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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科技新闻的泄密与防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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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科技新闻的泄密与防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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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新闻学作为一门边缘科学,它所反映的内容包罗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中发生的一切事物,即人们通常说的科学实践。

众所周知,科学实践在时空上和深层次上,都常常超出了同时代的生产实践。如,我们在生产实践中正在应用的集成电路和核电,从技术范围来说正处在电子和原子核的时代,而科学研究则早进入了质子和中子的内部结构。这类超前于当前生产实践的科学研究,以及给当前生产实践带来巨大推动力的技术革命,都是世界各国追踪的焦点。科学技术本身虽然没有阶级性,没有国界,但是科学技术尤其是高新技术,涉及民族、国家和阶级的利益,关系到国家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的地位,因此,世界各国都十分注重科技方面的保密。

而作为向公众传播科技信息和反映科学实践活动的科技新闻报道,在科技保密工作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稍一疏忽,就有可能泄露国家的科技机密,给国家在经济、政治等方面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近年来,随着我国科技新闻媒体的增加和科技新闻报道的增多,科技泄密的情况屡有发生。

据保密部门统计,我国失、泄密的科学技术成果中,有6成以上是新闻报道造成的。特别是一些国外常驻机构钻了我们在科技新闻报道中公密不分、内外无别的空子,大量订阅我国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进行整理研究,窃取有关科技情报。日本防卫厅一位情报研究员曾直言不讳地说:要想了解中国的科技、经济动向,阅读公开发行的报刊资料就足够了,完全可以从中捞到油水。可见,做好我国科技新闻的保密工作,是非常迫切和重要的。

一、科技新聞泄密的原因

科技新闻泄密的现象很多,情况比较复杂,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常识,保密观念淡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科技、经济等领域与国际上的交流日趋频繁。在一些科技新闻工作者心目中,认为外国科学技术比我们先进,我们没有什么值得保密的东西,产生无密可保的想法;有的人认为国外的窃密手段先进,无孔不入,即使我们有秘密也保不住,滋生有密难保的观念;还有的人把新闻和保密对立起来,认为新闻客观上要求公开,而保密则限制公开,强调保密就会影响新闻工作的开展,妨碍新闻自由。甚至有人认为新闻报道就要新、要讲闻所未闻的事才能引起轰动效应,这是新闻工作者追求的目标,至于保密,那是保密部门的事,与已无关,缺乏新闻出版还存在保密审查的常识。科技新闻泄密,很多情况就是因为缺乏这些常识,导致保密观念淡薄而造成的。如80年代末,某省党报一则题为走出军工小天地,奔向我省经济大疆场的科技新闻,严重泄露了我军的军事科技情报,就是因为作者认为,国外的比我们的先进,无秘可保造成的。

(二)把关不严,漠视审查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是防止在新闻出版工作中发生泄密事故的一项重要措施。但不少科技新闻工作者不能很好执行这一制度,把采写的稿件自作主张刊登出来。有的单位审稿人也知道审稿要把住保密这一关,但由于天天审稿,工作繁多,就只审标题,只审某些消息的真实性、新闻性,而对一般的科技新闻忽视了保密审查这一重要环节,结果造成严重的泄密情况。如,某年《羊城晚报》军事天地栏目登载的《十号工程》一文,造成了震惊全国的泄密事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把关不严造成的。同样的原因,《北京晚报》前些年在副刊版公开刊载了一名高技术专家的文章,披露了卫星运行轨迹等有关技术秘密,严重泄密了我国的航天科技秘密。

(三)孤陋寡闻,公密界线不清。科技新闻保密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在国家已下发的《保密范围和密级规定》中,涉及数十个行业和单位。各行业、各单位其保密范围绝大部分是各业务部门规定的秘密事项,如果不依据保密范围的规定来确定密级,就很有可能造成泄密。可惜的是,在科技新闻队伍中不少人对此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对什么是国家秘密,什么是行业的保密范围不了解、不清楚,在撰写科技新闻稿件时,又不主动征求业务单位的意见,结果使国家秘密不经意间从口头、笔头或手头溜了出去。

