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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被拐妇女的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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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被拐妇女的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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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节前一天,2015年9月9日,两个孩子吃完早餐,欢天喜地爬到三轮车上,赵固红嘱咐孩子们坐稳后,启动了三轮车。

赵固红是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一个偏远乡村小学的校长,今年43岁的他面色红润,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小一些,他每天拉着两个分别为5岁和9岁的孩子到自己学校上课,放学后又拉回家。

但外人不知道的是,两个孩子是他孙子。也就是说,赵固红在34岁时,就已经有了孙子,而很多城里人在这个年龄可能才刚刚结婚,甚至还在打光棍儿。

26年前,仅17岁的赵固红还是一名初二学生,家庭并不富裕,他还有两个弟弟。父母担心赵固红将来娶不到老婆,于是咬牙花3000元人民币给他买了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媳妇。大名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当地姑娘都希望嫁到条件更好一点的地方,于是造成当地大量光棍儿,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买媳妇并非个案,而很多买来的媳妇其实都是被拐卖的妇女,甚至不乏赵固红妻子那样当时还是未成年的少女。

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其中规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将一律追究刑责。这被舆论视为一大亮点,被认为是大陆打击拐卖犯罪在立法上的重大转变。“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多年来拐卖犯罪屡打不绝的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原来《刑法》规定买方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买方无风险”的错觉,从而形成一条买家坦然、卖方隐蔽的地下黑色“产业链”。

不过,上述法律规定在现实操作中面临一个困惑,多年前发生的收买行为是否还要追究?

根据记者的调查,大陆拐卖妇女的高发期主要在上世纪90年代,随着时间的流逝,诸多被拐卖妇女的血泪已经渐渐模糊,她们很多已经认可被卖后的婚姻事实,甚至和买家有了温馨的亲情。比如被拐卖到河北曲阳县的河南姑娘郜艳敏,在今年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因为媒体曝光了她曾获得“2006年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一时间各种争议纷纷。她21年前被拐卖的案件也由此引起了警方的关注。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们全家都很害怕,公公已经七十多了,被抓走可怎么办?”

被亲戚拐卖的李丽

1989年夏天,贵州乌蒙山深处纳雍县一个偏僻的山村,读完小学二年级就辍学在家的李丽已经17岁。多年来,她帮忙父母割草放牛干农活,和很多当地家庭一样,李丽一家只能在温饱线上挣扎,她去得最远的地方,就是到10公里以外的政府所在地去赶集或走亲戚,生活白开水一样平淡。

纳雍也是国家级贫困县。李丽想到大山外看看,同时她想打工赚点钱。她找到亲堂二哥(亲大伯的二儿子),堂哥答应带她到贵阳打工,工资每个月60元――在当年,这和当地刚参加工作的师范毕业生工资水平接近。“当时,作业本才几分钱一个”,李丽表示。

收拾好行李,李丽悄悄和二哥、二嫂踏上了去贵阳的汽车,不敢告诉家里人――因为在当时,农村女孩到了十五六岁,家里就开始安排相对象,很多家长不希望女孩子外出发生什么意外,最好是嫁在当地,可以相互照应。经过一天的折腾,李丽等人到达贵阳,但意外的是,二哥并没有安顿她去打工,很快又带她上了火车。

“我问要去哪里?二哥说准备去徐州的亲戚家”,李丽说,在火车上,二哥认识了两个陌生人,他们悄悄不知道说了什么,于是提前在郑州下车了,随后,辗转到了河北邯郸。

最后的结果是,二哥因害怕中途跑了,而二嫂以3000元的价格将她强行卖到了大名县,成了赵固红的“媳妇”。

李丽家人发现李丽“失踪”后,很快找到李丽二哥一家,了解情况后准备报警,但李氏家族觉得这影响面子,李丽家人的气愤被压了下来,因为联系不上李丽,只能“冷处理”。

在2000公里外的邯郸,赵家两个月后办了婚宴酒席,李丽成了赵家的陌生“新娘”。她内心不悦,但已没有退路,“那段时间,我天天想的是逃跑,其实只要跑到派出所,就可以回老家”。李丽没有跑的原因只有一个,“担心回家后名誉不好听,害怕老家的人风言风语”。

在河北保定、邯郸、邢台等地,因为经济落后,上世纪末“买媳妇”成了普遍现象,很多村庄,至今还存在大量40岁以上的光棍。据大陆媒体报道,仅仅只有400人左右的河北曲阳县下岸村里,至今还生活着几十个被收买的外来媳妇。

日子像翻书一样一天天翻过去。渐渐,李丽发现赵固红读书很认真,而且道德品质不错,开始认可这个身边的陌生人。一年以后,赵固红给李丽亲人写了一封信,李丽父亲和大伯前往邯郸见到了李丽,此时李丽已经怀上了孩子。

接下来,赵固红初三毕业考上了当地中专师范学校,毕业被分回老家教书。李丽则一直很孤僻,她不喜欢和村里人串门,也很少跟其他人谈心,更多时候,一个人活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

孩子成了最大的牵制

在拐卖之初,很多女子人身自由不同程度受到限制,逃跑成了她们最大的挣扎,很多人试图逃跑,往往只换来一顿打。据媒体报道,黑龙江一女子被拐卖到江苏后,为阻止其逃离,买家竟残忍地在她的脚上拴缚粗重的铁链,还将其全身衣物扒光,拴在喂养鸡鸭和猪的牲畜棚内。

