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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崛起的政治文化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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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崛起的政治文化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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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崛起的政治文化基础

英国的“自由精神” 英国的工业革命起源于棉纺织工业,1733年凯伊发明飞梭,18世纪六七十年代珍妮纺织机和水利纺纱机,1771年在河边建 立第一座天然动力工厂,这些技术进步极大地提高了英国纺织业的生产率,而棉纺织业的发展则带动了英国其他行业的发展,其中包括毛纺、呢绒、造纸、印刷等等。1769年,瓦特发明了单动式蒸汽发动机,1784年发明联动式蒸汽发动机。动力的革命推动英国工业革命迅速扩展到煤炭、钢铁、交通等部门。到19世纪三四十年代,英国的主要产业部门已经全面实现了工业化,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工业化国家。据统计,1850年英国生产了全世界60.2%的煤,50.9%的铁,加工了全世界46.1%的棉花,成为不折不扣的“世界工厂”。[2]

英国政治文化确保了有利于工业革命的一系列社会环境,其中最核心包括鼓励牟取私利的伦理环境、自由宽松的经济环境、保证经济秩序的法治环境、重商主义的政策环境等等。总体上看,工业革命发生在英国,与英国人的“国民性”之间没有直接关系:英国人并不比其他国家的人民更聪明、更勤奋、更守法,而是在英国的社会、政治与文化环境鼓励的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个人行为。同时,资产阶级执政之后采取了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政策,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合作关系更加紧密,对工业革命的进程也起到了促进作用。可以确定的是,工业革命时期的英国的资产阶级享有比其他欧洲国家更多的“自由”,而这无疑是有利于工业革命的发生与发展的。因此,从政治文化的层面看,英国的“商业精神”和“崇尚自由”在工业革命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从历史上看,英国的经济与政治之间的相关性一直很强,已经达到了“以商业立国”的程度。由于羊毛出口是当时英国最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支柱产业,英国甚至形成一种国家层面上的对于羊毛的“崇拜”。从理论上说,生产方式的改变和生产能力的提高是圈地运动和工业革命的根本原因,但直接原因却是英国国际贸易能力的增强,恰恰是“商业的扩张才使工业变革成为不可避免的”。[3]“英国在变为典型的工业国,即变为拥有矿山、制铁厂和纺纱厂的国家以前50年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大商业国,正如一句名言所云,是个商人的国家。”[4] 当时,英国的“商业是世界上最大的:大不列颠的确是各国中最适合于商业的国家,这是由于它的岛国的位置,同样也是由于它的政体的自由和优越性所致”。[5]从政治文化的角度看,英国商业的迅速发展与其崇尚自由、鼓励人们正当牟利的社会观念有着直接的关系。同时,英国资产阶级政府对于资产阶级普遍利益的法律保护日益完善,虽然“今天大工业工人所抱怨的灾害,大多数已为18世纪初的英国工人所熟悉”,但英国社会却能够一直保持稳定,为其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6]

在英国的政治文化中,对于“自由”的追求一直是一种突出的特点。近代以来,这种自由的实质是资产阶级的自由,而不是全社会的自由度。资产阶级有剥削的自由,无产阶级有被剥削的自由。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任何社会中的自由永远属于社会中的统治阶级,而抽象的、没有等差社会的自由则只能导致极少数人的专制。有研究表明,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之前,封建制度在都铎王朝后期实际上已经开始瓦解了,而其中的根本原因就是资产阶级不懈地追求经济自由。因为他们已经发现,“对金钱的支配比对人的支配更为重要”,聚敛金钱最直接快捷的方式就是商业,而商业发展的前提是享有经济自由。在英国,“16世纪和17世纪之间,商业生活已迅速渗透进城市和农村,尽管当时还没有出现彻底否定王权的情况,但在适当的时候这种局面肯定会出现”。[7]对于经济自由的追求促成了对于政治自由的追求,在当时的英国,“城市与乡村中具有商业头脑的人及其他一些集团,在反对王权的斗争中联成一气。”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向王室争取权力的不是在英国人口中占大多数的农民大众,而是在英国的城市与乡村从事商业的那些人,而这些人才是“促使英国最终建立起一个现代化的,世俗的社会的主要劳作者”。[8]在古代欧洲,从事商业活动的人一般都比从事工农业的人更加渴望自由。在欧洲封建主义的价值观中,精明、泼辣、贪吝的商人一直是道德谴责的对象。但是,由于封建势力需要商人的财富,也不得不向其作出妥协,直至英国最终成为一个“商人的国家”。

