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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思考(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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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思考(1)论文
时间:2022-12-21 00:04:27     小编:

【论文摘要】 近年来,我国的出口产品不断遭受国际绿色贸易壁垒的困扰,导致我国的对外贸易遭受很大损失,对我国形成了严重的贸易压力。面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不断强化的形势,我们要正确分析我国遭受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和深入了解绿色贸易壁垒的构成体系。

【论文关键词】 绿色贸易壁垒原因构成体系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贸易有了很大发展,保持了较高的持续增长速度。但我国的外贸出口正面临着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和来自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的挑战,绿色贸易壁垒已成为当前最普遍、复杂、隐蔽的“贸易杀手”,我国出口产品近年来频频受到绿色贸易壁垒的冲击,外贸出口也因此遭受了严重的损失。

因此,我们要正确分析我国遭受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和深入了解绿色贸易壁垒的构成体系。

一、我国遭受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我国绿色贸易起步晚,绿色生产观念缺乏 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财政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资规模和数量有限。相当一部分企业不科学、合理地开采利用能源、资源,造成大量浪费,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没有经过科学的处理和规划,对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的破坏,对绿色生产的意义认识不足,只考虑自身的短期和局部利益, 将主要精力放在控制成本上,忽视了出口商品的技术标准,这就为遭遇绿色贸易壁垒埋下了隐患。

2.我国产品环保技术标准滞后 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本密集型产品占主导地位。检测技术设备和相应的检测技术人员不足和基础研究工作的不充分,使我国的检验体系一直落后于发达国家。

国内绿色贸易缺少统一的认证体系,产品环保技术标准落后。2011年以来,我国出口英国的蜂蜜因为抗生素超标被从当地货架上撤了下来;欧盟借口氯霉素超标,禁止进口中国的禽肉产品。

3.我国企业不能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和积极采取相应措施 我国企业对国际标准、技术法规及主要贸易对象国的绿色贸易措施缺乏应有的了解,不能掌握足够的信息,一开始就处于被动局面,出现问题又因缺乏法律意识和相关知识而无从应对,进而陷入被动局面,遭遇贸易壁垒。欧盟在1996年就规定其成员国有权拒绝未贴CE标志的产品入关,美国、加拿大也相继实施。

但是我国企业却对此无动于衷,不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出口产品屡遭贸易壁垒。

二、国际绿色贸易壁垒体系的构成 1.绿色关税制度 这是绿色贸易壁垒最主要和最典型的表现形式。一些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凭借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垄断优势, 规定十分严格的环境标准,并把环境标准准入条件作为贸易谈判的焦点,从而人为地抬高国际市场准入的门槛。

以保护环境为名,对一些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环境的进口产品课以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禁止其进口,甚至实行贸易制裁。如美国曾对原油和某些进口石油化工制品课征环境进口附加税,税率比国内同类产品高出3.5美分/桶。

2.绿色技术标准制度 技术规范和标准是政府、各标准组织、行会以及其它相关机构针对有形产品在使用时能满足用户需要程度而做出的强制性规范和标准。每个国家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制定本国的环保标准,但是对进口产品不分国别一律采取非常严格的技术标准,事实上导致出口国产品被排斥在进口国家市场之外。

如欧盟近年全面启动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制,要求进入其成员国的产品达到其规定的环境技术标准。ISO14000系列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下的环境管理委员会(TC20

7)以欧盟的生态管理与审核法规(EMAS)及英国环境管理体系标准(BS77

50)为基础,广泛吸收各国管理环境的经验而陆续起草、制定的。但由于TC207是一个工业发达国家,同时也是环境高标准国家组建的机构,其立足点与考虑范围都与世界平均水平有较大差异,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要取得ISO14000体系认证十分困难。

3.绿色环境标志制度 环境标志,是根据有关的环境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由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检测、确认,并通过颁发标志和证书,以表示其产品无论在质量上,还是在生产、消费和处置等过程中均符合特定的生态要求,对环境的危害极小。随着全球公众环境意识的日益提高及其对绿色产品需求的迅速增长,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推行绿色环境标志制度,并趋向于协调一致,相互承认。

绿色环境标志制度对环境保护的重要作用是不容置疑的,但其也为构成贸易壁垒提供了可能。 4.绿色包装制度 包装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主要是由于包装材料及其所形成的废弃物和包装容器结构而引起。

发达国家为此制定了较高且比较完善的包装材料标准,包括废弃物的回收、复用和再生等制度,。它要求包装材料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抑或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的包装,禁止使用某些包装材料(如含有铅、汞等有毒金属的包装材料或稻草、竹片等可能含有某些植物性疾病因素的包装材料等),如德国的《德国包装废气物处理的法令》规定:进入德国的产品包装物必须是易于回收再生的,易于分解,不污染的包装物。

5.绿色卫生检疫制度 为了确保人类及动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剂等的影响,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定了严格的卫生检疫指标,对产品实行全面的严格检查,防止超标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目前,发达国家要求实行卫生检疫的商品越来越多,卫生检疫规定也越来越严格,以此来达到限制商品的进口,欧共体对在食品中残留的22种主要农药制定了新的最高残留限量,即从严控制其在食品中的残留限量。

其中,在对进口茶叶实行的新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对其中的部分农药(如三氯杀螨醇等)的限制指标提高了100倍,这使得我国茶叶出口受到严重冲击。 参考文献: 王丽娜: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思考[J].北方经贸,2005,

(2) 卢授永:国际贸易中的绿色瓶颈制约及其对策[J].国际贸易问题,200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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