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查字典论文网 >> 辽宁检察机关首次支持公益诉讼

辽宁检察机关首次支持公益诉讼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15-08-07 14:34:05
辽宁检察机关首次支持公益诉讼
时间:2015-08-07 14:34:05     小编:

6月4日,经过长达3个多月的充分准备,辽宁省大连市检察院决定对市环保志愿者协会状告中日合资大连日牵电机有限公司涉嫌违法排放有毒物质,并向其索赔用于修复环境相关费用的公益诉讼给予支持。这是大连市第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也是辽宁省检察机关支持公益诉讼的首次尝试。

为了提高公益诉讼的证据标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确保起诉后整个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该院会同市环保局监察支队对日牵电机公司实地进行勘察,询问相关负责人并制作笔录,对铁箱部酸洗车间生产过程、废水流向、生态环境破坏现状、企业经营状况、收支明细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审查。与此同时,还走访了日牵公司上游物料供应商、公安局、村委会、工商局等多家单位,调取相关资料,掌握该公司实际营业收入、缴纳利税情况、环境评价手续办理状况、工商登记等,固定其违法排污事实及证据,并走访环保界诸多专家,对企业的排污事实定量、破坏环境严重程度、修复生态环境费用计算方式进行详尽考证,确立提起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和计算依据。

今年4月,大连市检察院与市环保局进行沟通,按照新《环保法》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要求,联系了有着12年从事环保公益事业经历的大连市环保志愿者协会,商定由该协会作为本案原告,向造成环境污染的中日合资大连日牵电机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市检察院将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提交书面意见、协助调查取证等方式予以支持。

6月4日,在市环保志愿者协会向大连市中级法院递交环境公益诉讼状的同时,大连市检察院向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书,对该协会状告中日合资大连日牵电机有限公司涉嫌违法排放有毒物质,向其索赔722万元用于修复环境费用的公益诉讼给予支持。

环境公益诉讼的最大意义,就是要达到能大幅提高污染企业违法成本的目的。任何单位只要污染环境、破环生态就要面临被重罚,这不能仅停留在行政罚款这一层面,还要让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大连市环保志愿者协会会长杨白新评价道。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相关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