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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北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对策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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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北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对策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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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世界新技术革命的迅猛 发展 ,我国的农业高新技术也发展迅速,并且越来越成为推动农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决定性力量。面对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加快发展北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无疑是北京实现农业 经济 增长方式根本转变,加速农业 现代 化建设的根本出路和必然的战略选择。因此, 研究 和探索北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现条件、发展中存在的 问题 及战略对策,对于推动北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内涵和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基本条件

  所谓农业高新技术,是指能广泛 应用 于农业领域,对农业经济发展和农业 科技 进步产生深刻 影响 ,并能形成新型农业产业的高技术和新技术,包括国家认定的航天技术、信息技术、激光技术、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和生物技术等7个高新技术领域的相关 内容 ;狭义上是指农业生物技术和农业工程技术,包括基因技术、细胞技术、酶技术、发酵技术和设施农业、农业机械技术等。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是指按照科研、开发、生产、经营一体化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基础,发展各具特色的农业科技产业实体或 企业 集团,进行专业化、系列化、集约化的生产经营活动,它是农业高新技术的研究、应用、扩散不断形成产业的过程。通过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将使知识形态、技术形态方式存在的间接生产力转化为物质形态的现实生产力。二、北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现状(一)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初步形成

  近年来,北京市政府围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面启动种子、种苗、种畜、种禽工程、生物技术和生化工程、农业生态工程、温室工程、现代农机工程、新型肥料工程、旱作农业和节水灌溉工程、绿色食品工程等农业科技创新计划和项目,获得了一批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初步形成了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

  (二) 农业高新技术得到推广,农业科技产业得到启动

  2000年北京农业重点推广10项高新技术,启动6个产值在100万元以上的农业科技产业,产生了巨大的经济和 社会 效益,有力地促进了高新技术、农业科技成

  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共同推进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

  (三) 农业企业发展加快,农业科技企业脱颖而出

  近年来在北京市政府相关政策支持、扶植下,京郊已发展国有、集体、民营、个体和混合所有制的农业企业5100多家。出现了锦绣大地、大北农饲料、北京顺鑫

  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有发展前景的民营型科技企业。 工业 企业也纷纷介入农业成为京郊 农村 经济增长中的一个新亮点。如蓝田股份有限公司在昌平投资40亿建立农业高科技园区,主攻种苗和牧草种业。

  (四) 信息技术开始进入农业,智能化农业信息技术 应用 示范工程的建设已初见成效(五)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 发展 模式探索取得进展

  近年来,农科教、产学研相结合进行农业 科技 成果的 研究 开发速度加快,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模式和运行机制探索取得积极进展,形成了多种类型各具特色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模式。如北京朝阳区的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基地模式、昌平的农业高效示范区模式、顺义的“三高农业试验区”模式、怀柔的农业高新技术嫁接传统农业模式、平谷的畜牧业养殖机械化模式等,这些模式 内容 新颖、创新性强,具有较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北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主要 问题

  目前 ,北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尚处在起步、发育阶段,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 北京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缺乏宏观上的统一指导和管理

  目前,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建设和发展还未列入北京市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对北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开发也缺乏统一的领导、协调和扶持。缺少有关推动和保护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法规和优惠政策等。这就使得北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优势不明朗,造成农业高新技术的产业结构雷同化,严重 影响 了北京地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优势的发挥。

  (二) 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投入不足

  首先,政府对农业高新技术研究和开发的投入量少且分散,使得北京地区连续多年没有出现重大的突破性的农业高新技术成果,严重影响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启动资金匮乏、建设资金到位不理想等,无法保障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顺利开展。此外,多元化的农业高新技术风险投资体系和运行机制没有建立起来。

  (三) 北京农业 企业 技术创新能力不强

  北京的农业企业存在数量多、规模小的特点,而且这些企业基本上没有专门从事农业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研究人员、研究机构和研究条件,即使是北京市农林 科学 院和农业局所属研究所、推广站办的大部分企业,也不是按 现代 企业制度建立的农业科技企业。这些农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很弱,既缺乏科技投资、开发的能力,更缺乏把整个科研机构都接纳进去的能力,使得农业科技单位整体或部分进入农业企业不易实现。

  (四) 农业高新技术储备不足,农业高新技术转化较慢

  长期以来,由于农业科研体制改革滞后和人们对农业科技成果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北京市既缺乏一些能带动农业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农业高新技术成果,也缺乏使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有效机制。农业科技储备不足、农业高新技术转化较慢,使得北京农业科技成果,尤其是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速度明显滞后于其它行业,导致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困难重重,缺乏强有力的高新技术支撑。