从历史上看,英国创造了资本主义的发展逻辑,但是首先受到这种逻辑挑战的也正是它自己。对于经济史的研究表明,英国的世界工厂地位维持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到19世纪六七十年代“第二次工业革命”时期,英国就已经开始失去其独霸世界的地位,在电力、石油、化工、汽车等新兴产业的发展中逐渐失去优势。英国是最早的工业化国家,主要工业集中在纺织、煤炭和钢铁等几个传统的工业部门,在新兴产业方面无法与美国、德国相比。1870—1913年,英国工业增长了1.3倍,而美国和德国则分别增长了8.1和4.6倍。19世纪80年代,美国的工业产值已经超过英国;20世纪初期又被德国所超越。同期美国在世界工业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由1870年的13.3%上升到1913年的16%,德国由13.2%上升到15.7%,而英国则由1870年的32%下降为1913年的14%。[13]但是,从政治文化的层面看,英国却已经通过启动全球化进程,将“商业国家”的理念和制度传播到世界各地。美国作为英国霸权地位的继承人,在政治上几乎是全面照搬英国,而挑战者德国的“国家主义”路径则给自身与世界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英国以资产阶级自由主义为核心的政治文化通过全球化进程得到了广泛的传播,进而成为全球化进程中的“主旋律”。

英国的“实质民主”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确立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国家。与欧洲其他国家相比,英国走的是一条“实质民主”的路径。在政治结构层面上,英国的特点是在集权与分权之间寻找平衡,不同于其他国家的“联邦民主”。在政治制度层面上,英国是三权分立制度的发源地,但是三权之间的关系却从来就不是平等均衡的。在人民 民主层面上,英国将普选权扩大到所有公民的过程也并不比其他国家领先。但是从政治文化上看,英国的资产阶级民主却是“实质性”的,其历史上逐步形成的法治传统、自由主义传统和改良主义传统确保了统治阶级通过协商和投票来进行决策。资产阶级革命后,英国没有出现过任何形式的专制统治。有西方学者认为,英国式民主的基础来源于统治阶级的自由与宽容,而“关于统治阶级的这种宽容精神,可以清楚地看到其中包含的贵族因素”。[14]也就是说,英国不“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反而在维护英国实质民主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第一,在国家结构上,英国处于一种以英格兰为中心的“联合”状态,没有建立其他欧洲国家的“联邦民主”制度。这是由英国的结构决定的。从历史上看,英国是以英格兰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威尔士曾经是英格兰的属地,苏格兰曾经是英格兰的邻国,而北爱尔兰则是英格兰殖民爱尔兰的产物。因此,英国各地均有程度不等的民族主义和分离主义倾向。这就使得英国在政体上存在一个悖论:在英格兰占据主导地位的单一制政体下,如果实行中央集权制,另外三个地区就难免处于比较“边缘”的地位。如果实行分权制,国家的统一性又会面临挑战。这种悖论直到现在仍然存在。2007年,身为苏格兰人,时任财政大臣的布朗在纪念英格兰和苏格兰统一300周年大会上还强调指出,英国依然存在“碎片化”可能。与此同时,按照托尼?布莱尔的判断,英国又不可能实行联邦制,因为英格兰拥有国家五分之四以上的人口,与另外三个“宪法组成部分”之间的实力悬殊过大。[15]战后历届英国政府针对这种情况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逐步提高分权的程度。但是,在中央和地方关系方面,英国的民主程度仍然低于不少西方国家。 第三,在人民民主方面,英国扩大选举权也经历了100年的时间。1820—1832年,要求扩大选举权的农民骚乱席卷了英国的16个郡。1830—1831年辉格党三次提出选举改革法案,均被代表土地贵族利益的托利党把持的上院否决。在扩大选举权的过程中,国王和主张改革的辉格党站在一起,威胁要加封贵族来推动上院通过改革法案。在这种压力下,1832年英国议会通过法案,降低了选民的财产资格要求,将选举权扩大到中产阶级。改革之后,选民由原来的40多万扩大到80万,但也只占全国成年男性的15%,占全国人口比例由2%增加到3.3%。1884年,格莱斯顿促使议会通过了《人民代表法案》,将选举权扩大到农业工人。直到1908年,英国才有部分妇女获得了选举权。1919年,南茜?阿斯特成为英国的第一位女性议员。

