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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出色的藏族诗人饶阶巴桑和他的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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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出色的藏族诗人饶阶巴桑和他的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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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饶阶巴桑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藏族诗人,同时也是雪域高原军旅诗群中的优秀代表。他在解放和建设西藏的同时,也开垦了西藏新文学的处女地。本文从他为党、为祖国、为人民而歌的创作宗旨和丰富多彩的诗美形式方面来浅评饶阶巴桑的诗歌艺术魅力。

关键词:饶阶巴桑;诗歌;艺术美

在雪域高原,有这样一批诗人:他们在苦难和战争中走过来,把自己的生命和祖国、民族的命运紧密地连在一起,为沸腾的生活同奏凯歌,也一同经历风风雨雨。诗心如火,诗心似海,每一首诗,都洋溢着英雄主义的浪漫色彩。他们唱出了那个时代的声音,记下了那个时代的足迹。他们的名字,已记在中国的新诗史上,饶阶巴桑便是其中的一位。

饶阶巴桑,1935年生于云南省德钦县。1951年参军,先后当过战士、翻译、侦察兵、文化教员、干事等。1954年底开始发表诗歌,现为中国作协会员,中国作协民族委员会委员,中国作协云南分会理事。代表作有《母亲》、《高山上》、《子弹》、《金沙江边的战士》等。著有诗集《草原集》、《鹰翎集》、《石烛》等。他作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诗人,同时也是属于雪域高原军旅诗群中的一员。雪域军旅诗群,这是一个特殊的诗群。饶阶巴桑在解放和建设西藏的同时,也开垦了西藏新文学的处女地。其诗歌的内容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歌颂康藏公路筑路战士艰辛的劳动和英勇豪迈的乐观主义精神,二是反映西藏农奴的悲惨命运和翻身解放的历史进程。除了饶阶巴桑,雪域高原军旅诗群中的代表人物,还有高平、杨星火、周良沛、顾工等。

饶阶巴桑以西藏作为创作母题,因而题材也较为集中、深厚;在诗歌内容和情感基调上与当时的时代同步,都是时代“大合唱团”中的一员。正如顾工所说:“一个辉煌的胜利,接着一个辉煌的胜利;一个欢腾的节日,接着一个更欢腾的节日……这就是我们生活的主题,这就是我们诗歌的主题。”[1]艾青写过这样的两句诗:“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这两句诗不光是艾青的心声,也是饶阶巴桑的心声。或许这也是一种信仰,一种关于诗的信仰。读了他的作品,笔者也开始理解这种信仰。我们的生活不正是缺少这种东西吗?

作为一位时代的歌者,在战火的洗礼下,饶阶巴桑成长为一位真正的战士,他以一个军人的豪气、诗情和睿智,开始了永不停歇的歌唱。五十年代初诗人进军西藏,雪域高原的美让诗人的灵魂战栗,百万农奴得解放的翻天覆地的巨大社会历史变迁,极大地震撼了诗人的心灵,写出了震撼人心的诗作,动人心弦的篇章。

一、史诗般的历史叙述

饶阶巴桑的诗歌多以中央平息西藏叛乱和解放百万农奴为历史背景,通过一组组诗歌片段的衔接,用如椽的大笔在文学的天空,记录下历史的足迹,史诗般的历史叙述,用诗的语言描写了波澜壮阔的历史画面。热情歌颂了为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而作出贡献的进藏官兵,歌颂了汉藏民族之间浓厚的兄弟情谊及西藏和平解放后社会生活日新月异的动人气象。

作为当时占绝对地位的政治抒情诗,饶阶巴桑的诗歌具有宏达的视野与情怀。虽然诗人写作的切入角度和选取题材上是表现个体,但作家一定会通过某种方式实现超越个体自我,上升到政治国家的高度上来,诗以此为生命。饶阶巴桑诗的主题是对党、毛主席、解放军的赞美和歌颂,譬如:《步步向太阳》诗人把“舞步”想象成为“海螺”和“鹏翼”,把“我”形容为“欢跳的小溪”,把北京街道幻化为“水晶满地”。体现出诗人想象力丰富,思维跨度大,其美感效果也就十分特别。还有另一首体验高原牧场的短诗:

细细的风牵我缀绳走栈道,

――翻一山,尝一山野果,

浅浅的浪送我马蹄过沼泽,

――走一路,拾一路牧歌。

甜的山果,甜的牧歌,

巡逻兵再也不能贪得更多,

让剩下的一切甜的滋味,

悄悄流入他人的生活。

――《牧歌》

在这短短的八行诗中,充分显示了诗人丰富的想象力,将巡逻兵在栈道上的所见所闻进行了热情洋溢地赞颂,笔触委婉,将读者的思路打开,给读者以补充、遐想和生发的广阔空间;同时,作者运用通感的修辞手法,让不同的感觉通过替代和转换形成活泼、新奇的意象。

