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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体育社团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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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体育社团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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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体育社团; 体育改革

论文摘要:体育社团是以体育为共同特征的人相聚而成的互益组织。它具有民间性、非盈利性、互益性和同类相聚性等基本性质,具有代表群体参与政治活动、协助政府体育部门完成某些政府职能、成员发展、维护成员的群体权益和个别权益等功能。体育社团可分成竞技运动、社会体育、体育科学技术、体育观众、体育娱乐享受等类别。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的体育社团处于萎缩的状态,当前体育社团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但体育社团的社会基础不仅薄弱,而且还具有鲜明的官民二重性。体育社团是适应市场经济的一种组织形态,未来体育社团将会从官民二重结构中逐步走出,展示它特有的社会功能和价值。

一、 体育社团的涵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体育社会团体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工业化、都市化的过程中,一种包括体育在内的新的大众文化正在形成,它具有统合城乡各阶层居民的功能,因此更加借助和依赖社会团体的作用。在市场经济发育较好的国家,体育社团是国家和社会体育事业的主要组织形式。美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美国健康、体育、运动、娱乐和舞蹈联合会两大社会团体管理着业余竞技体育、学校体育和社会体育;日本对体育的管理采取“民办官助”的办法,由政府和财团提供资助靠民间体育组织来开展国内体育活动和参加国际体育比赛。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各种社会资源不再由政府垄断,被分解到社会的各个利益群体,市民社会、世俗社会得到了相应的发展,社会团体的组织形式无疑是适合这种社会结构的。 2. 体育社会团体的功能。

(1)代表群体参与政治活动。如《中国体育发展战略研究会章程》中规定了本会是“研究我国体育发展战略,为体育决策服务的学术团体和咨询机构”。

(2)政府体育部门完成某些政府职能。各级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的体育部门,作为政府的助手做了大量具体的工作,如办学习班和体育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等,一些体育协会还承担了体育市场的管理工作。

(3)成员发展。发展成员在体育知识、技术、技能等方面的素质,表达成员的情感、能力,为成员寻求体育机会,以获得社会承认,实现自我,这是社团的主要功能之一,也是社团能够吸引成员的基本原因。

(4)维护成员的个别权益和群体权益。群体利益的表达是社团成熟程度的重要表征,它表明成员共同利益而凝聚的程度,也表明社团组织在社会关系中的独立程度和政治参与程度。比如,在《中国体育科学学会章程》中规定本学会有“反映体育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的任务。

二、 中国体育社团的历史与现状

(一) 体育社团在计划经济环境中未能充分发挥其功能

(二) 我国体育社团的基本特征

1. 体育社团的整体基础薄弱。我国体育社团与其它类别的社团一样,其发展基础较为薄弱。从文化传统角度来看,这是由于缺乏独立人格造成的;从政治历史角度来看,是因为旧有体制所形成的人们的行为方式妨碍了人们的结社参与,人们的权利意识较淡薄,缺乏自主追求,事事依赖单位和政府,这就在客观上形成了对民间社团的社会需求不强烈;从我国体育运动发展的角度来看,由于在一段时期里片面强调了竞技体育的政治功利价值,并将竞技体育局限在较小的、由政府直接管辖的范围内,体育社团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2. 体育社团的官民二重性。在我国,体育社团虽然带有社团所固有的民间性,但同时又以多种形式,在许多方面依赖于政府,表现出明显的“半官半民”性质。这一性质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民间与政府对社会的双向推动。民间和政府对体育社团有着各自的期望,如果这种期望相互矛盾,就不会导致共同努力而创建社团组织,而当这些期望具有某种共同性,就会产生双方创建组织的共同行动。组建社团的动力贯穿于体育社团生长过程的始终,它代表着组织者、领导者以及成员的期望,并被转化为组织的目标和行为准则,体现在它的组织结构、权力资源、经济资源、和功能发挥等各个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形成了来自民间的推动社团发展的动力,这种动力是自下而上的。同时,各级领导对社团功能的估计和评价发生了变化,在舆论、政策和管理体制上给社团的发展提供了较为宽松的条件。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了众多的新的利益群体,由政府直接管理不如通过社团管理更为有效,因此,形成了来自政府的另一种动力,而这种动力是自上而下的。这两股动力缺一不可。目前,体育社团有一种向业务主管部门寻求“挂靠”的倾向,这是民间向政府的主动靠拢。说明体育社团在政治上缺乏权威性,在经济上缺乏独立性。目前,政府部门对体育社团能否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尚有疑虑,对部分权力的下放十分谨慎,因此体育社团的官民二重性表现得更为突出。

(2)民间与政府的组织交叉。各级体委是体育社团法定的主要“业务主管”,前者对后者是支持和控制的双重关系。由于前者在经费、办公条件和专业权威上的资源优势对体育社团形成特有的影响力,因此,体育社团在组织上也与政府有密切的联系,其主要领导基本上都由具有“官方”背景的人物兼职担任,特别是秘书长一职,基本上都由主管部门的干部兼任。有的体育社团主动邀请行政领导兼职担任,希望他们来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并提高体育社团的权威性。

(3)服务与管理功能的错位。如果说政府的基本职能是社会管理功能,那么社团的基本职能就是服务功能,社团要服务于本社团成员的需要,也服务于国家利益的需要。目前,由于经济资源的不足、社会资源缺乏和权威性不足,妨碍了体育社团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在社会转型时期,体育社团又分担了政府的部分社会管理职能,这是体育社团的外在职能,是新时期政府管理社会权力的延伸,是政府管理职能的补充,这就使得某些体育社团的性质变得模糊不清。

近年,政府机构又派生出了一批体育“管理中心”、“服务中心”,这是集管理与服务于一身的非行政、非社团的组织机构。在社会转型期,它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从长远来看,它会妨碍体育市场的公平运作,压抑体育市场的正常发育,还会形成以体育资源换取金钱的官商结合的关系,在失去监督的情况下,很可能滋生腐败。而且严重的恶果是使真正的体育社团最终不能成熟起来。

三、 中国体育社团的大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体育社团的发展初步改变了我国体育体制的格局,实现了体育体制改革社会化的部分目的。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也加速了体育事业由国家主导的自上而下的集团主义向民间关系的自下而上的集团主义过渡。体育社团必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走上时代舞台,成为中国体育多元结构发展的一个活跃因素。《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19条规定:“充分发挥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全行业、系统体育协会和其他群众体育组织,逐步形成社会化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奥运争光计划纲要》也寄希望于各单项运动协会发挥其作用。体育社团还将为中国体育与国际体育接轨,为中国体育承担更繁重的国际义务,创造良好的组织条件。在1995年颁布的《体育法》中,多次强调了“体育社团”的作用,说明中国体育推向社会的这一趋势,正在得到法律的保障。中国体育改革的社会化方向,必须将发展体育社团作为一项重要的目标。政府部门要以较大的魄力扶植社团的发展,划清政企、政民的管理界限。在新的世纪,体育社团也必将从官民二重结构中逐步走出,展示它特有的社会功能和价值。

参考文献: [2]徐隆瑞,梁向阳.体育社会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0.

[3]王则珊,卢元镇.群众体育学[M].北京:北京体育学院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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