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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公安教育体制改革的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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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公安教育体制改革的对策分析
时间:2022-11-10 01:49:00     小编:马志奇

引言

公安院校作为公安教育的主阵地,它担负着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的重要任务。几十年来,公安院校在发展中逐步聚集了高素质的科研学术人才,形成了别具特色的教育风格,对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深入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动力之源。随着我国人事政策的深入调整,尤其是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推进,传统的公安教育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步伐,改革势在必行。

一、当前我国公安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课程设置不合理,学生综合素质不高

公安学作为一门融合了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边缘性学科,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对学生的要求相对较高。然而,传统公安教育体制下形成的课程设置对学生的全面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阻碍作用。首先,公安教育相关课程设置不合理。受到普通高校课程模式的影响,公安教育课程设置分类过于繁多,理论课程较多,而专业实践课程则远远不足,这样就不利于公安学院实践能力的有效提升;其次,学生生源渠道单一。通常情况下,公安院校学生的生源较为单一,有些学生的文化知识水平不高,知识面相对狭窄,阻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再次,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高。公安院校实行的警务化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影响了学生的长远发展。

2.学校经费投入不足,师资配备不完善

为了适应高校扩招的形势,一些公安院校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扩大招生规模。学校规模在不断扩大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教育水平的稳步提高。首先,经费不足引起负债运转。有些学校为了跟上时代步伐,盲目扩招,加大建设规模,造成了学校的负债运转,影响了其他环节的有序运行;其次,师资力量不足。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公安教育虽然在层次和规模上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办学水平却进步不大。国家没有特殊的政策给予公安院校相应的支持,公安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没有经费保障,成为制约公安教育发展的桎梏,影响了公安教育的深入发展;再次,经费周转困难,其他配套设施的投入更困难,不能保证现代化的公安科技设备进入课堂教学。有的实验设备数量上难以满足教学需要,看得见,摸不着,根本不能保证学生实验,这样就很难提高公安院校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

3.理论与实践相脱节,实践能力培养困难

公安工作不仅需要强大的理论支撑,同时也需要熟练的专业技能和技巧。随着当前新技术手段在公安工作和刑事犯罪的运用,公安工作人员必须在充实理论的基础上提升自身的实践能力。但是,由于受到传统教育理论的影响,当前公安教育也存在理论和实践相脱节的情况。一方面,公安院校教师的实践能力缺乏。很多从事公安教育的老师都是刚刚毕业的学生,有些虽然有多年的教学经验,但是还是缺乏一定的实践经验,这样一来,在教学过程中过多的教授理论知识,而忽视了对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指导;另一方面,公安院校实践基地建设不完善。作为未来公安专业人才培养的摇篮,公安院校应该不断完善实践基地建设,为公安专业学生提供实践机会,但是,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很多公安院校在实践基地建设方面还有所欠缺,影响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契合度,公安院校必须不断建立实践基地,让学生去实习实践,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4.招生与入警脱节,就业难度不断增大

随着当前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公安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也不容忽视。近几年,由于受到公安机关自然减员情况的影响,再加上公务员录用政策的变化,公安机关都是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对人民警察进行录用。以往按需招生、计划分配的目标就很难实现了。一方面,招生与入警人数的脱节,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毕业生的就业难度,另一方面,毕业生自身素质的不完善也影响了就业的深入推进。在毕业生就业难已经成为困扰公安院校的突出问题,给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危机。特别是掌握了刑事侦查、刑事技术等公安机关核心机密手段的毕业生,如果长期滞留在社会上,势必对社会形成安全隐患。

二、深化公安教育体制改革的对策分析

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前提下,在适应公安工作政治性的背景下,笔者结合多年来公安教育实践认为当前公安教育应该摒弃传统的教育体制,逐步强化理论与实践的有机融合,以公安学学科发展为契机,采取学历精英教育,实行高层次办学,不断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实现公安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统一,从而培养更多的公安业务型人才和高级人才。

1.坚持制度创新,推进公安教育发展

为了更好推进公安教育事业的深入发展,必须不断坚持制度创新,实现公安教育发展的新台阶。一方面,要打造品牌,发展具备地方特色的公安院校。针对犯罪问题,不同的国家情况不同,不同的地区特点不同,单单依靠公安教育培训是远远不够的。各个地区应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特点,办出公安教育的特色,为我国公安教育事业的发展增砖添瓦;另一方面,不断创新公安院校职称考评机制。由于受到传统考评模式的影响,公安院校的考评机制缺乏有效性,有些学校通过每学期进行打分界定,有些学校通过学评教界定,很难有个统一的标准。所以说,公安院校应该在充分为任课教师考虑的基础上,建立以警衔为依托,以晋升为主线的考评细则,扩大考评的深度和广度,实行淘汰制,提高公安院校教师的竞争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为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持。

2.积极引入人才,构建双师型教学团队

随着当前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积极引入教学人才,构建双师型教学团队尤为重要。所谓的双师就是指既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又有相关技能的实际操作经验和实践教学的能力,为了适应公安专业学生的就业导向,必须建立双师型教师团队。一方面,要积极引进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研究机构人员到学校任教,例如:公安局、监狱、检察院、法院等。他们不仅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同时也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另一方面,要加大对本校公安任课教师的培训力度。加大对师资培训的投入力度,鼓励任课教师走出去,深入到公检法等部门进行调研和学习,及时了解这些单位对人才的需求和社会发展的动向,保证学生更好地就业,更好地适应社会。

3.完善课程结构,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公安院校应该从当前公安教育的发展实际出发,加强以能力为本位的课程体系建设,提高课程结构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第一,强化公安实习基地的建设。作为未来公安专业人才培养的摇篮,公安院校应该不断完善实践基地建设,为公安专业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因此,公安院校必须集中主要资金,强化投入力度,购置器材和设备,满足实践教学需求。同时,学校还应该积极开拓校外实习基地,保证学生实习能够顺利进行。第二,加强公安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精英队伍。教师更新观念、转变思想,从重视知识教育转变到重视能力教育上来。同时教师要努力提高自身素养,拓宽知识面、增加知识储备,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不断加强教师实践能力的培养,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让专业教师到公检法系统等对口岗位中去挂职锻炼,了解需求,以便更好地指导学生实践。第三,教材编写和课程指导方面,要按照学科建设的主线进行课程体系开发,删除重复的、陈旧的教学内容,根据新的公安教育课程需要增加课程内容。第四,应该建立实践教学过程的监管,制定以公安专业能力为内容的技能考试标准,探索产学合作的教学方式,提倡订单式的人才培养,不断提升公安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

4.逐步缩减规模,实现和谐发展

首先,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和定位。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服从服务于公安工作,服从服务于公安队伍建设,把学校建设成为公安人才的培养基地、在职民警的培训基地和公安理论与公安科学技术的研究基地。其次,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政治建校和警务化管理,教师和管理人员作为授衔的人民警察必须纳入公务员管理。要强化警务化意识的教育和培养,牢记公安教育的核心是铸就忠诚警魂;再次,要根据公安院校的发展实际,优化招生流程,合理控制招生规模,把招生环节与入警环节融合起来,实现两者的有序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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