饶阶巴桑认为:诗是召唤大众前进的号角,也是打击敌人有力的武器,诗从来不属于个人,而是属于国家和人民,因此,它理所当然地应该为政治服务,诗人应该表达的是国家和人民的意志。所以,对饶阶巴桑而言,诗就是走向革命:“因为我是士兵,所以我要写诗;因为我写诗,我才被称作士兵。”他的诗歌创作并非是要建造一座艺术的象牙塔,而是要将诗所彰显出的精神转化为自己及读者的行为。

饶阶巴桑是一个有追求有理想的诗人,他不满足于自己这种绝对的政治抒情诗,他自己也说过,根据“诗情画意”的说法,他深感诗应以情为重,以情掀起读者心海中的情潮,以情陶冶读者高尚的道德和情操,以情激起读者奋发图强,保卫西藏,建设西藏的斗志;以情引起读者强心美育的喜、怒、哀、乐的情思。诗人在此也回归到诗歌的本质――抒情。

二、多彩的艺术美

诗人受到藏族传统文化的氤氲,藏族民歌和藏族文人诗歌对他潜移默化的影响。他认为诗歌应能“谱曲能唱,离曲能读”,强调诗歌应该让读者的情感随着诗行的声调韵律,时高时低,或急或缓,时轻时重,或大或小,时亮时暗,或起或伏地波动、变化、流淌、宣泄,一咏三叹,回环往复,为诗歌的音乐美所陶醉。因此,饶阶巴桑的诗读来朗朗上口,别具音乐美。诗人特别重视诗歌的语言艺术,注重学习人民群众的口头语言。因此他的诗歌创作,总是能在生活中寻找不竭的创作源泉,读来亲切感人,更能激发人内心深处的情愫。

“饶阶巴桑是位很富有想象力的诗人。在他的诗歌中,想象占有其特殊、突出、显著的地位,所表现的形式也非常广泛,因为诗人对表象进行了不同的选择,进行了不同的分解和综合,创造的凭借物也不同,所呈现的形式也就各不一样。作者把并不相关的表象,通过意匠经营,使它们发生联系,显示出其加强渲染某一表象的创造性思维。”[2]饶阶巴桑在诗歌创作中所用的比喻、比拟等手法就是这种想象思维的结晶。 夜在旋转,旋转,

好象河边的磨盘在和金鱼谈情,

它低声地、低声地叙谈,

这催眠的声音灌满了我的弹仓,

醒着的却是我的每一粒子弹。

―一《夜》

“夜”与“磨盘”、“金鱼”之间本来都是完全无关的表象,然而作者的想象如同丝线一般,把它们串联在一起,曲折地从侧面表现了事物的内在美感。起沟通两个不相关事物桥梁的类比想象,并非是要企求两个事物在形态上完全等同,因为完全等同就如同折断了想象的翅膀。饶阶巴桑在“面目全非”的表象中创造出的某种“相同”,能使人对事物的本质产生一种新颖的、深刻的美感,加深了诗歌本身想象的跨度与审美感受的深度,使二者形成某种限度内的成正比。

作为一名军旅作家,饶阶巴桑的写作充满了军旅色彩,其关于西藏的诗歌,抒写了作家对于西藏那一片高山厚土的热爱和依恋。其多种艺术形式的运用,使饶阶巴桑创作独具特色。在其作品中,比喻、拟人、夸张、排比、通感、意象等修辞手法比比皆是,使诗歌读来充满韵味,使诗读来更鲜活,给人一种清新愉悦的感觉。他运用多种意向表达自己的感情,通过新奇的、变形的意象来凸显诗意。在他的作品中,诗人大多以旁观者和讲述者的身份存在。他善于把自我的情感放在诗歌意象之中。通过描写,精心营造出富于暗示性和感染力的意象。将生活中寻觅到的寄托物、假借物通过想象,变形表现出来,使意象暗藏含蓄,而又深远广阔。在《瀑布》一诗采用喻义性的意象,在确定性中又有某种多义性与不确定性。如同饶阶巴桑的许多诗中,生活事物在情感想象的作用下,被假借地应用在诗中,赋予了全新的美学意义。

饶阶巴桑具有独特而深刻的内心体验。诗人在创作中有一种“诗的直觉”,它能有赖于自由想象的能力和智性固有的力量。他诗的直觉唤起他的感悟力和创造力,使它发生作用;并能使它感受现实中发出反响的那个奥秘,它就处在智性之泻处,推动诗歌的创造,达到主观和客观融为一体,感性与理性合二为一,具体和抽象融为一体,假性具体意象便因之产生,从而形成一种虚实相生的诗境。

