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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对策与建议(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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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对策与建议(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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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银行边贸结算起步于1996年。近年来各国有商业银行不断创新边贸结算业务,提升服务手段,银行边贸结算保持逐年增长态势,为促进广西边境贸易健康稳定发展,保持边境地区社会稳定及经济繁荣起到了积极作用。

2006年,广西中越边境贸易总额15.23亿美元,同比增长35.0%,占全区外贸总额的22.8%。全年实现边境贸易逆差共1.63亿美元。

但由于诸多的障碍性因素制约了边贸本币结算业务的发展,构建快捷、安全的清算平台的是推进边境人民币结算,进而推动人民币区域化工作中紧迫而必要的工作。

一、广西银行边贸结算现状

(一)广西银行边贸结算的开展情况 1991年中越关系正常化后,由于历史和地缘的关系,广西与越南的经贸合作得到恢复和迅速发展。1993年5月26日,中越两国中央银行签订了《关于结算与合作的协定》,为双边银行建立结算和合作关系提供了先决条件。

自1999年起,越南已连续7年成为广西第一大贸易伙伴。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步伐的加快,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南宁成功举办以及中越“两廊一圈”的启动,为广西与越南开展更深入更全面的贸易合作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促使银行边贸结算获得较大发展。

(二)广西银行边贸结算业务的特点 1.人民币在中越边贸结算中成为主要结算货币 据监测,当前广西中越边境贸易90%以上采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从银行边贸结算币种结构来看,2006年广西边境地区银行办理边贸人民币结算金额143461万美元,占95.75%;美元结算金额6360万美元,占4.25%;采用越南盾结算的金额仅0.07万美元,占比接近于零。

民间边贸结算几乎全部通过人民币结算。近年来,人民币在中越边贸结算中占比不断上升(见表

1)。 人民币在边境贸易结算呈主导地位的主要原因,一是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中国政府信用对人民币的支撑,人民币在周边国家渐成强势货币,获得了较高的国际地位,包括越南在内的东南亚居民倾向使用人民币进行交易。

二是人民币近年来一直处于升值势态,在我国边境地区有“小美元”之称,而同时越南盾币值极不稳定。据监测,2006年末人民币对越南盾民间汇率由2011年1:1920升至1:2050,为规避汇率风险,中越双方交易主体偏好采用人民币作为结算币种。

2.人民币跨境流动呈规模扩大、渠道多样,滞留量下降势态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为广西边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也带动了人民币现金在边境地区流动规模的大幅增长。据调查,2006年人民币在广西中越边境地区流动规模为199.49亿元,人民币流通规模呈现大幅上升之势。

其中流出、流入量分别为103.34亿元和96.15亿元,其中净流出7.19亿元。 当前人民币跨境流动渠道主要通过边境贸易、旅游、探亲、留学、走私、“地摊银行”等多种方式进行,由于中越边境地区尚未实现人民币跨境直接通汇,因此,人民币现金的跨境流进流出主要以非正规金融渠道为主。

一是边境贸易活跃加快了人民币流动规模的扩大。据海关统计,2006年广西边境贸易进出口额10.50亿美元,同比增长49.7%。

二是“地摊银行”现金调剂、走私、贩毒、洗钱等非法民间携带带动人民币现金的跨境流动,2006年非法净流出人民币现金约9.44亿元。三是边境旅游、探亲消费、购买资产等。

包括我国居民出境旅游的消费以及境外团费人民币现钞支付以及越南人前往中国广西旅游消费、买房置业引起部分人民币回流,2006年非贸易净流入10.41亿元人民币。 与人民币跨境流动总体规模不断扩大相比,沉淀于越南境内的人民币存量大幅减少。

据估算,2006年末人民币现金在越南境内的滞留量约为52亿元,比2011年减少12亿元。人民币现金滞留量减少主要受中越经济金融水平差异、国家打击边境赌博以及暂停异地旅游办证等突发因素影响。

3.人民币结算模式呈现多样化 当前人民币结算呈现银行结算与民间结算并存的局面。1996年底中越银行边贸结算业务正式开通,广西辖区内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10家分支行先后与越南有关银行建立边贸结算代理行关系,人民币逐渐纳入中越银行结算渠道。

同时,“地摊银行”随着边境贸易规模扩大,中越两国边民互市和边境旅游业的繁荣和发展,“地摊银行”更趋活跃,边贸结算银行受到“地摊银行”的制衡作用越来越明显。

(1)银行结算方式。中越银行边贸结算是一种两国本币共同承担结算职能,但本币并不实现跨境流动的结算模式。

一是利用“地摊银行”进行头寸笔笔清算的汇款模式。中方进口商支付货款时,首先向边贸结算银行提出汇款申请,边贸结算银行接到申请后即向“地摊银行”咨询人民币与越南盾汇率,确定汇率后向进口商反馈,进口商同意后将人民币款项划到边贸结算银行,然后边贸银行要求“地摊银行”将等值的越南盾存入中方边贸结算银行开在越方边贸结算银行的往来账上,待越南盾款项到账后即向越方边贸结算银行发出借记通知,将款项解付给越方的出口商,同时边贸结算银行再将该笔款项转到“地摊银行”指定的账户上。

