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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现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基本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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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现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基本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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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校企合作是现代职业教育的国家制度及其运行的基本组织形式。依据学校和企业的角色和地位不同,校企合作可以划分为三种基本模式:学校主体式、企业主体式、共同主体式。现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三种基本模式具有不同特征,发挥职能各有侧重。学校主体式和企业主体式模式各有优势和局限,克服各自局限,发挥各自优势,学校和企业融合为承担现代职业教育机构,形成共同主体式模式,才能达到校企合作的理想境界,高质量履行现代职业教育的使命。

论文关键词:现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类型

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脉络表明,职业教育源于古代学徒制,起自现代学徒制。现代学徒制以企业为主体,提供针对职业岗位的培训。科学技术进步使工艺原理能够独立于工作过程,通过学校教育传递给学习者,为职业活动做准备。科学技术进步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促使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不断变化,劳动工具知识含量增加,职业活动日益智能化;劳动对象非物质化程度日益提高,职业劳动的个性化水平日益提升,需要学校和企业携手合作,共同完成现代职业教育培养生产、服务于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任务。走校企合作之路成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校企合作是指利用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将课堂学习和工作中的学习结合起来,以培养适合生产、建设、服务、管理一线应用性人才的办学模式。其基本内涵是产学合作、双向参与;基本途径是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基本目标是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已经广泛渗透到各类职业院校的办学模式中,形式多样。根据学校和企业的参与程度及其所起作用,可以将校企合作分为三种类型:学校主体式校企合作、企业主体式校企合作、校企融合主体式校企合作。它们各有其独特的文化背景、宗旨和教育模式。学校主体式与企业主体式校企合作的优势与劣势同在,必然会导致其运行的问题。确保校企合作的健康发展,必须认真探讨校企合作中必然出现的问题,明确其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对策。

一、学校主体式校企合作

(一)学校主体式校企合作的涵义

学校主体式校企合作是指学校和企业共同参与办学,以学校为主,主要培养学习者的专业理论知识、基本职业技能和基础文化素质。表现为学校作为主体,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和所获得的市场信息来统筹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全部过程。企业处于辅助地位,只是根据学校提出的计划和要求提供实习场所和培训人员,协助学生生产实习,以及对职业院校进行专业建设方面的指导等。其突出特点是强调学校的教育功能,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文化素养并能获得职业技能,以便顺利就业。

教育培养过程集中体现在教学与课程运行过程。根据“泰勒原理”,课程与教学设计的基本程序是:确定教育目标;选取教育内容;组织教育教学;开展教育评价。学校主体式校企合作的培养过程是:教育教学目标由学校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和企业提供的市场信息来制定;教育内容由学校主要根据学科体系以及用人单位的需要来选择;教学组织表现为学校开展专业理论、基础文化知识教学和基本实训,企业安排学生顶岗实习;教学评价由学校根据教育部门的评价体系确定教学评价标准并予以实施。

(二)我国实行学校主体式校企合作的原因

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现行教育体制决定,现阶段我国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主要实行的类型是学校主体式校企合作。

1.我国有把教育等同于学校教育的文化传统。我国有把教育等同于学校教育,学习等同于读书的教育文化传统,它对现实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形式的认识产生深刻影响。自夏商时期就产生了“校、庠”等教育场所,这些场所是学校的萌芽。从西周开始产生了小学、大学,教育主要在“辟雍”、“泮水”等专门场所进行,是学校机构雏形。封建社会的教育以培养“君子”、“圣人”为理想的“养士之学”为主,学校是主要的教育机构。近代仿照西方学制创办学堂,多以教育内容改变为特点,体现出典型的学校形式。“士、农、工、商”传统身份等级分层,始终强化着“士”优势身份的价值导向,导致社会只认同以培养 “士”的学校教育为教育之正统。大量存在于民间以培养能工巧匠的职业培训或教育,被排斥教育之外,更没有学校教育的名分。这种文化传统演变为社会偏见:上学即读书,读书在学堂,教育只能在学校进行。教育即学校,意味着性质特殊的,用课程、方法和专业人员体现其内容的一种活动。校企合作作为一种办学模式,由于传统学校教育文化因素影响,导致学校成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主体。

