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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李昌钰到苏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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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李昌钰到苏建和
时间:2023-08-06 04:53:46     小编:

华裔刑事鉴识专家李昌钰

平路,本名路平。台湾大学心理系毕业,美国爱荷华大学硕士。著有长篇小说、小说集、散文集、评论集《行道天涯》、《百龄笺》、《巫婆的七味汤》、《在世界里游戏》等十余种。

1李昌钰的靴子

第一眼看李昌钰,就发现他有一双和善的眼睛。说话的声调很缓慢,好像在美国住久的华裔学人,有些意思想不出来怎么用中文表达,因为迟疑,便显出特殊的谨慎。

那是今年2月初,树丛里还有积雪,跟着一个考察团去美国,在康乃迪克的警政厅里见到李昌钰。

李昌钰,即鼎鼎有名的Dr.Henry Lee,现职是康州警政厅厅长,刑事鉴识专家,被称为“现代福尔摩斯”。自从足球明星辛普逊弑妻案,李昌钰由于在电视上的表现,乃成美国家喻户晓的人物。

顺着得体的红领带、保守的西装裤一路往下打量,我看见李昌钰穿半高筒的黑皮马靴,有跟,以他这种年纪的男人来说,那是不算矮的半高跟。

那双短筒靴,漆亮的皮,紧紧包着他的脚,对我而言,透露出一些玄机,联想到李昌钰不同于一般华人的警界背景。

在我心里,警察就是警察,有些孤寂、有些桀骛、有些……就好像美国每个州的警察半夜都在甜甜圈店里盘桓,也好像刚才进警政厅大门,墙上一边是因公殉职的员警在浅笑,一边地下却摆着一辆最拉风的骨董Harley Davidson作装饰。

望着李博士的马靴,我立即想到的是如果沾染上血迹,鞋底的纹路不知道是横的是直的还是网状或蚯蚓状的弯曲?看起来他左脚比右脚用力,高高的鞋跟朝一侧倾斜,如果他踏过草地,又会蜿蜒出什么样足以辨识的脚印?

辛普逊在洛杉矶法院宣判无罪之后,许多媒体在新闻报道中声称,乃是李昌钰帮辛普逊洗脱罪名的。某些陪审团员也在裁决后承认,李昌钰的证词确实对他们造成关键性的影响。

靠着就是鞋底的纹路,当时在陪审团前面,很多时候,李昌钰试图解释现场出现了第二双可疑的鞋印。

用略带口音的英文,李昌钰先向陪审团解释了鞋印的不同种类,再指出除了有原本发现的与辛普逊相同尺码的鞋印外,现场还有另两只沾有血迹,纹路是平行线的鞋印。一只出现在辛普逊前妻与那位餐厅男侍者的尸体中间,另一只出现在男侍者的牛仔裤上。

李昌钰解释,这意味现场有两位凶手,而检方难以自圆其说的疏失,就是从开始就坚持辛普逊单独一人行凶。

洛杉矶警察局的刑事化验室犯了更多荒谬的错误,包括被害人尸体使用不当的毛毯覆盖,包括化验室的试管没有按照正常程序冲洗,以及血迹样本遭到污染等等,有的警员居然私藏一些血迹检体,有人还将证据放在自己车上开回家,忘了送进化验室去。

警检单位的化验部门没有按照合法程序处理。辩方便大可以质疑检方提供的检验结果。后来,辩方为辛普逊辩护的方向更朝向洛杉矶警局里白种警察求功心切故意罗织、以栽赃手法来嫁祸一位可以做族裔楷模的黑人英雄。

那天,康乃迪克州一家中国餐馆里,我找到机会悄悄问李昌钰,如今事过境迁,到底他认为明明有殴妻前科的辛普逊做了没有?

李昌锰想了想,很坦率地说:“我相信辛普逊可能知道、可能介入,也可能那时候站在现场全程目睹,但人不是他杀的。”

让证据说话,对照辛普逊被检方控告的罪名,那里有“合理的怀疑”――不是他们说的那样、不是他们编派的罪状。

没有足够的科学证据就不得推断犯罪的事实,对口供之类有可能掺杂进太多主观认定的佐证始终存疑,这是李昌钰抱持的原则。

那天,坐在警政厅的简报室,一面喝咖啡吃甜甜圈,一面听李昌钰讲让证据说话的原则。

“看看这里的伤痕,”一道镭射红光,指着幻灯片,“报案的人说是另一个人要杀他,但注意这个刀刃痕迹,看起来下不了手,后来证明这是诬陷,报案的人切割自己制造伤痕,下手之际才有这样的Zigzag。”