越方出口商收到的是越南盾货款。中方出口时则与上述结算流程相反。

二是利用中方边贸结算银行在越南边贸银行开立的越南盾资金清算账户转账的结算模式(即“两头在外”模式)。该结算模式是已成为人们进口业务的主要方式,占银行边贸进口结算业务的80%以上。

越方出口商先委托中介人或“地摊银行”将一定的越南盾现金存入中方边贸结算银行在越南边贸银行开立的越南盾资金清算账户,然后自带“现金缴款单”至中方银行,中方银行审核相关凭证后发出汇款指示,要求越方银行从该行账户中将相应的资金支付给越南指定收款人。由于此结算模式资金收付均发生在境外,因此称为“两头在外”业务。

三是利用人民币边境贸易结算专用账户划转的结算模式(即“两头在内”模式)。该结算模式占出口业务的较大比重,通常是越南客商携带人民币现钞入境或从“地摊银行”等非正轨途径获得人民币现金存入其在中国边贸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边境贸易结算专用账户,再从该账户将资金划转给中国出口商。

由于资金收付行为均发生在境内,因此称为“两头在内”业务。 上述结算方式在实际操作中,越南盾不坚挺,中方银行开在越方银行的往来账户基本上是零头寸。

而越南银行开立在中方银行的往来账户上保留的人民币头寸也不多,因此,不管哪一方的边贸结算银行要完成边贸结算,都只能通过“地摊银行”来获得结算所需的对方国家现金。鉴于银行对“地摊银行”的依赖,使“地摊银行”业务规模随着银行边贸结算业务量的放大而扩增。

(2)民间结算方式。主要包括“地摊银行”结算、交易双方直接现钞结算、个人储蓄账户划转三种方式。

一是“地摊银行”以其方便、快捷、守信迎合了从事边贸业务的经营者和跨境旅游者对货币的兑换及短期融资需求,因此,随着广西边贸蓬勃发展,“地摊银行”也日益壮大。据不完全统计,广西中越边境地区现存“地摊银行”超过300家,多集中在越南芒街一带,每家地摊银行每日资金周转头寸40-50万元不等,规模极其庞大。

“地摊银行”的结算流程如下:以中方客户汇出人民币到越南为例,客户只需要与摊主谈好人民币对越南盾的汇率,然后将一定数量的人民币存到摊主指定的账户,摊主确认收到款项后,即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通知越方的“地摊银行”向越南的收款人付款。从整个结算和清算流程上看,“地摊银行”实质上并没有实现人民币和越南盾跨境流动。

但“地摊银行”拥有商业银行无可比拟的特殊、灵活的头寸内部平盘模式。“地摊银行”一般将吸收的人民币头寸存入在中方银行开立的个人活期储蓄账户,吸收的越盾头寸存入在越方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每当一家“地摊银行”有头寸不足或头寸需求时,其通过电话的方式联系其他“地摊银行”调剂头寸划转入账,以此完成头寸平补。

二是不借助第三方媒介,由交易主体直接用现钞结算或通过个人储蓄账户划转的方式。现金结算在广西边贸结算史上曾经盛行,近年来随着非现金化结算方式的兴起,现钞结算规模逐渐萎缩,现今在只有部分边民互市贸易、走私贸易采取现钞结算方式。

个人储蓄账户划转方式是指结算双方均在边境银行开立个人储蓄存款账户,当货物买卖成交后,卖方直接将货款转入对方储蓄存款账户。这种结算方式快捷便利,适用于部分边民互市贸易。

二、当前中越银行双边本币结算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中越银行双边本币结算业务无法实现人民币跨境通汇 当前中越本币结算是本币并不实现跨境流动的结算模式。即中方进口时直接向银行支付人民币,由银行完成汇兑后向越南出口商直接解付越南盾;越方进口时同样直接向银行支付越南盾,银行完成汇兑手续后则直接向中方出口商解付人民币。

本币在对方国家不“落地”。尽管当前外汇局统计人民币结算占比高达90%以上,但这只是从中国单方面角度而言,客户付出和收入的均为人民币;从越南角度而言,其客户付出和收入的均为越盾。

实际上是中越两国货币共同参与银行双边本币结算,人民币在边贸结算中并没有充当支付工具。

(二)中越货币官方汇率的缺失使本币结算受制于“地摊银行” 人民币和越南盾均为非自由兑换货币,尚未形成官方汇率,在当前银行本币不能直接通汇的结算模式下,中越银行本币结算或汇兑业务产生的外币头寸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平盘,缺乏有效的清算手段。同时受越南盾一直处于贬值趋势的“擎肘”,我国商业银行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不愿在往来账户中保留越南盾余额,头寸平补依赖于“地摊银行”。