  (五) 农业高新技术开发人才不足

  目前,北京市农业高新技术发展中,一方面缺乏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市场 分析 和市场营销人才以及具有各领域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人才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不高,甚至还存在人才资源浪费和人浮于事的现象。同时,由于农业领域效益比较低,国外高新技术企业的进入等原因,使北京农业科研机构中大量人才流向非农领域和国外高新技术企业,造成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人才流失严重,缺乏高层次人才,不能适应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严重制约北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

  (六) 农业科研体制滞后,农业创新体系不健全

  近年来,北京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条块分割、自成体系、封闭型、行政指令性等旧体制特征仍然较为明显,农业 科技 创新与开发的横向联合、分工协作机制没有形成。尽管北京有众多的中央、市属农业科研机构,但都是一个个分散独立的 研究 单位,并没有形成一个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有实力的科研体系。北京农业科研力量难以做到合理纵深布局,人才、资金、技术、设备、信息等资源不能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七) 农业科技市场不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

  众所周知,北京农业科技市场近年来 发展 较为迅速,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但缺乏统一的规范管理和始终如一的连续性服务。科技推广中介组织也过分看重眼前的 经济 利益,而不重视长远发展和 社会 效益。此外,技术经纪人制度、无形资产评估、生物技术产权保护等方面也迫切需要完善和健全。

  四、加快北京市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对策与措施

  为了加快北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进程,推动北京农业产业化的升级换代。根据北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对策和措施。

  (一) 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宏观经济管理职能

  加强对北京市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北京市计委、科委、农委等部门应抽调人力组成专门机构,负责编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近期、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政策、协调各部门的合作,加强对北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二) 选择优先发展领域,重点突破,快速推进

  发展北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必须改变分散、全线缓慢推进的做法。要选择若干优先发展领域,重点突破,快速推进,带动整个北京市农业科技水平的全面提高。如绿色无公害农业技术、种子种苗工程和相应的栽培技术、设施温室构建和温室规模化栽培技术、生物疫苗和生物农药研制技术、节水农业技术、农副产品深加工技术、农业信息技术等。

  (三) 运用高新技术不断向传统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渗透

  众所周知,要实现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必须延长北京农业的产业链条,即运用高新技术不断向传统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渗透。高新技术向传统农业的渗透,主要从以下三个层次展开:

  第一层次:突出北京特色,合理利用 自然 资源,选择先进、成熟、 应用 面积广、效益高的高新技术,渗透、融合、嫁接和改造传统农业,其 内容 主要是通过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绿色农业体系、畜禽良种繁育和生产体系、高产高效配套技术示范基地、蓝色农业基地等,促进北京农业支柱产业形成,从而提高北京农业整体科技水平。

  第二层次:采用相应的高新技术成果后,从传统产业中分离出来的相对独立的部分,可转化为产品、商品,并形成新的农业科技产业,其中包括种苗类、饲料类、植物营养剂类、药物类、化学调节剂类和农产品加工类等。

  第三层次:引进、开发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逐步实现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

  (四) 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和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

  北京市各级政府应根据农业科技成果和农业高新技术应用特点,制定一系列配套的优惠政策,如通过税收减免政策,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龙头 企业 给予1-3年减免税收的优惠,或税后返还待遇,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鼓励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通过财政支持政策,启动和扶持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重点支持一批刚起步且有发展前景的农业科技企业,促成一批农业科技产品开发企业和集团公司形成;通过 金融 扶持政策,重点扶持农业科技产业龙头企业和基地建设等;通过制定农业科技及高新技术产业化保险政策,设立农业科技及高新技术开发专项基金和农业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提高专项基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从而推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

  (五) 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农业科研院所向 企业 化转制的政策

  对由农业科研院所转制后的农业 科技 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坚持以 中国 农科院、北京市农科院中转制的农业科技企业为依托,进行商品化程度高的农业高科技产品的研制、开发和销售,形成种子、种苗、生物、肥料、农药、饲料、兽药、农产品加工的重要基地,以联营、控股、参股、兼并、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开发一批具有优势的农业高科技产业。对上下游联系紧密、接口集中的产品与技术开发行业,鼓励组建以科技为先导的有国际竞争力的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企业集团。