2.企业教育功能弱化。我国教育体制决定企业教育功能弱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有行业办学传统。当时行业企业办学,学校和企业是一家,学校和企业都把培养技能型人才作为分内之事,校企合作不成问题。教育体制改革以后,学校从行业中剥离出来,学校和企业分属两家,出现了校企合作问题。按照现行教育体制,企业教育是成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国并没有将企业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在我国的教育体制中,国家、政府管理控制教育,表现为政府教育部门设置教育机构、制定教育规范。这些机构和规范主要是针对学校教育,而对企业教育缺乏相应的管理和保障。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建立现代企业教育制度是理所当然的。教育部门曾提出过这个问题,但未能取得主要有关部门(经济和劳动部门)的协作,也未能得到企业的普遍认同,呈现停滞状态。企业教育制度的缺失使企业教育功能弱化。

3.学校作为唯一教育主体的强势地位。国家委托学校作为行使教育权并拥有教育资源的社会组织。国家办教育,政府办学校使教育具有公共属性的根本。在我国,职业教育属公共教育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由公办教育体系来提供,教育包括职业教育的供给模式与供给数量完全由政府掌控。在政府垄断教育投资权、管理权、办学权的体制框架下, 教育行政部门垄断了一切教育资源。国家委托学校作为实施教育基本组织,从政府获得大部分教育资源并行使教育权,成为教育的主体,在校企合作办学中占有优势地位。我国现行教育制度设计层面已把行业或企业排除在教育体系之外,行业企业不可避免沦为教育体系中次要或附属机构。因此,我国实行学校主体式校企合作是有深刻原因的,是历史和现实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

(三)学校主体式校企合作的优势与不足

从我国教育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情况来看,学校主体式校企合作成为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主流形式,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学校系统,对学校形态的职业教育起着组织保障。由于学校主体式校企合作以职业学校为主,企业为辅,有助于发挥职业学校教育优势。职业学校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从组织上为职业教育的实施提供了保障。整个教育过程必然会按照专业培养计划,有目的、有计划、系统而专门地培养学生专业理论素养和基本职业技能以及基础文化科学知识。二是有助于学生非专业素质的培养,较企业形态的职业培训更能适应学习社会对学生的要求。三是注重按照专业培养计划,较为系统地实施专业理论教学、技能实训和文化素养教育。

学校主体式校企合作的不足较为明显,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其一,容易导致理论与实践相分离。在学校主体式校企合作中,由于学校的主导作用,整个教育教学围绕学科专业知识体系进行,容易受专业教育模式影响,陷入学问化倾向明显的“三段式”课程模式,导致“学”主“做”辅,重理论轻实践,理论实践相脱节。首先,课程与实践联系不紧密。调查数据显示,90.44%的学生认为学校所学的知识与工作有一定的相关度,但联系不够紧密。其次,实习实训效果较差。79.90%的学生认为专业课程的授课地点主要在教室。最后,缺乏“双师型”教师队伍。只有8.27%的学生认为专业课老师在授课过程中理论与实践结合得非常紧密。这些说明当前职业院校不够重视实践教学,实践课程被边缘化。

其二,缺乏真实职业环境,不利于学习者职业精神培养。学校主体式校企合作在培养学生职业素养方面体现出很强的工具性,注重传授专业技能知识,缺乏专业精神陶冶,这是很多职业院校存在的问题。学生职业精神的培养离不开真实的职业环境。真实的职业环境中学生可以感受职业的文化、人际关系,在工作中学会沟通和交往,获得隐性的职业经验。这是学校教育难以达到的。目前大多数职业院校过分追求职业技能最高化,遗忘了在职业技能背后“人”的情感和道德因素,将人培养成了无情感、无道德的“工具人”。“工具人”虽然能够按照程序把工作做完整,但是无法将自己的情感因素融入工作,无法找到职业认同感和工作成就感,无法与他人合作,无法严格遵守相应的职业道德。

