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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黄云凌鸣不平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15-08-20 15:33:09
替黄云凌鸣不平
时间:2015-08-20 15:33:09     小编:

读了近期《中国周刊》上所刊登的披露黄云凌遭遇的文章,陡然而生不平。“不平则鸣”,絮叨一二――

黄云凌,27岁的厦门大学管理学博士,因患有先天性脊柱侧弯(俗称“驼背”),毕业后半年多没能找到工作。他曾连续向江西、浙江、广东、云南等地20多家高校或研究机构投出简历,不少单位都是在获悉其人体形状后,由原来的感兴趣转以“专业不对口”或“编制问题”的理由而拒之。有位大学校长甚至直截了当地答复黄:“我们要是招了你,别人还以为我们招不到别人了。”很显然,在这些人的眼里,黄云凌作为残疾人委实是“低人一等”了。更有甚者,黄云凌家乡社保局招聘选调生,虽说他已通过了体检和省委组织部的面试,但到了地方,还是因为“形象”问题被涮了!无奈之下,这位优秀博士生为生活计,只得在汽车站门口摆起了地摊。

高校或研究机构的大门不向黄云凌敞开,又进不了公务员阶层,一位博士生摆地摊――以自己的劳动谋生。我先得明言:只要是凭自己的脑力和体力谋生者,都是值得肯定的,大千世界有着千差万别的工作,职业有尖端和平凡、复杂和简易之分,但不存在贵贱之别,北大学生不是也有设摊卖猪肉的吗?我丝毫没有低视以设摊谋生者。谈论黄云凌,我的立意在于:他作为一名残疾人,决计不该受到社会的歧视!

我国一向少有歧视诉讼,这并不意味着社会没有歧视,而是人们素来对歧视没有明确的定义和概念。歧视者和被歧视者,在歧视发生时,甚至浑然不觉它是一种歧视,习以为常,理所当然。不是吗?那位大学校长对黄云凌的一番振振有词,岂不“理直气壮”,何有自感一星半点的欠妥?虽说时下口头上、书面上那种显而易见的歧视性语言、文字已渐行渐远,但隐形的、潜在的歧视现象却从未销匿过。当然,我们无法要求所有人都能消除歧视意识,但歧视绝对不应存在于制度和政策上。按理说,作为公共产品生产者和提供者的政府,在免费教育、卫生保健、社会保障,尤其在就业问题上,应当更多地向社会的弱势群体如残疾人倾斜,因为这将有助于加强他们的自保能力和竞争能力,有利于改善他们在机会利用上的不平等地位。

德国著名思想家康德曾经说过:“你须要这样行为,做到无论是你自己或别的什么人,你始终把人当作目的,总不把他当作工具。”以任何人类个体为目的,承认其权利和尊严,这是现代平等观的真谛。一个人残疾不是他本人的过错,更不影响他的智商、能力,任何人没有权力剥夺他为社会创造财富和造福人类的权利。古有刘墉刘罗锅(也是“驼背”)官至宰辅,今有霍金,科学贡献巨大。

再说,哪个时代、哪个国家没有残疾人?谁没有成为残疾人的可能性?我国据2007年统计数,有残疾人8296万之多。社会应该安排相应比例的适合残疾人的工作岗位。我国《残疾人就业条例》早已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职工总数的1.5%。那么,对那些像黄云凌这样的高端人才呢,研究机构和政府机关更应当优先照顾才是。据4月1日《新民晚报》消息: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完善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政策措施,要求:本市各级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要带头聘用、吸收残疾人就业。连黄云凌这样的优秀博士生也因残疾而街头设摊,甚或赋闲失业,这不止是其个人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的蒙羞。提供更多的机会、拓展更广的渠道、创造更多的条件,切实保障“黄云凌”们就业,这应该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徽识,也是一个社会进步的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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