“地摊银行”作为人民币/越南盾汇兑业务的唯一经营者,掌握了大量人民币、越南盾头寸,因此掌握了中越边境人民币与越南盾市场汇率的控制权。“地摊银行”通过操纵和垄断边贸结算汇率,对银行形成一种倒逼机制,并且从汇率的波动中获取大量差价。

(三)高成本的现钞调运抑制了人民币跨境流通 由于人民币是不可自由兑换货币,人民币在越南流通地域范围有限,人民币货币职能发挥有限,仅限于消费支付及部分边境贸易结算,很少作为投资和贮藏货币,本币现金回流的愿望高。但是跨国调钞成本大、风险可控性较差,同时现钞调运涉及两国之间协调边防、交通、枪支管理等一系列问题,使得现钞调运无法开展。

尽管2011年6月越南官方允许越南商人在经其批准的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但其银行迟迟未开办,使得人民币跨境通汇一直无法实现。

(四)清算渠道的“梗阻”制约了人民币跨境流通 由于越南盾是不可自由兑换货币,银行在办理结算业务时,需将其折算成本币,记载相应的会计账务,再以本币录入相应的系统中,这不仅增加了业务人员的工作量,影响了资金的划拨速度,同时也制约了本币结算业务的快捷和便利,进而影响了人民币的跨境流通。同时由于边贸结算未能直接纳入我国的清算体系,加大了资金流通监管的风险,如对越方企业在我方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边贸结算专用账户资金流向和用途缺乏管理,又如对个人人民币储蓄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未加限制,“地摊银行”可轻易地以边民证甚至以居民身份证开立个人储蓄账户,银行未落实实名制监管要求。

(五)中越两国政府缺乏有效沟通和合作机制 中越两国官方至今未达成有效的合作机制,现行支付与结算协议执行不畅,是阻碍人民币结算职能发挥的重要因素。现行支付与结算协议对中越双方银行间互开立往来账户、清算方法、头寸调拨、汇率决定等均没有明确规定,在边贸本币结算业务当中,中越双方银行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清算机制可以将外汇头寸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内部进行消化,造成边境地区汇率、汇兑业务、结算业务均由地下经济掌控,银行处于被动地位。

三、推进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建议与对策

(一)确定人民币和越南盾的一个区域性官方牌价 人民币、越南盾均为非自由兑换货币,这是制约边境银行清算的首要问题,要扫除这一障碍,必须由两国官方确定一个区域性官方人民币/越南盾牌价,在边境区域允许人民币与越南盾可自由兑换。中越两国央行应理顺人民币与越盾等周边国家货币的汇价形成机制的关系,重新修订双边结算与合作协定,协商约定两国汇率决定方式,同时约定两国边境银行开展双边货币自由兑换业务,为下一步推进人民币结算铺平道路。

(二)健全中越银行清算合作机制,将人民币与越南盾头寸平补纳入银行清算体系 银行人民币与越南盾的头寸平补过渡依靠“地摊银行”,促成其成为市场汇率制定者,成为阻碍中越本币结算以及货币自由兑换的最大障碍,要摆脱银行对“地摊银行”头寸平补的依赖,必须从有效的途径解决银行头寸平盘需求。 一是鼓励国内商业银行在越设分支机构,开办越盾业务,通过银行内部解决越南盾头寸消化问题。

二是通过双边银行互相开通对方本币业务、建立双本币清算账户,使两国企业可以自由选择结算币种、自由开立各本币账户,充分发挥结算主体选择结算币种的市场意愿,实现人民币跨境通汇。三是由两国政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出资设立共同汇兑基金,行使边贸结算银行清算行的角色。

人民银行可在越方央行开立越南盾计息清算账户,越方央行在人民银行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本国商业银行实时与本国央行进行头寸调剂,再由两国央行之间进行两个清算账户之间最终的调剂。现钞的调拨也收归两国央行负责。

(三)建立人民币回流机制,疏导人民币境外流通渠道 建立中越人民币现钞回流机制畅通人民币回流渠道可防止人民币无序回流对我国货币政策环境造成的冲击。应把通过银行结算方式作为最主要的回流渠道,应推进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在越南的延伸使用,逐步形成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

一是通过我国商业银行在越南设立分支机构开办人民币业务,并与支付系统连接,实现实时清算,使境外人民币回流的快捷性、有序性得到提高。二是中越两国的本币结算银行可在我国的商业银行设立人民币和越南盾清算账户,并通过互设的双本币结算账户进行头寸清算和资金调剂,人民币账户可与支付系统连接。

其积极意义主要是:一是能实现全程本币结算,规避汇率风险。二是能降低汇款、清算等相关费用。

三是加速资金周转和提高头寸划拨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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