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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音乐产品创意的符号学分析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16 01:04:31
网络音乐产品创意的符号学分析
时间:2022-12-16 01:04:31     小编:

网络音乐产品创意的符号学分析  网络音乐产品的创意是基于网络音乐产业的视角,所做出的关于传播学、音乐传播学以及文化研究与阐释层面的学术探讨。笔者在文中所定义的网络音乐产品,主要包括两类:一是最原始的网络(数字)音乐产品;二是在其基础之上所产生的服务式的网络音乐产品。最原始的网络(数字)音乐产品是指传统的以歌曲、乐曲、音乐图片、音乐资讯等为主的数字音乐产品。服务式的网络音乐产品是指以各种最原始的数字音乐产品在网络上的传播方式或者载体,如门户音乐网站、电台音乐、新浪微博与博客音乐、音乐论坛与社交网络、优酷视频、网络游戏音乐与Flash音乐、客户端音乐播放器等为研究对象。

一、网络音乐产品创意的符号学分析

符号是人类活动和社会文明的基本单位。当代符号学研究的权威恩斯卡西尔认为:在人类世界中我们发现了一个看来是人类生命特殊标志的新特征(与动物的功能圈)。人的功能圈在量上有所扩大,而且经历了一个质的变化。在使自己适应于环境方面,人仿佛已经发现了一种新的方法。除了在一切动物种属中都可看到的感受器系统和效应器系统以外,在人那里还可以发现可称之为符号系统的第三环节,它存在于这两个系统之间。这个新的获得物改变了整个人类的生活。与其他动物相比,人不仅生活在更为宽广的实在之中,而且可以说,他还生活在三维中。由此,我们可以把符号理解为使用者赋予意义或价值的事物。也就是说,世界上一切的物体、颜色、声音、气味、表情等都可以以符号来理解。因此,网络音乐产品创意的符号也是有多义性的,音乐网站中的歌曲、乐曲、文字,甚至是网站中的歌手图片都可以认为是符号的一种泛指。只是它们具有每个符号所具有的能指和所指的意义。

按照现代语言学创始人索绪尔的观点,每个符号由能指如声音、文字或者意想所指则是指概念的组成。符号包含能指和所指的辩证关系。索绪尔认为,所指与能指的关系是任意的,所指與能指的结合,不是物与名称的结合。[1]如桌子这个语言符号,它的能指是音符固定的,汉语是Zhuozi,英语是table,能指联系所指,即义符也是有范围的,指上面平面,下有支柱,在上面可置放东西的家具。但这个音符与义符结合在一起所代表的事物都是后天的,是人们约定俗成的。能指本身是空洞的,仅仅是一定顺序的语言排列,其功能全在于指代与自身形式毫无关系的外在世界。但所指与能指结合,就使得听觉、视觉与思维一并写在一起,变成有一定感性的图像,这个图像全在于人们自己的创造,并受制于我们的文化。由此,我们应该看到索绪尔的研究强调的是语言系统本身,而对符号与使用者的文化和个人经验的相互作用的方式缺乏深入的探讨。

例如,在一个音乐网站中,网站本身就是一个虚拟的存在,因此,受众所看到的网站中的各种文字、歌手图片、歌曲和网站分布等内容,由于每个受众不同的解码思维,而所理解和接受的信息会有所不同。并且,在网络音乐产品的视觉图像中,能指和所指之间存在着一种自然的关系。能指是相对所指的外表描述而言,这种关系是所指在能指中被重新展现的程度。能指所贴近复制我们的共同经验和由文化制约的主观性,那么网络音乐产品的一切看上去也就愈真实。而对所指形成约束力的是我们的文化形式,这种文化形式束缚、归纳和构建了人们对它的看法。另外,所指在图像符号中可以对能指的形成起到影响和束缚作用,这种影响同样来自于以社会为基础的传统习俗。由此可见,能指与所指的关系完全由传统规定所决定,由使用者对这一符号的认同所决定。

网络音乐产品的符号大致包含三层意义:第一层是索绪尔所研究的语言层次,它涉及的是能指和符号中的所指,以及它们涉及的外在现实的关系,这是符号显而易见的表层意义。网络中的音乐产品的能指是网络中一切可见到的虚拟事物,包括各种音乐网站、各种网络音乐产品应用中的文字、图片、歌曲等。