英国的“实质民主”给英国政治带来了很多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特点。首先,重实质不重形式。英国有宪政而无单一的成文宪法,这使得英国政治制度中“名实分离”的现象非常普遍。在国体上,英国虽然形式上是君主立宪制国家,实际上却是典型的资产阶级共和国;实际领导内阁制政府,控制立法权的首相在很长时间里只得到一个“财政部首席大臣”的名头,直到1937年才最终得到了首相的称号;枢密院早已形同虚设,却经常出现在官方文件中;执政党对英国政治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却似乎又没有进入正式的政治程序。其次,英国的所有政治改革都采取渐进的方式,逐步革除弊端,避免急剧的变化。以议会改革为例,英国花了将近100年的时间才确立了下院的支配地位。最后,英国的集权化程度在西方国家中是比较高的。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后,英国的制度层面的权力关系是不断变动的,权力中心从向下院不断转移的趋势过渡到向内阁转移,直至首相权力的不断扩大。由于实行两党制,执政党领袖担任首相的制度,英国首相的权力要高于欧洲联合政府的首脑。

总的看来,英国的实质民主制度对于维护英国的政治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扩大政治权力的改革是根据“必要性”逐步进行的,既得利益集团的权益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所以改革的阻力相对较小,降低了国内发生政治动荡的可能性。

英国的“世界观念”

与欧洲其他国家相比,英国所具有的“世界观念”是一个鲜明的特点。从理论上说,英国的“世界观念”是其“商人国家”的重要属性之一。如果说传统的封建制度是以土地为基础的,而资本主义制度则是以市场为基础。因此,对外扩张是资本主义所必需的。由于英国资产阶级的政治影响历来强于其他欧洲国家,因此早在资产阶级完全掌权之前,英国已经将对外扩张作为一项“基本国策”。 英国殖民扩张的目的不仅是掠夺财富、获得土地,更加重要的目的是扩展市场、释放本国的产能。从政治上说,大规模的对外扩张和频繁的战争,在英国国内起到了掩盖各种矛盾的作用。英国对外扩张的重商主义本质,在英国1651年《航海条例》中表现得非常明确。该条例中说,“??航海乃是谋求本共和国福利与安全的最重要的手段,自公元1651年12月1日起及从此以后,??无论为英国人或别国人的殖民地所生长、出产或制造的任何货物或商品,如非由属于本共和国人民所有的任何种类船舶载运,皆不得输入或带进英吉利共和国,或??殖民地或领土;??如违反本条例,其全部进口货物,应予没收,运载该项货物或商品入口的船舶??亦应一律没收。”[17]这种重商主义的霸权法规引发了三次英荷战争,最终英国夺取了荷兰在北美的新尼德兰殖民地,荷兰彻底丧失了“海上马车夫”的地位。由此可见,在英国的对外扩张中,战争与商业总是互为因果的关系。 在研究英国对外扩张的时候,有一种有趣的现象值得注意:西班牙、荷兰和法国的殖民地在当代多数处于落后状态,而英国的殖民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后来都成为发达国家。出现这种情况,可能与英国的政治文化有密切关系。由于在移民中移植了英国的法治传统、自由主义和商业精神,才出现了这种情况。由于英国与其殖民地之间主要是商业性的关系,因此英国从19世纪中叶开始就逐步赋予其海外领地以内部自治权力。这当然并不是英国殖民主义者主动的“放权”,而是在白人移民增加,不断要求政治权力的背景下,为防止北美殖民地独立的前车之鉴,才允许他们按照母国的模式实行程度不等的内部自治并建立“责任政府制度”。1867年,加拿大成为英帝国的第一个自治领,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南非先后获得自治领地位。自治领没有对外政策,但英国不得干预其内政。1926年,英帝国议会通过了贝尔福勋爵起草的《帝国内部关系委员会报告》,确认各自治领是英帝国内地位平等的自治实体,在内政和外交事务方面彼此无隶属关系,唯以对英国君主的共同效忠为纽带。1931年英国议会通过《威斯特敏斯特法案》将英帝国内部的这种关系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英联邦正式成立。此后,英联邦的经济意义逐渐强于政治意义,通过帝国特惠制和英镑区,以及内部贸易互惠等一系列制度,英联邦成员国之间建立了紧密的经济纽带。这个历史过程再次印证了英国对外扩张的特点:由于商业目的占据了支配地位,才有可能在政治关系脱钩之后继续保持联系。 英帝国留给英国的政治遗产是多方面的。从积极的方面说,殖民扩张曾经起到稳定英国国内政治、增进“爱国情操”的作用。与欧洲其他国家相比,英国对于多元文化的接受能力更强,种族主义几乎没有市场。从消极的方面说,英帝国的历史使得英国从理念和利益上难以彻底融入欧洲一体化进程。帝国解体之后,联合王国内部的凝聚力也开始下降,威尔士和苏格兰民族主义兴起。当然,这种认同上的变化不完全是英帝国解体造成的,而是与联合王国的历史与结构有关。

