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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审计重要性\审计风险\审计证据三者之间的关系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6-21 00:22:20
论审计重要性\审计风险\审计证据三者之间的关系
时间:2023-06-21 00:22:20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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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代审计不仅重视审计质量,同时也要讲求审计效率。重要性、审计风险与审计证据是不可分割使用的几个概念,必须把它们结合起来研究。重要性和审计风险都是影响人员判断证据充分性(证据数量)的因素,它们之间内在联系为在审计实务确定各种测试性质和范围提供了依据。因此,明确重要性、审计风险与审计证据这些概念相互之间的特定关系,对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业务中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形成正确的审计结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审计重要性 审计风险 审计证据 关系

一、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

审计重要性是审计风险及其模型的一个关键概念,审计风险的界定必须联系重要性。在国际审计准则及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中定义的“审计风险”为:当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或漏报时,审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风险。审计风险有三个构成部分: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这些定义的一个共同点是均认为: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可见,考虑审计风险,不能脱离重要性,审计重要性决定了审计风险。

就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关系,有关准则和教科书都认为,它们两者成反向关系。在国际审计准则及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中认为,“在重要性与审计风险水平之间存在反向关系,就是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反之亦然”。

要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需要先考察审计风险与实质性测试——检查风险的关系。我们知道,审计风险由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三个要素组成,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

既:检查风险=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

(一)可见,在固有风险与控制风险水平确定的情况下,审计风险与检查风险成同向变化的关系即:检查风险越高,审计风险越高;检查风险越低,审计风险越低。在审计中,审计师无法控制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但可以根据被审计单位的特定环境评估它们水平的高低。因此,审计师要控制审计风险,只能通过控制检查风险来实现。在实质上,我们所说的审计风险高是指检查风险高,审计风险低是指检查风险低,控制审计风险就是要控制检查风险。这样,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关系,实质上就是审计重要性与检查风险的关系。

(二)我们再来考察一下重要性水平与检查风险的关系。重要性水平是从会计报表使用者角度来确定的。对使用者来说,超过该重要性水平的金额的错报或漏报才会影响他们的决策或判断,反之,则不然。在一般正常情况下,金额越大的错报或漏报越容易被实质性测试发现;金额越小的错报或漏报越不容易被实质性测试发现。这样,我们很自然地得出结论:重要性水平越高,检查风险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检查风险越高。

(三)根据审计风险与检查风险关系的结论,结合审计重要性与检查风险关系的结论,我们可推导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关系;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审计风险的高低不决定重要性水平的高低,但影响重要性水平的确定。

二、审计重要性与审计证据之间的关系

前面我们已经推出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成反向变化的关系,那么我们就可以顺序推出:审计重要性与审计证据成反向变化的关系。我们也可以进一步解释:审计重要性水平越低,即较低金额的错报或漏报对会计报表使用者也是重要的,那么就要求审计师在实质性测试中努力发现该金额以上的错报或漏报。为实现较小金额的错报或漏报的审计目标,就需要审计师增加实施审计程序、扩大审查范围、从不同的途径收集较多的审计证据,即审计重要性水平低,审计范围宽,审计证据多,相反,审计重要性水平越高,即较高金额的错报或漏报对会计报表使用者才是重要的,那么,就要求审计师在实质性测试中努力发现较高金额以上的错报或漏报,而不需要刻意去发现较高金额以下的错报或漏报。这样,审计师只要在较窄的范围进行审查,实施较少的审计程序,合理保证发现较大金额以上的错报或漏报就可以了。相应地,所需收集的审计证据就可以少些,即审计重要性水平高,审计范围窄,审计证据少。但我们必须强调的是:审计证据的多少是相对的,任何时候都应当保证审计证据的充分适当性,以支持审计结论。

(一)审计重要性决定审计证据,即重要性水平的高低决定审计证据的多少。但审计证据对重要性水平则没有影响,它们之间的关系不同于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关系。

(二)审计重要性与审计证据的反向关系对审计实务同样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审计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师可以缩小审查范围,减少审计程序,收集较少的审计证据;审计重要性越低,审计师就应扩大审查范围,增加审查程序,收集较多的审计证据。

三、审计风险与审计证据之间的关系

由前已知审计风险是由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三个要素组成,要谈审计风险与审计证据之间关系就不得不谈这三个要素与审计证据之间的关系。

(一)审计风险和审计证据。审计风险和支持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所需的审计证据数量之间呈反向关系。因为对特定的被审计单位.注册会计师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越低,即对审计质量的要求越高所需收集证据的数量也就越多。

(二)检查风险和审计证据。检查风险和审计证据也呈反向关系。因为注册会计师确定的检查风险的可接受水平越低,为限制检查风险达到这一水平就应实施越详细的实质性测试程序,从而需要收集较多的证据。

(三)固有风险和审计证据。固有风险和审计证据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

1.若注册会计师欲将固有风险估计为低水平则为支持这样一个低水平的固有风险,就需要较多地收集有关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证据。即固有风险的计划估计水平与据以确定固有风险水平的证据数量成反向关系。

2.若注册会计师将固有风险确定为低水平,则意味着注册会计师认为被审计单位账户或交易本身发生差错的可能性较小。注册会计师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相对较高。因而注册会计师在实质性测试中所需收集的证据就少。即固有风险的实际估计水平与实质性测试需收集的证据数量成正向关系。

(四)控制风险和审计证据。控制风险和审计证据的关系也包括两个方面:

1.控制风险的计划估计水平与关于内部控制健全有效的证据数量是反向关系。就是说控制风险的计划估计水平越低,为支持这样一个低的控制风险水平,也就要收集较多的有关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合理与运行有效的审计证据。

2.控制风险的实际估计水平与实质性测试所需收集的证据数量是正向关系。即控制风险的实际水平越高,意味着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越不可信赖,注册会计师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就会越低。因而在实质性测试中需要收集的证据的数量也就越多。

综上所述,在一定重要性水平限度内,注册会计师确定的重要性水平越高,实际的审计风险水平越低;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越高,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综合水平越低;检查风险越高,所需要审计证据的充分、适当性水平越低。反之,注册会计师定的重要性水平越低,实际的审计风险水平越低,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综合水平越高;检查风险越低,所需要的审计证据的充分、适当性水平越高。

正是因为重要性、审计证据和审计风险之间存在这样的内在关系。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衡量收集到的审计证据所含风险的包容性、确定具体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和程序,在审计抽样中确定可靠性水平以及精确度上下限和最终评价审计结果提供了依据。

参考文献:

[1]中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1997.

[2]中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1997.

[3]W.罗伯特.克涅科(W. Robert Knechel).审计学:教程案例(英文版)(Auditing: Text&Cases)[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

[4]朱锦余.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审计证据关系及图解.2000.

[5]吴琮璠.审计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6]刘大贤,袁小勇.审计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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