其三,注重专业定向教育,容易忽视学生素质全面协调发展。学校主体式校企合作非常强调专业定向性,虽然能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但容易造成学生片面式发展,综合素质难以得到提高。职业教育的核心虽然是为社会培养技能型人才,但是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不能放弃基本的“育人”责任,即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学校主体式校企合作过分强调“以就业为导向”,功利性较强,注重专业定向培养,认为学生能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合同就算完成任务,把学生就业等同于学生发展。因而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强调培养学生围绕某个岗位的知识、技能、态度,过于专业对口,而不太注重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如兴趣、特长、学习方法、价值观、人生观等,导致“重专业素质,轻综合素质”的现象,不利于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企业主体式校企合作

(一)企业主体式校企合作的涵义

企业主体式校企合作是指企业和学校共同参与办学,以企业为主,主要培养学习者的职业技能。表现为企业根据行业和自身要求进行岗位培训,学校提供专业理论和文化知识教学。典型代表是德国的“双元制”,学生既在企业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又有部分时间在职业学校里接受专业理论和普通文化知识。在培训时间的分配上,企业每周3-4 天,职业学校每周l-2天。计划经济时代,我国许多国有企业办有技工学校,也是典型的企业主体式校企合作。但随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企业办技校已不多见。目前职业院校“订单式培养”实质上也是企业主体式校企合作的表现。它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学校、企业、学生三方通过考察、交流、协商,签订联合培养协议,遵照协议约定学生到企业进行实习、就业。企业主体式校企合作主要考虑的是企业的利益,它的突出特点在于借助企业真实职业环境来训练学生实际工作技能,以培养企业所需人才。

(二)德国实行企业主体式校企合作的原因

1.行业组织推动企业积极参与技能培训。德国“双元制”是典型的企业主体式校企合作,它之所以成为德国职业教育的主要形式,和行业组织的推动作用是分不开的。在德国,行会有着重要地位,它代表着某一行业的利益,其宗旨是保障行业的生存和发展。所以,德国的行会组织为了行业的长远发展,对于人才质量非常重视。为了保证行业竞争力,行业组织主动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推动行业内的企业参与技能培训。同时,虽然德国的学徒制已经走向衰落,但经过行业组织的努力,“双元制”发展了中世纪手工行业“师傅带学徒”这种简单培训形式,秉承了其重视实践、严谨负责的精神。行业组织的积极推动促使企业主动参与职业教育,在职业行为能力培养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

2.国家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德国是个非常重视劳动技术的国家,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德国通过各种措施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其中。德国如此重视职业教育,和它的文化传统和现实国情密切相关。一方面,经过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后,德国形成新的社会意识,技能受到尊崇,劳动被认为是神圣的,这已经上升到国家意识。德国非常重视国民劳动技能的获得和发展,强调在工作岗位上学习技能。另一方面,德国资源有限,要想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胜出,唯有通过提高产品质量才能赢得市场。产品或服务质量最关键的影响因素是人,因而德国非常重视职业教育质量。国家为了让企业参与职业教育,颁布了大量的法律法规,赋予企业提供职业培训的义务。德国职业教育基本的法律主要有三个:即《联邦职业教育法》、《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和《手工业条例》。同时国家为了鼓励企业积极主动参与进来,制定了相关的优惠政策,例如税费减免、资金补贴等。 "

3.企业注重长远发展,主动参与人才培养。人才是一个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德国很多企业考虑到人才质量对企业生命力的重要性,积极投入职业教育中来以储备人力资源,保证长远发展。企业为社会培养人才,从没有觉得吃亏。因为他们坚信,经过精心培训的专业人员对于维持和提高企业自身的生产及竞争能力是必不可少的。大企业多数拥有自己的培训中心和培训人员;中小企业可通过协会下属的培训中心对学生进行职业培训,如手工业,多是一些不超过10人的小企业,可通过手工业协会下属的培训中心对所需求的学生进行职业培训。