(四)名利诱惑,违反保密纪律。有些人虽然知道密与非密的界限,也自知有些内容不能公开,但由于名利思想作怪,以图一鸣惊人,名利双收,竟然公开发表涉及国家秘密的文章。例如,我国首次运用运载火箭发射了3颗人造地球卫星,当时,新华社只简明扼要地发布了一则消息,外国情报机构便闻风而动,想进一步了解这3颗卫星进入太空后能否进入不同轨道,特别是美国大使馆迫不及待地要了解有关情况,但都一无所获。正在外国情报人员心急如焚的时刻,9月底,北京某电台播出了《太空奥秘压桂冠》的广播稿。随后,北京某报又刊登了《我国第九颗人造卫星》的长篇科技新闻,同时,还附发了有3颗人造卫星图样的卫星总装车间的照片。两篇文章将3颗卫星的运行轨道、无线电遥测频率等全盘托出,公诸于众。结果,外国情报部门费尽心机搞不到的科技情报,只需买张报纸就将我国的空间技术、火箭发射、卫星研制和发射的秘密轻易弄到手。后经查实,该文作者由于名利思想的驱使,登报心切,在报社领导面前谎称稿件已送有关部门审查而蒙混过关,最后造成了严重的泄密事故。还有一些人将不应该向外宣传的涉及到国家科技秘密的稿件,擅自寄往港、台和国外一些报纸公开发表,给国家造成了损失。

二、科技新闻泄密的后果

(一)给我国经济建设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1996年,一侨居国外多年的科学家,先后多次到某省进行技术交流和商谈技术贸易合作问题。他带去的高糖化酶,在该省酿酒和淀粉制造工业领域推广应用,节约了粮食,质量也明显提高。这一情况本来不宜对外公开,那位华侨本人也要求我国政府予以保密。可是国内某省的一科技类报纸却作了公开报道,使这位华侨十分不悦,给其回国后的处境也带来了麻烦,更影响了一些国际友人带保密技术前来投资的积极性,受损的还是我国的经济建设。又如,1992年,湖南某报报道该省某厂在生产某种新产品时从别国引进了第三国的某项军工技术。这类消息如果被第三国知晓,无疑将给我国的对外贸易和引进技术带来不利影响。再如,我国决定停止生产有机氯农药六六六和滴滴滴时,国家要求有关部门对此事注意保密。可随后不久,《北京晚报》上却发表了一篇题为《别了,有机氯农药》的科普短文,文中泄露了我国从1983年起不再生产这种农药的消息。结果引起国际农药市场价格上涨,对我国进口高效农药和先进化工设备非常不利。

(二)使我国高新技术在国际上失去独有、独占的地位。曾获得国家发明特等奖的杂交水稻,其研究成果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水稻杂交工程涉及80多项技术发明,但由于事先绝大部分发明已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了,技术被外国掌握,失去了申请专利的条件,使我国丧失了在杂交水稻方面的国际霸主地位,经济损失无法估量。又如在80年代初,国家级重大科技发明两步发酵法生产维生素C通过鉴定。它是我国在维生素生产史上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成果,它的問世,引起了国际医药界的普遍关注。瑞士某药厂和美国某药厂闻悉后,都来到中国,竞相抬价希望购得这项高新技术成果。几天后,两位国外药厂的代表突然兴高采烈地回国了。原来,是我国某大学的学报,将这种新产品的生产工艺、实验数据、技术细节都作了详细介绍,稍有化工常识的人,只要按报道的程序去做,完全可以轻而易举地生产出这种维生素C。外商不费吹灰之力就获得了这项技术,而我国却因报道泄密吃了大亏,使我国原本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在国际上失去了它的先进性和独占性。此外,由于科技新闻报道的泄密,在国内还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如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纠纷、专利侵权等等。严重的还会引发社会秩序的混乱,真可谓后患无穷。

三、科技新闻泄密的防范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各个领域取得了一大批科技成果,今后,我国仍将要跟踪世界知识经济的进程,必将产生大批高新技术成果。作为新闻工作者,有责任、有义务及时地向受众传播这些科技信息。那么,在工作中,怎样做才能既搞好了宣传报道,而又不使科学技术泄密呢?

