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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整改=批改作业?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13-12-18 14:15:35
审计整改=批改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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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整改=批改作业?

正如人们所预料的那样,在审计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议报告的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中,这次被审计的一些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依然未走出“年年审计年年犯,年年违反年年同”的怪圈。不仅违http://wwW.LWlm.cOM规的部门及数额未见减少,而且又有增多的趋势,被点名的中央21个部门违规金额高达468.8亿元。尤其是每次年度审计中榜上有名的单位,本次仍然没有缺席。

其实,本次被审计出问题的部门与过去一样,并不是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导致疏忽,而是明知故犯、有意为之。比如编制虚假项目、重复申报项目,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等问题,有哪一项是因为不了解财务制度、工作疏漏造成的?统统不是。因为在每个年度的审计报告中都把违规的问题讲得明明白白,而且还与违规部门通气、把其问题讲得清清楚楚。如果再以“不知道、不清楚、不认真”为遁词,岂不是自欺欺人!有的评论文章在谈到屡审屡犯的原因时,将其归结为机制和法制方面的问题,说是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造成的。诚然,机制不完善会出现漏洞、法制不健全事后不易严惩,但这只是客观原因,而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这些低级违规,与机制、法制有什么关系?

这常常使我由审计整改联想到小学老师给学生批改作业。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问题后,要求违规部门进行整改,而后再检查这些部门是否认真整改了;老师在审批作业时发现了错误,便标出来要求学生改正,而后再检查学生是否认真改正了。如果整改了、改正了,二者都不会给与任何处罚,如此循环往复。所不同的是,长记性的学生下次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而某些被审计的部门下次照样犯同样的错误。

在审计署每年的审计报告中,总是说某某部门已经整改,某某部门正在整改,某某部门表示整改。但令人不解的是,虚报冒领数千万、挤占挪用上亿元,难道把钱补上就万事大吉了?难道贪官交出赃款就不是贪官了?当前我们在反腐工作中正在查处以渎职侵权为重点的犯罪行为,即查处不装腰包的腐败。有关部门指出,

渎职侵权比贪污受贿所造成的危害要严重得多。有些中央部门为了本部门和小团体的利益冒领和挪用大量财政资金,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政治影响,这不就是典型的渎职行为吗?

这次审计报告中说,“在审计中,共发现经济犯罪案件线索17起、涉案人员28人,已移送有关部门查处”。人们不知道,这些经济犯罪案件和涉案人员中有没有上述21个部门的有关领导?冒领数千万元国家资金,小小的科处级干部和http://wwW.LWlm.cOM一般财会人员岂敢私自决定,只有主要领导才有权拍板;即使不是主要领导拍板,一个部门出现这么大的违规问题,主要领导也应被追究领导责任和失职、渎职责任。试想,如果在地方基层单位随意挪用数千万元公款,如果在一家地方企业流失几千万国有资产,能轻易被放过吗?显然不能。为什么到了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只要进行整改,只要挪用的钱如数补交,就平安无事了呢?这与普通的借款还钱有什么区别?难怪水利部新闻处长说,“既然审计署已经公布该报告,水利部也会配合其工作”!看到本部门被审计出的问题不仅不进行自责,反而说要配合人家的工作,其不屑之态度可见一斑。屡犯屡不究,这就是中央一些部门屡审屡犯的主要原因之所在。倘若这次能对违规情节严重的中央部门的有关负责人问责追究、严肃处理,相信明年审计报告中的违规部门和问题肯定会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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