(三)企业主体式校企合作的优势与不足

综合多方面的因素,德国形成了企业主体式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模式。企业主体式校企合作的优势主要表现为:一是通过企业提供实际岗位培训,学习者能够在真实工作环境中学习实用性技能。相对于学校课堂教学,企业岗位培训能够使学习者直接掌握工作技能,学成之后就能直接上岗,缩短了和企业的磨合期。二是学习者在实际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经验,获得了工作需要的隐形知识,这样保证了学习者能够迅速适应正式工作。三是它的教学与培训主要是根据岗位的要求设定的,考核也是围绕职业行为能力等方面,保证了学习者全面彻底地掌握工作能力,大大提高岗位胜任性。

企业的教育功能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其一,企业主体式校企合作过于注重岗位技能训练,容易忽视理论知识的学习。企业主体式校企合作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十分注重岗位技能训练,对于专业理论学习较为忽视,容易导致学生学会了“做事”,但是往往“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不利于学生技能迁移和职业转换。另外,即使学校教授一定的理论知识,也与实际训练有一定的脱节,不能做到学以致用或理论指导实践。例如,在德国“双元制”中,学校一般只教授浅层次的理论知识,不足以指导学生实践;同时由于企业培训规章和学校教学计划缺乏衔接,导致理论和实践联系不紧密。

其二,企业多从自身眼前利益角度出发,容易忽略学习者职业精神的培养。企业的主要目的就是培养专业技术工人,而很少去考虑学生个性能否适合这个职业、是否会热爱这个职业等等。因而与学校主体式校企合作相比,企业主体式校企合作更尊崇技能培养,对于职业精神方面的培养更少。在德国,由于他们的宗教底蕴和文化传统,不再需要通过教育来陶冶学生的职业精神,然而中国自古至今保持着“重术轻器”传统,所以应该特别重视培养学生职业精神,例如“劳工神圣”的观念,尊重劳动、爱岗敬业等。然而目前中国的职业教育始终没有认识到这一深层问题。尤其是在企业主体式校企合作这种办学模式中,由于时间是个常数,大部分时间用在岗位技能训练,自然导致职业态度、职业道德培养的欠缺。

其三,企业主体式校企合作过分注重专业性培养,不利于学习者非定向性素质的奠定。企业主体式校企合作主要关注学习者是否能胜任某一专门的岗位,体现出非常明显的专业定向性。而对于学生的兴趣特长、学习能力、价值观、人生观等非定向性素质缺乏有意识的培养。这既是企业的功利性质所决定的,也是由于职业教育本身的不成熟。企业主要的社会责任是生产,而不是育人,所以在参与职业教育过程中,容易忽视这种“育人”的意识,很少去考虑学生的个性发展或人生长远的发展。企业主体式校企合作专注于“怎样使学生掌握技能,促使学生顺利就业”,对于人的综合发展有所疏忽。

三、共同主体式校企合作

(一)共同主体式校企合作的涵义

共同主体式校企合作是指学校和企业主动参与办学过程,将二者的资源协调融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优势互补。这种合作渗透到办学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内容,充分发挥了学校和企业各自优势,并通过融合实现提升办学效益。有学者将这种校企合作称为“深层合作”,并提出它的内涵特征是企业学训“教学化”;学校学训“企业化”;校企合作评价“多元化”。这种校企合作超越了学校主体式和企业主体式校企合作的局限,根本上解决了学校和企业“一头冷一头热”的问题,并且不再是简单形式上的合作,而是自始至终、由表及里的有机结合。共同主体式校企合作的特点在于,将学校和企业各自优势充分融合发挥,以能力为本位,以人的发展为导向,全面提高学习者的综合素质,为社会培养生产、服务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

在共同主体式校企合作的教育过程中,教学目标、教育内容由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根据市场需求和教育规律来确定;教学实施是由企业和学校分工合作并相互衔接、结合;教学评价由企业、学校、学生等多个主体进行评价,达到内外结合、全面质量控制。具体来说,从人才需求信息、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教学计划、教材编写、教案制作、教师结构、教师能力、课堂教学、教育评价等多个环节都体现校企合作,做到所教、所学、所用有效对接。