(一)加强保密意识。科技新闻工作者由于职业的需要,经常接触到社会各个部门和众多的人员,而且大多数情况下是各自为战。所以,一定要牢固树立保守科技机密、维护国家利益的责任感。自觉学习有关新闻工作的保密规定和要求,知悉本职业务工作中保密范围和密级事项。切不可产生有密难保和无密可保的思想,也不能为了追求轰动效应,或者捞取某些私欲而公然闯关,肆意践踏国家法津和国家安全。

(二)划清密与非密的界限。科技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律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科学技术成果和事项。如何判断一项科技成果是否是国家秘密,有无保密价值,首先要看它一旦公开或泄露后是否会给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带来损害。这是区别科学技术密与非密的标准。其次,要看科技成果是否具有先进性。对那些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一般被定为科技保密项目并确定密级。其三,要看科技成果是否具有独占性和独创性。凡属国外所没有的成果,如创造发明,我国独有的传统工艺、技术诀窍等,都要被作为科技秘密来保护;有些科技成果国外虽有,但国内已达到或超过了国际先进水平,对改进和提高部分也应视作国家秘密。其四,要看科技成果是否具有可保性。在科学技术上有的东西的确可保性比较差,在客观上难以成其为密。一是应用范围广,很难保住的,如研制的优质高产的农作物新品种。二是技术含在产品之中,产品卖出去,别人拆开分析就能掌握的。三是通过观察可直接获取的技术,如外观设计等。像这一类型的科技信息,科技新闻工作者就可以大胆地进行宣传报道。

(三)弄清科学技术的保密范围。现代科学技术已经渗透到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科技保密工作的范围已远远超出了单纯的科技领域。从粗线条看,保密范围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国家批准的发明。指一些获得国家发明奖的不宜对外公开的项目。二是国外没有或国外虽有但系保密的技术或传统工艺技术。三是涉及国家安全或国家政治、经济利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应用理论研究成果、重大技术开发成果、技术改造成果、消化吸收改进的引进技术成果(含非正常渠道引进的技术)。四是可能成为发明的阶段性成果。指那些研究周期长、规模大的科研项目在某一阶段取得的具有先进性、突破性和可以独立应用的成果。五是科技资源来源于国外,承担对第三国或其他国家保密义务的专利技术、设备、样品、资料等。六是国家长远科学技术规划和重大研究项目及其进展情况。科技保密范围还包括关系国家安全利益、不宜公开的科技活动的主体科技工作者,特别是那些从事高新技术、尖端技术研究的关键性的科技工作者。因为这些人历来是外国情报机关窃密和策反、利用的重点目标。

(四)严格执行《新闻出版保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1992年,国家保密局联合有关部门依据《保密法》制定了《新闻出版保密规定》。其中,明确规定:新闻出版保密审查实行自审与送审相结合的制度对涉及国家秘密但确需公开报道、出版的信息,新闻出版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建议解密或者采取删节、改编、隐去等保密措施,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审定。作为科技新闻工作者,应熟知这一《规定》并自觉遵守和实行。这也是防止产生科技新闻发生泄露事件的根本措施。科技新闻的保密必定还会出现更复杂的情况和新的问题。这就要求科技新闻工作者一方面要谨慎小心,绷紧提防泄密之弦。另一方面要加强学习,勇于探索,积累经验,为减少和杜绝泄密事故的发生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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