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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商誉会计(1)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6-26 00:20:53
浅析商誉会计(1)
时间:2023-06-26 00:20:53     小编:

摘要:在企业并购中,兼并价差作为商誉被确认、计量和记录,但企业自创商誉还没有被确认。如何提供完整的商誉信息,确认、计量和报告各种商誉,目前还存在许多争论。本文在对商誉内涵和商誉会计存在的争论的分析基础上,提出了发展商誉会计的建议。

关键词:商誉会计;自创商誉;外购商誉

一、商誉的内涵

学术界对商誉争议一直较大,代写论文最具权威的当属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对商誉性质作的三种解释,称作商誉的“三元理论”。一是商誉是对企业好感的价值。这观点认为商誉来源于有利的商业联系,良好的职工关系和顾客对企业的好感,这种好感可能起源于有利的地理位置、良好的口碑、独占的特权和好的经营管理水平等因素。当企业整体买价超过其各单项资产价值的总和,即认为超额支付的部分为这些无形属性的代价。二是商誉是企业超额盈利的现值。这里所说的“超额盈利”是指在较长时期内能获取较同业平均盈利水平更高的利润。因为短期超额赫利只能被认为是偶然利得,不能因此确认企业有商誉。对这一观点的解释是:人们之所以认为一个企业有商誉,是因为这个企业能够较为长久地获得比其他同行更高的利润。三是商誉是一个企业的总计价账户,“总计价账户”是继续经营价值概念和未人账资产概念的产物。继续经营价值概念认为商誉本身不是一项单独的生息资产,而只是特殊的计价账户,它表明该实体各项资产合计的价值(整体价值)。超过了它们个别价值的总和,即整体大于其各组成部分的总和。因此,我们可以发现,从会计账户处理角度来看,未人账资产概念认为商誉是计量了未人账资产的结果,包括优秀的管理人才、先进的技术、科学的管理制度、忠实的客户和有利的地点等。

可见虽然用不同的字眼来表示商誉,但本质是一样的,即企业长期获得超额利润的能力,是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是一项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商誉也是基于这一本质定义的:指企业由于处的地理位置优越,或由于信誉好而获得了顾客的信任,或由于组织得当、生产效益高。或由于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诀窍等原因而形成的无形的价值。这种无形价值具体表现在企业的获得能力超过了一般企业的获利水平。

二、商誉会计争论

1、商誉的人账问题商誉通常按照其:来源分为外购商誉和自创商誉。对于商誉人账争论主要包括商誉是否应该人账、人账价值的确定、自创商誉和外购商誉的人账等问题。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商誉与作为整体的企业有荚。因而它不能单独存在,也不能与企业可辨认的各种资产分开出售”。又规定“商誉可以是自创的,也可以是外购的,但只有是外购的才可以作为无形资产人账。”所以“只有企业在购买另外一个企业时,外购商誉才能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但是对具体处理未作详细的说明。财政部《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时规定》、《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时规定》等会计规范规定对国有企业的兼并和商誉的会计处理有比较详细的规定:“被兼并企业应在财产清查的基础上,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对财产评估作价”,“按照各项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按照成交价高于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一商誉”科目。但对非国有企业之间的兼并,现有法规只提出“可比照本规定执行”,并没有强制执行的规定。

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商誉期限应反映对:采来经济利益流人企业的期间的最好估计,代写

毕业论文

商誉的使用年限从其初始确认起不超过20年。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1999年发布了征求意见稿《企业合并与无形资产》。要求取消权益集合法而以购买法来处理所有企业的合并。规定确认为商誉的数额由一项或多项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或不能可靠计量的可辨认无形资产组成。

从上述各国对商誉的确认规定的分析,可以看出,各国对外购商誉的确认有统一的规定,即都对外购商誉进行确认。对自创商誉确没有明确的规定。 解析会计要素与会计平衡关系式

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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