(二)共同主体式校企合作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归宿

现代职业教育要求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包含多重内涵。首先,他们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其次他们具备良好的职业态度和职业精神;最后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我潜能并善于学习,有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共同主体式校企合作在这三面的培养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

其一,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紧密联系。区别于学校主体式和企业主体式校企合作,共同主体式校企合作最大的特点是它将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紧密联系起来。在共同主体式校企合作中,学校的理论教学会联系企业的实际操作,同时企业的实习操作也会结合理论知识,让学生在“学”与“做”的过程中都能做到知行统一。不仅在实际教学过程体现了二者的紧密联系和重要地位,而且在共同主体式校企合作整个培养过程始终秉持这种思想。在培养目标方面,企业认识到学校人才质量对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与学校共同协商制定培养计划,保证了学生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获得;在课程内容方面,学校和企业共同进行课程开发,突出课程的灵活性和综合性;对于教学质量的评价,不仅考核学生的理论知识水平,还要考核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

其二,职业精神与职业技能相互融合。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生产劳动过程中不仅需要技能,更需要精神的支撑,职业精神是现代职业人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职业精神的培养应该包括三个方面:认知、情感、行为,例如职业道德的训练。职业道德认知可以通过学校各种教学形式获得,而且在共同主体式校企合作中,因为学校和企业深入合作,学校能把实际工作中所需的专业岗位规范内容传授给学生;职业道德情感是隐性、默会的,是个人化、实践化的知识。所以除了学校一些模拟道德体验教学,最好的方式就是让学生在实际工作中体会职业道德情感;职业道德行为更是如此,只有在做的过程中才能将职业道德认知和职业道德情感强化和完善,并在这个过程中,将职业道德行为内化为自觉行动。所以职业道德行为的训练只有在企业实习过程中才能完成。共同主体式校企合作较之学校主体式和企业主体式校企合作,优势就在于培养目标是一致的,在各个环节或是内容上都能充分发挥企业和学校的特长、相辅相成,避免了职业精神与职业技能相脱离,以及忽视职业精神的情况。

其三,专业定向性与非定向性相结合。教育理应为经济服务,但教育又不能成为单纯服务经济的工具。教育既要为经济发展服务,又要为受教育者个人发展服务。这是教育规律要求的,也是现代社会“终身学习”理念所要求的。教育的目标不再局限于帮助学生获得知识和技能,而在于使学生掌握“四会”——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人际交往、学会生存,使学生获得终身发展。落实到校企合作中,就要坚持受教育者德、智、技、体、美有机统一,能力全面发展。这里的能力不是指操作技能(Ability),而是一种职业能力(Competence)。职业能力不仅包括劳动操作技能,还包括任何行业都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知识、技能、经验、情感、价值观等综合素质)。然而目前职业教育过于功利性,学校主体式和企业主体式校企合作都过分强调专业定向性,忽视教育的公益性,非定向性素质培养没有得到重视。在共同主体式校企合作中,学校和企业共同作为办学的主体,都会充分考虑自身的利益,很容易调动它们的积极能动性,在无形中它们各自都发挥了不同的作用。企业由于考虑人才适应岗位的问题,可能会更多地考虑专业性培养,而学校作为培养人才的专门机构,有“育人”的基本责任,并且学校教育对于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知识结构、思维方式、个性形式等非定向素质具有直接的影响,是别的教育无法替代的。同时由于企业和学校充分合作,能够很好地将专业定向性和非定向性相结合。

现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上述三种基本类型是为了学术研究方便的典型分类,它在很大程度上是带有假设性质的分类。以上分析结果表明:现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要完成自己的使命,需要体现国家意志,通过政府主导,行业协会指导,学校和企业真正参与,并作为共同的主体来办学,才可能实现。学校主体式和企业主体式校企合作都有其自身无法克服的弊端,共同主体式校企合作才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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