英国崛起的政治文化启示

从政治文化层面上说,英国崛起过程中最重要的启示是:在全球化时代,任何国家如果要想强盛,就必须首先确保内部政治、文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通过保障公民自由释放出国民的经济活力,同时依据世界观念去不断调整自身的经济、军事结构,洞悉世界发展的脉络与趋势,通过系统的国家战略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显然,要走通这种路径,首要的前提就是确保改革与稳定之间的协调关系。

历史上,英国在维持政治延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完成了现代化国家所需要的一切政治、经济与社会改革。与其他欧洲国家不同的是,这些改革多数没有造成社会的动荡。1688年之后,英国没有爆发过大规模的暴力革命。出现这种情况,并不是因为英国的阶级斗争不够激烈,而是由于英国的改革多数是以妥协的方式完成的。这绝不是因为英国的统治阶级更聪明或者英国的被统治阶级更温和。事实上,在历史上的每一次改革中,英国的统治者都是“极不情愿”地做出让步的,而反抗者中也不乏激进分子。但是,在英国独特的政治文化氛围中,双方的冲突却能被控制在政治和法律的框架之内。

之所以如此,根源在于英国有着比其他欧洲国家更强的“法治传统”。如前所述,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宪政的国家,被称为“宪政第一国”。在国家崛起的过程中,没有宪政,公民的自由就无法得到保障,社会的经济活力就无法充分释放出来,从而给国家发展的前景设置根本的限制。但是,回顾英国宪政史可以发现,英国的宪政之路并非是通过革命走通的。一般而言,实施宪政的首要步骤是制定宪法,再以宪法为依据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在这方面,英国的突出特点是在中世纪就先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宪政传统,再通过资产阶级的“宪政革命”率先建立起现代宪政制度。直到现在,英国仍然没有成文宪法,却被世界各国奉为实行宪政的先行者。这就与世界上多数国家有了明显的差别,凸显出英国历史上“法治传统”的强大作用。

历史上看,英国 “法治传统”的实质是权势集团之间通过“协商”和“契约”来相互制约,政治权力的相互牵制使得大家都只有“有限的权力”。这样,国家崛起过程中社会各阶层就可能通过妥协而非革命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在英国政治特性与传统中,给人印象最深的或许是其“保守主义”。政治保守主义造就了英国务实、稳健的施政风格,其政治主流反对革命,主张渐进发展、尊重传统。显然,英国形成这种政治文化的特性的根源却在于其历史上形成的法治传统。从国内阶级结构看,英国的阶级差异在欧洲国家中一直是比较大的。但是,英国历史上却没有爆发法国大革命那样彻底的革命,而是通过渐进式的改革逐步形成新的阶级关系。与很多欧洲国家相比,作为“宪政母国”的英国实现“民主化”的过程并不领先。有西方学者认为,“英国是第一个摧毁专制政体的国家,但也是最后建立民主政体的国家之一”。[20]这种保守主义传统不仅确保了英国政治的延续性,而且维护了英国政治的稳定性,为其崛起过程创造了重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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