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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北音乐史”研究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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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北音乐史”研究的几点思考
时间:2023-06-26 00:09:33     小编:

[摘要]近年来,区域音乐史成为了中国史学界的研究热点,即便如此,西北乐史相比其他区域乐史研究仍停留于“能力薄弱,著作零星,亟代加强”的缺失状态。鉴于上述研究现状,本文拟从西北乐史对“重写音乐史”的借鉴意义和学科构建的学理基础(研究内容、史料建设、相关理论研究成果)两方面进行考究和分析,一为探索西北乐史研究的必要性、学术性和可行性,旨在学科的提高和完善;二为投砾问珠,希望引起史学者们的关注和重视,能够为以日后西北音乐史的发展汇聚新材料、积累新思想和新方法。

[关键词]音乐史学;区域音乐史;音乐专题史;西北音乐

[中图分类号]J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8)03-0192-03

一、西北音乐史的研究现状和意义

(一)相比其他地方乐史:能力薄弱、著作零星、亟待加强。著名音乐史学家陈聆群先生就曾言:“其他地方乐史研究已经走到我们前面了,上海音乐史学界的同仁们也应该奋起直追,写出一部上海音乐史来!”。尽管此言不乏陈先生的豪情壮语,可我们仍能从中捕捉到研究地方乐史的相关信息。如一方面我国区域音乐史的研究受到了音乐史学界的广泛关注;另一方面,地方乐史研究可能存在:整体研究区域范围相对集中,研究成果显著,部分区域研究缺失的特点。本人后来翻阅大量资料时发现,陈先生之言也是有理有据。

首先,研究我国地方乐史的相关理论著作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均年都以向上形态递增,且产生了大量学术研究价值较高的理论成果,由此推断,近年来关于区域音乐史的研究必是中国音乐史学界的热点论题。其次,我国区域音乐史整体研究②的地域范围主要集中在东北、华北、东南沿海和港澳台地区,其中以哈尔滨、福建、浙江、北京、台湾等省(区)为最,产生了一些诸如《福建音乐史》、《哈尔滨西洋音乐史》、《浙江音乐史》、《东北现代音乐史》等学术性较高的研究成果,大多以著作、期刊或学位论文的形式出现。另外,除了通史性的著作外,也有大量的个案音乐专题史,光东北音乐史研究方面,就有《哈尔滨音乐团w历史考察(1945-1949)》、《在“鲁艺”影响下的东北专业音乐教育》、《哈尔滨之夏音乐会三十年(1961-1990)》等几十篇的专题论文。尽管区域音乐史研究成果显著,然部分仍存在缺失现象,西北乐史研究就属于缺失的那一部分。它相比其他区域音乐史研究,无论是学术队伍还是研究成果、学术思想、研究方法等,则要逊色很多,至今仍未出现一部系统地研究西北音乐历史发展的理论专著,仅出现了《中国西部音乐论》、《延安音乐史》、《新疆兵团音乐史》、《西域音乐史》等为数不多的几部学术价值性较高的史学类著作,也发表了一-些像《民国时期青海音乐史概述》、《宁夏音乐发展史述略》、《1949-2009“新音乐”在西安》等具有开拓性的论文,但也都是些断代史性质的专题史。纵使再有一些个案研究文章,除了大部分焦点在延安音乐、敦煌音乐、西域音乐三大主题外,剩下了《西北音乐教育的过去、现在与将来》、《西北音乐家介绍(一)(二)》、《乐舞新疆》、《略论抗战音乐在新疆》、《西北民族地区音乐教育研究》等零星几篇。、西北乐史的研究的缺失现状,亟待加强。

(二)对“重写音乐史”的借鉴意义:提高和完善中音史。“重写音乐史”自上世纪90年代,由上海音乐学院教师在“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学科领域内最先提出,后来于古代乐史学科也得到了响应。这次讨论历尽20多年,参与的学者众多,影响之大,一直从未间断。那么,现在讨论的西北音乐史的研究到底对“重写音乐史”有着怎样的借鉴意义呢?

学术界对“西部”地域范围的界定有两种:一种为自然地理概念上的西部;另一种为文化地理概念上的西部。目前前者观点基本达成一致,后者说法仍各一。笔者认为“西部音乐”作为一种区域音乐文化事象,应以文化地理概念释义“西部”,也同意罗艺峰先生将“西部”的地理范围界定在西北五省(剔除了具有西南音乐文化特色的陕南秦巴山地区)与西藏的部分区域之间的观点,并且对“宋代之前的中国音乐史,几乎就是一部西部音乐史”(第3页)的著名论断深感赞同,笔者由此萌生出新的想法,即研究中国古代乐史不但是一部西部音乐史,更是一部西北音乐史。“一部中国古代音乐史,不仅起始在西部,高潮也在西部”,恐怕主要原因也与当时西北乐史发展有着直接的关系。一方面,今陕西省西安市(古称长安),作为汉-唐三朝的政治、经济与文化的轴心之所,古长安及周边地区音乐文化成为了当时中国音乐文化发展的中心,也是对中原音乐艺术魅力的完美显现。所以谈及汉、隋、唐三朝音乐文化的发展,大家首当其冲地想起今陕西省西安市及周边地区音乐文化的发展就在情理之中了;另一方面,今西北大部分地区如陕西(长安为起点)、甘肃(河西走廊)、青海(如吐谷浑)和新疆(古西域)四省作为汉-唐“路上丝绸之路”的主干道,它打通了当时西域乃至欧洲一些国家和我国中原地区之间经济和文化间的往来,因而也就成就了汉-唐音乐文化的繁荣盛世。如唐代燕乐之一的“十部乐”中,多半原为今新疆(龟兹乐和疏勒乐等)、甘肃(西凉乐)和陕西(清乐)等西北地区的地方音乐文化,而这些地方音乐文化的发展恰恰却代表着正史中所记载的汉-唐音乐文化的最高艺术成就。再者,诸如敦煌曲子词等音乐考古学的出土,让我们更坚定地一提及汉-唐音乐就离不开西北,我国西北乐史的深入研究不但可以弥补中音史(古代)中忽略的或失实的音乐历史,而且及时地挖掘-搜集-整理-研究西北地方音乐文献和大力地发展西北地方音乐史学,对整个中音史的“重写”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

对于“重写音乐史”的借鉴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终止“哑巴音乐史”的尴尬境地,开启“音响”和“曲调”考察之路,如甘肃敦煌曲子词的发现和研究就是最好的证明;2.近年来随着音乐考古学科的高度发展,尤其我国陕西西安和新疆等地作为考古学高发之地,许多音乐文献和乐器等文物的出土对学者们研究我国古代乐史的发展影响巨大,一些的研究成果甚至推翻了原来的理解;3.产生了对于古代音乐史的思考。总之,为了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科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们期待西北音乐史学界出现更全面、更丰满、学术价值更高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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