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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高校毕业待转出党员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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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高校毕业待转出党员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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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毕业待转出党员 教育管理 对策

[论文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推进和高教改革的不断深化,毕业待转出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已成为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分析了毕业待转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了做好毕业待转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几点对策和建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推进和高教改革的不断深化,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和整个社会用人观念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大学生的就业观念随之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少大学生毕业之后无法在短期内落实工作单位,或复习考研,或待业在家,或出国学习,处于一种待就业状态;有些大学生毕业后进人“三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或私营企业工作,这些企业大多没有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其中的多数大学生党员,出于对学校的信任,毕业后将党组织关系继续保留在学校,成了大学生流动党员。就本校而言,近三年来,在大学生中共发展党员2400多人,而组织关系待转出的毕业生党员数量到目前已累积到460多人,而且,随着毕业生数量的不断增加,这一困扰还会加剧。如何加强毕业待转出党员的教育管理已成为新时期高校学生党建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

目前,高校基层党组织对这项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缺乏积极有效的措施,从而影响了高校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凝聚力和学校的声誉。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探索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机制,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促进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别在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今天,加强毕业待转出党员的教育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2.产生的原因。一是高校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加强毕业待转出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思想上存在误区。有的人认为这部分党员已经毕业,只是组织关系暂时挂靠,不用去管;或认为他们只占党员总数的一小部分,抓不抓无足轻重,无碍大局;有的则认为这些党员四处分散,情况复杂,教育管理难度大,干脆视而不见,置之不理。二是制度不健全,致使管理乏力。由于对毕业待转出党员的教育管理制度不健全,基层党组织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管理工作制度,或没有明确党委组织部门、院系级党总支、学生党支部在对毕业待转出党员教育管理上各自承担的责任,直接造成管理上的脱节,致使这些党员的学习活动和思想教育近乎空白。三是党员自身的党性淡化。部分大学生党员认为自己还未真正实现就业,处于无人管状态,不愿向学校党组织汇报情况,想摆脱党组织管理,以种种理由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甚至长期不交纳党费,把自己游离于党组织之外。四是一些单位特别是未建立党组织的,重经济利益轻党建思想,对大学生的政治身份不闻不问,只关心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从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其党组织关系长期待转。 "

3.解决的对策。毕业待转出党员的存在,给高校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少问题。一方面,由于这些党员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未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未能很好地履行党员的义务,再加上他们年纪轻、党龄短,在党内生活和锻炼的时间还不长,其思想容易发生蜕变,使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党的形象受到影响。另一方面,这些党员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预备党员,他们游离于党组织外面,使党组织对他们预备期间的表现无从考察,给党员管理和党员年统等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毕业待转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探索毕业待转出党员教育管理的新方法和新途径。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要始终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推进党的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毕业待转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新时期学生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纳入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日程。高校党组织应建立毕业待转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度,明确党委组织部门、院系级党总支、学生党支部在对毕业待转出党员教育管理上各自承担的责任,对可能出现管理脱节的因素进行经常性的分析,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毕业待转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

(2)强化教育和指导。高校各基层党组织要强化对即将毕业的在校学生党员党性观念、组织观念的教育和指导。这是做好毕业待转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础。毕业前还应认真开展一次教育学习活动,重温党章,牢记党员的义务;熟悉党规党法,了解党组织关系转出的手续、规定等相关知识。教育引导党员自觉以党章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时时处处事事体现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塑造大学生党员严谨、守纪、自律、诚信的形象。

(3)理顺关系,分类管理。对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可以接转党组织关系的学生党员,要求其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以减少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在学校的存量;对暂时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根据本人要求及其活动的大致范围,确定转到其家庭所在地党组织或转到其经常活动区域的所在地党组织;对已落实就业单位但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学生党员,其组织关系可以转到该单位的上级主观部门或挂靠部门的党组织;对部分转移组织关系实在困难的毕业生党员,可以允许其暂时将组织关系留在学校,但暂存时间不宜过长,以一年为限。

(4)摸清情况,建立联系。毕业前,毕业待转出党员原所在党支部要摸清情况,如姓名、性别、毕业时间、入党时间、是否转正、入党介绍人、原所在班级、现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并建立专人联系制度。确定专人(支委委员或辅导员)负责联系这些大学生党员,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活动安排,提出具体的要求,如:按时交纳党费、定期汇报思想等,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对于其中的预备党员,还要负责考察他们在预备期的表现,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期满,负责向党支部提出所联系的预备党员是否能按期转正的意见等。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其组织纪律观念的教育,对逾期转移组织关系的,要进行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长期脱离党组织的“自由党员”、组织关系留在学校后一去无踪的“挂名党员”以及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介绍信过期的“口袋党员”,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退党处理。

(5)执行《党员活动证》制度。毕业待转出党员每人都应持有一本《党员活动证》,这既可以证明其党员身份,也可以记录其缴纳党费、参加党员活动的情况。持证制度还可以约束某些人的松散行为,提高他们的党性意识,便于让他们自觉履行一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6)关心毕业待转出党员的生活。这些大学生党员暂时无法落实工作单位或难以转移组织关系,在心态上难免起伏不定,因此,党组织要把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寓于服务之中,使他们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自觉服从党组织的管理,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从而保持和增强党组织对党员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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