如在网络音乐中上传的歌手图片或者音乐的MV视频等都是具体可感的,但摄像者在拍摄中采用的角度、光线、景别的不同,以及后期编辑时的编辑意图的差异,就会产生不同的传播效果。这就涉及网络音乐产品符号的第二层意义,即符号传播的特定内涵。如优酷视频中的音乐MV通过声画并茂的符号形式向受众传播不同风格(如摇滚的、说唱的、朋克的等)的音乐MV时,当下的观众会受一定文化观念的影响,对网络音乐MV的乐曲或叙事符号进行不同方式的解读。

同时,各种网络音乐产品创意的特有表现手法又引导观众去解读特定的符号信息,帮助人们认识生存时代的音乐文化及其审美特征。网络利用图像传播,用大体接近于真实的符号世界去复制我们所看到的客观世界,从而将观众的主观体验纳入传播过程中,这就挖掘出网络音乐产品符号的第三层意义。即由符号引发受众的主观感受的介入,它是以建立在共同文化基础之上的,为同一文化区域的全民所共有的价值观念和审美标准。它限制和影响着每个受众对网络音乐产品的认知。

通过对网络音乐产品符号三层意义的分析,我们发现,网络音乐产品创意的传播将社会生活中不断涌现的音乐信息的原始资料转化成一种有意义的图像、文字和声音,以表象的形式把抽象概念呈现出来。

每天网络源源不断地把各种音乐信息传播给成千上万的受众,观众把这种视听媒介作为生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自愿地投入其中,享受和理解网络音乐产品带来的乐趣。麦克卢汉关于热媒介和冷媒介的认识对我们分析网络音乐传播与文化的关联是十分有益的。他在《理解媒介》中提到有一个基本原则可以区别开热媒介如收音机,与冷媒介如电话,或者热媒介如电影,与冷媒介如电视。热媒介是从布满数据状态的高清晰度方面把单一的感受扩展开来的。从视觉上看,一幅绘画作品是高清晰度的;一幅漫画作品则是低清晰度的,因为后者只能提供很少的视觉信息[2]。从另一方面讲,热媒介提供的信息不需要受众的补充或者完成,因此,热媒介要求的参与性低,冷媒介要求的参与性高或者需要受众的大量参与。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只有当网络音乐产品传播的信息与观众本身所具有的文化意识相互作用时才有意义。

 从网络音乐产品传播的表象层面看,我们感受的是音乐网站中歌手视觉图像的表面,他们的服饰,生存环境,行为方式,讲话的语言风格、语气、语调、表情,以及演唱的表达方式等,都是由操纵网络技术手段而获得的。而在组成这种特有的网络描述方式的过程中,摄像机、灯光、编辑、音乐、效果等构成网络音乐传播符号的特定的传播规律。受一定思想观念和文化价值观念左右的网络音乐产品传播符号的运用又具有深层的文化内涵。这是由图像世界到图像世界的展示,再到与社会文化交融的一个逐渐深入的过程。每个受众都以自己的社会经验和生活经验来理解和判断网络音乐产品所传达的音乐信息。一个人有限的文化资源限定着他的理解和认知能力。当网络音乐传播者的文化价值观念和认知水平与受众一致时,对网络音乐传播产品符号的理解才能顺畅进行。但当一方根据一种规则和经验进行网络音乐产品传播编码,而另一方面根据不同的经验来解释时,其结果可能就事与愿违了。由此可见,网络音乐产品传播的外显符号虽然是直观可视的,但由于对其构成符号的深层意义的理解差异,同样也会影响网络音乐产品的传播初衷。

二、网络音乐产品创意的符号构成

美国著名传播学家施拉姆说过:符号是人类传播的要素,单独存在于传播关系参加者之间这些要素在一方思想中代表某个意思,如果被另一方接受,也就在另一方的思想中代表这个意思。有些学者称之为记号或有意义的记号,不管叫什么,它们都是传播中可以还原成意思的要素。[3]由此可见,符号过程中只是一种意思转达的媒介,由于各自的媒介平台不一样,因此,呈现出的表现形态也不一致。网络音乐产品的传播声画并茂,不仅依靠语言符号传播信息,而且也通过图像中的非语言符号传播音乐信息,可以说网络拥有着最丰富的符号传播体系。因此,全面分析网络音乐传播中的符号现象,认识网络音乐创意产品传播的规律,有助于提高网络音乐产品传播的音乐信息和传播质量。

