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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客留言 2015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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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客留言 2015年2期
时间:2023-03-25 01:47:41     小编:

吕国利(浙江杭州)

另建议贵刊,配合中华文化的回归和复兴,请选登几篇海内外的儒家的代表性小文,如杜维明的,余英时的,余樟法的,他们的文章和观点都有参酌价值!

期待贵刊继续保持自己的办刊风格并取得新的成绩!

李忠恕(河北保定)

每期都收到寄来贵刊,谢谢。

记得前几个月我给贵刊寄去一信,浅谈了一点个人看法(贵刊发表在了“茶客留言”上)。这里想再说几句。我认为办杂文刊物很不好办。杂文不仅是投枪和匕首,文字所指必须一刀见血,不然就不能叫杂文。

贵刊能坚持办杂文刊物,实属难能可贵,不知贵刊每期发行量多少?

我都80岁了,是个多事的老人。由于在出版社工作多年,对有关文化总有点兴趣,经常一厢情愿、自作多情地瞎掺和,纯属不自量力。

如贵刊同仁有机会来保定,欢迎到我小倌少坐,我好像有好多话要说。不多谈,顺祝贵刊同仁新年快乐。

徐继成(湖南华容)

贵刊是我最喜爱的诸多刊物之一,几乎每期每篇必看。贵刊选登的文章内容深刻丰富,针对性很强。尤其是对待社会上的不正之风,贪腐之风,立场鲜明,批评中肯到位。这种坚持真理,正义,公平,公正,力求完美的风格,的确令人钦佩。

第一次刊登书法作品就出现了错误,作者编者都未察觉,令人不解和不安。我是一名中学教师,退休已近20年,也不教语文,只是喜欢寻根究底,追求完美,一本严肃的刊物出了错,很难理解。我猜想作者李瞬起先生是这样“造”出这个字的。=适,=敌,=乱,于是认为舌==。繁体字笔画多,用代替舌,就“造”出了一个新字。这种“推理”是毫无道理,毫无根据的。汉字简化方案也是一部法律,随意“简化”,也是违法的事,不能想当然随便生造出一个字来。

随着改革开放,内地与港澳台的联系日益频繁密切,而港澳台三地仍然使用繁体字,认识会写繁体字在交往中是有用处的。繁体字相对于简化字显得“古老”一点,在新社会成长的几代人当中,认得会写繁体字的人的确不多,这是不应责备的。然而当下社会上有一种倾向,以为会写几个繁体字便显得学识渊博,见多识广,就等同于学问高深,高人一等。在许多公众场合,不少人就以会写繁体字为荣为傲,以至于自以为是“生造”出一些繁体字,随意乱用,巴不得人家都认不得,才能显示自己有本事有能耐。可以举出一些例子来。几年前有某级书画研究会常务副主席,给香港某女演员题字,写了“影後”,实际上应该是“影后”,後可以简化为后,“皇后”就不能写成“皇後”。近年央视著名主持人毕福剑在“星光大道”栏目中,给年轻女子潘晓婷(九球高手)当场题字“玖球天後”,随后两人高高举起“作品”,亮相于舞台荧屏,引来一片惊讶和责备。四个字竟写错了两个。堂堂央视著名主持人当场出了一个大洋相,情何以堪!这种歪风邪气可能还会延续下去。有的人公众场合卖弄一下,炫耀一下,尽管常常令人反感讨厌,只要没有出错,旁观者还能够接受。出了错就难免受到批评,难以服人了。这不是“搬起石头砸到自己的脚”吗?