当然也有一些最终跑掉的。被称为“无妈乡”的湖南省邵阳县黄荆乡,公开数据显示,至少有131个“失母学生”,其中116人的母亲是逃婚和改嫁。出走的母亲里,不少是被人贩子卖到黄荆乡的。和大名县一样,黄荆乡所在的邵阳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其实,驱使母亲出走的又绝不仅仅是贫困。建立在买卖之上的强迫性婚姻,女性权益很大程度被漠视,也让家庭暴力更加频发。这样的背景下,失母儿童的数量也在连年增加。

李丽的遭遇稍好一些,虽被暗中注视,但婆婆至少不像其他家那样把买来的媳妇关起来。在被拐卖到大名县4年后,李丽第一次回到贵州纳雍老家,丈夫也跟着去了。此时,儿子已经有三岁多。 母亲舍不得女儿,动员李丽不要再回邯郸,李丽也一度犹豫要不要留在父母身边。“我心里拿不定主意,想过把孩子留在河北,但舍不得。”在丈夫的劝告下,她返回了邯郸。

其实,因为读过二年级,李丽还知道来来去去的路。据记者了解,很多从四川、贵州等地被卖到河北的农村妇女,根本不认识字。一位被拐的贵州籍女士说:“我(托人)写了一封信寄给家里,父母还怀疑可能是行骗,最后寄一张照片,家里才相信。”

孩子成了被拐卖妇女的最大牵制。记者采访中发现,留下来的妇女大多称,开始时跟丈夫没有共同语言,但公婆的照顾和儿女的成长,让她们的“心”渐渐暖起来。

目前李丽共有两个子女:大儿子已经26岁了,在18岁时结了婚,如今已经有两个孙子;小女儿14岁,还在读初中。

“在哪里都要能吃苦,在哪里都是过日子”,李丽开始放下过去,她说:“丈夫对我很好!”对未来,她和郜艳敏一样,只希望能平静地生活。

辨析刑责追究

《刑法修正案(九)》的通过,对铲除买方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实际上,“买方入刑”在大陆《刑法》中一直存在,只不过,以前还规定了免责条款。现行《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该法条第六款又补充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刑(九)”通过之后,该条款已修改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意味着收买被拐妇女儿童者所要付出的代价不再仅限于人财两空,还将面临定罪判刑的处罚,这是大陆打击拐卖犯罪立法的重要转变。

不过,正如郜艳敏所言,很多被拐妇女的心态是:如要追究法律责任,可以直接去找人贩子去,“但不想我的家人受到伤害,事情已经过了这么久了,已经21年了。”

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主任孙中伟表示,拐卖妇女事件多发生在上世纪末,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追诉时效期限最长是 20年,超过20年还要追诉的,须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郜艳敏等案件如要追诉,须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而在审核时,也会尊重被害人的态度。如果启动,可以得到迟到的正义,但也会失去平静的生活,取舍在于被拐卖的妇女本人。

孙中伟还表示,在这漫长的20年追诉期间,当地各级政府与司法机关并非不知情,有失职嫌疑。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刑法修正案(九)》在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公安机关对于新发生的拐卖案件,将在解救被拐妇女儿童受害人的同时,一律对买主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对于在收买同时实施强奸、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犯罪的,数罪并罚。

与此同时,公安部敦促那些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嫌疑人尽快自首,2015年10月31日之前,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可以依照原刑法规定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此,有评论认为,给以前的“买方”一段缓冲期、一个改正机会,也是为了更好地执行法律规定、为了更好地帮助和教育人、为了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这既是充满法律温情的善意提醒,更是对收买被拐妇女儿童行为的一记警告,彰显法律的刚性威慑力。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巡视员、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公开表示,“买方一律入刑,加重收买责任,以从源头上铲除拐卖犯罪滋生的土壤”,他认为,“拐卖犯罪酿成了一幕幕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惨剧,危害罄竹难书,希望通过此次法律修改,严惩买主,严打买方市场,尽早实现天下无拐!”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分析称,收买被拐卖妇女的行为构成犯罪,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但还要注意到,很多妇女被买回家后,买家往往存在强奸、暴力伤害,以及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这些都可以单独追究刑责。

其实,被拐卖成年妇女有自主选择其生活方式的权利。公安部、民政部等多部门《关于做好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相关条款指出,“被拐卖时是少女,现已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本人又愿意与买主继续共同生活的,应当依法补办结婚登记和户口迁移手续”。

“拐卖的这几年基本没有了,通过网络聊天认识,自己偷跑来的时有发生”,邯郸市一位民警表示,随着农村教育水平的提高,加上通讯的发达和法律意识的增强,人贩子很难再将偏远山区女青年拐卖,而收买方因为担心被骗同时考虑妇女不可能长期待下去,已不再贸然买媳妇,尤其近年以“越南新娘”为名的团伙行骗增多后,很多人害怕人财两空。

李丽说,考虑很久,他们最终没有要求追究二哥二嫂的责任,“当时他只想为了钱,只有20岁左右,也不懂事。如果不是考虑我大伯只有一个儿子,我肯定把他告去坐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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