网络传播是迄今为止最具大众化特质的媒介。它几乎兼容了人类一切文化艺术的成就,吸收了各种传播媒介的因素,最为社会大众所接受。由于网络的这种最强的易受性,使其成为目前门槛最低的文化交流系统,调节了观众对文化职能系统中所有渠道的具体行动。它的确吸引了最多的人参与到这种交流中来,原因就在于其传播符号体系由语言符号和非语言符号两大部分构成。

(一)语言符号

語言是人类最重要的沟通工具,一切非语言符号都是以语言符号为基础的,其特色表现为:(1)语言符号的时间、空间限制性小,像手势这种非语言符号一离开特定的时空环境,功能就将全部消失。(2)语言符号具有一般等价物的功能。可以用来替换任何非语言符号表达的意思。(3)语言是思维的线性表现,是思维的轨迹、工具、成果。(4)语言符号具有自我解释功能。[4]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是语言的两种具体形式,这两种语言形式相辅相成、相互渗透。文字以口语为基础而形成,文字比口语更精确化、条理化,有利于信息的长久储存。口语的优势是传播灵活、速度快、反馈快、沟通的吸引力大,但易受时空条件的制约。

网络音乐产品传播的音乐符号表现为歌词语言、乐曲语言、屏幕文字、图片及其画内文字等,前两者主要以口语的形式出现,后两者以文字的形式呈现。作为人类符号创造中最伟大的产物,语言符号对人的思维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语言学家曾经提出过一种假定:语言是社会现状的指引,也就是说,语言具有支配我们思考社会问题及过程的能力。大多数传播中的语言符号受一定社会和文化环境的影响,能够及时反馈社会发展变化的信息,从而赋予传播以时代气息。

因此,在网络音乐产品符号的传播过程中,受众正是根据网络音乐产品的语言符号的传播形式,才看到或者听到各种各样的有关音乐的文字信息、图片信息,欣赏并解码网络MV中所表达的音乐风格与内涵,同时,根据网络音乐产品的语言符号系统,及时对音乐信息进行互动与交流。

(二)非语言符号

然而,人类传播几乎大部分不靠语言符号,一个手势、一个表情、一种装束都会传达出不同的意义。美国心理学家艾伯特赫拉别恩总结了人际交往的信息量,他认为人际交往的信息量中只有7%依靠语言。人们习惯于从对方口语传意时的动作、表情等来揣摩语言符号背后的意思。因此,非语言符号具有以下特征:1.所用的通道是多方面的,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同时行动;2.信息传递是连续性的,不能像语言符号那样分离;3.人对非语言符号的操纵大都是无意的。[5]因此,这种信息的可信度大,在自然状态下,人的表情、动作等非语言符号更能真实地表露内心真情。

网络音乐创意产品传播中的非语言符号的构成大致分为两类:造型语言和表象语言。造型语言主要针对网络音乐产品中的视频而言,又大致可分为形体语言、表情语言、装饰语言、色彩语言、空间语言和图表语言等。表象语言符号是非语言符号传播的高级层次。一般而言,自然的语言符号可以归为推理符号,而艺术(音乐、舞蹈、绘画等)则为表象符号,包括现场音响和音乐语言本身,用以表达语言符号本身所不能表达的情感意义。[6]造型语言构成网络音乐传播画面的主要元素。网络音乐产品的图像与画面是传播信息的主要语言,通过画面表述来传达音乐信息,满足人们对各种音乐信息的需求。同时由于画面在形体、色彩、表情、空间等要素中赋予了充足的信息细节,因此使非语言符号在网络音乐传播中起着重要作用。作为表象符号的音乐本身,更是网络音乐产品中的基本因子,没有音乐本身的传播构建,网络音乐产品及其传播就不会存在。

由于网络音乐产品符号传播形式的多维性,因此,充分发挥语言符号和非语言符号不受时空限制且生动形象的优势,使受众更容易还原传播符号、理解音乐产品符号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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