话扯远了一点,我希望贵刊在刊末“茶客留言”栏目中,明确表态,做一点编者失职的自我批评。那位作者李瞬起先生,可能会有人提醒他。错误已经发生,不表态,不承认,刻意回避都不可取。声明一下,能够挽回刊物声誉的损失,我看不难办。

本着希望贵刊越办越好的心愿才写这一封信。

刘义忠(湖北荆州)

刘天明(山西长治)

从报刊亭购到《杂文月刊》下,总是迫不及待地打开散发着墨香的杂志,阅读卷首陈四益先生的文字简短而意义深刻的美文,每一期读罢陈先生的美文,都会为他在心里画一副肖像:有时他笑里藏“道”;有时他绵里藏针;有时他借古讽今;有时他正话反说;有时他直言不讳;有时他……读罢新的一期陈先生的《有话好好说》,感觉陈先生像武侠小说里点穴高手,一下子点中了当今人们不会有话好好说的穴道。是的,一场场所谓的“运动”,偷走了国人的温柔敦厚、彬彬有礼、遇到难事大家坐下来或一壶煮酒或一杯清茶“有事好商量”的美德。如今虽然那一场场血腥运动已经过去好多年了,可它留给国人的伤口仍在流血。现在不是有人仍在为那不堪回首岁月喝彩,呼唤着再来一次“文革”吗?唉!

卢星林(浙江天台)

在你们《杂文月刊》的帮助下,我终于和校友大师兄陈四益先生联系上了。他寄给了我二本书,并说明年或再出一册,也会给我一本,我很高兴。他既是师兄,也是老师。在我认识的校友中,他是我崇拜的人。

我也喜欢杂文,可惜写得不好,希望得到帮助。再次感谢你们帮我找到他! 刘曰建(北京)

一是《被才所误的“才官”?》,亮点是纠正贪官、坏人都是不学无术的“惯例”,有新意。但说“和在狱中自栽前曾写诗感叹:‘怀才误此身。’”“自栽”不好理解,应为“自裁”。裁在《古代汉语词典》中是“裁剪,制裁”,还有七个义项,在“裁断,裁决”中有个“特”指“杀,自杀或自裁。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及罪至罔加,不能引决自裁,在尘埃之中。’”和不是自己要自裁,而是被迫自裁。和知道自己的末日已经到来,罪状公布的当晚,正是元宵佳节,他对着皎洁的月光,不禁感叹人生无常,写了首《狱中对月》:“夜色明如许,嗟余困不伸。百年原是梦,廿载枉劳神。室暗难挨晓,墙高不见春。对景伤前事,怀才误此身。余生料无几,空负九重仁。”

二是星云大师的《捕风捉影》,是治疗“长舌妇(男)”的良药,说“……造成内部自乱阵脚,此即三十六计的‘攻心为上’。”“攻心为上”是兵法的一项重要原则,但我查阅了不同版本的《三十六计》,均未查到“攻心为上”。

新年到了,希望在新的一年里既注重文章大旨,也不忽略文章细节,把杂志办成精品。

梁勤学(山西垣曲)

近读《杂文月刊》2014年10下乐朋先生《文过饰非的喜剧》一文,我在题头写下批注:“这是一篇思想性强,寓意深刻,值得反复品读的好文章。”甚感编辑慧眼识珠。

我对此文岂只是读,简直是啃,越啃越觉有啃头,耐人寻味。正如文章所指,“王法”时代,根本就不可能有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大于法的“王法”从来就是治下不治上,治小不治大。曹操犯错可以割发代首,宋仁宗犯错可以以打龙袍代惩,“人主无过举”论大行其道,“王法”的制定和颁布者们压根儿就没想到过约束自己。作者为什么要写此文,有心的读者们可想而知。

不过我这里还想补述的一点是,曹操、宋仁宗毕竟还是或多或少的承认自己有“过”,算是稍有知过之意。问题就在,史上确实不乏真正坚持“人主无过举”论的,土皇帝刘邦、朱元璋就属此类。譬如朱元璋坚持自己无过举,竟对稍有质疑和不满的人实行剥皮萱草的残害。自己不识几个字而又无视文化,当政后一直在搞家天下的刘邦,死后还在坚持自己无过举,让后人当神来供奉。刘盈更是甘当“孝”皇帝,难怪长期吕后专权,他也该短命。谈何创新!自己坚持先主无过举,又在搞着现主无过举,封建社会中就这么一代代传了下来。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果是常理,清醒地反思到错误,及时整改,改了便是,可是人们看到更多的是说起来易,做起来难,尤人主难。然而历史还须克难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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