析批判;必须进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理论实践的教育,使大学生能深刻体会建设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任。

1986年3月,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在高等学校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中指出,从1986年起,要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进行改革,逐步开设“中国革命史”、“中国社会主义建设9966马克思主义原理99%66世界政治经济和国际关系”这四门课程。从1985年以后,山西省教委和各院校组织广大教师对政治理论课积极进行改革,建立了新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得到了不断修改和充实,真正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山西省还利用一年多的时间,本着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的原则,坚定、积极、稳妥、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进行了改革,到1986年暑假后,山西省各高校开始开设“中国革命史”、“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等必修课程,将“马克思主义原理”课分成“哲学”、“政治经济学”等几门课程,并增加了历史唯物主义、当代资本主义的内容。"

1988年7月,山西省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程和召开法律基础课研讨会的通知》,将“法律基础”课列为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必修课,为此,从1988年新学年开始,山西省各高校普遍开设“法律基础”课。从1991年起,山西省各高校在“中国革命史”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课程中增加了近、现代史和国情教育的内容。1993年8月,山西省教育委员会印发了《关于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改革意见》,高校的“大学生思想修养”和“人生哲理”两门课调整为“思想道德修养”一门课,作为必修课从1994年秋季开学实施。“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仍为必修课,其中“形势与政策”针对学生的思想认识,采取报告或专题讲座的形式进行,每学期集中进行五次左右。

党的十五大把邓小平理论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这给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高校必须下大力气使邓小平理论进教材、进课堂,以武装大学生的头脑。1998年5月,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教育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开设<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的通知》,从1998年秋季开学,山西省各普通高校都以“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课程为基础,开设了“邓小平概论”课程。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课程设置必须着眼于引导和帮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和观点,确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要理论联系实际,全面反映我国实际和时代特点。1998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至此马克思主义理论课“98方案”形成。按照上述要求,山西省各高校进一步推动“两课”学科建设,充分发挥“两课”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重要阵地作用,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华北工学院等高校把“两课”列为重点课程,加强了课程的建设。由此,山西省各高校“两课”课程设置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

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2003年2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进”工作的通知》,要求把“邓小平理论概论”课调整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山西省各高校从2003年秋季开始开设这一课程,并重新编写了这一课程的教材,从总体上贯彻了十六大精神。

四、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科学发展阶段(2005年至今)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育教学取得了很大成绩。同时,面对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和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的出现,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山西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基础比较薄弱,课程内容重复,教材质量参差不齐,教学方式比较单一,教学针对性、时效性不强,对此,各高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了山西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结合山西省高校实际,山西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按照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大学生,始终保持教育教学的正确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等要求进行改革,不断完善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课程体系。山西省各高校设置了4门必修课,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开设了“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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