“血迹溅在天花板上,”李昌钰指着幻灯片里的斑斑污渍,“可以证明不是用平底锅打的,嫌犯在说谎,实际上用的是棒球棍,用棍子用锅子,血迹喷洒的形状不一样。”

事实上不只新犯下的案子可以立即搜证,一些陈年的悬案,也可能借新取得的科学证据露出曙光。

为辛普逊案的辩方做证的时候,在陪审团前,李昌钰就当场露了一手。

李昌钰把一瓶红墨水倒在白纸上,然后手掌猛拍纸上的红墨水。一些陪审员没想到他会出手这么快,都吃了一惊,接着他又将红墨水从不同的高度滴向地面上的白纸,来解释血迹喷溅的形态。他把溅满红墨水的白纸拿起来在法庭内走动,向陪审员展示不同力量所造成的血迹形态时,一位女性陪审员还显示出十分害怕的神态。

他用这些示范结果与现场所搜集到的血迹形状进行比对。他解释说,从现场这些血迹形状来看,死者曾与凶嫌长时间的打斗,并且曾与一名或两名杀手展开过一番血战,而检方却声称极短时间的打斗死者即被杀死。

接下去,就可以由辛普逊当晚的身体状况以及一贯腿疾的身体状况检视他可不可能在现场浴血奋战、缠斗多时,这是李昌钰用证据反驳检方说法的例子。

后来,坐在李昌钰的办公室里,合照、毕业证书、友情永固的纪念品,处处都是他出身台湾警界的证据,处处显露他与台湾警界的深厚渊源。

坐在看得见窗外一堆堆积雪的沙发上,我想的倒也都是台湾的疑案,从刘邦友、彭婉如到苏建和……

对刘邦友这个他亲自看过、才刚把一份检验报告送回台湾的悬案,李昌钰认为困境在于现场破坏殆尽。

至于台湾也找他侦办的彭婉如命案,“必须要一点运气。”彭案未破,李昌钰认为关键在于少了那么一点运气。 那一刻,我心里在意的还有苏建和的疑案,明知道对台湾检警当局,那是已经侦破的案子,更不会拿来请教李博士,但时间很急迫,苏建和案攸关的更是几条眼看就会终结的人命!

2庄林勋的脚镣

走近土城看守所的会客室,犯人已经端正地等在那里。

我听说每一位死囚犯都戴着脚镣。但他们总预先坐定,等在桌子另一边,我没机会看见,看见脚上拖着的是怎样沉重的负担。

传说中,已经执行过死刑的那副脚镣会带来幸运,总被其他难友宝贝一样珍藏着,听说会带来轻快的脚步,从此走出死亡的幽谷。

这一次,距离上次来好几个星期了,一道道关卡进到会客室来的时候,我想的是关于脚镣的传说,其实是个有丰富意涵的隐喻。

反过来看,对苏建和、刘秉郎与庄林勋而言,当涉案的王文孝伏法的一刻,从此死无对证,他们遗失了可以带来幸运的脚缭。

直愣愣地眼神瞪着前方,庄林勋坐在我面前。

“为什么你这次不找苏建和与刘秉郎?”他见面就憨憨地问我,语气里好像有点对不起,对不起另两位此刻没有人会见的难友。

“你比较不爱讲话,特别来找你多说说话。”我答。

他们三人中,苏建和是语言表达能力最强的一位,刘秉郎喜欢读书,还懂得易理。坐在庄林勋前面,一时想到的却是上回会见他们三人时苏建和说话的神情。

我印象很深刻,苏建和老腔老调地说:“我的回忆一直是十九岁,然后就是这么沧桑。”

他微微地蹙着眉,尖细的声音,双颊削进去,表情真的比同年龄的年轻人来得沧桑。

这次才有机会跟庄林勋两个人面对面聊天。聊起他的回忆停格的那一天,1991年8月15日,他的世界割裂在刘秉郎叫他名字的那个分秒。

“庄林勋――”晚上11点半,刘秉郎在楼下叫唤他名字。

当时,庄林勋与女朋友正坐在地板上,有的没的乱扯。隔壁房间,妈妈跟人讲电话,讲得起劲呢,庄林勋记得很清楚,女朋友撒娇似的跟他说:“不要下去啦!”