  (六) 扶持一批以“高、新、外”为特征的农业科技的龙头企业,支持民营农业科技(知识)型企业 发展

  把北京农业高科技龙头企业建设当作重中之中,在发展方向上突出“高、新、外”。扶持技术高、档次高、规模大的农业科技企业,围绕主导产业或拳头产品,集信息、生产、加工、贮运、销售于一体,使之成为该产业或产品的主导。采用的技术新,不管是新上项目,还是老企业改造,都要注意发展高技术、高层次的企业。外向型,主要是重点扶持面向国际市场有出口创汇能力的龙头企业。

  要优先发展生物工程、农业技术、节水灌溉等辐射和渗透力强的企业。加大对种子、生物、农药、生物制剂以及生物肥料、饲料企业的支持力度。扶持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把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纳入北京 经济 和 社会 发展总体规划,按照“支持现有的、培育优势的、鼓励改制的、吸引外来的、发展新办的”的基本原则,因地制

  宜,进一步加大创新服务体系的建立,支持民营科技企业上总量、上规模、上水平。

  此外,政府还应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为民营科技企业创造宽松的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引导民营科技企业建立 现代 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向股权化方向发展;引导并支持大中型工商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农业科技开发,形成对农业高新技术投入的示范效应,带动更多的大中型工商企业和民营企业向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从根本上解决农业高新技术长期投入不足的 问题 。

  (七) 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建设和发展

  通过加强北京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使北京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成为展示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的窗口;通过加强北京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建设和发展,使北京农业科技园区成为农业科技产业的孵化器,农业商品信息和技术信息的交流中心,农业(科技)企业和农业科技及管理人才的培训中心,农业技术和农业技术产品的辐射源,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通过加强北京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建设和发展,使北京农业科技园区在小区域范围内率先实现包括技术创新、组织创新、机制创新和市场创新在内的社会创新体系建设,为北京农业技术进步和技术与经济的结合提供“科技载体”、“加工载体”和“流通载体”。当然,加强北京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建设和发展,以点带面,对带动北京农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和换代、增加农民收入以及对北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快速、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八) 加快北京农业高新技术风险投资体系和运行机制的建设

  高技术、高投入、高效益往往是伴随着高风险,为此必须建立多元化的农业高新技术风险投资体系,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和全社会增加对 应用 技术 研究 的投入;建立多元化的风险投资基金,保障各方面增加对北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资金投入。

  建立不同类型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投资基金。一是可以考虑由北京财政部门和银行出资成立北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基金,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资本市场起引导作用,并成为政策性融资机构。二是由政府科研机构教学单位有关企业农户共同出资创立地方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基金。三是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种基金组织向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融资或投资。四是成立中外合资风险基

  金。五是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对于部分市场前景看好的农业高新技术项目,可以采用股份制形式,由政府集体民营 企业 金融 机构居民农

  户共同入股,组成股份公司,共担风险。

  (九) 完善和健全农业 科技 市场,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

  北京市政府应立足当前农业科技市场不健全的现状,根据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积极制定北京市动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成果和发明等知识产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大力推进北京市农业科技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建设的进程。要率先在籽种产业、疫苗产业、园艺设施产业、新型肥料及饲料添加剂、新型农药、新型农机具等具有技术和产业优势的领域,制定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业制度,并逐步过渡成相关的 法律 法规,以此来促进北京农业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农业产业化的 发展 。

  (十) 加强北京农业高新技术的国际合作和开发

  通过吸引外资和加强农业高新技术的国际合作 研究 与开发,不仅有利于及时了解国际市场行情和变化趋势,瞄准国际尖端技术,快速引进和吸收,而且有利于北京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结构作出及时调整和优化,积极参与国际竞争,逐步提高我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能力。

  北京要围绕优先发展领域,进行国际合作交流。今后一个时期内北京的农业国际合作交流的重点领域是:生物育种技术,基因工程畜禽新疫苗、新药物,农田生物综合防治技术,设施农业和工厂化生产技术,环境 科学 和绿色技术,农业信息技术、病菌、病毒的识别、检测和快速诊断等。

  此外,积极拓宽国际交流合作的渠道。借助一些在国外有较高知名度的农业研究机构的双边合作关系,积极开展双边合作交流。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吸引国外的留学人员回京合作、研究或进行技术指导。要积极向国外各种基金会、农业科研 教育 机构申请合作交流项目,进行合作研究。

  主要 参考 文献 : 2.北京市农委科教处,科教情况反映,2000.5;

  3.蒋和平,北京 现代 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研究,农业现代化,1999.6;

  4.蒋和平,北京农业科技开发和技术创新:存在 问题 与发展思路, 中国 农科院农业 经济 研究所研究简报,1999.7;

  5.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研究所,北京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发展现状调研系列报告,2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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