饶阶巴桑的诗,注入了散文般“行云流水”的行文风格。作者不拘泥于死板的诗歌样式,独具匠心地开辟了一套自己的风格。作者在其中蕴含了自己对西藏人民至深的感情,作者的诗,不同于“诗言志,歌咏言”般的立志诗,而是像“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般的抒情诗,情之所至,便成其诗。“新批评”派维姆萨特认为:在最杰出的艺术里,思想的普遍性化入个别形体,在个别形体里体现思想的普遍性。维姆萨特这种“具体共同”理论,实际上是指文学作品中感性和理性的相互融合、感性和理性有机统一,则成了最杰出的艺术作品。饶阶巴桑的诗就是抽象与具体紧密结合,理性与感性的有机融合、水乳交融。

作为现实主义诗人,饶阶巴桑的诗也表现出浪漫主义想象的奇异和广阔。诗人将想象的骏马跨越于现实生活的沃土之上,驰骋于虚幻的境界之中。《牧人的幻想》塑造了藏族牧民的典型。一位斑白头发的牧羊人,解放前放牧数十载,只有天空和白云是他最亲密的伙伴,他对白云充满了无限的遐想。云儿似牦牛、绵阳、白马,自由的在天空中奔腾翱翔。解放后,“新的生活带给他新的幻想”。老牧人迎着朝霞,头发变得黑亮起来,从此他不再羡慕云儿,物质上的丰富让他精神更加洒脱。《牧人的幻想》运用对比的艺术手法,在过去和现在两个时空的纵向比较中来建构自己的诗歌体系,以此赋予诗歌强烈的冲击力度,表现西藏解放前后和农牧民命运的巨大变化。抚今追昔,忆苦思甜,对中国共产党、国家领袖、解放军将士的歌颂,对解放后人民幸福生活的热情赞美,这是其诗歌创作的主旋律。

在艺术上,饶阶巴桑的诗歌以浅近直白为基本特征,没有文辞晦涩难懂,没有复杂语言句式。因为当时的大多数革命诗人认为,繁复的形式和陌生的语言,会让大众难以接受,因为他们创作诗歌的本身,就是给这些刚刚站起来的翻身农奴传播接收的。如果他们阅读不了,这种诗歌就丧失了宣传教育的目的和作用,只有将情感直接宣泄,把固有逻辑和日常生活中群众的语言直接糅合到诗歌中,而这正是诗人追求的艺术特色。

三、结语

在共和国早期的诗歌版图中,政治诗歌无疑占有绝对的比重。虽然无论从创作实绩还是以影响力来讲,饶阶巴桑都不是最重要的诗人,但是却可以被称为那个时代最“标准”的“战士型诗人”。[3]他的诗鲜明而规范地体现着与新中国十七年文学及文革文学主流一致的藏族诗歌的总体特征,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对于藏族当代文学史来说,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

饶阶巴桑的诗歌总是革命英雄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交相迸发,他多次强调“诗歌是人的情感的迸发。”“诗人须有情,诗人须多情”、“诗情燃烧的时候就像发热病”等,因此读他的诗,总是被他那饱含激情的颂唱所感动所激励,给人以澎湃向上的力量。然而另一个方面,由于时代的局限,这种情愫的绝对扩大蔓延,也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诗歌艺术美的范围,降低、弱化了诗歌的审美性。特别是写于上世纪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的诗歌,不能不带有时代的烙印,有些诗歌流于“为歌颂而歌颂”,忽视了对诗歌本身的艺术美的塑造。完全从诗歌美学角度上审视,这种诗歌难逃意象的凝固化。在他的一些诗歌中,有较多频率使用的意象:“革命”、“朝霞”、“红旗”等。由于被反复使用,不断强化,多多少少让其诗丧失了美感,变得呆板、单调、平乏。

诚然,这也是当时红色诗歌普遍的特点,我们完全可以理解和接受。西藏女作家马丽华在《雪域文化与西藏文学》一书中写道:“那一时代的文学基调是高大的、高调的和高蹈的,是激越的和昂扬的,响应了新生中国、新生西藏的欢欣鼓舞,写照着这片土地上前所未有的社会变革和人民翻身做主焕然一新的思想风貌。由于是未经前人开垦的生荒地,虽有刀耕火种,开辟蒿莱的艰辛,但在素材题材的选取上,也有俯拾即是的便利――生荒地也可能是沃土,经年的腐植质足以使第一茬庄稼获得始料未及的丰收,更何况这些置身于火热的生活之中的部队作者。这一时期文学所表现的内容,就是这一时代的社会生活内容:向着北京的礼赞,对于刚刚逝去的旧社会旧制度的控诉和批判,军民团结,民族团结以及新人新事新思想新感情,总之这是一个歌唱太阳,歌唱新生的时代”[4]饶阶巴桑的诗歌记下了那个时代的足迹,唱出了那个时代的最强音。他的名字,已载入了新中国文学辉煌的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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