庄林勋说:“我下去看看。”直觉地,他觉得邻居刘秉郎的声音跟平常不太一样。

庄林勋下楼,一辆福特轿车等在那里。便衣扑了过来。那天是1991年8月15日,从那天起,庄林勋失去了自由。

庄林勋记得很清楚(因为时钟停在那个分秒的缘故?),那天稍早,女朋友约他到外边走走,他往基隆,海边很近,去码头吹吹海风也好。

庄林勋嫌马路上灰尘大,宁可跟女朋友腻在屋子里聊天。

可惜他没有去海边,本来是他最后看海的机会。

女朋友追到警察局,庄林勋正在被打,打了一半拖去上厕所,还看了女朋友一眼。她正在骂那里的员警:“你们警察,怎么可以打人?”

被抓进去警察局之前,庄林勋做水电工,他手巧,很会照着施工图弯钢管。

再后来关进士林看守所,女朋友去看过他。还买了一条棉被给他。庄林勋记得很清楚,他跟我说,被套上有星星与月亮的图案。

没有出这件事的话,庄林勋告诉我,他当兵回来就会跟女朋友结婚,现在,应该做爸爸了。

他的志愿不高,成了家,在山腰边买一间小房子,再捡一只流浪狗回来养。就不用再像小时候,每次狗养了一天就被妈妈逼着送走――

后来,再后来,庄林勋若有所思地说,妈妈有一次在市场看到他以前的女朋友,大着肚子,听说嫁别人了。人生就是这样,怎么可能要人家一直等你。戴着脚镣的庄林勋说得很平静,语气里听不出怅惘的意思。

3乌龙的脚本

庄林勋被捕的时刻是8月15日夜晚11点,前几分钟,刘秉郎才在家里被捕。当天中午王文孝的弟弟王文忠在高雄被捕,北上车程中,王文忠才把庄林勋与刘秉郎的名字供了出来。 苏建和案三被告再改判无罪(中为苏建和)

五个月前发生的凶案,直到8月15日的前两天,之前,8月13日,凭着指纹鉴定找出正在海军陆战队服役的王文孝。当日夜晚11点开始侦讯。

当时警方所掌握的证据仅有指纹以及凶刀,而王文孝的自白仿佛与证据相互符合。但在军事检察官的报告书中写着:

“……被害人合计遭砍七十余刀,不似一人所为,应再予追查共犯”。

后来,就在这“砍杀七十余刀,不似一人所为”的假设性认定当中,开始质问有关“共犯”的问题。

共犯到底是谁?

8月14日夜晚11点王文孝的笔录中,王文孝首度承认有其他共犯。除了他弟弟王文忠之外,其他三个名字“谢广惠、黑仔、黑点”,都是虚构的名字。

既然共有五人犯案,一个牵连一个,从王文忠口中,一一供出涉案者的名字,而案情在两三天内愈形复杂,凶器由一把菜刀变成水果刀、开山刀、警棍,而案情也从一个人单纯的窃盗杀人变成每个人有份的砍杀与每个人有份的轮奸。

8月17日,王文孝看见报纸的社会新闻,大吃一惊发现,不知根据什么样的口供,竟说成当时众人顺便犯下强奸罪行。直到死前,王文孝的临终陈述都是:

“抢劫、杀人部分有做,强奸部分我没做。”

笔录看似个别问案,其实是一卷集体创作拼拼凑凑,导向当时警方愈来愈有把握的结论。 在汐止警察局里,苏、刘、庄三位嫌犯都被告知:“如果是冤枉的话,将来上了法庭,跟法官说就会还给你们清白。”

后来在审判书上,一次次写着当初这三个人如何“供承不讳”。

土城看守所里,他们莫可奈何地告诉我,直到现在,才知道一旦签名,后来想翻案会有多么困难。

他们埋怨,警察局里问口供太像儿戏。有时候怎么打就怎么招。有时候比对之下说法不一致,警察就把他们叫在一起发誓:

“像他说的那样,我就会全家死光光。”

真相只有一种,如果发誓是问供的手段,两家人至少有一家已经“死光光”了。

有些证词相互矛盾到可笑的地步。譬如有关赃款的部分。

王文孝的口供中写着:

“共抢得新台币六千多元及钥匙一串。我将抢得的新台币六千多元平分,分得一千多元,另将钥匙一串丢弃在四楼顶水塔下”(1911年8月15日4时30分汐止警察局笔录)。

他弟弟王文忠的口供是:“问:你们一起作案的刘秉郎、苏建和及庄林勋是否有分得赃款?答:我不知道我哥哥有没有分给他们。”(1911年8月16日汐止警察局笔录)“问:偷了多少钱?答:我不太清楚,我哥哥在基隆麦当劳旁附近骑楼下给我一千元。”(1911年8月16日汐止分局崔检察官讯问笔录)。

刘秉郎则供称:

“我们没分钱,就是谁搜括到就是谁的。”(1911年8月16日汐止警察局笔录)“问:详述当时财物如何分赃?答:当时所搜财物均交由王文孝,我所得财产五百五十元左右,庄林勋拿了一些零钱,苏建和没有搜,所有的钱大概均在王文孝那里。”(1911年8月16日汐止分局崔检察官讯问笔录)

庄林勋的口供最为惊人:

“问:你们共抢得多少财物?如何分赃?赃物现于何处?答:我们抢得约十多万元,金饰乙批(详细数目不知道),我自己口袋内放了五百多元,因赃物全在王文孝身上且是个别分赃,所以我不知道他们分得多少,而我自己只拿了五百多元,后我将赃款花了剩下二十四元,现已带同警方在我家取回了”(1911年8月16日汐止警察局笔录)“问:你分多少赃款?答:我分到五六百元,其他钱我们在基隆打电动玩具打了一个多小时然后各自回家”(1911年8月16日汐止分局崔检察官讯问笔录)。

苏建和供称:

“问:根据王文孝笔录供称……杀害吴铭汉及叶盈兰……你做何解释?答:他们夫妇不是我杀的,我根本不知道,我不知如何解释。”(1911年8月15日17时汐止警察局笔录)、“问:事后你分得多少?答:没分到,都由王文孝保管。”(1911年8月16日汐止分局崔检察官讯问笔录)。

嫌犯们当日杀人夺命的目的既然为钱财,自白中关于赃款的说法这么分歧,从几千到十多万不等,已经呈现了不符常情的疑点。

上回见到苏建和的时候,他喟叹着:“人生像小说,有够离谱、有够乌龙。”

其实,我们写小说都知道,即使文艺作品符合的还是人世间的常情,可能是把角色硬行拼装到一个粗制滥造的脚本里,才会露出许多人们直觉就觉得不对劲的破绽。

4上帝的骰子

上帝是不掷骰子的,真相究竟怎么回事?

谁突然遭到袭击?谁空手与窃盗搏斗?血迹进行的路线是什么?家具倒下的方向又是什么?……检警有没有让证据说话?

也包括我从李昌钰那里学来的知识,一人做的还是多人做的?现场留下的相片中,说不定可以从血迹喷洒的方向,找到被忽略的蛛丝马迹。

还有法医原应该拿出来的说法,死者到底有没有受到性方面的侵犯?

事情弄得这么不明不白?检警方面让死者含冤莫白,才应该向死者家属郑重致歉!

却很容易弄拧了,以为草草处决嫌犯就叫对得起死者(或者叫照顾被害人的权益),因此多制造几个冤魂也没有关系。

可以提出的疑点太多,包括侦讯过程中,许多关键性的证物为什么不翼而飞?

丢掉的都是最关键的证物,包括:王文孝在未说出“共犯”的情况下,现场模拟的录影带,以及另一次王文孝否认三人为共犯的审讯录音带。

还有,某些证据为什么又“不予采信”?包括庄林勋当天非常明确的“不在场证明”,也包括王文忠出狱后对误咬三人从头到尾翻供的说词。

这个案子办到今天,除了案情本身充满难以拼凑的疑点,稍一深入,便可以检视出警察局曾经非法――逮捕、羁押、搜证、刑求、伪造文书的具体事实……

正因为对警察办案品质与司法审判品质实在看不下去,民间集结的声音持续地为这三名死刑犯喊冤,希望的也是由此激起司法界与检警界改革的声浪。

再回到这三位死刑犯身上,我们掷一掷骰子,他们做了没有?以及要不要让他们死?不过是区区四种排列组合。

如果他们根本没做,却被送去执行,一死百了,那是不能挽回的情状。

其余各种选择却都可以再一次重来,也都是可能翻转的结局,譬如他们真的涉案,却没被执行,不久若用科学方法找到新的证据,审讯就可能重新再来一次。

证据根本不足以入人以罪,何况是死罪,“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说的也是同样的道理。

骰子若在你手里,你说,哪一种结果才让你觉得安心、也觉得毋纵毋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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